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响了。
是房东老太太回电话给她。
林诗兰急忙接起来:“房东奶奶,你能给我开门一下吗?我之前落了一个包,里面有一个手串的珠子。那种水晶的灰蓝色的珠子,它对我很重要。你有没有看到那个包?”
“小林啊,你慢点说。”
老太太说话不急不缓,客客气气:“我现在和家人在外地呢,没法给你开门。收到你刚才的短信,我问了我儿子,他不知道什么包呀。你想要找的包是啥样的?”
情绪平复了一些,林诗兰抹掉眼角的泪水,形容道:“纯黑色的手提包,比较大。我平时用来装书,材质是那种硬的。”
“我没见过啊。”顿了顿,老太太又说:“其实,屋里也不可能有的。把你送医院后,我们就叫来了清洁公司,东西都清出去扔掉了。留下来的,我们全给你啦。屋子我们没打算再出租,你要是想进去看,等我从外地回来吧。”
“哦,好。”
燃起的希望,破灭了。她的心沉下来。
“我知道了,谢谢您。”
可能是看她可怜,老太太没忍住,多说了几句:“要不是你生病,房子是想租你的。但你发病起来状况太严重了,下一次我没及时来,你在我屋子里出事,那我担不起责任呀。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小林,你啊,多找几个医生专家给你治一治。能不能找到个医术高明的,把这病治好了。你还那么年轻,这样下去多可惜啊……”
精神病哪是说好就能好的。
老太太自知失言,没再继续往下讲了。
明白她那么说不是出于恶意,林诗兰再度跟她道了谢。
通话结束。
她坐在空无一人的楼道内,抱着胳膊,感到刺骨的寒冷。
手串仅剩的珠子,下落不明。
谭尽,在这个雨季出现,又消失的幽灵。
他是平行时空交叠后催生的奇迹,还是她加重的病情中畸形的幻觉?
林诗兰也分不清了。
从出租屋出来,她独自走在马路上。
城市华灯初上,车流不息,人们三三两两地走在一块。
十字路口的人头涌动,对面的信号灯绿了。
她跟着人潮,过了街。
有人去挤地铁,有人走向百货,有人逛步行街。
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大家往不同的方向走,都知道自己要去哪。
簇拥着的扎堆的人,像银行里,被倒入分拣机的硬币。
一角的、五毛的、一元的,他们散落在各处,却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类别,他们将沿着规定的轨道,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而林诗兰,是一枚被卡住的硬币。
这个雨季之前,她按照妈妈为她安排的人生轨道,把头埋在书本里。
她的成绩好,并不是她有多聪明,她付出的努力比学校里的同学都多。林诗兰不敢丢掉成绩好这个优点,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自己擅长什么。
她独自来到大城市,对新世界一无所知,心中怯怯。
不知道怎么休息,不知道休息了要做什么,不知道休息了还能不能赶得上别人。林诗兰生怕自己落后,因为落后意味着被抛弃,被抛弃意味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价值了。
当她孤身一人的时候,她常常想念妈妈。
妈妈最关心她最爱她。要是说,妈妈对她的爱不是爱的话,林诗兰也不知道真正的爱是什么样。妈妈生下她、把她养大,妈妈对她的付出比任何人都多。
妈妈对她有那么多的要求,可是,妈妈最需要她。
妈妈不在以后,林诗兰不知道再有哪里需要她了。
捆绑住她的绳索断开,她自由了,却仍旧无处可去。外面的世界很可怕,林诗兰没有信心能处理好。
这个雨季是她的头一次,她遇到一个人……他冒出来,要跟她结盟,带她配眼镜、陪着她救狗、带她去玩,带她吃她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说:为自己活一次。
他说:林诗兰,你真的很酷哦!
他说:你已经做得很好了。
因为有他,林诗兰反抗了妈妈,做了之前自己一直想做的事。
因为有他……
但是,他不在了。
信号灯变了几轮。
周围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却没有一束光点亮林诗兰的眼睛。
无风无雨的夏夜。
她的迷惘淹没在热闹嘈杂的街道里。
无声无息,无人关心。
附近有新店开张,店铺员工四处派发传单,路过她,也往她手里塞了一张。
林诗兰低头看,是一家新开的奶茶店。
盯着传单足足五分钟。她鬼使神差地迈开脚步,走向那家奶茶店。
一进店,员工立刻热情地跟她打招呼:“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喝点什么呢?”
“珍珠……”
一说话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了。
她磕磕巴巴地说:“我要珍珠奶茶,有吗?”
“有的女士,”店员娴熟地在机器上为她点了单:“请问你要大杯还是中杯?还要不要其他小料?甜度和冰块有什么要求呢?”
