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前夫小叔

八零之改嫁前夫小叔

作者:女王不在家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人都说,初挽这姑娘是古董堆里泡大的,眼睛里只有古董,没有人。那些老玩意儿,初挽看一眼就知道哪个年代什么路数。初挽嫁给陆建时,是遵了爷爷的命,是守了老辈的约,也是为了护自己一世平安。反正陆建时对她挺好,她也没别的想法。一直到那天,她看到陆建时搂着一个姑娘说:我那媳妇,看着模样不错,人人都求着,但其实是块木头,眼里没男人,整天惦记着那堆老玩意儿!娶她,我这日子过得也闷,还不是得忍着!初挽有些惊讶,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不早说?睡了一觉,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十八岁。这一次,当着陆家老爷子的面,初挽拿起那泛黄的婚约,研读了三遍,最后指了指站在陆老太爷身后的人:非要嫁,那我选他吧。她指着的男人,身姿笔挺,淡漠冷肃,不苟言笑,那是陆家这一代最有前途的陆守俨,也是陆建时的亲叔叔。立意:女主在八十年代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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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天卉上一世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香江,别无所求,只求吃点好吃的。她挽起袖子准备开干,捞钱!暴富,吃起来!叶家流落在外的女儿从内地回来了。香江上流圈子聊起来,谁不一声感慨,这女儿自小养在内地不曾管教,如今初来乍到香江,怕不是土得似番薯。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面对即将失去的婚约,假千金叶文茵泫然欲泣。顾家少爷宣布道:我只钟意文茵,我不会娶你一个北妹,你死心吧!叶天卉惊讶:……你以为谁要嫁给你?我能看上你?顾志镡恶狠狠:不要假惺惺在这里给我装,你这辈子休想进我们顾家的门!他话音刚落,就看到一个矜贵挺拔的身影来到了叶天卉身边,一身维护之姿。假千金叶文茵惊讶。这是顾时璋,顾志镡的亲小叔……顾时璋神情寡淡地看着自己侄子:志镡,我女朋友进不进顾家门,还轮不到你来做主。顾时璋,金融巨擘,香江不世出的传奇。众人惋惜,顾时璋这样的人物,竟然娶了那大陆妹,实在暴殄天珍。一直到那日,赛马场上,顾时璋携太太看马,却见顾太明朗动人,顾时璋呵护备至。各人哗然,说好的大陆妹呢,顾太太好靓!赛马驰骋赛道赢得巨额奖金,众人欢腾。顾时璋抬手鼓掌,神情愉悦。有人大着胆子上前问:顾先生的马?顾时璋难得笑了,道:我太太的。众人惊叹,顾太太懂马?顾时璋:本赛季前三的赛马,都是我太太的。众媒体哗然。顾时璋淡淡补充:诸位脚底下踩踏的这片马场,都是我太太的。众人:!!!!!#修罗小剧场#—>他是学术泰斗,性情疏淡,不苟言笑。他有个每天把他气死的女儿,但女儿竟然送他领带。女儿好甜。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他是金融巨擘,温文尔雅,矜贵沉稳。他有个女朋友,非常体贴,她竟然送给他领带。他好幸福。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于是,那天,他们狐疑地看着对方,紧紧握住自己的领带。他们撞衫了(_)!!