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黄金

我叫张五哥,张弓搭箭的张,五谷丰登的五,哥德巴赫的哥。

我现在来到了奥斯大陆,与我同行的女孩叫玫。我怀疑玫喜欢我,可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喜欢我。难道是因为我姓张?村里人都说嫁给姓张的好,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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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哥步履轻健,背着白熊皮和几十斤的熊肉,大步走在雪地里。

身后的玫手中拿着弓箭,额头已经见了汗,呼吸变得急促,有些跟不上张五哥的步伐,不过她是个倔强的姑娘,不会轻易叫苦,只是咬着牙坚持着。

张五哥回头望了望玫,问道:“你累不累,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玫胸口上下起伏着,擦了擦额头的汗,说道:“不累,以前在荒原上追野驴,我能一口气追上一整天。”

张五哥性子质朴豁达,不懂得女儿家喜欢口是心非,便信以为真。他自从痊愈以后,明白再也回不去黑石村家乡了,索性既来之则安之。

“玫,这么走没意思,咱俩换着唱歌怎么样?”张五哥以前在田间劳动的时候,有时候大家就你唱一首歌,我唱一首歌,听着听着就忘记了疲累。

玫的喉咙又干又渴,像着了火一样,说道:“我不大会唱歌,你先唱吧。”

张五哥想了想,咧着嘴大声唱道:“正月里那个说媒,二月里定。三月里交聘礼,四月里迎。妹妹见了哥哥哟,说不完的话。咱们俩人死活哟,长在一搭。”

张五哥的声音像破锣一样,震得四野回声。

玫大概听懂了歌词中的意思,问道:“两个人既然互相喜欢,为什么不能立即在一起?做什么那样麻烦,还要说媒交聘礼?”

张五哥挠了挠头,他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好硬着头皮说道:“这个……这个是规矩吧,大家都要按着规矩办事的。”

玫说道:“我觉得这样的规矩不好,如果不照着规矩来,那两个人就不能在一起?”

张五哥被问得七荤八素,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四姐,明明喜欢英武的民兵连长,可因为和邻居定亲在先,就只能在夜晚蒙着被子偷偷的哭。

“也许这些规矩不好,可又有什么办法?”张五哥无可奈何地说道。

“规矩不好,就杀规矩!”玫斩钉截铁地说道。

张五哥想了想,点着头说道:“对!规矩不好,那就杀他娘的规矩!”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间都大声笑了出来。

又走了两里路,前面是一片开阔的山谷,谷底的小溪蜿蜒曲折,水面上飘着白色的雾气,水声哗啦啦地响着。

张五哥远远望着,发现小溪中忽隐忽现,闪着金色的光芒。

玫高兴地向小溪奔了过去,掬起一捧水尝了尝,只觉得甘甜可口,而且溪水竟然是温的,一点也不寒凉。

玫喝了个饱,又往随身的皮囊中灌满了水,摇着胳膊喊道:“五哥,这水是温的,你快来看看。”

张五哥走到溪边,用溪水洗了洗脸上的汗水,说道:“这水说不定是从温泉中流出的,咱们一会儿顺着溪流,走到源头看看。”

玫点了点头,突然在溪水中看见了几只林蛙,连忙拔出一只骨箭,一下子就刺中了一只林蛙。

“有林蛙,快来抓!”玫一边喊,一边用骨箭又刺中了几只又大又肥的林蛙。

张五哥听见玫的喊声,刚要一起去捕捉林蛙,却被河床上的一粒金色的东西给吸引了,捡起来看了看,又放到嘴里咬了咬,顿时喜形于色。“金子,是金子!”

玫只顾着捉林蛙,听到张五哥的喊叫声,头都没抬起一下。

张五哥将拇指大的金子收起来,又翻着河床上的石头寻找黄金,没过一会儿,竟然让他捡到了十几块或大或小的金子,其中一块天然的狗头金竟然有半斤多重。

“这要是换了钱,能给生产队买一辆拖拉机吧?”张五哥心头一阵兴奋。

玫将抓到的林蛙都串在骨箭上,看到张五哥抱着一堆金子,说道:“我早就看到了,金子有什么用?软绵绵的,既不能打造兵器,又不能当做食物吃。”

张五哥愕然,不甘心地问道:“金子在荒原上一点用处也没有?”

玫仔细地想了想,说道:“一点用处也没有!不过我听说,苏鲁部落的人喜欢给奴隶套上黄金项圈,以示区分。”

“奴隶戴黄金项圈?”张五哥的价值观碎了一地,又问道:“那部落里的女孩不喜欢黄金做的首饰么?”

“不喜欢!”玫很肯定地回答,又从脖颈处取出自己戴着的挂坠,是在一根皮绳上,系着一个花生米大小的黑色金属。

“这是陨铁,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铁块,我在野外捡到的,我们野蛮人姑娘喜欢坚硬的东西,对软绵绵的黄金才不感兴趣。”

张五哥走上前去,伸出手摸了摸玫的陨铁挂坠,又仔细地看了看,上面似乎还有一些红色的铁锈,他感觉这陨铁和生产队钉马掌的铁疙瘩也差不了多少,凭什么在这里变得这么珍贵?

张五哥看了看玫背后的骨箭和腰间的骨匕,问道“那你们为何不用陨铁做兵器?”

