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胥菀风嫌弃凡人的礼仪太过麻烦,她直接带着孩子来到公孙非所在的将军府,随便找了书房等人。
这里没人,她也不想接触到太多凡人。
晨练完的公孙非满身是汗地提着长-枪回屋,毫无防备地看见屋子里突然冒出来的持剑女子,惊了一跳,下意识地出了一枪,刺向对方。
胥菀风轻巧地往边上一避,躲开他的枪,伸手握住了他的枪尖,只听“啪”的一声,如折枝般轻而易举地折断了。
她冷眸一瞥,道:“这次我就不计较你的失礼了,”
公孙非反而心神稍定,倘若对方对自己有所敌意,那么在刚才的一瞬间他就已经被杀死了。
其次,是他看见了女子所穿的青色裙衫。
尽管样式有些不一样,但是与澹台莲州穿过的长衫颜色很相近。那时澹台莲州总喜欢穿着那件青色长衫为受伤的战士治病,那件衣服不易沾上脏污。
再观起持剑的样子,他心下有了个数,收枪抱拳简单行了个礼:“见过昆仑仙人。”
公孙非的目光落在了胥菀风身边的小孩身上,这小孩观衣着打扮与气度举止都不像是仙人,他在心底隐约有了个猜测。
果不其然,见到这位女修士毫不客气地把孩子向他一推,道是某某村幸存下来的孩子,她无法照顾,把孩子送来给他。
是通知,不是请求。
公孙非不免想起当初从荒城回来的队伍中,那个一路护送他们的剑修,亦是差不多的做派。
他正愁不知道过冬不知道怎么办。近来妖魔异动也多,他虽然已经尽力在训练军队、保护四方,用的还是澹台莲州教的那些,但还是捉襟见肘,力有不逮。
却不能不硬着头皮上。
因为在荒城时,他不得不昭太子有紧密合作,昭太子又为王上所忌惮,连带着他也被幽王不喜。
他与他的好友楼琋千辛万苦从荒城回来,幽王以赏赐为名义,拆散了他们两个,把他派到了这座孤立无援的边远小城。
公孙非没有气馁,再糟糕也比在荒城的十年要好多了,他想,只要他足够忠诚,水滴石穿,总有一天能让王族看到他对幽国的一片忠心。
对于胥菀风的要求,公孙非并没有毫不犹豫地马上答应,而是看着那个孩子,紧皱眉头,深深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胥菀风还以为他是不想接收一个孩子,正要开口说话,却听公孙非无比自责地道:“这孩子是萧家的幼子吧。怪我不好,没有及时赶到,不然不至于阖家上下那么多人只活了这一个孩子下来。我在给他们家收尸的时候发现少了个孩子,还以为是连尸体都没留下来,原来是被仙人所救。”
他敛衽向胥菀风躬身行礼,以示感谢:“多谢仙人出手相助,救这孩子一命。”
胥菀风脸色稍霁,微微颔首。
公孙非又问:“仙人比我们先一步找到那里,可是有什么仙法可以知晓妖魔即将为害吗?若是有,可否告知于我?我也想尽到一分绵薄之力。”
胥菀风一开始自然是拒绝的,她毫不客气地说:“你们凡人怎么跟妖魔对抗,去了无非是做妖魔的口粮,还平白地增添妖魔的法力,不如交代民众,在妖魔来时记得躲好,我自会前去营救。”
换作是二十岁出头意气风发的公孙非,恐怕早已勃然大怒,然而经历过困守荒城的十年,还有幽王的冷淡贬斥,他早已宠辱不惊,是以有理有据地道:“就算不能击退妖魔,能多支撑一会儿,多保护几个平民百姓活下来也是好的。军人应当保家卫国,这是我的责任。”
“况且,我们凡人也未必不能击退妖魔,不瞒仙人,我曾经为妖魔所抓,所圈禁十年。”
在这话时,毫无疑问的,他想起了澹台莲州。
那十年间,他绝望过吗?自然也有过至暗时刻,眼睁睁地看着希望的缝隙一点一点被关上,如猪狗牛羊一般,不知何时会被宰杀,只是凭着最后一丝求生欲迫使自己继续活下去。
直到澹台莲州出现,就像是光照进了黑暗的深渊里。
“是一位凡人带着我们一起杀了出来,固然我们人类暂时还不能以这脆弱的凡体与妖魔正面拼杀,却未尝没有谋求一线生机的勇气。”
胥菀风闻言一惊。
还有这么一件事?她怎么没有听说过?等等……好像先前仙君是曾经讲过一个类似的事情,是同一件吗?
