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回村住
“元晟,阚永安跟郑玉龙,他们两个到你这里来,不会是来找你买药酒的吧?”
晚上临睡觉之前,孟莹突然这么问了元晟一句。
元晟并没有隐瞒,因为这件事情孟莹早晚都会知道:
“对啊,你已经知道了?”
“猜的!不过看他们那么着急忙慌的回去,就八九不离十了!”
孟莹靠在沙发上,魔爪本打算悄悄地把彩蝶给搂过来,却把小丫头给机敏的躲了过去。
小丫头多滑溜啊,瞬间就钻进了李小娟的怀里,李小娟顺势抱起彩蝶就走:
“你们聊着,时间不早了,我们娘俩先撤了!”
看着上楼去的李小娟,元晟这才再次给自己点了一根烟:
“你们的我已经留好了,人参酒一桶,天山雪莲酒一桶!”
“他们给你开了什么价?”
“二百万一桶!”
“这还差不多,如果他们敢压价的话,以后就把他们踢出去!”
孟莹一副本应如此的表情,并没有什么惊讶之色。
不过孟莹的内心里,已经被震惊的无以复加了,不是因为价格,而是因为元晟这里药酒的产量。
她们几个女的,还有张潮他们三个男的,组成了如今的这个买酒小圈子。
为什么他们要封锁消息?还不是因为元晟这里药酒不多!之前根本就不够他们分的。
就是现在,元晟一家给准备了两桶,可在他们这些人看来,依然远远不够用。
谁家里没有个老人?相对于张潮他们这些商圈人物,孟莹跟刘青青还有吴倩倩家里退下来的老人,那才是更需要药酒的。
因为这些政界退下来的老人,对他们家里的后辈子弟来说,那人脉与影响力更重要。
“元晟,酒先给我存好了,明天会有人过来取走,到时候你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孟莹伸了个懒腰,这才站起身来,趿拉着拖鞋向楼上走去,到了楼梯口,她突然转过头来:
“元晟,你已经准备好了其他人的?”
元晟点点头,没好气的看着若有所思的孟莹:
“对啊!不然的话,你们还不得天天跑我这里来卖惨啊!”
“那就好,这个人情,我来卖出去,总比让那两个废物给卖出去强!这种人情你留着也没用,就让我发挥一下吧!”
孟莹这才转头上楼,一边走一边拿着手机往外发信息,看样子是通知了张馨雨跟刘青青,甚至是吴倩倩跟张萍,她都通知了。
通过元晟这个纽带,她们这些二代甚至是三代女孩们,正在通过她们自己的方式,越走越近。
鲁省的圈子就这么大,她们这些人早就认识,甚至可以说是熟的不能再熟。
她们这些人,可以称之为极度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但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她们又会手段尽出。
就像是在马场这里,不管是她们这些女孩,还是张潮跟阚永安还有郑玉龙,那情商,那智商,可以说是完全碾压元晟的!
正是因为这样,元晟从来都不跟他们这些二代们玩虚的,元晟越是如此表现,这些二代们才越是跟元晟来实打实的。
其实,元晟根本就不怕他们跟自己玩花招,大不了他元某人直接掀桌子。
可这些二代们太过精明,根本就不会给元晟掀桌子的机会,人家就是跟你玩感情,元晟这人又一向吃软不吃硬,这才被这些二代们给吃的死死的。
别以为这些二代们权势滔天,其实他们最是现实,而且如今低调的很。
那些高调的,那些以势压人,或者是到处得罪人的,早就消失不见了,很多都是肉体消失。
真的以为他们这些人,都是高高在上的?社会最底层的力量,他们也是心存忌惮!
看着孟莹上了二楼,回了她自己的卧室,元晟坐了一会儿之后,也是上了楼准备休息。
李小娟正在给彩蝶讲故事,两个人穿着亲子装睡衣,小丫头已经迷迷糊糊的快要睡着了。
小丫头入睡特别快,基本上都是一沾枕头就睡,没一会儿,小丫头就沉沉睡去。
李小娟把故事书放下,给小丫头把被子盖好,这才跟元晟一起来到窗台边坐下:
“谈完了?”
“谈完了!有没有其他的,这还不快吗!”
元晟搂着李小娟,就这么坐在毛毯上:
“他们这些人,一个个的都在盯着咱们家里的药酒呢,他们谁都不会放过的!”
“咱们家的药酒,效果确实挺不错的,我爸跟我妈喝了之后,他们跟我说,腿疼腰疼的毛病,都被缓解了!”
李小娟也是慢慢的了解到,马场这边的药酒,效果很不错,只不过到底有多好,她也不清楚:
“那些药材,真的很贵?”
“不只是贵的问题,而是如今非常的难以寻找,有些药材,特别是紫团参,都已经绝迹了!”
