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路见不平啊一声吼

马沙得到了他的吉他。

但是他有点心虚,因为在穿越之前他学过乐器——作为一个为了泡妞可以把莎士比亚的诗原文背下来的人,他为了泡妞学个乐器也很正常吧?

然后他就遗憾的发现,以自己手部的协调能力,大概永远和乐器告别了。

想想也是,小时候他在街机厅和小伙伴打拳皇都经常搓错招,乐器对他来说太难了。

手残的痛只有手残能懂。

所以马沙担心的嘟囔:“希望我能学会……”

范先生听到了,拍了拍马沙的肩膀:“没事,吉他其实非常简单的,你只要记住几个常见的和弦,然后不断的重复和弦就好了,旋律什么的全靠你自己唱出来。”

马沙:“行,我试试看吧。”

“那我教你最简单的和弦……”

斯塔尼斯拉斯:“不应该从基础的地方教起吗?”

“你没看出来吗,他赶着学会了出发去冒险呢。”范先生笑道,“所以我们一切从简,目标是两个月内让他能唱这个!”

范先生一边说一边走到乐谱架前,一通狂翻,最后猛的一拍乐谱转过身,指着上面的乐曲说:“这首!英雄之歌!它能提供一系列的加成,大大的提高听者各方面的表现。”

马沙总觉得英雄之歌什么的有点耳熟,好像在一个很古老的动画《濑户的花嫁》里也听过一个叫这个名字的插曲来着。

斯塔尼斯拉斯:“这个不错,据说陆军测试过,在演奏这首歌的同时,让士兵进行射击训练,命中提升了足足百分之十呢。”

百分之十……这个就很微妙了。

马沙决定不纠结学啥了,反正按他穿越前学乐器的惨痛经历看,能搞定一首凑合着用就不错了。

而且战斗的时候他要开枪和放魔法的,根本没空演奏乐器。他学这些,主要还是为了掌握吟游诗人的神术。

毕竟神术和法师的奥术不一样,神术不需要准备,每天白送使用次数。

考虑到之后的冒险,多一个法术多一张底牌总是好的。

哪怕是魅惑人类这种法术也行啊!

——我可没有想着对身边的妹子用!没有!我是准备对敌人用!

马沙挥开脑海里的想法,问范先生:“我掌握了这首歌,就该有神术了对吧?”

“可能不用等你掌握这首歌,吟游诗人有多厉害,和你的艺术天赋有关,你这么有艺术天赋的人,可能很快就会掌握第一个神术了。”

马沙抿着嘴,他没好意思说自己其实没有任何艺术天赋,他的歌都是抄的。

——妈的以后不会因为抄了一堆顶级曲子却一个神术不会而露馅吧?

范先生还在安慰马沙呢:“别担心!就你随手一首歌的表现,我觉得你很快每天能施展的神术就比我多了。”

马沙随口一问:“你每天能施展几个神术?”

“四……四十个。”范先生临时想起来这是他的底牌,要改口,结果完了。

马沙心想既然对方都无意间透露底牌了,那自己这边也透露一下底牌礼尚往来好了,就说:“四个啊……还挺多呢。我作为法师只有两个一环法术位。”

范先生和斯塔尼斯拉斯都一脸震惊的看着马沙。

“两个一环?所以你能用二环法术?你不是昨天才在火车上确认自己和魔网有连接吗?”

马沙:“啊,是啊,可能魔网比较偏爱我吧。”

马沙本来又想表演一个“诶嘿嘿我的魔网”式的发花痴的,但是想想还是算了,毕竟他自己都觉得这样很恶心。

范先生和斯塔尼斯拉斯对视了一眼。

范先生:“乖乖,我们不会在见证传奇的开端吧?”

斯塔尼斯拉斯则拿起自己的乐谱,和一支笔一起塞给马沙:“来,你给我签个名吧。”

“有必要吗?”没啥有些尴尬,“传奇什么的,哪儿那么容易当的。”

“万一你成了传奇,我不就是赚了吗?你签名的乐谱,我子孙的荣华富贵就靠这个了。”斯塔尼斯拉斯一边说一边晃动他那卤蛋头。

马沙只好在乐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

“等一下,我是不是应该签我的艺名好啊?”他写完才如此问道。

“夏亚·阿兹纳布么,这个艺名还真奇怪,有什么典故吗?”范先生问。

马沙:“没什么典故,就是临时想到的。”

斯塔尼斯拉斯美滋滋的检查完签名后,对马沙说:“事不宜迟,我们这就开始练和弦吧。如果是要弹《英雄之歌》的话,你需要记住的和弦是这个……”

他拉过一块黑板,在上面写下一串。

马沙举起手:“呃,我还不会看谱。”

如果是简谱,马沙还能知道1234对应哆来咪发,五线谱那是真的看不懂了。

斯塔尼斯拉斯和范陶特对视了一眼。

“好吧,从基础的开始。”斯塔尼斯拉斯说。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人打开了休息室的大门:“嘿!外面广场上有人决斗!”

