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怪诞都市(二十九)

所以,给他留下你的故事吧。

【亲爱的小七:

周岁快乐,虽然你现在什么都不懂,但妈妈还是想写这封信。一想到你趴在地上,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疑惑地对着这张纸发呆的样子。

妈妈就忍不住想笑。

你知道吗,淮城的三月总是在下雨,可是妈妈生下你的那天却是个难得的晴天。

医院里的花都开了,桃花、杏花、樱花、迎春花、玉兰花,满城都是馥郁的花香。

多么奇妙,阴雨绵绵的淮城,却因为你的到来,变成了一座春城!

看来这个世界很喜欢你呀,妈妈希望,你也喜欢这个世界。

生日快乐,我亲爱的。

你的到来是我此生最大的幸运。】

……

【亲爱的小七:

五岁生日快乐。

妈妈一直想给你寄一些东西,但是出于某些原因,无奈放弃了。

小七现在开始上幼儿园了吗?在学校里有交到新的朋友吗?老师怎么样,严不严格?在幼儿园有没有按时吃饭,有没有按时睡觉,有没有乖乖听话啊。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程小七,不、要、挑、食!】

……

【亲爱的小七:

十三岁生日快乐。十三岁啊,真是一个奇妙的年龄,好像什么都还懵懵懂懂,又好像什么都在初初发芽。小七有好好学习吗?有特别的兴趣爱好吗?妈妈在你这个年龄段,很喜欢写故事,那时候觉得天天上学放学无聊透了,于是我在故事里给自己安了双翅膀、渴望飞出去。不过真的长大飞出了教室外,又特别羡慕窗里面的人。

所以小七,好好学习,人只有真正在失去童年时才懂得什么是童年。】

……

【亲爱的小七:

十六岁生日快乐。不知道我的小七是不是也成了那种一个人会望着窗外发呆的,又敏感又骄傲的少年。】

……

【亲爱的小七:

三十五岁生日快乐,一转眼你就到而立之年了。事业,家庭,子女,一座座巨山压下来,你是不是也开始忙成一团乱麻。妈妈的婚姻处理的很糟糕,或许给不出什么建议,但人生就是关关难过关关过。如果这是你选择的妻子,在承担起为人丈夫的责任的同时,小七,请无论何时相信她。】

……

【亲爱的小七:

八十岁生日快乐,身体还好吗?牙口还好吗?终于啊,我的小七也要开始想葬礼和死亡的问题了。】

……

【亲爱的小七:

一百岁生日快乐。距离我们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有一百年之久了啊,不知道再次见面,你会不会认出我。

这封信,想写很多,但落笔,又好像无从写起。

小七,虽然我没参与你的人生,可在写这些信的时候,我仿佛真的在看着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婴儿,在一年一年踏着时光的阶梯朝我走来。从第一声啼哭开始,到牙牙学语,背着书包上学。到青春期的肆意张扬,十字路口的毕业迷茫,到工作到结婚。到后来有了自己的家庭、为儿女愁白了头。到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身边人一个个逝去。

终于,你也来到了生命的终点。来这里,见妈妈。

小七,生日快乐。

希望你是真的喜欢这个世界。】

13路公交车很空,除了司机外就只有他和旁边的一个女人。

外面的世界一片血色模糊,摩登都市里,血色红唇的logo活了过来,变成一张张鲜红蠕动的嘴,它们伸出巨舌,将这个世界拍打的翻天覆地。这个城市的建筑物很高,如今在月色下,漆黑林立,像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棺材。

淮城到晚上下雨了。

细细密密的雨带着鲜血淌过玻璃车窗。

程小七抱着箱子,看着外面,青年脸上瘦得出奇,颧骨和下颌线都无比分明。

他旁边的女人似乎精神不太好,一上车,就开始靠着座位睡觉。终于公交车过一个洼地,剧烈的颠簸了一下,女人醒了。

她痛苦地揉了下太阳穴,然后出声问道:“我可以问一下?现在到那一站了?”