她一时间踌躇不定起来。
公孙非继续说:“当时也有一位仙人来襄助我们,还杀了被你们称作魔将的妖魔。”
魔将?胥菀风松开紧锁的柳眉,心想,该不会就是仙君吧。
正想着,便听公孙非说:“我听别人称呼他为仙君,仙人可认识?”
就“君”之一字,即便不了解仙人们所在的修真界,但是公孙非也大致能够猜出来那位丰神俊秀的仙人想来地位不低。
果不其然,他甫一亮出这个名谓,这位女仙人脸上的神色更加信任和缓,说:“仙君是我们修真界至高之尊。”
公孙非进一步对昭太子的深不可测感到害怕,也为自己的国家感到担忧。
幽王将昭太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岁月让他越发的刚愎自用、猜忌多疑,气量也越发狭窄,身边的老臣一个个的要么故去,要么变了性子,还不怎么提拔年轻人,现在围绕在幽光身边的早已不是当年的贤臣良将,尽是一群阿谀奉承的奸佞。
而昭太子身边呢,在他看来,不管文武都有相国之才的人,更有一些奇人异士,他从未特地去招揽过谁,那些人就自然而然地围在他的身边了。
如今,更是发现于各国君王而言高不可攀的仙人好像与昭太子都很熟。
连仙人中最为尊贵的“王者”,名为仙君的人都是跟昭太子平等相交的,这实在是让他感到触目惊心。
关于澹台莲州的事,昆仑弟子多少有所耳闻。
胥菀风了然地轻轻颔首,道:“我明白了,之后若是有什么危险,我会先告知你一番。把手伸出手,我给你施一个法印,届时会有信蝶飞来,告知于你。”
“是。”公孙非应下,按照仙人所说的照办。
最后,他才恍然记起件事,郑重地行了一礼:“在下幽国公孙非,敢问仙人名讳?如何称呼?”
胥菀风愣了一愣,她没想到还会被问名字,隐约之间,好似感觉到有什么被打破了是的,总有几分别扭,正视着公孙非,回答道:“我叫胥菀风,是昆仑内门弟子。……,我被派来你们幽国除魔。”
公孙非改口:“见过胥先生。今后还请多关照了。”
胥菀风“嗯”了一声,转身意欲离开。
小孩有些舍不得她,上前去抓住她的裙摆,问:“姐姐,你要走了吗?”
冷若冰霜的胥菀风面对孩子时却显得温柔了许多,她摸摸孩子的脑袋,温声细语地说:“是,姐姐还要去别的地方,早点去,才能保护其他像你一样的小孩不会失去爹爹跟娘亲。你乖乖的,以后就跟着这个叔叔了,要听他的话,知道吗?”
