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沅沅杀了那一队的人,很快就追上了公孙偃月她们。
马儿身上的铁甲是不错,可是太招摇了。
所以她们停下来将马匹身上的铁甲卸下。
大家都又饿又累,但谁也没喊,就算是陆凤白也带着妹妹跟着帮忙。
对于那齐沅沅如何从那队追兵手里逃出来,也没去问。
公孙偃月悄悄想,大抵那些人,都不可能是她的对手吧?
风雪虽拦路,但也将她们留下的痕迹掩埋,齐沅沅没有再走官路,领着她们走了小道。
所以整整一天,身后都相安无事。
陆夫人忽然将她们迷晕送出城,燕二跳车的时候也没来得及说叫她们去哪里,所以齐沅沅带着她们就往偏地走。
天快黑的时候,大雪才停下,她记得再往前走五里路,是有一个小村庄的,但又怕人多嘴杂,所以在山里遇到这个村里猎户留下的小木屋,便带他们在这里休息。
这里有些简单的锅碗瓢盆,一捧雪便能融一小锅热水。
娇生惯养锦衣玉食的几人也顾不及,就这样就着喝。
只是两个孩子到底是没吃过这样的苦头,也没有半点过度,如今一口水入喉,便累得直接倒在那松针铺的床榻上睡了过去。
吓得沈墨兰以为孩子昏迷过去,慌忙去查看。
齐沅沅也连忙过去,文安侯府的男丁们如果出不了京城,那么生死难料,这两个孩子只怕就是陆家唯一的后人了。
检查了一翻,松了口气,“只是太累,不用担心。”又让公孙偃月守在这里,她出门去安顿马匹。
这大雪封山,马儿的草料哪里能有?只能割些树枝,可上面积了厚厚一层雪,等打落了雪,把马喂了,才有空去抓了两只被雪迷瞎了眼的兔子。
开膛破肚的场面怕吓着沈墨兰,她是在外面用雪清理好了才拿进去让公孙偃月烤。
沈墨兰则在床边整理齐沅沅从马车里拿出的包袱,是陆夫人给收拾的。
从中翻出一封信,连忙递给齐沅沅。
她虽是长嫂,在府中时协助婆婆掌管中馈,于各府邸人情来往,八面玲珑。可是出了这文安侯府,在这荒郊野外,她什么都不会,所以已经将齐沅沅当做是主心骨了。
齐沅沅看信,公孙偃月接过猎户留下的铁签继续翻烤兔肉,一面忍不住侧着身想借着这昏暗的灯光看看上面都写了什么。
只是放眼望去,却只有短短两行。
总体就是让他们活下去,沈墨兰手中的手镯是大渊钱庄信物,可去取些银钱。
但如果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去。
所以包袱里有些银票和散碎银子。
谁也没说话了,只有火塘里柴火炸开的噼啪声,好一会儿沈墨兰才忍不住哭起来。
文安侯府的命运,多半随着先皇的驾崩而崩塌了。
明明文安侯府的繁荣也不是从先皇手里得来的。
如果是此前,齐沅沅觉得随便站一个殿下就好了,可是陆脩远的命格在那里,无论是哪个殿下,再得到陆家的支持后,稳定下来了仍旧会弃之如敝履。
他们不会留文安侯府半点活口的。
齐沅沅吐了口浊气,把信收好,试图安慰,“乾坤未定,将来世事如何,谁也没有办法预料,凡事往好处想,我们不也在那重重追杀中活下来了么?”而且还没受什么大伤。
可是她说完这话,沈墨兰哭得越发厉害了,好一阵子才哽咽着说道:“不知道飞鹏和她娘如今在何处?还有二妹是否出了京城。”
一切都太忽然了,沈墨兰如今还没有从中接受过来。
反而是公孙偃月,已经历过父母双亡,险些被叔父们低嫁出去的风波,如今这心态倒也还好。“大嫂,阿沅说的对,凡事往好处想。”看了她身后的两个孩子,“你还有孩子呢!”
这话倒是提醒了沈墨兰,连忙擦了脸上的眼泪,“对,我还有凤白和筱筱,我不能倒下。”
公孙偃月见着劝动了她,这才忍不住将埋在心中许久的好奇心问出口,“阿沅,你的武功,怎么这样厉害?”