程小七说:“到淮安大学站了。”

女人:“好的,谢谢。”

她又焦急地看了眼公车车上的时钟,秀气的柳眉皱起。似乎马上要面临一件麻烦事,女人有些不安地咬了下指甲。这并不是一个符合她年龄的动作,或许她自己也发现,尴尬地一笑,放下手,重新规规矩矩坐好。她长得很好看,却并没有得到适合的保养,眼角的细纹和眼下的法令纹都有点深,穿着件黄色的裙子。

她有些忐忑地看着前方,醒过来就再难入睡。

女人偏过头,主动开口:“你在哪一站下车。”

程小七将箱子抱得很紧,低声说:“终点站。你呢?”

女人眉眼弯弯:“好巧,我也一样。你也是去城郊吗?”

程小七:“嗯。”

女人目光一直盯着程小七的脸看,她忽然开口道:“你可以抬起头来一下吗?”

程小七疑惑地抬头看她,有些不明所以。

女人却笑起来:“我进城打工好些年了,这一趟是回去见我的孩子,他应该和你差不多大,我就想看看你,看看这个年龄的男生长什么样,抱歉,我现在,有点紧张。”

程小七摇头:“没关系。”

女人似乎是真的很紧张,她抬起手又想要咬指甲了,只是这个动作不该由一个成熟稳重的大人来做。

她道:“那个,我……我可以冒昧的问你一下吗,你这个年龄段的男生都喜欢什么,我一直不知道该送他什么。为这件事我苦恼很久了。”

程小七也开始感到局促了,他没什么和人打交道的经验,而且推荐礼物这种事,不适合他。

女人:“不要紧张,你就说说你喜欢什么吧?”

程小七摇头道:“我没什么喜欢的。”

女人疑惑:“你还在上学吗。”

程小七涩声道:“没有,我初中没读完就出来工作了。”每次在被问及学历时他获得的永远都是心照不宣的冷落。但是这个女人没有,她依旧用那种温柔又亲和的目光看着他,甚至带了点笑意:“这么早就出来工作赚钱养活自己了啊。那么懂事,你爸妈一定为你骄傲吧。。”

程小七说:“没有,我爸妈很早就去世了。”

女人面露难堪:“抱歉。”

程小七摇头:“没事。”她似乎是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主动转移话题,看着程小七箱子抱着的书信,惊讶道:“这些书稿都是你自己写的吗?”

程小七:“嗯,我以前在杂志社工作。”

女人眼中的惊讶更甚了:“杂志社?天啊,你太棒了吧,我记得杂志社都只招大学生。可以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吗,我猜一定很精彩。”

程小七彻底愣住了。

女人眼中噙着笑意:“初中毕业还能进杂志社工作,你本身一定很:“没有。”

女人道:“你是初中一毕业就来淮城吗。”

大概是这辆车太空旷,外面的雨又太嘈杂。程小七抱着箱子的手紧张到发白,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人,在离开淮城的前夜,居然没忍住袒露心扉,说起了那些陈年往事。他摇头说:“没有,我初中都被读完,我被学校开除了。”

女人震惊:“天啊,为什么?”

“我在火海中救了一个人,他们却污蔑火是我放的。”

“天啊……”女人难过地说不出话来了。

程小七从小就开始写故事,却还是第一次跟人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觉得自己好像在破茧成蝶,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很轻浮很飘浮的状态。

“他们污蔑火是我放的,老师颠倒黑白,把我开除了。我回到家,我父亲喝了很多的酒,拿着酒瓶想要打我,却失足从阳台摔了下去,摔死了。我一个人来到淮城,一开始在杂志社的仓库工作,工作了好些年,后面结识社长,社长把我调去了做编辑,但是我的同事都不欢迎我,”

他说起了他的工作,说起了他的同事,说起这些年在大城市打滚摸爬的岁月。他做过很多工种,体会过很多人生,居住在暗无天日的棺材楼,被人排挤、嘲笑、歧视,走过很多路,吃了很多苦,最后兜兜转转居然回到了最初的梦想上。因为一个电台征稿,拿起笔成为了故事大王。

程小七说到这里没忍住出神起来,他说:“我小时候,在日记本上写我长大想成为故事大王,所以后面我的笔名也是故事大王。”

