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摊丁入亩的消息

沈荣虽为当代沈家家主,但却并非沈万三的嫡长子。

沈万三活着的时候,膝下有儿女九人,五子四女。

其中有继承他万贯家产资格的五个儿子分别是长子沈金,次子沈茂,三子沈旺,四子沈荣,五子沈香保。

按理说,这家主之位,以如今大明的风气,应当是直接传递给长子沈金的。

但是沈万三是个商人,还是一个很成功的商人,想起事情来首先考虑的必然是利益得失,而非封建礼教。

因此,在临死之前,便将家主之位传给了几个儿子中最为成器的四子沈荣。

沈万三活着时候的决定,自然无人敢反驳,但是一等沈万三去世,其余几个儿子自然便是坐不住了。

这堪称富可敌国的家产,谁看了能够不动心?

所以,十分理所当然的,除了沈荣外,其余兄弟几人都在吵吵着要分家。

沈荣身为家主,当然是不想分家的,但是没有办法,各家闹的都凶,且以如今的法理来说,他也没有资格阻挠别人分家。

因此,沈家自沈万三走上顶峰,随后便没有逃脱开盛极而衰的定律,才不过一代人,便落得个七零八落。

其实,以沈万三留下来的身家,即便是分了家,沈荣也不至于就破落了。

问题就在于,沈万三其余的那几个儿子实在是太过不成器,分得的家产后便一直在挥霍败家,然后觉得自己的家产不够了,便又会来沈荣操持的主家这里闹。

再加上,沈万三起家又不是像传说中那样有个可以凭空变出金银的聚宝盆。

而是元时汾湖有一巨富,名叫陆德源,富甲江左,很欣赏沈万三的聪明才智和经商信用,觉得自己已经老了,也看破了红尘。手里的巨额财产假如不传给别人,一旦时局动荡,反而会酿成祸害,于是全部赠送给沈万三,自己去澄湖边的开云馆当了道士,直到寿终。

这陆德源无儿无女,所以很洒脱的将家财全然给了欣赏的沈万三,自己去当了一个方外之人。

可是陆德源却另有其他亲族,在沈万三死后便找了上来。

沈万三起家,是因陆德源的家财,而沈荣自然不可能将陆德源的后人拒之门外,自然时常接济,而沈荣的接济又不可能是每年给些米面了事,而是差不多直接将族中每年的收益,分出两成交给陆德源的后人。

可以说,现在的沈家,虽然名义上依然还是江南首富,但实际上已然有些是外强中干,内忧外困的情况。

而且最近整个江南直隶地区,所有大户人家皆都是人心惶惶。

因为最近在朝堂上有消息传出,说是圣上有意要土改,要施行摊丁入亩。

这其实才是真正能要了沈家命脉的根本原因所在。

沈家自沈万三时代,便聚集了大量田产,整个江南地区,差不多有五分之一的良田是划到沈家的名下,而且沈万三是依靠番商起的家,产业并不只局限于江南地区,北方,沿海,皆有产业。

而如今的商贾,赚了钱做什么?

他们又不用烧钱搞研发,也没什么奢侈品,供他们消费,因此这些赚来的钱,全都购买了土地。

这也是千百年来所有生活在这片于地上的人的一贯习性,似乎无论是什么东西,都远不如土地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可现在,若是真的摊丁入亩,那对于名下有大批田产的沈家,绝对是一场噩耗。

而类似沈家一般的富商同样不在少数,不少人以沈荣马首是瞻,皆都想让他寻个法子,看看能不能花钱在朝中疏通一下。

花再多的钱都成,百万两千万两他们都掏的出来,毕竟摊丁入亩的政策,这可是要绝了他们的根。

毕竟他们说是商人,可是归根结底,他们依然也只能称之为封建地主阶级,远远达不到资产阶级。

而摊丁入亩之策,便是直接触动了地主阶级的核心利益,他们自然要有所动作。

甚至于,因为现在天下刚定,且无论是北方还是蜀地滇南等地方,都尚未安定收复下来,这些地主们聚集在一起,难免还有一些别样的心思。

不少人都在窜动着沈荣,让他出个头,大家便揭竿而起。

莫要以为这些地主的反应有些夸张,阶级之争,向来便是要流血的。

历史上,雍正施行摊丁入亩的前身,其实就是明朝时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嘉靖时期,已经是王朝末年,土地兼并严重,又加上党争,那些地主们早就通过贿赂的方式,达到了“不当差、不纳粮”的程度,这些义务和税赋全由百姓们承担。

另外,除了各种杂项外,百姓们还要缴纳“丁银”也就是人头税,这就进一步造成了贫富日益分化,灾荒年月一来,贫民要么贱卖土地,要么借高利贷,最终的结果就是土地兼并更加严重,恶性循环。

且又加上因为而因为举人、官员,极其家人们,包括他们的奴仆都是不用纳税不用服徭役的,因此许多百姓为了避税纷纷将自己的土地投献给士绅们,或是干脆卖掉土地,甘心给士绅们当佃户,还有的则干脆逃荒,找地方当起了隐户,以此躲过政府的监管。

据统计,在明朝人口巅峰时期,起码有一半以上的人口遗漏于政府记录之外,无法收上赋税。

这造成的结果嘛,也很简单,无非就是朝廷收不上税,国库空虚。

当时的张居正便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提出了‘一条鞭法’的改革措施,这其中关于土改的内容便和摊丁入亩十分相像。

而这一条鞭法的改革,成效也十分显著,成功将大明国诈续了几十年,但可惜的是,张居正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新政得罪了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