小孩泪汪汪地点头。
胥菀风飘然而去。
公孙非对孩子说:“给仙人磕几个头吧,报答她的救命之恩。”
孩子懵懵懂懂地跪下磕头,胥菀风在天上回眸看了一眼,却也不曾停留,就这样里去了。
然而——
不光是胥菀风,被派往各国驻守、斩妖除魔的昆仑弟子都或早或晚地遇见了类似公孙非的人。
他们自述的遭遇似乎也差不多,且每个人的口中都会不约而同地提起同一个人:昭太子澹台莲州。
在这之中的每一个人,正如一串用以一根引线连起来的连环炮一般,终于在这个冬天,被妖魔侵略的火焰所点燃,噼里啪啦地在各国各地接二连三地燃烧起来,炸开,发出一声响。
哪怕他们其中的每一个都不算是惊天动地的轰隆巨响,但是汇聚在一起时,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
再高傲的昆仑弟子在听说连仙君都放下身段与凡人相合作过以后,也没办法继续端着架子。
仙君的架子都不高,他凭什么端到仙君的头上去。
而在与这些对妖魔战斗有经验的凡人合作过以后,眼里也算是渐渐进了沙子,无法再像之前那样目下无人。
这些他们乍一看瞧不上眼的凡人居然真的帮上了忙,而且帮了不小的忙,给他们省了不少工夫,多久了很多人。
其中大部分从荒城回来的人们在被百姓们传授知识,被问起的时候,不吝将功劳归于昭太子的身上,大同小异地道:“要谢的话,还得谢昭太子。”
尽管他们选择回归故土,可在他们的心底,依然仰慕昭太子,怀念跟随澹台莲州冲出荒城的那一天。
那是他们新生的日子。
昆仑弟子们还发现,有一些小村落和小城镇,已经被设好了精妙的阵法,看着很像是昆仑的风格,只是被改过,威力没那么大,可假如只是用来抵御小妖魔的话,却是绰绰有余的。
这些村子里还有个统一的特征,就是百姓们都修了一个美男子的石像,名为:莲州公子。
【第四十四回】
妖域。
邽山。
达骨丹才飞到山脚附近,便听见了一声无比响亮的嗷叫,像野狗,但比狗可要凶多了。
邽山这地盘与他所住过的万妖域不大一样,魔将屠乐在八百年前前杀了一整个国家的人,将这个国家的宫殿占为己有,住得竟然像个人似的。甚至还会利用人类的厨房,有模有样地烹饪人肉,他是十三位魔将中吃饭吃得最为讲究的那个。
但今天达骨丹过来的时候,屠乐吃的并不是精烹细饪的人肉,而是直接拿着尸体在吃。
达骨丹定睛一看,吃的不是人,是个小妖。
屠乐原型是一只穷奇,比自己道行高深得多,起码有个两千年的修为,听说他的原型大小形状似牛,披着一身坚硬粗粝的毛刺。
此时则是半人形的,是个皮肤黝黑的高大男子,高大的不同寻常,比普通的人类壮汉还要大上三倍,那黝黑的皮肤凑近了看才能发现是近似于棕黑色甲壳的东西。他的脸还是有牛的模样,但与大多数妖怪来说,已经很有个人样了。
甚至于,他还有模有样的穿着人类的铠甲,戴着冕冠。
达骨丹以前与他来往的时候,也曾经听他说起过,人类唯独会打扮这点让他羡慕。所以他会学着人来打扮自己,并照溪自美。
屠乐吃肉喜欢从脚开始吃,正提着一只撕下来的腿在啃,见达骨丹来了,好脾气地问:“要不要吃?”
达骨丹摇摇头,这家伙真是说一百遍都记不住,他是不吃肉的。
屠乐嘴上的血都没擦,见了他就问:“你弟弟呢?怎么没一起来?”
说完,才一拍脑门,佯装作傻呵呵地笑说:“对了,忘了,你弟弟被烧死了。”
十三魔将之中,唯有魔将罗罗鸟是一对孪生兄弟,达骨丹与达骨罗,他们各有各的地盘,互不干涉。
前两年听说他们被新上任的仙君给盯上,不光是弟弟被杀,哥哥也修为大毁,不知所踪,一半地盘被修士收了回去,另一半则被其他虎视眈眈的妖魔给瓜分。
最近,又听说达骨丹出现了。
他好歹是个魔将,非普通小妖可以比拟,大家等闲也不想跟他打起来。而且这家伙脑子很聪明,喜欢来阴的,即使他如今手下没剩下多少妖兵,其他魔将还是颇为忌惮他。
提起他的丧弟之痛,达骨丹的脸色相当糟糕。
屠乐就是想看他失态的样子,心底正在看笑话呢,却见达骨丹忍住了想要发火的冲动,问:“刚才没进来就听见你狗叫了一声,是发生了什么?”