女人转哀为笑:“真好啊,可以给我看看你写的稿子吗。”程小七没有阻拦,把一篇攥在手里《棺中棺外》给了女人。

程小七平静说:“但是因为这个笔名,我被开除了。跟我住同一栋楼的同事偷了我的稿,他冒充我,然后污蔑我,没有人相信我。他们都以为我是个抄袭者,于是我的工作没了。”

女人再度惊讶:“天啊。”

程小七道:“所以我现在要回家了。”

女人咬了下唇,欲言又止,最后她选择低头,去看这篇稿子。看到最后一句“故事也没存在的必要”时。女人眉眼浮现一层难过,她道:“其实,你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出很精彩的故事,你知道吗?”

程小七愣住,难得自嘲道:“悲惨世界吗?”

女人摇摇头,她说:“不,活着的意义就是体验各种不同的人生,你的故事已经比很多人都要精彩了。看着你的文字,我好像真实地体会过你当时的心情,也看到了当时的你。”

程小七:“这并没有什么用。”

女人:“怎么会没用呢,我真希望我的孩子也能留下文字告诉我他的故事。让我在缺席他成长的这些年,能了解真实的他。”

程小七沉默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也微笑凝望他,看着看着,她眼眸好似浮现了一层泪光。

外面的狂风暴雨,如同命运的交响曲。

她的鼻尖有一颗痣,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会很深,就跟小时候趴在树上对着相机做的表情一样。

她紧张时会忍不住咬指甲,难过时会忍不住眼泪。

她的家境贫寒却有个快乐的童年,她的婚姻不幸却总从不怨天尤人。她吃过的苦不比他少,可岁月赋予她大人的成熟沧桑,依旧不改她的温柔善良。从发丝到眼神,从动作到神情。这一刻,就连她渗入皱纹的泪水都那么真实。

该怎么去定义一个活人死人呢。有的人明明长眠十几年,却真实的,好像一直在他身边。

原来时间的尽头不是死,而是遗忘。

程小七没有再说话。这一刻他好像坐上了诺亚方舟,他沿着岁月的河流,见到了那个完整的、熟悉的、陌生人。所以,外面就算是洪水滔天也没什么关系了。

砰!

突然一声爆破声从外面传来,程小七往外看,就见从洪水泛滥巨舌乱舞的钢铁森林,疾驰而出一辆车来。那辆黑色的车处处都是刮痕,上面溅起无数血液,而此时,车窗落下,他看到在驾驶座坐着的一个青年。血雨顺过他苍白的下颌线,滴答、落到衬衫上,青年眉眼冰冷诡艳,一双杏眼饱含戾气,里面的光色好似要刺破整片天地。他举起一把枪来,枪口径直对着他。或许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握枪了,融于黑夜犹如死神,取人性命。

砰!

程小七眼里流露出淡淡的轻蔑来。他没有躲闪,因为他知道这枚子弹杀不死他。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叶笙。

叶笙的目标本来也不是他,他开枪,杀了坐在程小七旁边的女人。

女人依旧维持着错愕惊讶的表情,紧接着,一枚子弹径直穿破了她的眉心。没有鲜血溅出,没有血肉模糊,她的身体分崩离析,好似一场梦被吹散。

程小七一下子愣住。

叶笙完全不想和他眼神对视,他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了程小七,离开这里。一想到宁微尘现在还被困在公馆里,叶笙就恨不得毁了这里的一切。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程小七转过头,脸色苍白,愣愣地看着逐渐消失的人。他满是书卷气的眉眼间,浮现出浓浓的难过和茫然来。而女人依旧含笑地看着他,细纹密布的眼角,是泛着光的温柔。

他伸出手,抓住的只有云烟。

砰!

第二声枪响。叶笙射穿玻璃,杀死了司机,趁着程小七因为母亲的死去而失神的这几秒钟,叶笙直接纵身一条,从玻璃窗进去,把司机的尸体丢到旁边。面色冷漠,自己坐上了驾驶座。他再度掌控方向盘,油门踩到底,破开暴雨!

破开路障,朝仓库冲去!

