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北荒都城(八)

三年前。

“雁、雁小姐。”

门口齐刷刷地跪着一排侍女,她们是专门照顾荀南雁爱宠的,白虎食量大,一两个人可伺候不来。

荀南雁停步跟前,她们却头也不敢抬,身子抖如筛糠。

空气里有湿润的血腥味。

越过她们的背影,可以看见屋内的笼子里巨物趴伏着,巨大的虎首被当中剖开,红红白白洒了一地。

荀南雁面无表情地穿过跪伏的人群,一步一步踩进血泊里。

‘是、是陆离少爷,’有人颤颤巍巍地开口,‘奴婢进来时,正见到陆离少爷从院子里出去,他的袖子上都是血。’

陆离。

陆离。

总是陆离。

她蹲下身,手指轻柔地拂过被鲜血和秽物浸透的毛皮,上边还带着温热的暖意。

然后她的嘴角勾起一缕笑意,这缕笑意也是温热的,就像是新死的虎首与未尽的鲜血:“把皮扒了,送去给大哥。”

“再告诉他——我的东西,往后会讨回来的。”

荀南雁关上门的时候,陆离刚到拐角的栏柱前,眼神一路从紧扣的门扉上划过,又落在荀南雁身上。

然后步伐不停,直走到荀南雁跟前,抓住了她的手。

这只手刚刚被谢杳杳找了麻烦,半截散开的纱布,上面有残余的血迹。

陆离的手指卡在腕骨上,反复摩挲。

荀南雁没有反抗。

“大哥,”她若无其事地打招呼,“你回来了。”

抓着荀南雁右手腕的这只手骨节分明,每根手指上都带着黑色的指环,皮肤光洁,没有伤痕,看不出来是个成日里手握刀剑的,反而像是养尊处优的大家公子。

他那双黑沉无光的眼睛盯着荀南雁沾着鲜血的右手,看了好一会儿,然后从腰间取出一张细白的绢布。

“什么时候受的伤?”

“两天前。”

“两天,”他重复道,“你的伤好的越来越慢了。”

“是吗?”荀南雁不甚在意,“或许。”

陆离细致地将渗出的血液擦拭干净,端详了半天,却没有放手,他一向分不清轻与重,就算并没有用力的意图,荀南雁被抓住那块皮肤也已经发红了。

两个人隔得很近。

荀南雁能够清晰地看到他睫羽洒下的阴影。

陆离有张青石般线条冷硬的脸,当然是英俊的,只是带着一点邪气,会让人联想起黑夜、枯枝、血光、银刃,诸如此类不详的意象。

他不会笑,生来如此,基本上也不会有什么别的表情。

侍女已经蹑手蹑脚地缩到了一边,看上去像只小鹌鹑,她也很想躲到屋子里去,可惜荀南雁没有给她机会。

“听说你捡了个脏东西?”陆离低低地开口,声音有点沙哑。

这是由于幼年时喉咙割伤损坏声带导致的。

荀南雁矮他一头,和他面对面时,视线平行的地方刚好能看到那道她亲手划开的伤口。

或许再深一寸,就能要了他的命。

但是很可惜,那已经是十二年前无法弥补的错误了。

“让我见见好不好?”他问。

荀南雁笑了,继而上前一步,微微倾身,垫脚凑向陆离耳边,就像是在说什么不便让人听见的亲密话。

“不好。”她侧过头,嘴唇刚好擦过对方的耳垂。

“大哥,你最喜欢杀我的狗,如果这个又不见了,我往哪里去找?”

“你在胡说什么?”

“我没有胡说!”谢杳杳急得张牙舞爪,又不敢把声音放得太大,“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我还知道你师父的名字,还有你师父——”

“砰——”季朝突然站了起来,力气很大,撞击铁栏杆发出闷响,“别说了。”

谢杳杳吓一跳,她后知后觉自己大概是触了逆鳞,咽了口唾沫:“噢,对不起,我的意思是,我说的都是真的,你应该相信我。”

相信你?这么离奇的话怎么相信?

季朝很想这样反问。

可是这位小殿下口中所说,一字一句,详尽如实,却又让他不得不信。

“......你之前是故意放我走的?”

“对呀对呀。”

“现在也是专程来帮我的?”

“是的是的。”

“那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啊?”谢杳杳卡壳了。

——因为你以后要回来屠遍鹤山宫,我趁早抱上大腿希望你手下留情。

这样说肯定不行吧?

她扭扭捏捏地把话在嘴边转了几转:“因为你是好人,我也是好人,鹤山宫的大家其实也都是好人。”

“呵呵。”季朝回以冷笑。

谢杳杳自己都觉得这是在说笑话,底气不足地补充,“只不过中间有那么一点点误会罢了。”

“误会?什么误会?比如那位雁小姐,她是哪门子的好人?”