屠乐嘴角的笑意一僵,腹诽:狗叫?你才狗叫!他说:“没什么,我让这些小妖去抓人给我吃,可最近尽是抓一些不好吃老弱病残回来,还损了不少兵,也不知道都是干什么吃的。所以我干脆把他们给吃了。”
他“呸”地吐出一口碎肉,嫌弃地说:“真难吃,还是人好吃,肉嫩。”
达骨罗戴着披风,兜帽掩住他的脸看不清晰。他摘下帽子,露出被烧得半边红色癞疤的脸来,说:“我正是为此事而来的。”
“你也发现了吧?这个冬天,人牲越来越难抓了。”
屠乐这才正经了一些,冷然正色,向达骨罗倾身,又伸手指了下伺候在旁边的一个小妖:“还不快去搬张椅子过来。”
达骨罗抬手:“无妨,我也不爱坐着。”
屠乐摸摸下巴,说:“是啊,我也发现了……我最近都没什么好吃的了,把给魔皇的供奉交了以后,剩下的全是些难吃的。”
“他们跟我说,抓不到的人的原因是因为打不过,说那些凡人聚集起来杀妖。我只觉得可笑,那些个娇嫩的凡人不是随便拧一下敲一下就弄死了吗?还会打不过吗?”
“……难道他们说的是真的?没骗我?”
屠乐看着自己手上的残肢沉默了。
达骨罗道:“这凡间出了一个叫作澹台莲州的人,他在昆仑长大,却不修真问道,跑回凡间救些个凡人,他用妖魔的骨血铸造武器,还会各种阵法,正是他带头反抗妖魔。”
屠乐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凡间还有这样的人?真是奇了怪了。”
他一拍大腿,干脆利落地说:“既然都是这个人在搞鬼,不知天高地厚地带着一群凡人不想被我们吃掉,那我们把他杀掉不就不好了吗?”
达骨罗摇了摇头:“杀不掉。起码直接去的话杀不掉。他手握对妖魔经验丰富的士兵,又有昆仑庇护,身边还有一些奇怪的人。”
他充满仇恨,咬牙切齿地说:“你以为我是怎么被烧成这样子,我弟弟又是怎么死的?都是因为这个……这个澹台莲州。”
“想杀他还得从长计议,我正是来找你借兵,或是合作,我们想办法一起把他给杀了如何?”
“不杀了他,今后我们的日子怕是更不好过。”
屠乐将信将疑:“是吗?你怕不是想要借我的手帮你报私仇吧。你地盘没了,是你自己弱小倒霉,我犯不着贴我的兵来帮你。”
他往后仰去,摇头晃脑地说:“不划算,不划算。你给我什么好处?”
达骨罗用他最讨厌的那种看傻子的眼神盯着他说:“你的脑子是只有核桃大吗?凡人都跟仙人合作了,你却还要敝帚自珍,不趁现在就杀了他的话,将来一定后患无穷。我不能让那些凡人变得聪明起来。”
“好处?好处就是你还能再快活几千年,不然我敢断定,再过不久,你就会落到跟我弟弟一样的下场。”
屠乐可不听他的威胁恐吓,都是修炼几千年的魔将,他的资历还比达骨罗深呢,谁怕谁啊?