程小七盯着自己空空荡荡的指间,终于反应过来了。他一下子站起身来,面色阴沉,往叶笙走去。

程小七是a+级的异端,虽然同样是a+,但程小七在怪诞都市的力量绝对比鬼母要强大。叶笙哪怕吸收入所有鬼母的灵异值,射出的子弹都未必能杀死程小七。何况,他这一路早就耗费了不少灵异值了。为了能百分之一百的击杀程小七他必须得给自己创造出一个绝佳的机会。

就像在淮安大学地下室,对付那些童话角色的方法,用结局终止故事,程小七的结局,其实他是知道的。

——一百年前,故事杂志社正式关门那日,藏书仓库起了场大火。

这辆公交车疾风带雨,破开黑雾,冲向仓库。

程小七面如厉鬼。就在他的手要抓破叶笙的脑袋时,车身忽然剧烈震动,哐当两声,公交车撞上仓库,不知道是哪个地方摩擦起火,滋滋,黑色的浓烟滚滚冒出。程小七豁然回头,眼看随着公交车的倾倒,他放在位置的纸箱子也随着狂风哗啦啦,信封和稿子飞到窗外。

“不……”

程小七瞳孔紧缩,都顾不上叶笙了,他抓住车窗,任由碎玻璃划破手掌,跳了出去。带着火星的稿子飞到仓库里,仓库里本来就全是藏书,这一刻更是星火燎原,顷刻间火海成线成片。

“不!”

程小七咬紧牙关,追着那些信,冲进了仓库。

《怪诞都市》的结局他坐上13路公交车离开淮城,在车上遇到了一个女人,这本来就是死亡的预兆。都不需要等到一百岁了,他提前好多好多年,见到了那个素未蒙面又无比熟悉的母亲。

……程小七是在火海被活生生烧死的。

叶笙自驾驶座跳下。

他落地的一刻,后面的车身彻底爆炸,巨大的轰鸣声和滚滚白烟卷动他的衬衫衣角。

叶笙调动着全身的血液,来凝聚这最后一发子弹,眼神刻骨的冷。

他从到淮城开始就一直活在故事大王的阴影中。那个癫狂的、幼稚的、活在童年里的、非黑即白的故事大王。当程小七还是个人时,没人能发现他心里的阴暗面,因为他没能力改善这一切,他孤僻阴郁,不受人待见。

