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庆祝南湖战队夺冠的庆功宴上,顾允被围在中央,干掉了一整杯红酒。
庆功宴上除了冠军队伍之外,IG战队全体以及王公子也一并收到了顾允的邀请。
“你是真牛逼啊,兄弟,我就没见过哪个老板爱好打游戏,自己把队友扔到一边上去打,还能在世界级舞台上打出名堂的。”
王公子喝得很尽兴,搂住顾允的肩膀,觉得这个小兄弟有点意思。
对于他来讲,投资电竞只是自己的一大爱好,能不能拿到成绩本身并没那么重要,就和圈内的一部分富二代一样,爱好和玩票就足够他们投入精力了。
王公子一开始以为顾允也是这类人,搞俱乐部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喜欢打游戏的初衷,当他看见顾允亲自上阵,力挽狂澜拿下两场回家局时,他知道他错了。
顾允是个愿意在一个领域深入钻研进去,在他眼中好玩的人。
王公子从不会说谁很成功、很有钱,他对有钱的评判标准太高,而他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就是“好玩儿”,当然好玩儿包含很多东西,最基本特质就是不市侩、有情趣。
微醺之后,大家各自回到四季酒店,王公子拉住了顾允。
“兄弟,明天他们都要回国了,要不要跟我一起出去玩一圈?”
王公子一般不会独自旅行,每次都和朋友结伴出行。
“去哪?”
“先去德州吧,然后飞洛杉矶,今年NMB忙的跟狗一样,原本准备6月份去德州打猎,一直没空来美国。”
顾允发现,熟了以后的王公子讲话时喜欢穿插一些英文词,语速快,沪城话的节奏+京城话的语境,爱带脏字,NMB和TMD使用频率最高。
但他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只为了加强语气,或者是提升口腔的快感,让聊天气氛变得很熟络。
“我的朋友都特别爱跟我出去旅游,有几点,第一,基本上不花钱,包机出行,酒店餐厅我都订好了,不用看价格;第二,我见识比较多,每个城市哪家酒店最有特色,什么地方最好玩,我的品位肯定是最尖端的,他们省得做攻略了;第三,有些地方不是你有钱就能去的,还得有路子才能订上位,我朋友比较多,俄国商人、霓虹国会议员,有时候能帮上忙。品位、路子、金钱,三者缺一不可,我集合这三点,所以跟我出去旅行既省心又好玩。”
面对如此真诚的邀请,顾允再也说不出拒绝。
“正好我在德州有个cab,白天我们去打,晚上正好做烧烤。”
......
飞往德州的飞机到达机场,来接王公子一行的是一名短发女人,古铜色的肌肤,身高腿长。
顾允也不是独自一人出行,队员们集体回国之后,酒桌上听见二人对话的程盈盈,自告奋勇留下来陪他一起。
“顾总,你们要是去打猎的话,我可以打下手,烧烤,扎帐篷,钓鱼,取火我都会。”
“行,那你跟我一起去吧。”
打猎是不少美国人的传统,特别是在德州。猎人们讲究敬畏自然和猎物,尽可能减少猎物的痛苦,不以杀戮为乐,只取适量且不得浪费食物。
一行人开着一辆吉普牧马人,短发女人尤玫把脚下的油门踩到最深,行驶在德州一望无际的猎场上。
德州是全美唯一可以称之为“牛仔”的地方,是牛仔文化的起源地,无可替代。
这里有全美国枪支管控最为宽松的环境,五十多种枪支、世界上最顶级的夜视仪、十万发以上的子弹储备,堪比枪械商场的水准。
“洛杉矶打枪还不大行,因为加州枪械管理比较严格,靶场没有全自动武器,最开放的还得算德州,牛仔的老家,在这NMB不买枪就跟家里没刀叉似的,每天都惦记开着车去哪射点什么。”
顾允和王公子坐在牧马人后排,越野车的窗子完全敞开,两个人在风中大声说话,风把他们的头发吹得老高。
“我平时是个不运动的人,但是喜欢玩枪、玩弓箭这类跟武力有关的活动,具体怎么好玩,如果你没试过也不好解释,就像有人特喜欢打高尔夫,我就特不喜欢。”
男人喜欢射箭、打枪,跟骨子里的征服欲有关,英国皇室里男孩从小就要接受军事训练,每年还要组织一次狩猎活动,就是要保持大英帝国的血性。
这是顾允第一次触摸真实的枪械,很重,很冰冷。
“第一次玩吧?”