他都见过好几任昆仑掌门了,岂是达骨罗这个一千多年的小魔将能比的?他的见识才更广。
他知道达骨罗说得也不算全错,有可取之处,只是不想听从达骨罗。
达骨罗平静了一下,撇开仇怨,又说:“再过七年,正是六十年一甲子以遇的日子。你应当记得。”
屠乐:“我还没老到把这个给忘了。”
六十年一次,大地上将再一次迎来妖气最盛的日子。
届时只要他们以足够多的鲜血来献祭,就可能能够解开修真者的封印,将魔皇解放出来。
只要魔皇出世,他们妖魔就将迎来真正的好日子。
修真界强大不正是因为他们有领袖?若是他们也有魔皇带领,一定能够让那些压在他们头上,杀害他们来做丹药的修真者们一个好看,到时就是他们妖魔的天下了。
这是刻在他们骨血里的记忆,从他们诞生起,他们就知道他们有一位魔皇。
听说他们曾经也是世上的主宰。可惜从未见过,那些道貌岸然的修真者们封印了他们的魔皇,使他们沦为世上的第二等生物。
达骨丹说:“杀了澹台莲州,我们才能收集到足够的血。重迎魔皇临世的计划也应该把所有魔将都叫过来,一起商量商量了。”
屠乐这才动容:“你让我想想……”
“其他魔将怎么说?”
不过,达骨罗的计划并不急于这几天、几个月之间。
对于他们这些拥有漫长生命的妖魔来说,这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他觉得在三四年里想办法把澹台莲州给杀了就不算慢。
到时,也算是一箭双雕地报了弑弟之仇。
然而,随着他的传播。
这个凡人的名字也被听进了诸位魔将的耳朵中,认真地论起来,这无疑是几千年来的第一次。
区区一个□□凡胎的凡人越过了那么多修真者,有名有姓地被他们当作一个正儿八经的敌人被记住了。
——澹台莲州。
-
那么,此时此刻,凡间、魔界、乃至修真界都在被热议的澹台莲州本人呢?
他正在接待从嶙山置回来的任乖蹇。
作为与昆仑剑宗沟通的昭国使者,任乖蹇完美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不光如此,他还带来了一些“特产”。
一块足有两米多长,一米高的长方形巨石被摆在空地上,石头泛着青黑的光泽,看上去无比坚硬。
澹台莲州正在拿着锤子、凿子在敲敲打打,而后又拿自己的剑试了一下,前者留不下任何的痕迹,后者需要他用尽全力才能够削砍下石片。
任乖蹇笑问:“太子看这石头如何?”
澹台莲州双眼放光:“是做城墙的好材料。哪来的?怎么凿下来的?怎么看着更像是用武器劈下来的,这么规整。”
任乖蹇甚是满意自己的眼光,得意洋洋地说:“我问嶙山置置守要来的。好像是他们挖矿的边角料。”
澹台莲州顿时明白过来。
懂了。挖的是灵石矿他是知道的。
本来灵石矿对凡人来说也用不上,灵石里的灵气凡人无法吸收,至多说变得健康、强壮、长寿,从根本上也不可能把凡人变成仙人,所以对此他并不多在意。
那次去嶙山置,岑云谏也没有带他去矿里看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灵石矿的变角落。
任乖蹇说:“他们后山堆了不少,太子,我觉得不如你去问问昆仑的人,能不能把这些边角料给我们修筑城墙,你看是不是个好主意?”
澹台莲州与他一拍即合:“当然是个好主意!”