范先生惊讶道:“在这里决斗?难道都是有钱人?”

“对啊,好像是一个诗人和煤气公司总裁的公子抢女人,来了好多漂亮女孩子!”

范先生一拍大腿:“我去看看!斯塔尼斯拉斯你继续教马沙。”

“别想把我扔在这里你自己去看热闹。”斯塔尼斯拉斯态度坚决的向大门奔去,“我可是吟游诗人,我的本性就是爱看热闹!”

马沙:“还有这事?”

“对,爱看热闹,说话喜欢发散思维跑题,以及对别人的不幸幸灾乐祸,这都是吟游诗人的通病,没有这些特性的吟游诗人不会获得太高的成就。”范先生一边跑一边对马沙说。

马沙咋舌,好家伙,这意思是,你要不是个乐子人,还当不好吟游诗人呗?

小白扛着苏苏追上马沙:“啥呀,出啥事了?你们就突然开始跑?”

她不懂英格利斯语。

“外面有人决斗。”

“哦,那是要看看。”小白说。

——妈的她也是个乐子人。

小白继续说:“白人他们决斗,比较没意思,都不唱个小曲。震旦那边在对砍之前都要先唱一段呢。”

马沙:“唱手执钢鞭将你打是吧?”

“咦,你也会?”小白惊讶的说。

马沙搪塞道:“我老爸经常唱。”

马戴肯还挺好用的。

其实马沙是在《阿Q正传》里看到这个唱词的,印象一直很深。

没想到这个唱词还有点年头了。

说话间一行人已经出了大剧院的大门。

站在大剧院前的高台上,可以把台阶

果然广场上有很多华服的小姐。

这个年代小姐礼服全是低胸,马沙离得这么远都能看到连成片的白。

小姐们聚成团,全都撑着阳伞,在她们周围是一圈黑人女仆。

决斗的双方似乎还在准备,马沙不知道哪边是诗人哪边是公子哥,不过他大胆的猜测正在一马车的武器中挑选配枪的那个是公子哥。

相比之下诗人的后援团就很寒酸了,只有一个老仆人在调整他的枪套位置。

范先生对一起围观的剧院众人说:“我打赌诗人赢,公子哥居然现场选武器,这种生死战当然要选择常年跟着自己的武器啊。相信自己的爱枪的话,爱枪也会回应这份相信!”

这话居然得到了艺术家们的一致赞同,可能他们的思考回路都比较浪漫。

不过也混在艺术家们当中的劳伦·萨姆完全没有自己手下的艺术家们那么兴奋,他冷静的观察着广场上。

马沙主动搭话:“看来您不认为使用惯用的爱枪胜率更高。”

“不,我觉得如果是熟练的枪手,当然是用爱枪胜率更高,因为枪手熟悉爱枪的弹道。但是这位诗人据我所知,并不擅长玩枪。”

马沙“哦”了一声,又问:“这个诗人他不用个魔法给自己提供增益吗?”

“他是写十四行诗的诗人,又不是吟游诗人。”劳伦说,“估计是在哪个文学沙龙上勾搭到了煤气公司少东家看上的女孩。这些写十四行诗的,勾引女孩子的能力不如我剧院的这些情场高手,但是对浪漫入脑的普通小姐已经够了。”

马沙看了眼兴致勃勃的范先生等人。

范先生已经开起赌局,在鼓动剧院的大家下注,根本没注意马沙和老板的对话。

马沙又问劳伦·萨姆:“我没看到治安官啊,这种活动难道治安官不到场吗?”

“治安官应该忙着对付穷凶极恶的匪徒吧,沃堡有三百万人呢,每天被凶杀的人就几十个,治安官根本不够用,压根管不了这种事。”

马沙咋舌:“凶杀这么多啊?”