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叶天卉上一世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香江,别无所求,只求吃点好吃的。她挽起袖子准备开干,捞钱!暴富,吃起来!叶家流落在外的女儿从内地回来了。香江上流圈子聊起来,谁不一声感慨,这女儿自小养在内地不曾管教,如今初来乍到香江,怕不是土得似番薯。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后来这位真千金一战成名,扫平赛马场,赢得巨额奖金,名利双收。从此赛马业再无敌手。香江马主,见叶天卉纷纷退避三舍。#女主认亲后的修罗小剧场#—>他是学术泰斗,性情疏淡,不苟言笑。他有个每天把他气死的女儿,但女儿竟然送他领带。女儿好甜。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他是金融巨擘,温文尔雅,矜贵沉稳。他有个女朋友,非常体贴,她竟然送给他领带。他好幸福。他佩戴领带,精心搭配,开启他美美的一天。—>于是,那天,他们狐疑地看着对方,紧紧握住自己的领带。他们撞衫了(_)!!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看似依顺,其实骨子里是倔的。恼恨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叶天卉上一世也曾驰骋沙场建功立业,如今生在这七十年代,却成为香江豪门滞留在内地的真千金。豪门无亲情,来往皆利益,她来到这花花绿绿的大香江,别无所求,只想弄点好吃的。放眼望去,美食,赛马,挣钱!搞起来!假千金叶文茵优雅地扫了一眼叶天卉。她自会死死把住联姻对象顾家少爷。只要嫁入顾家的是她,那自己叶家小姐的身份便不能动。一个内地来的土番薯,她哪里懂得香江上流社会的规则。她胸有成竹。顾志镡宣布道:我只钟意文茵,我不会娶你一个北妹,你死心吧!叶天卉惊讶:……你以为谁要嫁给你?我能看上你?顾志镡恶狠狠:你这辈子休想进我们顾家的门!叶天卉更惊讶:谁说我要进你们顾家门了?顾志镡:不要假惺惺在这里给我装!话音刚落,突然,一个挺拔身影走到叶天卉身边。他冷冷地望着顾志镡,仿佛恨不得一脚把他踢飞。假千金叶文茵懵了,这是顾时璋,顾志镡的亲小叔……顾志镡惊惶:小,小叔?顾时璋轻轻磨牙:志镡,我女朋友进不进顾家门,还轮不到你来做主。就在刚刚,他花费那么大力气哄着女朋友,好不容易才哄好!顾时璋,金融巨擘,香江不世出的传奇。众人惋惜,顾时璋这样的人物,竟然娶了那大陆妹,实在暴殄天珍。然而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叶天卉重金押在赛马场,爆了冷门。她一夜暴富,名利双收。从此香江马主见叶天卉退避三舍。那天,叶天卉驾驭着当世名驹,闲散地走在跑道上。飒爽明艳,无人能及,吸引了一众目光。记者上前采访,问起为什么她赛马下注百押百赢。叶天卉道:当然是抛硬币啦。抛硬币?叶天卉:抛中哪个就押哪个!众人:……谁信!
  • 作者:女王不在家
    人都说,初挽这姑娘是古董堆里泡大的,眼睛里只有古董,没有人。那些老玩意儿,初挽看一眼就知道哪个年代什么路数。初挽嫁给陆建时,是遵了爷爷的命,是守了老辈的约,也是为了护自己一世平安。反正陆建时对她挺好,她也没别的想法。一直到那天,她看到陆建时搂着一个姑娘说:我那媳妇,看着模样不错,人人都求着,但其实是块木头,眼里没男人,整天惦记着那堆老玩意儿!娶她,我这日子过得也闷,还不是得忍着!初挽有些惊讶,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怎么不早说?睡了一觉,她重生了,重生到了十八岁。这一次,当着陆家老爷子的面,初挽拿起那泛黄的婚约,研读了三遍,最后指了指站在陆老太爷身后的人:非要嫁,那我选他吧。她指着的男人,身姿笔挺,淡漠冷肃,不苟言笑,那是陆家这一代最有前途的陆守俨,也是陆建时的亲叔叔。1)大叔宠,男大八岁 2)古董捡漏,考古,国宝回流专栏完结年代文:《七零之改嫁前夫发小》《七零之走出大杂院》《六零之走进四合院》《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还有好多年代文点进专栏可见~