元晟这次卖出去的人参药酒,用的都是高丽参跟辽参,紫团参他可舍不得卖。
因为紫团参本来就很少,自己手里也没用多少存货,他哪里舍得往外卖!
那些紫团参泡的药酒,都是留给元志山跟李英喝的,平时他也会给李宝仁跟仝香莲送一些。
就是之前那些二代们,也带走了不少的紫团参药酒,药酒的效果自然不言而喻。
现在元晟手里的人参,以高丽参跟辽参最多,紫团参很少,他泡的药酒,紫团参的肯定是留下来给自己家里人用的!
再说了,那些高丽参跟辽参,泡出来的药酒,效果也不差,那他干嘛还要用珍贵的紫团参啊!
在高昌那边,元晟还存着不少的虎骨酒与虎鞭酒,只不过泡的时间都不到一年,所以没有带回来。
因为在高昌那边,老虎这种猛兽非常的常见,就连西域地区,老虎都还没有绝种呢。
特别是罗布泊地区,还有塔里木河流域,老虎经常出现,哪里像现代社会这样稀缺!
中原地区就更不用说了,那里的老虎同样很多,野辽控制下的东北地区,老虎简直不要太多!
现代社会里稀缺的老虎,在高昌那边,太过稀松平常,元晟收集到的虎骨与虎鞭,还有熊胆,高鼻羚羊的羊角,以及那些珍贵的皮毛可是不少。
那些东西,元晟目前也只能先放到高昌那边,现代社会这边,他可不敢放。
在高昌那边,那些可以随意捕杀的猎物,在现代社会里,可都是保护动物,元晟可不想犯错误。
就是在高昌那边,元晟也很少去荒漠上打猎,顶多打个兔子跟黄羊,其他的他还真没去打过。
就像河湾地出现的大型水鸟,白鹳跟黑鹳,小娃子们抓到,元晟也是尽量都给带回了现代社会。
马场北面的小米河里,鱼虾之类的倒是不少,那些白鹳跟黑鹳,现在一直都赖在这里不走了。
本来都是候鸟的白鹳跟黑鹳,现在却是变成了留鸟,看那架势,是打算常住在马场这里了!
哪怕是冬天的时候,这些白鹳跟黑鹳,也没有离开,倒是让元晟有些忙碌,时不时的还需要给它们喂食。
“元晟,咱们家现在,应该是不缺钱的吧?”
李小娟靠在元晟的肩膀上,突然问了这么一句话,元晟回答的也是非常简单直接:
“够用了!”
“要不,咱们带着彩蝶,出去旅旅游,到处转转看看?”
李小娟的想法,也是这么的天马行空,一会儿一个主意:
“带着彩蝶开阔一下视野,咱们也去放松一下!”
“现在这个季节,除了海南,哪里还有什么好去的地方!”
现阶段的元晟,是没有出去旅游的想法的,他要忙的事情不少,高昌那边需要继续囤货:
“彩蝶还小,先在家里待段时间再说,还有她的课程,你得给她补上去,秋天马上就要开学了!”
“也是,咱闺女现在忘了很多事情,学习倒是挺快的,按照现在的进度算,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她就能把课程都给补回来了!”
李小娟这个学渣,现在对聪明的彩蝶,那是满意的不得了:
“我闺女就是聪明,学什么都快,今后上了学,肯定是第一名,比你我都厉害!”
“那是!我闺女是最棒的!”
对于聪明的小丫头,元晟同样满满的骄傲,自己的闺女,自然就应该是最聪明的才对。
彩蝶在高昌那边的时候,可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主,现在是刚刚来到马场这边,过不了几天,小丫头绝对会上房揭瓦。
元晟对彩蝶太了解了,自家这闺女天不怕地不怕,就没有她害怕的事情,上树爬梁那是她的强项。
李小娟看着熟睡中的彩蝶,就问起了以后的事情:
“等彩蝶上了学,咱们是还在马场这边住呢,还是回村里住?”
“回村里住啊!还用说嘛,到时候跟她同龄的孩子,都在村里,咱们不能让她自己在马场里,小孩子都喜欢凑到一起玩的!”
到时候不管是南院,还是北院或者老院,都需要好好收拾一下,在彩蝶上中学之前,一家人肯定是要住在村里的。
至于说马场这边,最多也就是元晟跟元志山在这里,李英跟李小娟不用想,肯定是要回村里的。
马场这边的,还有今年要建的葡萄园,今后肯定是要元晟来管理的,李小娟根本就抽不出来那么多的时间。
顶多把彩蝶送去上学之后,李小娟才能来到马场这边,而且还是待不了多长时间的那种!
因为彩蝶才是她的重心,今后生了孩子之后,她就更没有时间来理会马场这边的事情了。
两个人小声说着话,都是今后回到村里的事情,还有彩蝶上学的事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