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说完,就尴尬地笑笑,看了眼在场的三人,卑微地说:“虽然我的异能,也……也没什么用。但如果今天晚上这些异端都找上我们,我们估计不用天亮都得死。”
“你这不是废话吗。”
他现在的异能只剩百分之二十,枷锁都甩不动。
洛兴言没有继续理他,而是目光看向叶笙和宁微尘。
叶笙垂下眸,伸出手,从桌子中央,把那张照片拿了过来。
他一开始看这张照片,看的是楼中租客,夕阳下的人间。
看一群心怀鬼胎的人的喜怒哀乐。
但是这一次,叶笙发现,这张照片的构图其实就挺有意思的。
他原先在顶楼往上望的时候,奇怪为什么长明公馆上方的天空是方的。
现在借着程小七站在最外围顶楼的视角,彻底把这一片地区看清,就明白了缘由。
叶笙的手指在照片上慢慢划着。
长明公馆的东边是新划的经济圈,所以靠近东边的楼明显都要高一点,西边低一点。
它们总体上不呈圆形,而是呈正方形,矗立在周围,自上而下望,如同一个把长明公馆圈住的四四方方的盒子。东边的楼建的很多、很厚,稍长一截,一层层防护绿网笼罩,在照片的视角里,像是盒子的盖子。
跟它对应的,长明公馆这栋歪楼。
房东怕它倒了,建造的时候,东边用水泥厚厚的涂了一层墙,黑色的墙体延伸过天台。
叶笙没有说话,一个猜想越来越明显,让他心中涌现出一种寒意来。
叶笙拽过宁微尘的手,在他掌心写字。
【宁微尘,你看看,这张照片里,长明公馆和这些建筑像什么?】
四四方方的盒子,多出一截的盖子。
宁微尘接过照片,低头看了一会儿后,抬起头朝叶笙露出一个笑来,平静给出他答案:“棺材。”
棺材。
洛兴言皱眉:“什么棺材,你们在说什么啊。”
宁微尘不等叶笙催促,就已经把照片放到桌上,展示给众人:“第一天看着长明公馆的时候,我们都只注意到它是栋歪楼。其实它的形状本来就挺奇怪,你们看看,长明公馆像不像一座斜插入大地的棺材。”
他话一出,洛兴言愣住。
杨宗和欲魔两个人彻底傻住了。
他们探头,脸都几乎快贴到照片上,经过宁微尘提醒,再看这张照片,每个人瞳孔都恐惧地瞪大,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棺材。
对,就是棺材!
长明公馆的外形,就是一座四四方方灰扑扑,一半入土、一半斜立于天地的棺材!
杨宗和欲魔盯着这张照片,牙齿打架,只觉得浑身恶寒,害怕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原来我们,我们……”
宁微尘进入这个副本后,心情一直挺不错,也不吝啬于朝众人一笑,优雅含笑说:“我和哥哥之前在故事杂志社,听他们说都市怪诞的第十篇叫《棺中棺外》,也许程小七的灵感就是从这张照片里得到的。”
洛兴言神色凝重,竖瞳眯起:“《棺中棺外》会是出去的关键吗?”
宁微尘现在完全就是叶笙意思的传达者。
他偏头笑着看向叶笙。
叶笙在看怪诞都市的开篇《春城》。《春城》是这个故事的开端。
那个因为火海救人、被污蔑退学的男孩,在亲眼目睹父亲坠楼死去后,抱着所剩不多的行礼,紧张期待地来到这座大城市。
开篇的第一句是,【有句诗说暖风熏得游人醉,我觉得淮城就挺符合这句话的。】
小学课本里的诗,他记到了现在。
其实故事大王一开始对长大后的世界就是充满好奇的。
他想去看真实的世界,是不是和课本里写的一样。会不会有万年牢,槐花饭,羚羊,白杨,会不会有志同道合的朋友,善良热心的老师。
但是好像命运对他一直都很坎坷。
那个奇思妙想的男孩,一点一点长大,笔下的文字也越来越压抑。
小时候,他会在日记里用很多感叹词,天真烂漫,夸张地许愿,【长大后,我想成为故事大王】。
到后面,他蹲在地上,擦去脸上的泪和血在《夜航船》空白处写下了《都市夜行者》。他创造出一个英雄,让英雄来给他报仇,又悲观地让英雄死在火中、为正义殉道。
再之后,他孤身一人,来到这座“春城”。
从《春城》写到《棺中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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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系列里,淮城却并没有圆他小时候的梦。
大概是和故事大王交手太久了。叶笙从下阴山列车的第一刻起,就无时无刻不活在第七版主的阴影里。他都不需要去看没有遗稿的《棺中棺外》,光是听这个名字,他也能猜到,故事大王离开这里时的心情。
叶笙放下这张纸,拿起了杨宗从房东那里偷来的,备用钥匙。
一把一把数过去。101,102,103,104。201,202,203,204。301,302,303,304。401,402,403,404。
501,502。
一共十八把。
一楼的所有房间,都大大方方开着门。101是房东的卧室,102是个厨房,103是个水房,104是个杂物间。房东的卧室,杨宗昨天进去过。
二楼的话,他们去过程小七以前住的203,没有任何发现。