  • 作者:女王不在家
    孟砚青娇艳无双,才华出众,虽早早嫁人,但丈夫温柔体贴,幼子聪明可爱,哪怕最糟糕的年月,她也一直被捧在手心里呵护着。一病不起撒手人寰后,她才知道,她生活在一本年代文小说中。小说中的穿越男步步为营,一路收服小弟,掳获诸多女配芳心,最后成为珠宝大亨,迎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走上人生巅峰。而她,是痴恋真千金的天才反派……那早死的炮灰妈。她那临死都不放心的乖巧儿子,长大后痴恋那位万人迷真千金,和龙傲天作对,被处处打脸,最后疯狂惨死。她重生成了一年轻姑娘,赶紧去找儿子了。此时的儿子一脸桀骜不驯,正拎着北冰洋汽水,把小混混揍得满地找牙。孟砚青对儿子招招手:过来。儿子张扬的爪牙顿时收敛,恭顺地走到孟砚青身边。小混混们瞬间目瞪口呆,这还是那个打遍几个胡同无敌手的陆亭笈吗?!红旗轿车停下,陆绪章迈开长腿下车,皮鞋优雅地踩在青石板上。青砖灰瓦的老墙根下,他那向来意气风发的儿子低垂着脑袋,站在一姑娘面前,被训了个狗血淋头。他扯唇,冷笑,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欺负我儿子?他迈步上前,决定给那姑娘一个教训。那姑娘却在此时回首。陆绪章脸上的冷笑瞬间冻结。儿子懵懵靠边站。衣着考究的陆绪章低垂着脑袋,被训了个狗血淋头。要你有什么用,竟然连儿子都管不好。既然这父子这么不争气,那就换她来吧!重活一世,她不兴风作浪一番就对不起自己。于是,孟砚青施展无边魅力,男女通吃,驯服反派儿子,收复作死假千金女配芳心,抢夺龙傲天后宫那无怨无悔女配们,带着她们致富发财走上人生巅峰。一败涂地龙傲天气得摔桌,狼狈怒吼:我的女人们怎么被一个女人抢走了!这剧情不对!!****预收《赘婿他登基为帝了》面容俊美的郎君,看人的时候连眼神都没什么波澜,不过却会埋首下来,给她一切她想要的熨帖。希锦觉得他就像一条狗,通体雪白,清冷如玉,沉默地徘徊在孤冷的夜色中。阿筌是希锦的赘婿,爹娘在时给她选的。希锦觉得他心思深,骨子里是倔的,并不会哄自己高兴。恼时也想过休了他,可他好歹会打理家中铺子,好歹不曾沾花惹草……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一直到那一日,院中涌入许多官兵。他们说阿筌是流落在外的皇太孙。他们说筌字是隐在竹中的人王。希锦跪地不起。已经登基为帝的男人,俯首,低声在她耳边问:希锦曾说,我是你的什么来着?希锦眼前一黑,差点直接栽那里。……她说他是她的狗!她的小命还能保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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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女王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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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意外,我自封修为做了上门女婿,虽然老婆貌美倾城,但从未给过我一天好脸色,说我是个窝囊废!而今天,我将突破束缚,将一切从新翻牌新书火爆来袭,阅读的朋友别忘记点击收藏!【每天更新时间凌晨,上架后保底三章】欢迎各位好友多多留言,兄弟在剧情中等你!