在他们的小镇,谭尽陪林诗兰买过奶茶,直接要珍珠奶茶,就行了。
她听不懂店员说的意思,手指局促地抠着另一只手的指甲盖,又起了些退意。
“要个大杯的,珍珠奶茶,没什么别的要求。可以点吗?”
店员抬头扫了她一眼:“可以。那给您做一个大杯的,正常糖正常冰的珍珠奶茶,行吗?”
林诗兰点头。
拿到珍珠奶茶后,她走出店。
在马路边,她扎上吸管,喝了一口。
珍珠是甜的,软软糯糯。
奶茶有一股清淡的茶味。
不像镇上的奶茶,只有单调的甜味。
脸上有湿意,用手抹了把眼睛,她也说不清自己在难过什么。
可能是喝到的珍珠奶茶,比在小镇喝的,好喝太多了。
——不知道谭尽有没有喝过?
——不知道,他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喝。
……
刚才点了一杯奶茶的顾客,没多久又返回来。她跑着步,慌慌张张推门进来。店员们都以为是奶茶做错了,她来问罪。
不曾想,她回来,是又点了一杯珍珠奶茶带走。
根据天气预报,这一周,林诗兰所在的城市不会下雨……
她想明白自己要去哪里了。
回到旅舍,拿上钱,林诗兰直奔汽车站。每天该吃的药,一瓶也没有带,她的背包里只装了一杯珍珠奶茶。
买好车票,林诗兰坐在候车室等待着。
手机震动两声。
有一条讯息进来。
【小兰,现在方便见你一面吗?】
她认认真真回复他:【子恒哥,抱歉不能见面了,我得离开一阵子。】
谭子恒的电话马上打了过来。
“小兰,你要去哪里?”
他绷紧了语调,神经高度紧张。
“别不说话,你别吓我。你先见我一面,你在哪?”
林诗兰听上去开朗,她说:“不用担心我。子恒哥,我要去找雨。”
谭子恒的担忧更深:“找雨?那是什么意思?”
“虽然这里不下雨,但总有地方下雨。”
她语气中,有种一往无前的坚定。
奇异地,谭子恒没打断她,静静地听她把话说完。
“谭尽和我之间,有一个誓言。子恒哥,你说过,谭尽是那种执念很深的人,心里认定的事与物,他绝对不会放过,不得到,誓不罢休。”
“子恒哥,我也是那样的人啊。”
“我会找到谭尽的,不找到,誓不罢休。”
谭子恒越听越糊涂:“小兰啊,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那种话?我怎么完全没印象?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小尽他早就……”
巴士进站。
她的电话挂断。
不论谭尽是平行时空的人,还是一场幻觉。
她已经无所谓了。
林诗兰踏上巴士,去向自己选择的路。
大巴的广播,放着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抒情歌。车子载满乘客后,缓缓地驶向黑暗。
高速路上,偶尔地,隔着远远的距离,有货车或小轿车开过。明亮的车灯,宛如黑黑的夜空中,随意洒落的一些星子的光点。
林诗兰抱着书包。
她的脑袋靠着窗玻璃,轻轻念了一遍他写的话。
“等雨来,再相见。”
“真心不改,誓死不渝。”
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
到站后,林诗兰没醒来,司机来喊她。
她转头一看。
车玻璃上有小小的水滴。
飞快地冲下车,她仰头看向天空。
——真好,外面的确在下雨。
雨水“啪嗒”打在她的额头,让她乐出了声。
水灾后的第一次,林诗兰居然因为下雨感到开心。
她连蹦带跳地跑出汽车站。
下雨就行了。
现在是雨季,只要下一点雨,林诗兰就能看见异世界。
短短时间,已经被她找到了一个。
汽车站大门口,有一块“雁县旅馆”的招牌。
正兴奋地往那块招牌跑去,身后突然有人叫她。
“林诗兰!”
林诗兰停住脚步。
四年未见的谭子恒站在那儿,脸上带着怒气。
“你真是太胡闹了,跑来别的城市,还不回我电话。”
他看上去成熟了好多,西装革履的,比以前更加英俊帅气。
凭着一通电话,谭子恒竟然一路找她,找到了这里。
“我听你电话的背景音,猜你在汽车站,开车去汽车站到处问人,然后像只无头苍蝇一样赶过来。你知不知道这一路我多担心你?”
林诗兰愣在原地。
她的视线看向谭子恒的方向,却又并不只是,在看谭子恒。
夜已深。
邻市的夜空中,飘着细雨。
可纵使夜再黑,林诗兰都不可能看错。
谭子恒的背后,站着谭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