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财货

如今的大屯城,其实是属于一座残破古城!

整个大屯城,呈不规则的方形古城。

城墙有的地方,厚超过八米,其他的地方,也是六米多,都是黄土加红柳夯筑而成。

在城墙的西南角,至今还保存着一座高十米左右的城楼,而在城墙的西北角,也有一座八米多高的半残破城楼。

如若不是攻城太过突然,而且元晟他们都是身穿甲胄,而且还是现代社会出品的甲胄。

这些甲胄的防护作用,远超这个时代人的想象,穿在身上,跟作弊器没有什么两样!

正因为有这些因素存在,这两座残存的城楼,才会被轻松攻下。

不然的话,单单是这两座残存的城楼,就会让元晟他们付出不小的代价。

从大屯城的残破痕迹来看,这里当年被战火摧残了无数次,本来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如今竟然残破如此!

若是驻守大屯城的人,换成陈大他们这些老汉,按照他们这些人的尿性,这座古城,绝逼会被他们修复如初。

看到这座古城的布局,有那么一瞬,元晟都有常驻于此的想法。

大屯城真的不大,都没有土城那边的人口多,而且如今的城内,同样杂乱无章。

一队一队的回鹘骑兵,还有阻仆骑兵,正在城中来回巡视。

城中的那些居民,更是被驱赶着搬运尸体,收拾乱糟糟的街道与城墙。

“郎君,这么大的一座城里,竟然连个商队都没有,比土城那里差远了!”

西风的甲衣上满是血迹,就这么带着人来到郎君这里:

“那些部族头人,已经被咱们给清理干净了,郎君,咱们这次收获挺大的!”

“玉石跟良马给我看好了,其他的到时候你们自己分了!”

那些皮毛跟布匹还有丝绸,甚至是那些青铜铜钱,元晟连看都不看一眼的:

“记住了,千万不要纵火,这里咱们还需要住一段时间,谁敢纵火,我踹死他!”

“放心吧郎君,咱们可是堂堂的安西元氏,不是那些马匪!”

西风整个人意气风发的很,那种优越感看的元晟想踹他。

元晟占据了一座大院子,这是整个大屯城里,占地最大,也是最结实的大院子。

整座大屯城里,都是塞种人,跟西风他们这些人都不一样!

西风他们这些人,虽然都是高鼻深目的,可最起码的,他们的头发都是黑色的。

而大屯城里的这些塞种人,头发都是栗色的,眼睛的颜色更浅,跟那些回鹘骑兵们,一看就知道不是一个种族。

他娘的,当年的汉民呢?怎么没有见到一个汉民?

这么多的塞种人,竟然没有一个汉民存在,这让元晟如何不怒:

“西风,你去问话,当年的汉民都到哪里去了?我要知道那些汉民的下落!”

“是!”

西风转身离开,而其他的人,依然在往元晟这里搬东西,所有的玉石,都被元晟专门放到一旁。

不算多大的大屯城,竟然有如此多的玉石,而且还是上好的玉石籽料。

不止如此,那些部族头人们,家里各种玉器不少,玉石酒杯,玉石雕刻,甚至还有玉石酒壶,联系就是一群暴发户。

如此多的玉器,在他们这些没开化的蛮子手中,简直就是浪费,元晟毫不客气的全部收起。

不只是玉石跟玉器,大屯城里的那些部族头人,家里还有不少的金银器跟宝石,以及犀牛角跟象牙制品。

金银器跟宝石,元晟没要,倒是那些犀牛角跟象牙制品,虽然不是很多,但都被他给收了起来。

同时被元晟收起来的,还有一些西域地区的特产药材,天山雪莲跟这次得到不少。

地图铺在桌子上,元晟在地图上做着标记。

毕竟现代地图,跟这个时代的地图差距太大,现代社会之中,很多荒漠沙漠的地方,在这个时代却是水草丰美的绿洲。

而很多现代社会的城市,在这个时代却是荒凉无比。

大屯城的西南面,就是仲云部的牙帐所在地……胡卢碛!

现在,元晟可没打算收手,石城他还打算去看看呢。

从土城进入罗布泊之后,这一路沿着河道来到大屯城,沿途小部族真的不少。

这一带的大漠环境,比元晟想象之中好了无数倍。

怪不得炎海想削弱仲云部,这么一片根基之地,稍微有点野心的部族,都不会放过。

虽然在元晟的眼中,这些小部族加起来也没多少人,可西域地区本就环境恶劣,能有这么多人口,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炎海能够不停的征招军队,这些河道沿途的小部族,给他提供了足够多的兵源!

