一场疑似欺民害命的悬疑案件,终于告破,倪平虽然是受害者,却也因奸宿民女未遂的罪名,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刘纬虽然认为法不容情,可实际上却能理解倪平,究竟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误!
倪平是江阳时代的老兵了,入伍的时候,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可现如今,也已长大成人,血气方刚,正值茂年,可刘纬后来得知,倪平现在还是光棍一条,没有成家!
圣人云:食色,性也!人嘛,总有七情六欲,百战余生的勇士,更对基本的人伦纲常,充满了渴望,一直没有女人的倪平,犯下这样的错误,虽然可恨,却也十分令人同情!
尤其是刘纬后来派李宇做了一番统计和调查,发现像倪平这样的单身士兵,人数还不少!这是个巨大的隐患,如果不能及时解决,相信类似倪平这样违反军纪的行为,将来一定还会有,如雨后春笋一般,越来越多!
刘纬治军甚严,禁止士兵奸宿民女,甚至连去妓馆嫖娼,都会受到处罚,那么这些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们,将何处发泄?律法的作用是堵,可毕竟约束力有限,如同治水一样,只堵不疏,早晚会洪水滔天,溃堤决坝!
因此,这次的案件,让刘纬突然意识到一个一直被忽略的,关乎于军心稳定的重要问题,那就是娶媳妇的难题!不是刘纬娶媳妇,而是蜀军官兵,尤其是士兵们的婚姻问题!
刘纬娶妻,一点也不费劲,从琪璎到现在还没过门的孙尚香,似乎每一个都是主动上门的!这也难怪,他的身份和地位高贵,想嫁给他的人,实在太多了!
同样的,对于那些富商名流和达官显贵们,婚娶之事,自然也不是什么难题,有钱有权,三妻四妾都是常有之事!可是,对于那些普通士兵来说,这娶媳妇的问题,就有些困难了!
蜀军士兵们的待遇,还是不错的,每月拿粮吃饷,收入稳固,当上十年兵,便能小富积安,添宅置业,过上小康的富庶生活!若是杀敌建功,得到封赏,那就更是名利双收,前途似锦!
按理来说,他们应该是婚恋市场上的抢手货,怎么还会有人娶不上媳妇呢?原因主要有三点!
其一,蜀军待遇是相对还不错,可刘纬毕竟养着十几万的常设部队,而且都是职业军人,并非兼职的农夫,每月军饷开支,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即便他财力雄厚,也不可能给士兵们太高的工资!否则,资金会出现赤字,不是长久之计!
因此,虽然蜀军士兵们的薪金水平,与曹操孙权等人的士兵比,要强得多,可在益州内部,仅属中游,许多技术工匠、产业工人,甚至种植经济作物的农夫和小商小贩,收入水平,都比士兵们多!
况且,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的士兵,是全家唯一的指望,靠一份军饷收入,要养活父母兄弟姐妹等一大家子人,十分清苦。
另外有的士兵,也不懂理财,大手大脚,赚的兵饷,都不知道花到哪里去了,多年下来,薪水没少赚,却没留下多少存款,还是个穷光蛋的人也不少见!
古代可不兴什么自由恋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夫妻二人没有什么感情可言,自然钱多者更受青睐!许多女儿家,不愿意嫁给当兵的,多数是觉得,他们还是穷!
其二,时下乃乱世,当兵就要打仗,上了战场,那就是你死我活的殊死决斗,保不齐哪一天就会战死沙场,马革裹尸,甚至可能连尸首都找不回来,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
换句话说,在三国时代,当兵是个高危职业,随时有可能牺牲生命,哪个女孩嫁给当兵的,也得跟着提心吊胆,整日忧心牵挂,这种日子,一想也知道,会是一种什么滋味!
更要命的是,在古代,女子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缺乏谋生手段,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一旦没了,孤儿寡母的,恐怕连生存都会成问题!女人嘛,都喜欢有安全感的男人,乱世当兵的,哪有一点安全感可言?
其三,军人职业的特殊性质所致!刘纬的蜀军,都是专职的职业军人,即便不打仗,也要每日训练,军事化管理,住在军营当中,不许回家!尽管每月有四天休息日,可以回家探亲,也是不能时常陪伴家人!
况且,一支军队,不可能永远驻扎在一个地方,会经常换防,甚至出兵远征!
这便意味着,士兵们与家人,聚少离多,甚至常年到辈都见不上一面,做一名军人的妻子,新婚不久便成了留守妇女,独守空房,长夜慢慢,与守活寡无异,谁愿意接受这种丧偶式婚姻呢!
综上所述,虽然在刘纬治下,当兵从军,保家卫国,是一件光耀门庭的好事,可是却无法避免娶妻困难的问题,十分无奈!尤其是曾经的江阳新军的老兵,追随刘纬南征北战这么多年,当初的懵懂少年,均已长大成人,却有许多人没能娶妻生子,乐享天伦,着实令人唏嘘不已!
刘纬这么多年,忙前忙后,着眼点都在天下大势之上,却忽视了士兵们的基本需要,眼下他突然意识到了这个关键问题,也是非常后悔与自责,疏忽大意,没有急士兵之所急,想士兵之所想,身为领袖着实不该!
这个问题,若不能得以解决,往小了说,会对刘纬爱兵如子的名声造成损害,往大了说,则有可能会影响军心和军队的稳定,因此绝不容忽视,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为此,身处襄阳的刘纬,熬了好几个通宵,制定了一套鼓励婚姻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准备回归汉中之后,立刻开始实行,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解决单身兵将的婚娶问题!
那么刘纬为此,都制定了哪些政策和措施呢?第一项,便是改革丁税。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直收取丁税,也就是俗称的人头税!自秦国商鞅变法始,到清代雍正“摊丁入亩”新政止,历经两千多年,经久不衰,一直是古代官方的重要财政收入方式和渠道!
汉代丁税,被称为“更赋”,其性质是以钱代役,征税对象为成年男性。所谓的役,就是兵役和劳役,也就是说,你到了年纪,没有服兵役和劳役的话,就得交税!
汉代成年的年龄标准,是男子二十,女子十五,即为冠礼(弱冠)和笄礼(及笄),也就是说,男子二十岁以后,就要开始缴纳丁税了!而刘纬的改革是,从今往后,女子成年,由十五岁开始,也要缴纳丁税!
可真是匪夷所思,这项改革,与士兵的婚娶问题,有何相干?呵呵,别着急啊!这项政策,还有一条特殊的补充规定,那就是婚配嫁人的女性,免税!原来,刘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收的不是丁税,而是大龄剩女税啊!
这项措施,若要施行,可以想见,对于那些生活水平不高的百姓来说,为了避免多余的税赋负担,女子成年便会急于嫁人,既有利于人口增长速度的加快,也给了那些光棍士兵们更多的机会!
而且,更重要的是,身为军人,是服兵役者,他们是免收丁税的!这也便意味着,军人家庭的赋税负担,几乎为零!这项政策,无疑增加了蜀军士兵们在婚恋市场上的竞争力,可谓一举多得!
当然,只是靠税收干预调节,还是不够的,因此刘纬又想出了第二个办法,那就是军民联谊,鼓励自由恋爱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