三楼的房间,第一晚洛兴言也去探过了。
四楼是他们住的地方。
五楼,叶笙推开过对面的杂物间,里面堆得满满当当什么都不剩。
天台他跟着小武上去过。
长明公馆已经被他们翻了个遍,空出的房间都朴素至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
毕竟就40平米的地方,找一个人能有多难找。
但现在看着这张照片后,叶笙想到了很多被他遗漏的东西。
一开始,他就是在公交车尽头的火葬场站,捡到了长明公馆的出租宣传单。那个时候,他心想这栋公寓是得多租不出去才能宣传到火葬场那边。但是来到这里,叶笙发现其实长明公馆并不缺租客。房东一天到晚骂他们,口头禅就是“爱住不住”。
所以为什么要在殡葬站宣传。
王小胖说,现在的人,工作一辈子,连一块墓地都买不起。
地狱房东里写到房东有一把神秘钥匙,怎么都不肯离手。而如今,她的钥匙被杨宗偷了,可是房东像是没发现一样?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把钥匙不是她视如命根的钥匙。
长明公馆的晚上,房东不许他们吵闹,可是她明明起夜频繁,不像是怕被吵醒的人。不让他们发出动静,更像是怕犯某种忌讳,她一天到晚都守在一楼,死都不肯离开。
地狱房东,地狱房东。
A+级异端,地狱房东。
【人为财死,人死为财。】
房东的最大特点是贪婪,她无所不用其极。
她既然能在长明公馆不到四十平方米的地方盖四层楼出租给活人。
——那么,为什么在完全住不下人的地下,不把空间出租给死人?
叶笙瞬间抬起头来。
那张让人看了就头皮发麻的照片被丢在桌上,压着一张纸。叶笙一只手摁住照片,随手取过一只圆珠笔,而后沿着长明公馆跟大地接连的地方,往下画线,把这个斜插入大地的半截棺材,在纸上复原。
而在棺材埋于地下的下半截里面,他又画了一个棺材。
叶笙下颌线紧绷,视线冰冷。
《棺中棺外》,原来,长明公馆既是棺中棺,又是棺外棺。
“我靠我靠我靠!”
看着叶笙画出的画,杨宗震惊地已经只会说“我靠”了。
欲魔也是颤抖地说:“所以,这不足四十平米的地方房东不仅在上面盖了楼,还在天啊,这些租客怎么住得下去。怪不得,我说一楼怎么那么冷,这里怎么那么窒息!”
叶笙丢掉笔,眼神浮浮沉沉。长明公馆的底下墓地,就是最后的关键。
洛兴言也反应过来,但他想到刚刚叶笙数钥匙的动作,开口道:“这里没有打开地下室的钥匙对吗?”
叶笙点头。
以长明公馆的占地面积和摇摇欲坠的外形,真的没人想过,它还能有地下空间,而且一楼里里外外,都没有一扇多余的门,这旁边都是平坦的水泥地,也不可能凿出一个隐秘的通道来。
“钥匙房东随身带着,很难取到。”宁微尘和叶笙某种意义上算是心有灵犀,笑着道:“如果地下墓地的事暴露,长明公馆就再也租不出去了。房东随身带着钥匙,门估计也被她随时看着。地下室的门,应该就在她住的房间。在101。”
杨宗一下子激动起来,他眼中充血,兴奋到极点:“所以我们去101从房东那里得到钥匙,打开门,我们就能出去了是吗。”
叶笙看了眼杨宗,心里冷酷地想,不,你打开那扇门,面对的才是最终BOSS。
宁微尘没说话,视线一直就落在叶笙身上,带着笑,像是怎么也看不够。
洛兴言说:“走吧,看看能不能白天就从房东那里把钥匙偷出来。”
他心里也知道推开那扇门,才是最大的危险,但他不想接二连三打击杨宗。
杨宗红眼发光说:“我去,我可以用隐匿从老太婆那里把钥匙——”但是他钥匙二字刚说完,想到什么,话音就卡在喉咙里,说不下去了。
他的异能现在已经几近于无了。
春城的第三天,所有人都犹如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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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欲魔突然张大嘴,把手探进嘴巴里,从最里面拔出一颗鲜血淋淋的金牙来。
他精神崩溃,其实也早就疯了。
欲魔朝众人露出一个满是血的笑,眼中全是恐惧的眼泪,他含糊说:“老太婆不是爱财吗,我里面的牙齿都是金子做的,我把金牙齿给她,看看能不能跟她换钥匙。我就想出去……我就想出去啊,让我离开,让我离开这里啊。”
说到后面,欲魔竟然是崩溃地哭了出来。或许是花粉作祟,也或许是进入这里发生的每件事,都让人绝望。
他浑身都在颤声,声音带着濒死的哀嚎。
《怪诞都市》让人感到害怕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异端。而是这方方面面都让人压抑、绝望的整个世界。
他们是真真实实,活在棺材里。
洛兴言道:“那串钥匙,关乎着整栋楼的生意还可能让她惹上官司,钱打动不了她。先去找房东吧。”
房东每天查完电表水表后,就要去厨房给自己搞东西吃。
她长满斑点的手握着锅柄。锅里面煮着大块大块的红烧肉。热水腾腾冒烟,那上了糖色后的肉,殷红如血,格外诱人。
“房东,我们来找你商量件事。”
洛兴言大摇大摆推开厨房的门。
“你要死啊!”