仲云部的以胡卢碛为中心,南面是石城,北面是大屯城,这三个地区是其精华所在。

大屯城的丢失,仲云部无异于被砍掉了一条手臂,其统治者肯定会有所行动。

元晟并不着急,现在着急的是仲云部。

大屯城之中不缺水源,同样,这里草料跟食物还算充足,元晟正好可以在此休整几天。

按照西风他们的说法,这一趟大屯城之行,河湾地可以说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人口,钱粮财货,牧群,这可都是实实在在的。

只是元晟眼中只有玉石,其次才是西域良马,对于那些所谓的钱粮财货,他根本就看不上眼。

人口肯定是要带回去的,河湾地要想发展,最缺的就是人口。

如若不是元晟的直觉,让他不能离开河湾地,这大屯城,就会是他今后的根据地。

谁让大屯城这里的基础建设,如此的齐全,而且这里不缺水,就是一个最佳的据点。

河湾地如果要建如此坚城,还不知道要用多久才能完成,元晟想想都觉得头大!

晚上元晟吃的完饭,自然是丰盛的很,一只烤全羊,被烤的外焦里嫩,香味扑鼻。

“郎君,我回来了!”

西风大步进屋,整个人看着有些疲惫,说话都有些沙哑:

“那些塞种人说,当年吐蕃攻略西域,安西军团殊死拼搏,吐蕃人伤亡惨重,汉民们被恼羞成怒的吐蕃人屠戮一空!”

“吐蕃……”

当年安史之乱爆发之后,安西军团的精锐被抽到回去平定叛乱。

而吐蕃人,则是趁机大举进攻西域跟河西地区,并且取得了辉煌的胜利。

安西军团的留守人员,在毫无外援的艰苦而恶劣的环境之中,苦苦抵御吐蕃人数十年。

吐蕃跟大唐,真的是一对天生的冤家。

两个政权几乎是同时崛起,相互之间你来我往,打的天昏地暗。

可当大唐衰弱之后,吐蕃的辉煌持续的时间并不长,紧随大唐之后陷入了内乱与衰退。

而最后的安西军团,就是在吐蕃盛极而衰的档口,在这西域大地上跟吐蕃死磕了几十年!

时也运也!安西军团,实在是可惜的很!

“安西铁军……”

元晟摇了摇头,他对站着的西风招了招手:

“西风,来,尝尝这羊肉,咱们在河湾地可是吃不到的!”

“谢过郎君!”

西风这才走了过来,在元晟的对面坐下:

“郎君,咱们攻占大屯城,仲云部不会善罢甘休的,胡卢碛离着大屯城不远,他们必来救援!”

“这样正好,倒是省的咱们再去找他们了!”

对于仲云部,元晟并不怕,怕也不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攻伐:

“到时候堂堂正正打一场,一战打服仲云部,咱们就可以安心的回河湾地了!”

在元晟这里吃饱之后,西风出去查看情况。

这种事情,元晟根本就不管,西风必须要打起精神了,不然,阴沟里翻船可不是说笑。

那些玉石跟玉器,还有犀牛角跟象牙制品,都被元晟小心翼翼的搬到了卧室之中。

这些东西,那可都是红彤彤的钞票,他今晚就会带回现代社会。

倒是那些缴获的战马,元晟并不着急带回去,这些马匹,先还是在高昌这边养着的好!

马场那边现在忙不过来,再带西域良马过去,元志山还不得给累趴下。

把卧室的木门关好,元晟带着那些东西回到了现代社会。

大半夜的,元晟一阵忙活,这些可都是好东西,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的,他可不想给摔碎喽!

这次的仲云部之行,光光是这些玉石跟玉器,还有犀牛角跟象牙制品,就让元晟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还不算那些西域良马,以及他根本不打算卖的天山雪莲。

高昌那边的药材好啊,特别是这天山雪莲,纯天然无污染,不管是泡酒还是煲汤,那味道,真真的让元晟舍不得出售。

像元晟这么不喜欢鸡肉的人,从高昌那边带回来的鸡,再加上那边带回来的天山雪莲加枸杞,那炖出来的鸡汤,让他爱不释口!

为了能够天天吃的开心,元晟早就决定好了,等天暖和之后,就再多带点小鸡仔到高昌那边去。

从胡杨林里收购土鸡,花的都是铜钱,实在是太实惠了,元晟感觉这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冲了一个热水澡,把衣服全部塞进洗衣机里,元晟这才美美的睡了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