王公子望着抱着霰弹枪爱不释手的顾允,开口问道。
顾允点点头。
“我第一次玩的反应和你差不多,激动,兴奋,控制不住。”
提到打猎,王公子还讲起15岁时第一次射杀野兔的经历。
“我第一次打兔子就是玫姐带的。当时学校放短假,玫姐说去他家玩玩,她父母原来在伦敦金融界工作,赚了笔大钱就退休养牛了,有个大庄园,进了门到她家房子还得开十分钟车。下午我们吹牛B、打网球,和她爸抽雪茄,到了晚上她说咱们打猎去。我说让打吗?她说没问题,打猎就是英国人发明的。而且野兔会毁坏草场,定期就得消灭一次。”
前面开车的尤玫听见老同学提到自己,笑了笑,不说话。
“晚上我们和牧场管理员开着敞篷吉普过去,车上有两盏大灯,一红一白。到牧场一看,兔子贼多,管理员关掉照明灯开红灯,也怪了,兔子居然都不动了,野兔好像是红绿色盲,移动靶变成固定靶。我们用的是小口径来复枪,离着20米用瞄准镜还是很容易打的。半个小时我们打了11只兔子,要打一晚上估计能打100只。路上玫姐还干掉一只狐狸,用她的大口径步枪打的,她说我们的小口径如果一枪打不死狐狸,它就会发出高频率叫声,人类听不见,但会把周围的野兔都吓跑。”
回忆起打猎的故事,王公子话匣子完全控制不住,一边擦着手中的枪械,一边兴致勃勃。
“哎,玫姐,你们打过野猪吗?”
顾允眼睛凑到瞄准镜附近,世界一下变得宽广起来。
“之前只打过野鹿、兔子什么的,还没有猎杀过野猪、犀牛这类大型动物,一直想去非洲体验一次,只是工作太忙还没成形。”
尤玫甩了一下利落的短发,停下车回答了顾允的问题。
“打猎本身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也不在乎打什么,如果在国内开一个猎场就牛B了。”
王公子补充了一句。
顾允和程盈盈花了一整天时间,和尤玫学习了一番清理和拆卸枪支,练习营地中的固定靶。
第二天,熟悉了枪支的基本使用后,一行四人进入了丛林,全天在丛林中狩猎。
人类靠狩猎生存的时间有数万年,比不依靠狩猎生存的年头要多的多。
现代的狩猎则提供了这样一种机会,让人以一个掠食者的角色,去体验荒野上的原始杀戮,感受人类和猎物间的体力和脑力斗争,乃至胆量和心性的博弈。
走在丛林里,鼻腔中满是无比清新的空气,树叶沙沙,飞鸟振翅,野兔跳跃,四周却显得非常安静。
动物并不傻,它们其实拥有人类不具备的很多强大功能,如非常敏锐的嗅觉,听觉,视觉。
不要以为野猪,犀牛这类大家伙走起路来就地动山摇,它们行动起来其实安静的很,只要不奔跑,你根本听不到他们在走动。
在草丛和树叶遍布的丛林里,人永远是动静最大的物种。
每当微风吹起,动物们都会习惯性的去闻空气里的味道,嗅到危险即刻撤离。
它们会保持在下风口的位置,让追击者的气味被吹向它们,以随时判断下一次逃离的方向。
临行前,顾允一行人约好,今天进行打兔子比赛。
打猎不是打靶,狩猎区的野生动物,不会站在那里让你打,不是说有些人想的,一杆枪在手,就可以大杀四方了,现实就是如果没有专业的猎人或tracker带路的话,你转悠一周可能都看不到目标,不要说开枪,恐怕连瞄的机会都没有。
在丛林里,越野车的轰鸣和人类的气味都意味着危险,如果开枪的时候能悄悄的接近到100米,就已经是一个很理想的射击距离了。
真正的狩猎需要的就是这样一种彼此高度戒备,不断对抗博弈的状态。
不远处的尤玫,对着顾允隔空打了个手势。
映入眼帘的,是一只野兔。
顾允二话没说,抬起手腕瞄准短暂停止的野兔,果断开枪。
砰!
野兔应声倒地。
“牛逼啊!第一次出手就有货。”
身后的王公子拍了拍顾允,表示肯定。
顾允笑着低下头,把自己的战利品扔到牛皮袋里。
好爽。
很快,程盈盈也打到了第一只兔子,随着一行人狩猎进度的不断推进,顾允越来越享受打猎的过程。
狩猎会增强人类的知识,胆量和体魄。
狩猎是一个深入理解自然界的过程,随着参与次数的增加,顾允发现自己越来越希望对眼中所见的一切加深了解,包括各种鸟类,昆虫,甚至植物等等,而不仅仅是枪下的猎物。
一整天的经历下来,顾允从王公子和尤玫身上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可以通过足迹和粪便识别动物,通过叫声判断鸟的品种,在斑鸠落地吃食时感觉到大型动物即将出场。
那种第六感升级的体验是非常令人着迷的。
“你们看前面的斑鸠,这代表着有大型动物快要过来了,有些打猎者会在狩猎危险物种的过程中,受不了压力把枪扔了跑掉,或者在机会来临时却不敢开枪。”
一路上,尤玫分享着自己狩猎的体验。
虽然她也没有亲手捕猎过大型动物,但在英国和同学们聊打猎的时候,理论知识丰富得很。
话音未落,不远处出现了一只巨大的野猪。
野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