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1章 输出和收获

苏长青的话令台下响起一片轻笑声。

在场之人不论是不是国企老总,对于苏长青所说的现象都是有所了解的。

“其实这种现象,并非是咱们国家独有的,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大都也处于这样的尴尬境地。但是,不论有怎样的批评和抱怨,世界各国的国有企业仍然在不断地探索前进。为了解决一些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特别是在国家处于非常时期,国有企业总是能够发挥特殊的重要作用……而在当前市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当我们研究国有企业、评价国有企业绩效时,我们必须要思考几个问题: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究竟是干什么的?其功能究竟如何定位?其绩效究竟如何评价?”

听到这里,台下的人都明白,接下来就要进入正题了。

他们一个个神情认真地竖起了耳朵,准备听听苏长青会如何谈论这个话题。

“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

简言之,在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是一般的企业组织形式,即计划经济的根本制度逻辑决定了,经济运行可行性的必要条件是原则上所有的企业都应是国有企业,而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计划经济尚不发达的一定时期内,非国有企业才可以作为一种补充形式的特殊企业而存在,而且将来也一定要向国有企业转变。因为只有这样,指令性经济计划才可得以贯彻,计划经济才具有现实可能。

但在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是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即市场经济的制度逻辑决定了,经济有效运行的必要条件是各个企业应作为无特权的民事主体进行平等的市场竞争,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任何个人或法人都有办企业的权利。而只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解决特殊问题,或者在特殊产业中,国家才有必要投资设立企业,参与市场过程或者替代市场机制……”

苏长青先解释了国有企业在两种经济体制中的不同性质,又环视众人,道:“咱们国家要建设的,是有我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种区别于一般市场经济制度的独特经济性质,对对国有企业的存在领域和产业范围也有其区别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特殊情况。但是,这并没有改变国有企业必然有别于一般企业这一市场经济制度逻辑的基本性质……。

国有企业是国家设立的企业,国家不是一般的民事主体,所以,国有企业必然具有区别于作为普通民事主体的一般企业的特殊性质,因而对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也就必然具有同一般企业不同的要求和标准。

确切地说,也就是,国有企业的绩效,一方面要体现在跟一般企业相同的经营效率和效益的自身表现上,另一方面还必须体现在是否实现了其所有者,即国家和全民的意志和利益的特殊要求上!

因此,对于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要分为两个层次来进行,第一层次属于市场评价和企业效率或竞争力评价,第二层次是属于国家意志和人民整体利益的评价!

其实,无论在理论上人们如何定位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功能,无论不同的经济学学派如何看待国有企业,在现实经济中,对国有企业的绩效评价除了“效率”、“效益”、“规模”、“增长”等一般性指标外,总是还涉及下述的一些更重要的内容。之所以是“更重要的内容”,因为,前者通常只决定对国有企业经营状态的一般评价,而后者则决定了企业是否有必要保持国有的国家决策。

那么这些更重要的内容具体是指什么呢?

“第一,是否能比一般企业更有利于或更可行地实现一定的重要供应目标……”

“第二,是否能有效解决重大特殊社会经济问题和发挥应对紧迫危机的独特功能……”

“第三,是否有助于改善市场运行秩序和产业组织结构……”

“第四,是否能成为社会的‘公平标杆’……”

苏长青站在台上,面对众人侃侃而谈,从国有企业的性质和双重绩效标准谈到国有企业绩效和改革成效的评价准则,再谈到现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得与失,以及结合“抓大放小”理论谈到国有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组和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

“我们讨论国企改革的定位时,既要关注第一层次,希望国企能够从政府部门的附属物转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竞争主体,去追求市场化、商业化和利润化,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经济效益。

但也要在实现第一层次定位的同时,关注第二层次定位,把国有企业改革继续深化,向着第二层次的定位推进。

而关于第二层次的定位,对应前面所提到的第二层次的评价标准,我认为有以下几点方向……”

“第一,实现更有利于经济整体有效运行和保证基本民生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稳定普遍供应的国有企业改革方向……”

“第二,在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重大民生事业工程,以及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突破,特别是形成保证国家安全的危机应急机制等方面,发挥更有效的功能……”

“第三,在改善市场运行秩序和产业组织结构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在发挥收入分配“公平标杆”功能、扭转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偏向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苏长青又引申到了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我们已经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原则,这无疑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战略决策,使得国有企业可以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

关于现代企业制度的性质和特征有许多研究和讨论,其中,也曾经有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理解,即按现代企业制度的原则进行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将国有企业改革为,除了所有权归国家或者国家控股之外,其他性质和行为均与民营企业不再有本质区别,即国有企业可以成为一般的企业,一切都可以“在商言商”,不应再负有其他的责任目标。

然而,这样的理解,是没有可靠根据的……。

因此,如果要保持企业的国家所有性质,就必然具有国有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的本质特性和经营责任。否则如果国有企业可以改造得同非国有企业完全相同,那也就没有必要保持国有企业性质了。

国有企业不可能完全自主地改变国家赋予其必须实现的一定的重要供应任务,不能任意放弃国家决定其从事的主营业务,特别是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重要产品和服务。在特定情况下,甚至必须实行即使不赚钱甚至亏损也要生产的原则……。

当然,这样的原则并不排斥要求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业化原则……。

总之,国有企业是具有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特殊性质和特征的,承担着特殊的功能和社会责任,也实行着具有显著特点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特殊的企业文化。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之一就是必须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或者也可以说,必须以建立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客观规律和原则,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现国有企业根本性质的再塑造……”

此次演讲,苏长青滔滔不绝地讲了两个小时。

但任何人都没有觉得枯燥,反而一个个听得津津有味。

即便是已经提前看过苏长青的稿件的部分领导和专家教授,此时听苏长青讲起来这些理论,也都感觉比单纯阅读稿件有更多收获。

待苏长青鞠躬下台,会议室里响起热烈的掌声。

会后,郭战更是再次派人将苏长青请了去,和刘跃民、王淞、谭炳春等多名部委领导一起,与苏长青就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话题进行了更加细致深刻的探讨。

一转眼,到了会议的最后一天。

这几天的会议过程中,苏长青向参会领导和专家教授输出了许多知识、思想和理论观点。

也从别人的身上汲取到了许多知识和思想观点。

同时,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收获是,他和许多高层领导、专家教授、企业老总建立了不错的人际关系,这些极其难得的人脉,是许多人可望而不可求的。

这也是为什么说,像韩金生这种地方小领导,即便很难进入正式工作小组,也要倍加珍惜参加此次工作会议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