  • 作者:奥斯卡·王尔德
    1890年,爱尔兰诗人和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告诉他美国的作家朋友埃德加·萨尔特斯(Edgar Saltus,1855-1921),说准备写一部描写抹大拉的马利亚的作品。 抹大拉的马利亚是《圣经》中的人物,她虽然是个罪人,但她追随耶稣和耶稣的门徒,还曾见耶稣驱走七个恶鬼,并亲历耶稣复活;尤其是她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于是耶稣对她说:你的罪赦免了。耶稣解释说:这是因为她的爱多,所以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 王尔德对萨尔特斯说,他要把她写得有些像莎乐美;随后,他们就开始一起共同探讨这两个淫荡的女子。显然,王尔德当时是基于爱与罪的主题思考,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联想到莎乐美,还没有想到要直接描写莎乐美这个人物。 王尔德的朋友、法国诗人和专栏作家让·洛兰(Jean Lorrain,1856-1906)家里有一座被斩首女子的头像。一次,王尔德看到这座雕像时,据王尔德危地马拉的朋友恩里克·戈麦兹·卡利洛(Enrique Gomez Carrillo)说,使这位爱尔兰剧作家联想起一个有关希伯来公主的奇异传说。这位公主为了对她的情人表示敬意,把一位使徒的头奉献给他;但她这礼物遭到了拒绝,于是她在当天晚上把自己的头割下,放在一只金碟子上给她的爱人。卡利洛说,受朋友们的怂恿,王尔德曾想把这个故事细致地表现出来,大概是以散文的形式来写,题为《两次斩首》(The Double Beheading),但后来他又计划把这故事写成诗篇。后来,王尔德和他的朋友、居住在巴黎的美国诗人斯图尔特·梅里尔(Stuart Merrill)一次去红磨坊(Moulin Rouge)看演出时,见到一位罗马尼亚的舞蹈家,她的肢体动作恰如福楼拜的小说《希罗迪娅》中所描写的莎乐美。王尔德曾试图跟这位演员联系,希望把她的舞蹈写进他正在创作的一个剧本中去。只是没有找到她…… 最后,大约是1891年10月前后的一天晚上,王尔德跟一群年轻的法国作家谈了《圣经》中的莎乐美的故事。回到他所租住的房间里,打开桌上的一本空白笔记本开始写作。几个小时后,就已经写出了不少;为了寻求灵感,他迈出房门,步入临近的那家大咖啡馆(Grand Café),对管弦乐队的指挥说:我正在写一个剧本,描写一个女子赤足在一个她因爱他而要杀他的那个男人的血迹上跳舞的剧本。希望获得某种野性而恐怖的音乐的激励。回去后,就完成了《莎乐美》。 创作之前,王尔德就想过,要使自己这部作品中的同名主人公,不同于在他之前的作家、艺术家笔下的这一人物。在他看来,即使像莱奥那多·达·芬奇,或者阿尔勃莱希特·丢勒这些大师所画的莎乐美,也都不能令人满意。不过王尔德仍然不能脱离前人的影响。 《圣经》中记载的故事自然是王尔德创作《莎乐美》首要的最基本的材料来源。剧中的几个主要人物——希律·安提帕、希罗底、施洗约翰——乔卡南和莎乐美,就是《圣经》里原来就有的,情节的总体框架大致也与《圣经》里所写的故事相仿。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圣经》的故事,王尔德就不会想到创作像《莎乐美》这样一部剧作。 1893年8月,即王尔德的《莎乐美》法文版出版之后大约半年的时候,王尔德的朋友,英国作家和漫画家马克斯·比尔博姆(Sir Max Beerbohm,1872-1956)在给友人、画家威尔·罗森斯坦(Will Rothenstein)信中指出,说《莎乐美》的创作无疑受到福楼拜的《希罗迪娅》的影响。王尔德回应说:不错,我是剽窃(plagiarise)。这是有鉴赏力的人之荣幸。我读福楼拜的《圣安东尼的诱惑》时就从未在书末签上我的名字。Que voulez-vous(别说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数百部最好的书都带有我的签名。表明他无法否认这些作品有形无形曾经对他产生过影响。 