为了这些石头,澹台莲州转头就去找了岑云谏。
【第四十五回】
岑云谏如今很有自知之明,若非急事公事,澹台莲州不会因为别的联络他。
既是急事公事,那自然要分个缓急轻重,需要优先处理就优先处理。譬如他现在正在与长老们问好,这就不算什么要事。
岑云谏笼起袖子,摸了摸袖镜,同大长老颔首示意,表示有事要办,暂且奉陪。
即使解释过了,这依然是一个非常失礼的行为,不太尊师重道,但是对于岑云谏来说,他正想这样做。
比起几位长老,他更亲近于掌门。
掌门去世之后,长老们不大能弹压住他,他所出的几个新政令,也为长老们所不喜,其中尤其以大长老为首。
不光是总是对他的新令推三阻四,倚老卖老地阳奉阴违,还几次三番地把他叫过去,要他遵守昆仑传统,记得老幼尊卑,别以为自己当上仙君、成了掌门就多了不起,还得敬着他们几个老祖宗。
岑云谏暂时还没有跟他们撕破脸,可昆仑门中人人都知道仙君与长老们之间已生龃龉。
最近昆仑被分成新旧两派之势愈演愈烈。
原本一看似乎就是岑云谏的劣势。
岑云谏虽是万年一见的天才,然而他年纪太轻,资历浅,积攒不够,库藏肯定也不算丰富,给不了多少好处。
而长老们在昆仑经营多年,不光资历深,名望大,府库里的宝贝也数不胜数,从他们的手指缝里随便漏出丁点宝贝出来对于小弟子们来说都可以做本命法宝了。而且这么多年,弟子一代一代地传下来,也是个不可小觑的数目。
在长老们手下的弟子一开始还想,就算岑云谏是仙君,他拿什么跟大长老叫板?真是不知道几斤几两。
然而很快,他们就改变了这个想法。
仙君的确因为年纪小没多少积累,手里的东西薄,但是他手指够松,且赏罚分明,只要按照他所交代的任务好好完成,一定会有不错的赏赐,十分公道。
在仙君那里,只看功劳,只看修为,不看家世,也不用别出心裁地讨他欢心。
仙君的喜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非常好摸,只要遵循他的规则,好好当差,必会有回报。这可比在几位性格阴晴不定的老祖宗手下苦熬,等着虚无缥缈的机会可要实在多了!
结果就是,不光是年纪小的新弟子们对仙君死心塌地,更有不少老弟子开始蠢蠢欲动,也很想“叛出师门”,投到仙君的麾下。
仙君上任以后还扩招弟子,将从其他小门派选人的名额第一年直接扩大了三倍,且由他亲自来选。
不然哪来的这么多弟子能够派遣到各国斩妖除魔。
他的风格与以前的几位仙君,甚至可以说是和有史以来的其他所有的出身昆仑的仙君都不同。
这大刀阔斧的改革之利落正如同他的剑术风格,无情,果断,毫不拖泥带水。
无论是新弟子还是老弟子,无论是昆仑内还是昆仑外,所有人大致都能感觉到眼下昆仑这雷霆阵阵的氛围。
俨然是要变天了。
不,应该是正在变天。
这次几位长老把他叫过去,正是老调重弹地训诫他不要违背昆仑祖训。
岑云谏听是听得很认真的,时不时地应和一句,以表示自己有在听,只是兴致乏乏,显然不怎么赞同。还反问了一句:“昆仑祖训是以前的仙君、掌门定的,既然我现在做了仙君兼任掌门,我说的话就是规矩,为什么我不能定新的规矩?”
他一板一眼,秉公无私地道:“倘若长老觉得我哪条新规矩定的不好,大可跟我陈明利弊,若是弊大于利,无益于拯救苍生,我自然会改。若是我觉得不对,我自然得坚持己见。”
大长老被他问得一下子不知如何回答,思忖了片刻,才深蕴怒意地说:“你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儿懂什么?我年纪的零头都比你的岁数大,我自然比你有的是经验。不听老人言,迟早有你的苦头吃。”
“我听说你还派弟子们去凡间历练,我们昆仑以前可从不干这种事。”
“凡人生命短暂,就是救了他们,让他们多活了十几二十年又顶什么用?只要让他们的国家大概不灭亡就好了,他们就不会灭绝。”
“没得浪费了弟子们的修炼时间。”
岑云谏寸步不让地反驳道:“昆仑弟子久居深山,却不下山,不见苍生,又怎救苍生?”
