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狱里的人活着出来这是头一次,出来后还要洗澡更是闻所未闻的第一遭。
因此两个护卫找能冲水的地方便找了好一阵,最后在马厩旁边找到了一个水井。
说来也巧,季朝最开始,便是在云烟殿中做马奴的。
云烟殿在鹤山宫深处,居住之人被称为小殿下,据说是城主的女儿,但季朝没有见过她,毕竟马厩的位置很偏僻,连侍卫和婢女都不会去那样的脏乱之地。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小殿下呢,听说她往日总待在宫殿中,既不爱说话也不出门,我看这些说法也不对嘛!”
“连个马奴也这样上心,真是个好人。”
离开雁小姐所在的地界,护卫们便轻松起来,连话也多了。
右边那个圆脸护卫一边说着,一边打上井水,冲着季朝当头浇下,水流顺着季朝的头脸游走,落到地上时已经成了混合着血和泥的浑浊颜色。
初春天气,井水冷得冻人。
北荒的人从小长在这儿,刚破冰的河里都会有成群结队泅水的人,他们早就习惯了寒冷,可季朝来自草原,从没试过这么冷的天气洗澡。
挣扎和反抗也是白费,他把仅剩的力气用在控制自己的身体上,没有当场打哆嗦。
“可是马厩那地方都在暗处,又脏又乱,从来不许在主人面前露脸的,小殿下怎么会认识他?”
“还差点和咱们主子吵起来,把我这心哟,唬得一跳一跳的。”
“你尽瞎想,”圆脸护卫嗤笑着,“难不成咱们主子还能对小殿下动手不成?那可是城主唯一的亲生子,再往后,整个北荒都是小殿下的。”
“但是也有传言,”左边细长眼睛的护卫靠在同僚耳边,放低声音,“城主一向不喜欢小殿下,反而是对义子义女更为上心,特别是陆离少爷、还有咱们雁小姐。”
“保不准以后——”
圆脸护卫一拍对方脑袋,打断他的话,压着嗓子责骂:“什么话也敢乱传,要不要命了?这还有别人呢!”
这个别人,当然就是指季朝。
在鹤山宫,奴隶都是从外面买来的,如果把人分个三六九等,那他们无疑是下等中的下等,与家畜没有区别。
所以被忽略也是常有的事。
“奴隶说的话没人信,还指不定他往后有没有开口的机会呢。”
细长眼的护卫嘟嘟啷啷,但确实不敢再往下说了,仔细地打量起季朝,好像在评估这个人会不会告密。
“他长得怪好看的,跟咱们这边的人也不大一样,”看了半天,他感叹道,“难怪小殿下这么上心。”
圆脸护卫一挑眉:“你的意思是......”
细长眼的那个收住声,两个人对视,交换了一个‘意味深长此’的眼神。
“毕竟小殿下正值妙龄,知慕少艾,也属寻常。”
编排上位者的私密事,总是充满了乐趣,何况小殿下如此天然无害,不用担心会冷不丁地被手起刀落。
“啊哈哈哈哈哈,”圆脸护卫意犹未尽,“咱们那位主子岂不是棒打鸳鸯了,还叫洗干净送进屋,也不知道——”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越来越小,越来越慢,好像从自己的话中咂摸除了什么;而左边的细长眼护卫本来还很纳闷,转头对上眼神后,他也突然瞪大了眼睛。
这眼神里包含了震惊、慌张、以及一种恍然大悟的明彻。
小殿下正值妙龄,难道雁小姐就不是了吗?
虽然她脾气古怪了点,手段狠了点,杀人多了点,但她毕竟还是一个双十年华的女子嘛!
“所以说——”
“原来是——”
他们同时开口,但都没有说出最后几个字。
也不需要说出来,一切尽在不言中。
圆脸护卫换了个脸色,看着季朝身上的锁链、褴褛的衣衫和乱七八糟的伤口。
他神情严肃地开口:“这样可不成,咱们换个地方再给他洗洗?”
“对对对,去卫所,那边有浴堂。”
“还得给他吃点东西?要不没力气可怎么办。”
“可是主子没吩咐啊。”细长眼的有点犹豫,谁知道雁小姐是不是想玩什么情趣花样呢?
“那就喂点水吧,收拾收拾,换身干净的衣服。”
这两人交谈起来视季朝如无物,他们语焉不详,季朝从小和师父四处流浪,该懂的和不该懂的都没学会,什么‘枝木稍矮’、‘帮打鸳鸯’,更是完全超过了他的文化水平。但这并不妨碍他体会到两人语言中的恶意。
无论他们说的什么,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雁小姐’不是个好人。
他听说过那些大人物折磨人的手段,拔掉指甲或牙齿,砍断一两只手指头,有些人就是这样,听到惨叫,他们会很开心。
他本来被压在地上淋了一身冷水,脸上冻得通红,现在更是怒火中烧,红上加红,跟刚烧开的水似的,滋啦滋啦冒着烟。
——现在还不是好时机。
他翻来覆去地在心底念叨着。
——他们要带自己去换衣服,到时候锁链一定会被取下来,那才是机会。
两个侍卫完全不知道季朝此时的心情,他们看季朝脸上红得非同寻常,反倒安慰起他来。
右边那个圆脸护卫语重心长地说:“其实嗯咳咳,也没有外界传闻的那么可怕。你好好看着脸色行事,没准能活着出来呢。”
他没敢直接说出雁小姐三个字。
左边那个拍了拍季朝的后背,勉励道:“对呀对呀,好好表现吧!”
季朝把嘴里的铁块咬得咯咯作响,心中怒吼:
——我表现你个大头鬼!!!