王尔德对诗人斯蒂芳·马拉梅怀有很大的敬意,曾把他创作的《道连·格雷的画像》题献给他。《道连· 格雷的画像》中写到亨利·沃登勋爵曾捎给主人公道连·格雷的一本黄封面的书。格雷拿起开始翻阅,几分钟后,他被吸引住了;甚至有好几年不能摆脱那本书的影响。研究者公认,此书就是若里斯-卡尔·于斯曼的《逆反》。王尔德自己在一封信中也承认:《道连·格雷》中的那本书是我永远都不会写的许多本书之一,但它部分地受到了于斯曼的《逆反》的启示……书中提到的那个身上十分奇怪地糅合着幻想家和学者气质的主人公,那个独特的巴黎青年,就是《逆反》的主人公戴·艾桑公爵。戴·艾桑的那些不合常规的艺术趣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王尔德的趣味。其中戴·艾桑对古斯塔夫·莫罗的喜爱,就最典型地反映了王尔德自己的感受。例如莫罗创作的《幽灵》和《莎乐美为希律舞》这两幅画,特别是《幽灵》,莎乐美的着装和挑逗的舞姿,以及画面上华丽的色彩,使王尔德非常喜欢。有材料说,王尔德甚至希望画家奥布里·比尔兹利(Aubrey Beardsley,1872-1898)为他的《莎乐美》创作的插图,也能具有与莫罗的画同样的风格。 人类在幼年时代起,就把头颅看成是人体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珍贵或神圣的部分。人类学研究认为,从抽象的意义上说,‘头’与男性、男子气、父亲、理智或权威联在一起,‘头’是指组织的和管理的功能。古代的神话传说和现实中的人都相信,拥有某人的头颅就拥有他的一切。 在海涅1841至1842年创作的长诗《阿塔·特罗尔》(Atta Troll)里,有一段描写在圣约翰节 的前夜恶魔和精灵四出活跃的情景。其中写到那个得了恋爱躁狂症死去的希罗底:在她潮红病态的脸上/漂浮着一种东方的魅力,柔和的嘴唇,好像石榴石,/弯翘的、百合花似的鼻子,/她的四肢苗条而清凉,/宛如绿洲中的棕榈树。说她不但曾渴望过施洗者的头,在这天夜里,她的双手总是捧着/那只盘子,盘里放着/约翰的头,她吻着它;/她热情地吻那颗人头。人们甚至相信她每夜复活过来,都要把那颗血淋淋的人头/捧在手里(钱春绮译)…… 海涅这里说的是古代传说中的事,像这种拥有男性头颅的情结,也一再被再现在现实主义作家的创作中。 意大利作家薄伽丘《十日谈》中的第4天第5节故事写富商墨西拿三兄弟认为妹妹莉莎贝塔和他们的雇员洛伦佐相得甚欢,不免有失检点,便借故把洛伦佐带到一个遥远僻静的地方杀死,埋在一个不易找到的地方。一夜,苦盼情人归来的莉莎贝塔梦见面容憔悴、衣衫褴褛的洛伦佐告诉她自己已死,并说到他们掩埋他的地点。莉莎贝塔深信所梦是真,第二天一早就带了贴身女仆赶到梦中所见的地点,用刀子细心割下情人的头颅,放在包袱里,再用土盖好无头尸体。……回到家里,……在自己的房间里关好门,捧着那颗头颅大哭,泪水洗净了头上的尘土,吻了不下一千次。(王永年译) 还有法国作家斯汤达在他的著名小说《红与黑》中写到,玛蒂尔特小姐受马格丽特王后的影响,也想学她的样,在情夫于连·索雷尔被送上断头台后,设法找到了他的尸体,把于连的头放在她面前的一张大理石的小桌上,吻着他的额头……(郝运译) 《阿塔·特罗尔》转述传说中的希罗底和《十日谈》里的莉莎贝塔、《红与黑》里玛蒂尔特小姐及马格丽特王后,这四位女性都表现了一个沉溺于爱中的女性,当她无法获得活着的恋人时,即使获得他的头颅,在她的意识中,作为替代物,仍会感到是获得了自己所爱的人,可以获得一种幻想的满足。王尔德《莎乐美》中莎乐美在吻乔卡南——施洗约翰头颅的情节,同样也可以使她在幻想中获得这样的满足。 不过,上述所有可能的启发都在王尔德那里转变为艺术上的独创。这一点,哪怕是在一些细小的问题上,也有所体现。例如有研究提到,王尔德先是与格雷厄姆·罗伯逊讨论了这个问题,罗伯逊提出,‘每套服装色度,从最清晰的柠檬色到深红色,要清淡柔和。’王尔德还向装饰艺术家查尔斯·里基茨讨教,里基茨设想是,演出时,‘莎乐美’的脚移动在黑色的地板上应该像是两只白鸽。在这背景的衬托下,王尔德希望莎乐美穿像是毒蜥蜴的绿色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