“哦荀南雁——”谢杳杳尾音拖得长长的,神色犹豫,“她就是脑子有点问题。”

“看出来了。”季朝没好气地答道。

“不,你没看出来,”谢杳杳语气郑重。

她艰难咽了口唾沫,又做贼般斜眼紧盯门口,更加紧靠着铁笼,声音细小得如同耳语: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荀南雁——”

“她喜欢你。”

谢杳杳,十六岁,一个每天做题做到头秃的高中生,突遭车祸,醒来后就成了曾经看过的一本漫画中的十八线女配。

这本漫画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不过听说魔改严重,添加了大量恋爱情节,把好好的X点升级流整成了X江情感流,引起了许多读者不满。

当然这其中不包括谢杳杳。

她根本不看小说,不如说,就是这样充满曲折离奇爱恨纠缠的狗血漫画,才是她完美取向狙击。

穿来前,谢杳杳传正看到最新一期,男主率领西十三城的联军杀上北荒的高潮部分。

所以她很荣幸地看到了自己的死亡场景。

谢杳杳:QAQ

为了改变命运,她掐着日子,守株待兔,等到男主角季朝被卖进鹤山宫,便马不停蹄地把人要了过来,安排在一个十分不起眼的位置,还创造了一个及天时地利人和为一体的机会,让他逃跑。

抱大腿?鸡犬升天?统统不必,她只求好聚好散,江湖不见!

但怎么说呢,穿越人士谢杳杳,严重低估了鹤山宫的出逃难度。

她这一番苦心孤诣地设计,只是在原地上绕了一个圈,还是把男主角送到了荀南雁手里。

在地牢中看见荀南雁的时候,谢杳杳的心真是拔凉拔凉。

荀南雁,何许人也?

漫画里,她是个前期戏份浓重的恶毒女配,从头到尾都没有表现出一点对男主有益的特质。

心狠手辣,喜怒无常,还是个病娇。

喜欢男主,就不停地折磨男主。

按理来说这样的角色应该是让人敬而远之的,可她短暂的出场却吸引了大批粉丝。原因大概是,她正符合时下最有吸引力纸片人人设:疯批美人。

漫画中期,无数人期待着荀南雁能够弃暗投明,和男主发展出一段情投意合的感情戏,可是没有,这个角色就这样从头坏到尾,归来的男主也没有被美色迷糊,果断地将她解决了。

叹声一片。

想当年,谢杳杳也是看着漂亮姐姐斯哈斯哈的一员。

可是穿越后,她却只想火速逃跑——纸片人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为她不会真的出现在你的面前啊!

想到两天前在地牢中,谢杳杳就觉得自己心一揪一揪的。

漂亮姐姐比画里还漂亮,也比画里还可怕!

要不是一直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把‘我是北荒小殿下,荀南雁不可能杀我’这句话刻进了脑子里,她是真没胆量再次出现在荀南雁面前了。

但幸好,她此次的努力卓有成效!

谢杳杳像倒豆子一般,把自己所知全部说了出来,这其中当然免不了掺杂了一些作为CP粉的个人理解——不过她坚信自己说的并无偏颇。

“其实荀南雁这个人吧,就是情感标准上出了问题,不怪她,毕竟她从小长在鹤山宫,鹤山宫能是什么好地方?我跟你讲,你不要光觉得她有毛病,鹤山宫里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都挺有毛病的,比如——”

谢杳杳想了半天名字,没有成果,干脆把手一挥:“算了名字不重要,反正你只要明白,荀南雁跟他们比起来,那可好多了!”

虽然漫画里对非主角的人生历程并无刻画,话语中的大半都属于谢杳杳脑补,但并不妨碍她说得时候信心百倍、中气十足。

——光从荀南雁那儿使劲是不够的,最重要的事扭转男主的主观情绪,只要没有季朝‘恨’的前因,当然也就不会有‘杀’的后果了。

谢杳杳电光火石般地理清了自己的思路。

而季朝,他越听,越是脸色古怪。

“你不也是鹤山宫的人吗?你这是再说自己也有毛病?”

“咳咳,”谢杳杳尴尬地咳嗽了一声,“我不一样。”

季朝眼瞅着她,一动不动,视线堪比X光线。

在这样的视线下,谢杳杳有种说谎会被看穿的感觉。

她顿了顿,神色莫名变得沉郁,又叹了口气:“唉,‘我'可是泥巴地里长出的唯一一朵小白花啊。”

作者有话要说:谢杳杳是魔改漫画受害者,大家不要相信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