自从中洲陷落,鬼患频发后,各式各样的除鬼法术便应运而生。
真言道、通梦术、附灵法,人们为了生存费尽心力,西十三城甚至开设学堂,专门培养有天赋的人研究鬼道。
乱世之中,掌握力量的人,便掌握全部,而北荒谢氏,就是拥有最强驱鬼之力的人。
北荒常年积风饶雪,三百年前,这里只是一个被人遗忘的蛮荒边境,现在,已然成了新的尊崇之地。
北荒谢氏门下,有此世间最为锋利的刀刃,可以尽除诛邪。
——这些,都是季朝被关在捕奴队中听到的。
他是被捕奴队抓回来的。
冬季来临前,北荒的商队会跨越边境,大批大批地来草原做生意,用米粮食盐换走牛羊马匹,这个过程里,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会溜出商队,改头换面就成了捕奴队。
其实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但知道归知道,却没有办法,因为除了北荒,没人愿意和草原乱民做生意。
草原的人奉鬼为神,是公认的灾乱之民,即使是商城那些唯利是图的商人,也害怕在这个地界沾上污秽。
但人总是要活下去的,既然北荒没有撕破脸,公然开始强盗行径,草原也还可以忍气吞声,希冀能够用谨慎和小心保护自己的家人。每到这个时候,大人们都会将孩子看得更严些,也不让女人离开部落太远。
捕奴队的首选商品当然是女人和孩子,季朝十九岁,早就过了被称为孩子的年龄,但领队的人说他生得好——“带回去总能派上用场,要不然就只能杀了,白跑一趟。”
然后又转向他笑呵呵地说:“你们草原里的人,都是些根子坏透的。让你进北荒来,这是天大的造化。”
人总有给自己做坏事正当化的理由,谁信谁是傻子。
季朝恨得牙痒痒,他在捕奴队里熬鹰一样熬了三个月,转了两手,成了城主府中的下仆,又被小殿下的管事婢女要走,成了云烟殿的马奴。
他进府的第二天,小殿下为了开什么‘烧烤大会’,叫走了所有里外侍从与护卫。这简直像是为了让他逃跑特意准备的,虽然季朝还没能摸清鹤山宫的环境,却不舍得错过这样的天赐良机。
傍晚,他毫无阻碍地离开了云烟殿,摸清了戒备松散的方向,只等夜色降临就不顾一切地逃跑。
可惜的是,他不知道北荒城主居住的鹤山宫是一道天堑,之所以戒备松散,是因为那个方向是大渊,没有路。
所以他失败了,失败的后果是惨烈的。
他被扔进地下刑狱,带着周身伤口,失血过多,水米未进,疲惫使得睁眼这个动作都很困难,但周身刺骨的疼痛又让他无法进入沉睡中,只能在半梦半醒间挣扎。
这是北荒处置逃奴的手段,让人在流血、痛饿和无尽的悔恨中,慢慢死去。
他不知道自己进来几天了,只知道这天早上,刑狱一反常态的热闹。
季朝视线受制,看不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听见一个女孩子大声嚷嚷着,更多的人在阻止,声音混乱,扰得耳朵嗡嗡作响,无法听清。然后在某刻,突然变得落针可闻。
在季朝的视线中,拖曳及地的白色裙角穿过牢门,停在他面前,然后那个人抬起了他的下巴。
于是他见到了荀南雁,北荒诛杀恶鬼的刀。
——草原里也有很多鬼。
季朝曾经见过一次,在他十八岁那年,太阳还没完全升起的清晨。
有个迅捷如风的东西追逐夜色,隐没在天的尽头。隔得很远,可季朝还是看清了它的模样:一头巨大的、美丽的白狼。
在夜色中奔跑时,像一团流动燃烧的白色火焰。
“那是鬼。”
师父这样说道。
常年游荡在草原中的巨大鬼怪,对于要吃的东西总是精挑细选,从三百年前到现在,已经渐渐成为与‘草原神灵’相似的东西。
看到荀南雁时,他恍惚觉得自己又看到了那头白狼。
荀南雁很美。
她穿着轻若云雾的白色长裙,漆黑如缎的头发挽着低髻,辉映着莹莹烛火,细长的眉毛,高挺的鼻子,嫣红的嘴唇。
还有她的眼睛。
北荒的人都生着黑夜一样的眼睛,而她的夜让人窒息。
她看着你,又好像透过你看着别的什么东西。
纤细、冰冷、黑白分明,草原不会有这样的人。
“雁小姐。”
那些人这样称呼她。
季朝听过这个名字,在北荒的奴隶堆里,人们带着恐惧谈论‘雁小姐’,谈论她戴着白色面具,行走夜色中,谈论她是怎么杀死恶鬼,连同被恶鬼附身的人一起。
他们都叫她“白面鬼”。
可季朝从不知道,白面之下是这样的一张脸。
她笑得真好看,说话的声音也是那样轻柔,看见她时,你会遗憾她实在生错了地方,北荒常年积风饶雪,阴霾寒冷,不适宜娇养这样的花朵。
她应当生在南方群岛,雨水与阳光都很充沛;西十三城,用数不尽的金银养育;实在不然,极东之处荒芜的草原也行,那里有长风、烈日、与成群的牛羊,至少不会像这样死气沉沉。
直到她笑盈盈地开口,像摘一朵花一样,想要剜下他的眼睛。
只不过是因为那个被称为‘小殿下’的人说他的眼睛好看。
疯子。
季朝恶狠狠地与荀南雁对视。
——她就像那头白狼。
美丽缥缈、择人而噬的恶鬼。
‘白面鬼’,北荒人暗地里的称呼实在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