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待定吧!”
厉御风说完,将电话挂断了。
此时,车子已经开到了唐氏集团大厦附近,也是《浮生歇》的片场附近。
那边围着很多人,停着好几辆车。与之相比,就连与其仅一街之隔的唐氏集团都显得冷清了不少。
到了下班时间,唐筝准时从公司出来。
最近不忙,不需要加班。而且,过几天她要参加一个party,需要去选一件合适的礼服。
她平时不怎么喝酒,也很少用司机,所以一个人开车出门。
一辆很低调的凯迪拉克就跟在她身后,她没在意,照常将车子开到了目的地,之后便去会员店里试衣服去了。
厉御风坐在车子里,看着女人的背影,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变态!
他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意义何在,只晓得自己特别想她,挂念她,生怕任何人对她不利,所以一定要亲眼看到她安然无恙,才能够安心!
现在见到了,她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
他调转车头,朝着嫣园的方向驶去。
唐筝过段时间要参加的party,是榕城瀚海集团的上市周年庆。
作为榕城数一数二的跨国集团老板,唐筝自然早早收到了请柬。最近刚好不忙,她也乐得出去散散心。
这种场合,以前她习惯穿西装出席,这样会显得老成一些。最近她倒是改变了想法:就算是打扮得再老成,若是做不出点成绩来,照样儿不会有人把她放在眼里。
相反,若是她在商场上杀伐决断,那么即便穿着一条轻飘飘的小纱裙,别人也照样会高看她一眼。
面子和掌声,都要靠着自己的能力去争取,而不是靠着衣服首饰去堆砌出来。
所以,唐筝这次给自己挑了件大拖尾的蓝黑色抹胸长裙,裙摆上点缀着碎钻。被酒店的水晶灯一晃,宛若璀璨星河。
榕城人人皆知:唐小姐五年前和人去瑞士结婚,却情路坎坷,没有修成正果,不得不回到榕城来安身。
没人知道她在瑞士到底发生了什么,也鲜少有人知道她还有个儿子。
她未婚,一个人掌握着唐氏集团这座巨大的商业帝国,运筹帷幄。而她也越来越不喜欢将自己塞进刻板的西装里,哪怕是穿着漂亮的小裙子,她也依旧可以和一群四五十岁的老男人,在商场上拼个输赢。
榕城人习惯称呼她为唐小姐,她对这个称呼也算是满意!
与人应酬时,余光忽然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顾绵绵!
顾绵绵穿着一条紧身小裙子,将手挎在身边男人的臂弯上,举着酒杯,笑意盈盈。
至于她身边那个男人,显然要比她大很多,带着一副金丝边框的眼睛,眼角眉梢都带着生意人特有的精明。
以前是父母在养她,后来是弟弟养她。
现在弟弟被唐筝送去了学校,她想见一面都困难。无奈之下,就只能让别的男人来养她了。
只不过,别的男人养她,是需要条件的。别的男人,也不会像小卓那么好糊弄。
顾绵绵虽然百般不愿,但还是舍不得锦衣玉食的生活,舍不得人上人的尊贵!
像这种灯红酒绿的高端场合,才是她该出现的地方。
她甚至笑着过来打招呼:“姐姐。”
唐筝冲她微微一笑:“你也来啦……”
虽然这个妹妹有些丢人现眼,唐筝对此倒是看得很开:又不是亲妹妹,况且,榕城人谁不知道她是顾平川和苏婉仪的私生女?
血缘关系,只能证明她们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姐妹——
除此之外,她们没有半点关系!
脑筋正常的人,也不会傻缺到将她们相提并论。
顾绵绵像是不觉得自己丢人似的,甚至还给她介绍了一下自己身边的男人:“这位是郭总——姐姐你应该是认识的!”
她的新男友,名叫郭毅,唐筝确实认识。
郭毅在榕城经营着一家不大不小的电商公司,他本人也算是机灵能干,一心钻营着向上爬。之前还拿着合作书去过唐氏,但被打了回来。
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也是需要旗鼓相当的。
郭毅的那个小公司,放到唐氏集团这样体量的跨国集团跟前,大概也就比小卖部好一点。
他本人倒也是个积极的人,各种社交场合,基本上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在笼络人脉这一方面,郭毅很拼。
他朝着唐筝笑,笑得有些谦逊,甚至是谄媚:“唐小姐贵人多忘事,怕是早就不记得我了!”
唐筝笑:“哪里的话?”
说着,朝他举了举酒杯:“郭总,祝您玩儿得愉快!”
之后,转身和别人应酬去了。
“看到了吧”,顾绵绵冷笑着道:“我这个姐姐啊,就是这么的心高气傲。寻常人到了她眼前,根本就不够看!”
郭毅倒是笑了笑,道:“有能力的女人,眼眶子都高!”