房东正有点着迷地盯着红烧肉呢,眼神垂涎,像是饿了很久的恶鬼,猛地被喊名字。一下子怒目圆瞪,恶狠狠地看向来人。
杨宗看到她脸上未散的饥饿感和贪欲,浑身毛骨悚然,锅里的红烧肉,这一刻好像变成了他们。
洛兴言说:“我要跟你商量钱的事,在这里不方便,进你屋里面去说吧。”
房东从来不允许他们在一楼逗留,但如果谈钱的话会例外,就像第一天晚上刚入住的时候。
房东关掉火,放下铲子,警惕地看他们。
“谈什么?你们打算退房了?”但她还是把人带进了101。
房东走在前面,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了她腰间那不断摇晃的钥匙上,紧贴着裤腰带,几乎是被缝在了衣服上。钥匙随着她走路的声音,发出碰撞。她满头银发,有点佝偻,骨瘦如柴。
他们都来过101,这个古怪的老太婆,不仅对别人抠对自己也抠,里面也没什么像样的家具。
房东转过头,说:“要谈什么,说吧。”
欲魔阴恻恻盯着她,走进这个房间的一瞬间,他脑子的一根弦好像就断了。
满脑子只有,杀了这个老太婆,他就能出去了。
杀了这个老太婆,他就能出去了。
洛兴言刚要开口。
欲魔已经快他一步,疾步如风,他的异能本来就跟体能相关,哪怕到了第三天,活活掐死一个老太婆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欲魔喘着粗气,嘴里还满是鲜血,他眼神癫狂:“老太婆,去死吧你!”
房东老太突然被人掐住脖子,骤然发出一声尖叫,她震惊愤怒后、是惊慌是恐惧。
但是一个壮汉根本就不会给她一个瘦弱老太太反应的时间,欲魔的手臂青筋暴跳,就这么几秒间,便活生生把房东给掐死了。房东的脸色变得青紫涨红,后面两手一撒,彻底没了气息。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欲魔神经质地笑起来。他伸出手,去从房东的腰带上拿钥匙。满脑子都是要出去了要出去了。
洛兴言被猪队友气得磨牙,说:“快走。”
“走?”杨宗不明所以:“为什么要走啊洛哥,我们要出去了啊。”
洛兴言没说话,转头就离开。
欲魔还在表情疯狂咧着嘴去接钥匙。全然没注意到,一只苍老的手忽然森森搭在了他的肩上。欲魔察觉不对,抬起头,惊恐的就发现,刚刚被他用手活生生掐死的房东,瞬息之间竟然醒了过来。
而且完全就不是白天那种尖酸刻薄的样子。房东的眼睛血丝裂开,一张脸泛着青色,犹如地狱恶鬼,森冷盯着他。
下一秒,房东苍老的手,像捏碎气球一样,捏爆了他的头颅。
“啊啊啊啊啊——”
101传来欲魔撕心裂肺的尖叫,紧随其后是房东蹲在地上,大快朵颐的咀嚼声。
在白天杀死长明公馆的人会面临什么呢?面临它们死后直接变成异端的局面。
好在现在是白天,房东把欲魔吃干净后,很快就恢复了理智。阳光一点一点抹去鲜血残影,房东扭动身体,脖子上的掐痕散得一干二净。
每一个外乡人失踪后,世界原住民的记忆也好像会被改变似的,抹去他们全部存在的痕迹。
房东醒过来,完全没记忆,被掐死前干什么事,她现在就干什么事。
房东说:“谈什么啊?快点说,别浪费我时间,你们打算退房了?”
杨宗血液冰冷,僵直站在101门前。
宁微尘望着这一幕,却是微微一笑,他作为一个给钱给的最多的贵公子,在房东这里的说话权可以说是排行第一了。
“我们想和你说一件事。”
宁微尘说。
“我们公馆之中,好像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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