“当初我为妖魔所害,差点命丧黄泉,并非因为我修为不够,而是经验不足,不在这时候多锻炼那在什么时候呢?我正是为了昆仑的将来,所以才让弟子们下山历练。修者的寿命那么长,短短几年不过九牛一毛的时间。”
大长老再说:“让这些道心未定的弟子接触了太多凡人,说不定会让他们的道心动摇,仙骨污浊,影响以后的修炼。”
岑云谏:“我看未必。您看,我与个凡人成亲几年,也没有影响我的修为突飞猛进,我觉得与凡人来往并无不好。我也看了几个被我派出去的弟子,我看他们的修为反而是精进了。”
正是因为成效,岑云谏才愈发坚定自己的做法,丝毫不认为有错。
大长老如被他气得心梗,按住胸口咳嗽起来。
其余几位长老见状,立即指责于他:“岑云谏,你看看,你把大长老给气成什么样了?我们好心劝你,你却冥顽不灵。你是当上仙君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是吧?可以不听老师尊长的话了。”
“我听说你还在跟那个凡人来往?你莫不是被他的花言巧语给迷住了吧?我看你已经道心不坚了。”
忽然被称呼全名,岑云谏都有点不自在,在昆仑,自从澹台莲州离开以后,好像已经很久没有人叫他的这个名字了。
“我自然是尊敬你们的,只是也得分对错。”
“本座不光是昆仑掌门,也是修真界的仙君,我担任着拯救苍生的职责,当然一切围绕着这个任务而展开。”
岑云谏跟块石头似的,冷冷地说:“万物道理的正确与错误与年纪无关。我倒是觉得,大长老你活了太久,却一直不怎么出去走动,脑子是不是僵了,也得多动一动才是。”
他自认并非嘲讽,是真的好心好意地在说,却看大长老好像快要吐血了。
又说:“大长老还是多多休息,您年纪大了,不要把心神放在这些事上,只怕耗费您的心头精血。”
好巧不巧,这时正好澹台莲州找他,岑云谏便直接说自己有事,施施然地离开了去。
没回洞府,澹台莲州飞到半路就停了下来。
他瞧见一片眼熟的杜鹃花海,降落在这里,与澹台莲州说说话。
以前澹台莲州总爱在这里等他,就为了看他一眼。
澹台莲州哪知道他与长老们的争吵,声音乐呵呵的,像是冬日的阳光一样温暖和煦,开门见山地说:“任乖蹇从昆仑剑宗所设的嶙山置回来,他取了一块你们挖掘灵石矿以后剩下的废石……”
“不对,应该是废石。我不知道你是不是需要留着这些石头来用?假如没用的话,可以给我们吗?我想拿来修筑城墙,那么,就算遇上更厉害的妖魔过来,说不定能阻挡。”
岑云谏一听他这活泼阳光的声音就觉得手脚与心口都变得热了起来,跟他有来有往地商量起来:“不是有江岚他们在吗?就算有厉害的妖魔也不用太担心吧。而且还有你,还有那只白狼,你们洛城哪还需要担心?”
而且,还有我,这个配置不管怎么看,起码能撑到他赶到,澹台莲州是不会有危险的。
澹台莲州却说:“有我在的时候是不用担心,但是以后我走了呢,还有我死了以后呢?我活得没有你久,也不能像你那样日行千里。凡事都要未雨绸缪嘛,总得为后世百姓考虑。”
岑云谏想了想,认同地答:“你说得是。”
在澹台莲州说到他死以后这句时,岑云谏觉得像是一根扎在他的心尖上的细针不小心扯动到,又疼了一下,这跟针太细了,他找都找不到,甚至没办法把这根针给□□,只能装作没有疼,等着下回不知什么时候再发作。
那些是废料,对他们修士来说没什么用。
所以,岑云谏很爽快地说:“好,都给你了吧,你是自己去搬,还是我让人送去给你?”
澹台莲州腼腆地说:“要是不算太麻烦,你找个人搬来给我吧。”
倒也不是不能他们自己去搬,但又是冬天,又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还不如占点岑云谏的便宜,反正对他们修士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这前夫的便宜占着占着,他都占习惯了。
澹台莲州觉得自己脸皮是越来越厚了。不过这有什么的呢?区区不要脸而已。为了能早点修筑好城墙,多给百姓们一份保护,他不吝啬于自己的任何牺牲。
最近岑云谏感觉也越来越好说话了,说不清楚,总觉得有哪里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