不愧是异时空的阿美莉卡啊。

小白拉了拉马沙的衣袖:“你们说啥呢,也给我翻译翻译啊。”

“我们在说……”马沙简单的翻译了一下刚刚聊的内容。

小白点头:“这个城市是这样的,我之前在平民区住的窝棚,本来就是个小孩子的,结果有一天他人没了,不知道死在哪个阴沟里了,我就那什么占那什么巢了。”

“鸠占鹊巢。”马沙替她说。

“对对,你懂得真多,真厉害。”小白说。

这人确实有一种把自己真心实意的话说出阴阳怪气感觉的天赋。

她继续说:“我住进窝棚之后,邻居们也是时不时就消失了。有时候是被马车创死,有时候是在那个高塔上干活然后掉下来摔死了,也有被打死的。

“我自己都踢死了好几个想来劫我色的人呢!”

一直在听小白说话的苏苏大惊:“什么?还有来劫小白你的?明明你和男人差不多啊!”

马沙:“说不定就是因为她和男人差不多才被人劫呢……靠,苏苏你怎么懂那么多?”

“姐姐教的!”苏苏自豪的说。

——妈蛋,我的亡姐哦,你都教妹妹些什么啊!

这时候,两边似乎终于准备完成。

诗人和公子哥在众目睽睽之下背对背站到一起。

马沙:“奇怪,决斗是这样的吗?”

马沙记得自己那次决斗就是很标准的西部流程啊。

“城里的玩法和荒野里不一样。”劳伦·萨姆说,“如果是英格利斯老贵族们决斗,他们的决斗更复杂,要一人拿一只来复枪进入公证人指定的森林,然后互相搜索对方。有时候一整天都不一定能分出胜负。”

马沙撇了撇嘴。

这时候公证人发出了决斗开始的号令,旁边有个鼓手开始敲鼓。

两个人按着鼓点的节奏向前迈步,逐渐拉开距离。

劳伦·萨姆作为城里人,继续对马沙这乡下小子讲解道:“按照恒定的步速度走完十步后,两人一起转身开枪,鼓点就是用来统一两人步速的。”

马沙点了点头。

小白死死的掐着他的胳膊:“我好紧张啊!”

不是,你紧张个屁啊!你认识这俩吗?

十步已到,两人一起转身。

诗人直接往地上一趴,用这个飞扑趴下的动作拉近了距离,同时还躲掉了公子哥第一枪。

围观群众发出嘘声!

诗人开枪了,结果第一枪飞了。

然后两边就一起展现人体描边绝技。

诗人身旁的地面腾起了好几股烟,自己屁事没有。

而公子哥也完全没有中枪的迹象,一直到两边都打空了子弹。

马沙听见诗人一声怒吼,从地上爬起来,冲上前去一拳打在公子哥脸上。

剧院这边的艺术家们爱死这个展开了,纷纷欢呼起来。

但下一刻,公子哥的护卫开枪了。

马沙被这个变故惊呆了。

他看着公子哥的护卫连发三枪,把诗人打得软瘫在地上。

诗人那个老仆人上前刚要说话,公子哥的护卫又一枪把老仆人打倒。

马沙:“王德发?”

这时候,决斗的公证人站指着公子哥的护卫:“嘿!你在干什么?”

护卫淡定的打开左轮的弹仓,把弹壳倒地上,一边装弹一边回答:“决斗是用枪决斗,这位……谁来着,这位不知名的先生应该装填子弹再次开火。但是他没有,他殴打了我们家少爷,威胁了少爷的生命,所以我开枪阻止,有问题吗?”

公子哥得意洋洋的上前,对公证人说:“你有不满,就向法院起诉我吧,相信布兰度法官和大陪审团的诸位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围观群众立刻叫骂起来。

看来这个布兰度法官风评不太好。

紧接着这位煤气公司的公子哥转向小姐们,对其中一位小姐鞠躬:“情况就是这样,三天后的舞会,请您和我一起出席……”

“等一下!”马沙突然喊。

众人的目光立刻集中到马沙身上。

马沙在众目睽睽之下,几步窜到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公子哥面前。

他这样做,不是冲动。

他刚刚观察了公子哥开火的全过程,发现这家伙开枪根本不会用另一个手扳击锤,完全依靠扣扳机带动机械结构来扳开击锤。

马沙问过白瑞德的,知道这样根本就打不准。因为这个年代技术有限,单手开枪的话,要很大力气扣扳机才能把击锤打开,这个过程中肯定手会晃动,本来瞄准的也变得不准了。

所以这公子哥,毫无疑问是个菜鸡中的菜鸡,就算是马沙也有把握在决斗中赢他。

见识过公子哥暴行的马沙,直接把手套扔到了公子哥脸上。

小白看到这一幕,疯狂的拍手:“好耶!这种时候就要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愧是天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