哪怕是坐过牢,可是唐某依然能为自己洗脱冤屈,能掌控上千人的商业帝国,她已然是榕城人眼中的一个传奇人物。
这样一个女子,傲气一些是理所应当的。
顾绵绵听了,神色有些冷,她就听不得谁说唐筝的好话。
郭毅显然是懒得关注她的这些小情绪的,直接带着她去了别处。
唐筝应酬半天,有些累了。她挑了个沙发坐下来,顺便歇一歇被高跟鞋束缚了半天的双脚。
年年在这时候给她发来了视频通话,被她挂断了,给他回复了信息:【在忙,有事儿?】
多半没有事儿,不然的话,肯定是保姆给她打电话。
片刻之后,年年给她回复了信息【马叔叔又给你送花,给我也买了礼物[小脸]】
马叔叔……
唐筝看到这三个字,有些哭笑不得这个江驰,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这么上赶着给人家当后爸么?
她把手机放回到晚宴包里,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大厅里人太多,空气有些不好。而且,她需要整理一下自己的妆容。
洗手间人不多,保洁阿姨在里面收拾的东西,顺便在唐筝面前摆放了一个香炉,香炉孔中冒着袅袅的烟气。
“这是什么?”
唐筝一边涂口红,一边问。
她记得寻常酒店的洗手间里,没有摆这个的,多半都只在洗手台上放一些水生植物,或者是鱼缸,看着美观。
而且,这个香炉的外形像是某个曾经出现在书本上的古董。
唐筝对古董有点兴趣,下意识地凑过去查看,笑着道:“挺别致的,看着像是古董呢。”
带着口罩的保洁阿姨笑道:“您可真会说笑,这就是个赝品,样子货。回头您在网上搜一搜,便宜得很,洗手间里哪里会用贵的?”
唐筝笑了笑,直起身继续涂自己的口红。
保洁阿姨也很快收拾好,推着小车离开了。
唐筝站在镜子前补妆,莫名有种脸红心热的感觉。
她伸手抚了抚胸口,心里想着是不是刚刚喝多了酒,后劲儿上来了。
忽一眼瞥见洗手台上的香炉,心中越发没有底气。她把口红塞进包里,转身离开,准备找个有窗子的地方,或者是到天台上去吹吹风。
不想,脚步越来越飘,身上也越来越软。
她下意识地停住脚步,用力扶住身边的墙壁,心中恼恨:该死,竟然中招了。
浑身热得难受,瓷砖的墙壁会让她舒服一些。可是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唐筝只想着下楼,找酒店的前台开一间房,好好泡个澡,休息一下。
她挣扎着站起身,踉踉跄跄朝着电梯里走去。
中途有人朝着她这边走来:“唐小姐,您没事吧?”
是郭毅的声音!
唐筝不予理会,那人伸手过来搀扶,也被她直接打开:“滚……”
电梯近在咫尺,郭毅紧走两步拦在跟前:“唐小姐,休息室在那边,您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出去。”
唐筝用力推搡着他,可是自己也没什么力气,一下子跌坐在地上。眼前是一阵清明,一阵模糊,恍惚中看见一双被黑色西裤包裹着的长腿,踩着黑色皮鞋朝着这边走来——
她还想再往上看,看看那人的面孔。
可是,视线里已经全然黑暗了!
她什么都没有看到,只剩下了一个感觉:热,热得要命!
有人抱起了她,他的身上清凉,贴上去格外舒服熨贴。她累极了,明知道这样不可以,却又按捺不住胸腔里喷薄而出的欲念。
放纵,成了她唯一的出路!
唐筝在迷乱中得到极大的欢愉,同时也在深深鄙视着自己。
酒店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外透进来的星光,根本不足以支撑她看到那人的脸。
到处都是黑的,让人一时间竟然分不清是梦是醒!
有人抱着她亲,她说热,那人便脱掉了她的裙子——
唐筝觉得自己沦陷了,完蛋了!
天亮起来,灿烂天光洒在被子上。
床的另一半是空的,唐筝心里也是空的,空的难受!
她好像是梦到厉御风了,很真实的一个梦,她甚至能嗅到他身上冥府之路的味道。
可梦再逼真,也终究是个梦而已!
厉御风大概恨透她了,当初分别时就已经对她说了狠话,之后又火速和纪雅希结了婚——
他即便来了S市,大概也是为了工作,怎么可能大老远跑到榕城来?
唐筝伸手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看到床边雪白地毯上放着的,撕碎的裙装,有些愤恨的将枕头扔了过去,她一定要找到昨晚上的那个人,然后将他碎尸万段!
她裹着被子下床,从晚宴包里拿出手机来,让家里阿姨送了身衣服过来。
之后,她去了前台:“我的钱包不见了,需要查一下走廊上的监控!”
前台小姐微笑道:“好的女士,请您稍微等一下,我们这就帮您接监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