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聪的时间,维持了几分钟。
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
“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
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
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
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
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
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又不知道怎么说。
“小兰。这些年,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
“无法面对?”
林诗兰不懂,那是为什么。
“我想念我的家人,想念小尽。”
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
“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
“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
林诗兰难以置信。
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
“谭尽送我的,手链,吗?
“石化厂的,设备平台?”
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
她在那里呆了十天。
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
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
他弟喜欢她。
且,他弟因她而死。
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
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
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
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
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
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
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
她四处找。
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
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
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
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
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
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
“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
林诗兰拿起手机。
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
“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
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
“这些年,谢谢你。”
电话从她手里挂断。
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
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
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
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
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
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
四年前。
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
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
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
外面站着谭尽。
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
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
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
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
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
“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
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
林诗兰没有接。
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
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
“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失聪的时间,维持了几分钟。
通话的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林诗兰的耳朵稍微恢复一点听觉,但她已经跟不上谭子恒说的话了。
“不好意思,你刚才说什么?”
谭子恒一如既往的有耐心。
他将说过的话,又重头讲了一遍。
他告诉林诗兰:四年前,他以交换生的身份出国读书,才提早离开了雁县。灾难发生时,他在国外,得知噩耗悲痛万分,回来给家人办理后事。不久后,又一次出国,多年,他不愿回到这片伤心地。
他的话里掺杂着许多,对她的解释,对她的抱歉。
其实,她的苦难和他有什么关系呢?他何须自责?林诗兰这么想着,又不知道怎么说。
“小兰。这些年,我常常想着要见你一次,常常做梦梦见你,却始终无法面对你。”
他长长叹出一口气,隔着电话,也能感到他的痛心与疲惫。
“无法面对?”
林诗兰不懂,那是为什么。
“我想念我的家人,想念小尽。”
谭子恒的音量一点点变小,他陷入了痛苦的回忆。
“我把他们的遗物都留下来了。搜救队找到小尽的衣服,它被绑在石化厂设备平台的楼梯上,上面都是血。我无法控制自己,一遍一遍去猜测他生前最后时刻的痛苦。”
“小兰,其实,我来医院看望过处于昏迷的你。你用手攥着自己的手腕,护住了小尽送你的手链。他买那条手链好久啦,藏在家里不敢送你,最终还是送出去了。要是,他知道你保护着他的手串,他一定很得意,可是,小尽已经不在了。”
“你需要有人在你身边,我知道,但我没有勇气做那个人。我是小尽的哥哥,他以前,最看不惯我和你待在一起……”
林诗兰难以置信。
艰难地找回说话的功能,她声音颤抖,重复着他的话。
“谭尽送我的,手链,吗?
“石化厂的,设备平台?”
林诗兰获救的地点,正是石化厂的一处设备平台之上。
她在那里呆了十天。
谭子恒说得委婉,但她竟然明明白白地领会到了他的意思。
他没勇气做陪她走下去的那个人,没勇气见她,因为……
他弟喜欢她。
且,他弟因她而死。
后来陪伴她四年的手链,是谭尽送的。
这么久了,林诗兰对此一无所知。
莫大的悲怆令她无法保持双腿的正常站立。
林诗兰软倒地板上,试了好多次站起来,没有力气。
她坐在地板上,喉咙中发出呜呜的轻响。
摸摸手腕,问自己:手链呢?
抠抠口袋,问自己:手链呢?
她四处找。
找着找着,慢慢想起来。
今年雨季开始的时候,手链坏掉啦。
整串手链散落在马路,她只捡回来一颗小珠子。
那一颗小珠子,林诗兰也没有保管好。
它被她丢在包的角落里。
从出租屋搬走时,包太脏了,她没有带走。
“小兰?小兰?”被摔在地上的手机里,传来谭子恒声嘶力竭的喊声:“你怎么了?发什么事?昏倒了吗?”
林诗兰拿起手机。
她的声音听上去平平的轻轻的,她说。
“我没事。以后别给曹阿姨和她的法会打钱了,子恒哥,他们不是好人。”
顿了顿,她语气变得郑重,宛如诀别。
“这些年,谢谢你。”
电话从她手里挂断。
匆匆忙忙地,林诗兰回了一趟之前的出租屋。
房东不接电话,屋里没人应门。
她在门口干巴巴地守着。
一会儿一会儿地,过去敲敲门。
不知这样敲了多久,林诗兰有点累。
门内没有丝毫回应,脑袋放空,看着那扇深棕色的门,她想起她家的大门。
四年前。
收到手链的日期,林诗兰清晰记得,是七月一日。
那天是她的生日。
下雨天,她呆在家,外面有人敲门敲个不停。
敲门声倒也不大,就是隔一会儿便来敲一下,搞得她没法休息。
林诗兰从床上爬起来,没好气地开门。
外面站着谭尽。
他穿得像个卖保险的,黑裤子白衬衫,衬衫扣子一路扣到最上面。
手保持着扣门的姿势,他与突然出来的她打了个照面。
靠着门的林诗兰一脸戒备,不知这人找她干嘛。
谭尽从身后,变出一个包装精美的小巧礼物盒。
垂着眸,他用双手将它递给她。
“这个,生日礼物,给你了。”
嘴笨得不行,他憋半天就憋出这句。
林诗兰没有接。
她不记得自己几号生日。
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送她生日礼物。
所以,她奇怪地打量着他。
“看什么看!是我哥送你的……”谭尽躲开她的目光,换上平时那种拽拽的欠揍的表情。
他不耐烦地将礼物往她怀里一塞,恶声恶气道:“快拿走,我好交差。”
林诗兰听他说到“我哥”二字,眼睛一亮。刚想再多问几句关于谭子恒的事,谭尽一溜烟地跑了。
她在家门口,拆开这份他送来的生日礼物。
可爱的水晶珠串。
带一点灰调的蓝色,恰恰好是她最喜欢的颜色。珠子玲珑,剔透,散发着柔柔润润的光泽。
林诗兰很喜欢。
她立刻戴到手上,左看看右看看,脸上挂着微笑。
察觉到一道不寻常的视线,她转头,往楼梯口看了眼。
一个探头探脑,满脸笑意的谭尽,被她抓个正着。
他一直没走。
在旁边偷偷看着她。
真是尽责的送货人,林诗兰心情不错,冲他喊:“帮我谢谢子恒哥。”
一缩脑袋,谭尽又跑了。
不知他听见没有。
……
敲门的手脱力地垂下,林诗兰想起那年落跑的他。
她挠挠脖子,觉得好笑。
谭尽是一个很坏的人。
他骗她,手链是他哥送的,这样她就会一直戴着它。
看着她收到手串开心的样子,楼梯口的那个谭尽,会有一种恶作剧得逞的快乐吗?
这么多个时空。
手串,林诗兰只收到过一次。
这份礼物,来自原本时空的那个谭尽。
那也是,一个最傻的谭尽。
明明知道,她仰慕的人是谭子恒,还要来给她送生日礼物。哪怕不是用他的名字送的,她喜欢他挑的手串,他就高兴啦。
这个谭尽最喜欢她。
抓了抓自己空空的手腕,林诗兰眨了眨眼。
泪水模糊视线,她抓着手腕,拼命压抑喉咙里的哭声。
她动了死的念头。
因为一个四年前死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