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夹沟地偏人穷,大多数人家,挨到秋收,早就把上年分的粮食吃完了,全靠开荒种的红薯撑着过日子。
也就逢年过节办喜事,才可能吃上一口肉。
“真香,比你做的闻着还香。”
“程老哥真舍得,听说买了半头猪呢。”
“等我闺女嫁人,我也给她买猪肉吃。”
“你才舍不得呢,更做不出这么香的味道。”
刘春花满心疑惑,忍不住加快脚步到程家,意外的看到一个肥硕的身影,在灶前忙碌。
老程家厨房外,新砌的土灶上架着一口大锅,里面炖了一大锅的肉骨头。
程诺穿着一身蓝布褂子,因为太胖,只能在身侧用布带系着,把她身上的肥肉分层叠落,看着很是辣眼睛。
但刘春花已经顾不上程诺的形象了,她出现在锅前,不是忙着给嘴里塞肉,而是在做饭。
这场景,看着跟做梦似的。
而且,她不是在乱做。
动作娴熟,游刃有余,一看就是经常做饭的好手。
看程诺做饭,也没有多用多少油盐调料,更没有放什么秘密增香的东西,但是做出来的饭,闻着就是特别香,
程诺看到有人来,笑着喊了人,继续专注手里的事情。
亲爹给了买一头猪的钱,后妈只买回来半头,还是剔除了最好的前后腿肉剩下的便宜部分。骨头是她自己剁的,熬大肘子的同时,还准备了其他几道硬菜。
红烧肉,粉蒸肉,小炒肉,三道肉菜做了三大盆,足够宴请全公社的人了。
剩下的几个素菜比较简单,凉拌小豆芽,小葱拌豆腐,椿叶炒蛋。
外加一个小米南瓜汤和红薯叶酸菜汤,凑一盘炸红薯。
十个菜取义十全十美,是三王乡六个公社二十多个村子里的头一份。
“我的个老天爷啊,这得花多少钱?”
刘春花满心满眼都是眼前的肉和菜,粗粗一算,这顿喜酒,至少得花一百块钱,比他们家三年总共挣得还多。
“没花多少,都是我男人给的彩礼钱。”
程诺笑笑,捞出一块肉,“春花姨,您可算是来了,我爹怕时间来不及,我就先糊弄着做了。
“您尝尝,味道还能补救吗?”
程诺原本就胖,笑起来的时候,整张脸上的肉堆在一起,眼睛都看不到了。
刘春花想到程诺以前,吃的比猪多,做的比谁都少,压根没做过饭,现在这不是胡闹吗?
这么多的好东西,经了她的手,还不得全被糟蹋了?
刘春花一边觉得程老哥不靠谱,太惯着程诺。
一边下意识的接过肉,放进嘴里。
原本已经做好太难吃也不能把肉吐了浪费的准备,却发现意外的好吃。
猪肉一点不腥,味道好吃,肉质不老不柴刚刚好,香喷喷的能把人的舌头都咬掉了。
“我……哈,呼,太好吃了。”
刘春花被肉烫的说不出话,一边亲昵的拉住程诺的手,把舌头捋顺了,“诺诺,这饭全是你做的?”
刘春花和程诺母亲荣清关系很好,曾经更是把她当亲生女儿疼,差点就抱养了。
谁知道她越长越歪,完全没干过活儿。
今天这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