玫说道:“陨铁太少了,整个黑石部落的陨铁都收集起来,也不够打造一把战刀。听族中的长老们说,只有野蛮人的王,才有资格使用陨铁打造的兵器,其他人如果擅自使用陨铁兵器,那就是大不敬的死罪。”

张五哥很无语,整个部落穷得连把金属菜刀也没有,却偏偏视黄金如粪土,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是我疯了,还是这个世界疯了?

张五哥叹了一口气,将怀中的黄金一股脑地都扔进溪水中,说道:“咱们顺着溪水去源头看看吧。”

小溪的两岸地气温热,并没有冰雪,裸露的地面上长着青草,好像绿色的地毯一样。

张五哥和玫溯着溪水,又走出很远的一段路,发现在一处高坡上,散落着无数大大小小的地热泉眼,这些泉水汇聚起来,便成为了一条小溪。

玫走到一处泉眼附近,热水冒着泡,汩汩地涌了出来,四周的石头摸着都是有些发烫。玫将穿成一串的林蛙放入热泉眼中,只一会儿的功夫,这些林蛙就全都煮熟了,玫取下一只林蛙递给张五哥,说道:“这些林蛙在夏天吃得又肥又大,到了冬天便不再吃东西,肚子里干干净净,就这样煮着吃,味道最好了。”

张五哥拿着林蛙左看看右看看,也不知道该如何下口。他在黑石村的时候,也吃过青蛙,不过那都是洗剥干净,切成小块,用热油和辣椒一起炒着吃。像这样整个煮熟的原生态吃法,他倒是第一次尝试。

玫微微一笑,说道:“五哥,你这样的大英雄,习惯了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从没吃过林蛙这样的小东西吧?其实林蛙的肉又嫩又香,你尝一下就知道了。”

玫说完之后,拿起一只煮熟的林蛙,整个的吞了下去。

张五哥咽了口唾沫,心中无比惊叹,像玫这样的小姑娘,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吞吐能力,他作为一个男子汉,当然不能落于人后,于是照葫芦画瓢,拿起手中的林蛙,一口就吃进了嘴里,顿时感觉软软嫩嫩的,而且这林蛙肚子里是一包油,入口即化。

“好吃!”张五哥好像发现了新大陆,眼睛冒着光,又连着整吞了几个林蛙。

不大一会儿,捉到的林蛙便吃了个干净,张五哥意犹未尽,对玫说道:“咱们再去捉林蛙煮着吃。”

玫说道:“林蛙肉极是滋补,不过却是有一样坏处,男人吃多了要掉胡子的,你刚才已经吃了不少,可不能再吃了。”

张五哥现在的胡须比关二爷还长,吃饭喝水的时候大是不方便,他倒是不在乎掉胡须,说道:“胡子掉干净了倒好,省得麻烦。”

玫歉意地说道:“这一路光顾着逃了,也没给你刮刮胡子,真对不住了。”

张五哥这幅身躯的原主人是黑石部落的首领,每日有十几个妻子服侍,当然把胡须打理得整整齐齐。如今虎落平原,身边只有一个玫,她是个女猎手,对于怎么照顾人,还是不太擅长的。

玫拔出腰间的骨匕,贴着张五哥的脸,慢慢将乱蓬蓬的胡须都刮去了,张五哥只觉得骨匕异常锋利,所到之处,胡须便纷纷落地,也不知道是什么兽骨打磨而成。玫的手掌虽不是柔腻娇嫩,可摸在张五哥的面庞上,却令他忍不住怦然心动。

骨匕渐渐剃到脖颈处,玫的长发滑落在张五哥的鼻子上,痒痒的,张五哥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身子也是一颤。

哎哟一声,玫急忙收回骨匕,可还是在张五哥的脖颈处划出一道浅浅的血口子,鲜血一下子便流了出来,玫急忙用手捂住。

“我真没用!”玫自责的骂着自己。

张五哥全不把这点伤放在眼里,说道:“这点伤不算什么,也不怪你,是我不好。”

玫差点哭了出来,说道:“五哥,我这么笨,你打我吧。”

原来野蛮人男子脾气暴躁,但有不满,便对妻女拳打脚踢,这个在部落中习以为常。

张五哥愣着说道:“我打你做什么?只有狗熊孬种才打女人呢,我可不想做大狗熊。”

玫被逗笑了,看着张五哥刮了胡须的面庞神采焕发,好像是换了一个人,少了一些霸道,多了几分憨厚亲切。

“五哥,你真的不愿意再回到黑石部落么?那里有你十几个妻子,会把你服侍的很舒服,不像我,只会狩猎,一点也不会照顾人。”

张五哥咋舌问道:“我以前有十几个老婆?”当看到玫肯定地点了点头,又鬼使神差地问道:“是包办婚姻么?”

玫不解,问道:“什么是包办婚姻?”

“就是夫妻间没有感情,不情不愿地在一起。”在张五哥的印象中,只有恶霸坏蛋才会有许多妻子,这些妻子大都不是出于真心,而是由于被逼无奈。

玫想了想说道:“你那些妻子都是被你抢来的,算是包办婚姻吧。”

“我以前是个大坏蛋?”张五哥追问道。

“差不多吧。”玫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