所以《都市夜行者》的故事,好似只是个可悲可怜的小孩的自我安慰。

但当他拥有了至高无上的权力,那一切就变了。

他为了复原自己小时候看到的鬼故事,肆无忌惮在城市里用鲜血造就怪诞。

他承了别人的恩情、善恶观极端,于是擅作主张帮段诗和苏建德实现“愿望”,把段诗永久困在情人湖、用苏建德血肉筑做人墙。

他为纪念自己的人生,创造怪诞都市,在这里没人能活着离开春城。

诡谲,疯狂,喜怒无常。

这就是程小七。

这就是故事大王。

叶笙的瞳孔里慢慢渗出血色,鲜红如同最瑰丽的玛瑙。

他觉得浑身的感官都在被一股莫须有的力量碾压,血液如岩浆沸腾,这一刻,他内心的戾气和杀意到达前所未有的巅峰。

杀了他,宁微尘才能获救。

叶笙的灵魂在扭曲的疼痛,但是他的表情却是无比冷漠的。他拿着枪,站在雨中,神情彻彻底底溶于黑夜,甚至没人能从他苍白暴戾的脸上读出多余的情绪。

射出这一枪,将耗费弹匣里所有的灵异值。杀死程小七,等于摧毁了整个怪诞都市。这样春城的诅咒也失效了。

叶笙的唇角溢出鲜血,眼里的红凝聚在一点,他感觉涌入枪口的不止是漫天浩瀚的灵异值,更有他的鲜血和灵魂。本来就伤痕累累的身躯,在经过短暂治疗后,又一次被他逼到极限。

烈火冲天,叶笙看着那个往火海中走的背影。

砰。

他扣下扳机。

射出了最后的、唯一一发子弹。

赤红子弹穿过弹道,摩擦出的星火扭曲了风雨,它出现在空中的一刻,好似照亮整片夜空。

赤橙的a+级子弹,卷挟着腥风血雨,在被风吹的满天飞的书稿来信中,破开一切火光浓烟,射穿了程小七的胸膛。刺啦,子弹如躯体的声音无比清晰。

在死亡的最后关头,程小七好像察觉到了什么,步伐愣住。

可是很快,程小七低头,摸下了自己被子弹贯穿的胸膛,没什么反应,继续缓慢地走进了火海中。他往前走,去捡拾他的书信。

轰。大火越来越烈。将他的背影吞噬。

叶笙的手在战栗,浑身都在忍不住发抖,可是他强撑着站稳了身体。大脑炸裂般疼痛,好似有人在用锤子疯狂搅动他的意识,如今连呼吸都成了撕心裂肺的折磨。他抬起手臂,擦了下唇角的血,依旧是面无表情。

食指随意摁了下枪口,叶笙抬起头来,看着春城的这片天空。

程小七死了,怪诞都市该结束了。

现在明明是半夜,可是天际好似在放明。

雨慢慢消了。这个世界的血腥,如同错误的颜色笔,在被涂改液一点一点修复。叶笙能察觉到土地在变软,变得像泥沙。

他睫毛颤抖,低下头。

……这是要出去了?

脱离这片深渊,看到真正的光。

叶笙只顾着注意地上的流沙。他如今痛得厉害,感官失衡,耳膜像是打鼓般,雨声都震耳欲聋。所以听到从仓库里传出的脚步声时,叶笙还没反应过来。

不过他毕竟是在阴山长大,越痛越清醒。

这一刻任何词汇都无法形容他此刻的心情。叶笙觉得那雨水好似渗入了他的皮肤,他体会到了刻骨的阴寒冰冷。

哒、哒、哒。那是从火海走出的脚步声。

火海。

他以为故事结束的火海,原来并没有结束。

叶笙缓慢、迟钝地抬起头来,对上了一双满是血腥和疯魔的眼睛。那是程小七的眼又不是程小七的眼。

那种强烈的血腥气,是泼天大雨也无法冲刷的。

他从火海中走一遭,如今皮肤血肉一片焦黑。

故事大王。

——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在程小七体内?!

成为“神”的“讲故事的人”,早就忘去了最早的初衷,他习惯于掌握一切,习惯于命令一切,习惯于用绝对苛刻的条件去惩罚恶人。于是浑身上下的血气浓郁刺鼻。

叶笙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故事大王会出现在这里,但是他现在脑海里想的居然是,诅咒结束了,故事大王在他这里,希望宁微尘他们可以出去吧。

叶笙咽下喉间的腥甜,低头,神色冷酷,把玩着手里的枪,仿佛他根本不是早就把筹码用完的赌徒,而是依旧手握好牌游刃有余的玩家。

没人能看出他的恐惧或者慌乱。

故事大王却一眼看出他是个亡命之徒,道:“我很欣赏你,如果你在长明公馆留下,或许我还可以跟你聊聊天,但是我现在不想聊了。”

他的眼神阴郁又恐怖:“你毁了我两个故事。”故事大王的声音破碎沙哑。

他的嗓子被烟熏坏了,说话就跟毒蛇吐信子一样。

“你毁了我两个故事,你怎么可以活着离开。”

他话音一落,手里出现一只笔来,那只一直被他握在手里的笔。

那只从阴山列车就开始写下无数s,落下无数附言的血腥之笔。

如今锋利的笔尖对上了叶笙的喉咙。故事大王举起手的瞬间,叶笙就感觉喉间一股极度剧烈的痛传来!