“我身体不好,小时候为了强身健体,学了些皮毛。”齐沅沅小时候身体其实挺好的,但是这句话她说太多次了,现在说起来那叫一个顺口。
公孙偃月明显听出她不愿意多说,也就没再问。
兔子肉很快就烤熟了,金黄的表面没有多余的调料,只有猎户藏在墙缝隙里的粗盐,不想如今入了口,大家皆觉得是那山珍美味一般。
大家身上都穿着孝衣,幸好里面又有棉夹,如今挤在这狭小的木屋里,也不算太冷。
只是半夜又开始下大雪了,厚厚的积雪中,马儿也不愿意走,齐沅沅瞧见这里也隐蔽,而且大雪封了山,索性就先在这里待两天。
至于她,还惦记着京城。
她摸了摸腰间挂着的画卷,还是想回去一趟。
可是天不遂人愿,她把马牵到后山坳里的时候,居然发现有狼的足迹。
如此她哪里还敢脱开身?如果只是公孙偃月一个人还好办,可还有大嫂带着两个孩子,若是真出了万一,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哪怕再怎么担心京城那边的状况,如今也只能顾着眼前的人。
她没敢告诉大家外面有狼,只是和公孙偃月偷偷提了几句,叫她看这些,莫要让孩子出木屋。
公孙偃月小鸡啄米一般点着头,接过她递来的野兔,“我去处理,方才大嫂找你,想商议着去处。”
齐沅沅看着她这样清冷的气质美人,不管身上穿什么,头发又凌乱成了什么样子,可那股气质仍旧是在的,一时间忍不住微微叹了口气。
公孙偃月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苦苦一笑,满脸无奈,“我这样的出身,着实不该有这样的容貌才是。以前我爹还在时,就找了武师教我学武功,只是可惜终究没有天赋,就学了个皮毛,自保都艰难。他们走后,我叔伯们就迫不及待地想将我作礼献出去,幸得有姑奶奶接了我来府上,藏在府中得了些安生日子。”
说到这里,她那眉眼间的哀愁更深了几分,“盛世之时,我尚不能自我保全,更不要说如今逢这乱世了。”
“你不要乱想。”齐沅沅嘴上是这样安慰的,可是心里深深知道她这副容貌如若出去,该惹出怎样的祸端。她到现在还记得当时公孙偃月跳下去,那些追兵迟迟没朝她下狠手,不是她武功有多高能挡住。
而是他们都在垂涎她的美色,舍不得用刀剑伤了分毫罢了。
这样的美人,即便是要摧毁,也是换另外一种方法。“你也不要担心,你往后在外尽量男扮女装,脸上涂些草木灰。”□□技术活,自己也没有材料,暂时是教不了。
公孙偃月也是女子,她也舍不得划伤自己这张脸,自然觉得这是个好主意,将兔子埋在雪地里,尾随齐沅沅进了木屋。
只听齐沅沅正与沈墨兰商议,“这雪停下后,过几日水路必开,到时候我们就乘船往蜀中去,那边虽然是靖王的地盘,但是往西南方向去,地大博物,相对也偏僻些,无人识得你们。”再弄个名碟,到时候肯定安全。
然沈墨兰却是看得出来齐沅沅一颗心都还在京城里,如果要去蜀中,便是水路,少不得也要等十天半月以上?所以便摇头拒绝了,“我有一个表兄在江南做官,我打算去投靠,等着雪融了些,我们乘坐私船下江南,阿沅你就不必再跟着我们了。祖母临终前的话,你应该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可是我始终相信燕二的话,老七不可能就这样没有了。”
老太太临终前拉着齐沅沅没说完的那话,是叫她找到合适的人改嫁。可齐沅沅信燕二的话,陆脩远怎么可能就这样没有了呢?
她不信命!而且京城里,还有四姐和七姐。
作者有话要说:预收《开局三个闺女》种田文
明玥穿书了,成了书里那个只出现过几次的探花郎被浸猪笼的前妻。
据说她当初嫌贫爱富,扔下三个闺女和夫君,跟一个货郎私奔了,后来又凭着那几分姿色做了达官贵人的小妾,进了京城。
在发现夫君飞鸿腾达后,几次三番上门闹,被见义勇为的女主翻出跟货郎私奔的旧事,被浸了猪笼,死得凄惨。
但是明玥才将三个难民一样的女儿哄睡,准备给廋得像是一具骷髅的相公去采药时,偶然发现婆婆和货郎交头接耳躲在林子里说悄悄话。
婆婆把她卖给货郎了,今晚她就会被货郎带走!婆婆还说她姿色好,生的三个赔钱货长大了也不会太差,让货郎过几年来看货。
所以,原著还值得考究么?这是书里慈爱善良的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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