他不得不后退一步,逃出了长明公馆,破开了怪诞都市,精疲力竭之际,没想到要面对的居然是怪诞之主。故事大王的力量存在于故事里。他如今寄生于程小七,能力或许只有a+,但也不是叶笙如今可以对抗的。浩瀚恐怖的威压铺天盖地,对于他来说,反抗犹如蚍蜉撼树。

故事大王拿笔在空中轻轻地写了一个词。

ost。

这一笔一划的英文字母,也鲜血淋漓地出现在叶笙喉咙上,如刀割破喉咙,却并没有直接割断血管,割着短短的皮层,让他体会被凌迟的痛苦。

故事大王怨毒地说:“你死后,我会把你写成我最优秀的故事的。”

叶笙捂住自己的喉咙,看着他,哑声道:“你做梦。”

故事大王表情古怪,冷笑一声。他居高临下,一双眼睛在寂灭中涌出无数杀意。他知道叶笙不是蚂蚁,因为这个没有任何异能的人摧毁了他的计划!摧毁了他的故事!

故事大王仰起脖子,骨骼轻微作响,他低声说:“春城快要毁灭了,你不想成为我笔下的角色,那么你就留下来陪这个世界吧。”

突然间,一股巨大的吸力,从下往上,缠住叶笙的脚。叶笙愣住,他体内翻涌,喉间涌出一口血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的血液里好像有花的芬芳,诡异又沁人心脾,熏得人醉。

他低头,看到流沙缠住他的脚,而他纹丝不动,他的双腿好像变得不像自己的。

它们变得像两根木头,在泥沙里生根……生根……

春城的种子在他体内发芽了!

故事大王怪异地看着他,眼里是杀戮是讽刺是悲哀是嘲弄。故事大王说:“留下来吧,作为春城的一部分,在这里生根发……”

“芽”字还没落下,突然间,一股极寒极冷的气息自后方蔓延。故事大王的话停在口中,他愣住,错愕地回过头去,随后瞳孔瞪大,看着那束光。

那仿佛超越光速的箭矢,破空而来。

它通身是银色的,周围却浮现着一层淡淡的血光。

这枚箭矢过来的刹那,草木凋零,虫兽作古。万事万物摧枯拉朽,空气中每一粒元素都在动荡,世界被分离出各种物质。而此时每种物质都以一种极度怪异的姿态,在进行着逆自然的运动,变成“之前的状态”。故事大王望着这道把世界照得纯白的光,他身上被烧焦的皮肤,都被吹开,露出崭新的、完整的皮肤来。但是紧接着,他的半边身躯开始粉末化,细碎化。

故事大王意识到这是什么,眦目欲裂。

——时间。这是一只射向他的光阴箭!

被它射中,他必死无疑。

故事大王被逼到绝境,咬牙切齿,握着笔眼珠瞪出:“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的,这是……我的故事里啊。”他拿起手里的笔,无数文字绕在它笔尖,那无数的喜怒哀乐汇成浩瀚的力量,帮他抵挡住了光阴箭最致命的一击。

可是他依旧受了深深的影响。身躯虽然没有灰飞烟灭,但变成了一个虚无的小孩的幻影。而笔下的文字,也将这个马上就要倒塌的故事世界改头换貌。

叶笙抬头,这只箭化为流星散落。缠着他的泥沙消失,埋在他体内的春城的种子也消失。根须作废,叶笙可以自由活动了,但是他眼睛被光所灼伤。他闭上了眼,身体突然变得无比轻,轻轻飘飘的,好像自己变成一团沙,被吹散了。

在这一片纯白的光中,叶笙好像听到了一个小男孩的声音。

稚嫩清脆,满怀纯真。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剧烈刺目的白光过后,叶笙感觉自己慢慢地又有了重量。他睁开眼,看到了让他熟悉的,恍如隔世的一幕。

他看到了清平镇。

他来到了清平镇的街上。那个梦里缥缈虚幻的清平镇,真实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是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前方传来一阵颠勺翻锅的炒菜声,烟火味香飘十里。

叶笙的思维转动很快,他之前在把玩枪的时候,就发现了里面还剩下一丝残留在匣壁上的灵异值。

这点灵异值,连一个f级异端都杀不死,但足够杀死一个凡人了。或者说,杀死一个小孩……

叶笙闭眼又睁开,脸色苍白,忍着剧痛往前走。

他沿着青石板路往里面。

一九九几年的春日。墙很薄,依稀能听到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

【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

这是一段,有关窃读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