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王默的话,项南方难掩高兴之色,道:“那你可拿对东西了,我爸最喜欢字画了,而且他自己还非常爱创作,虽然在我看来他的水平很一般,但是他好为人师啊!
只要我爸爸高兴了,我妈就是想干什么也没用,我爸最疼我了。”
说话间,两人已经进了大门。
映入王默眼帘的就是那株高大挺拔的雪松。
虽然后世定性为雪松是金陵市的市树,但其实在金陵市种植最多的是法国梧桐。
要说到法国梧桐,就不能不说民国时期的国母。
相传她在国外读书的时候,非常钟爱高大茂密的法国梧桐,所以在她成为国母后,在那时的首都金陵就大量种植了法国梧桐。
形成了从下关码头到中山门,全长12公里,道路两边都是法国梧桐的特色风景。
而且雪松可是原产地喜玛拉雅山脉,金陵是正儿八经的南方地区,所以现在在这里能够看到这么大的雪松,确实很不容易。
看到王默的眼神,项南方笑着说道:“这是雪松,在这里看到这种植物很稀奇吧?”
王默点点头说道:“确实很稀奇,它应该生长在高山上面,想不到金陵的气温,它也可以适应。”
项南方有些洋洋得意的说道:“你说的没错,它确实生长在海拔高一点的地方,不过这个是已经改良过的品种,已经可以适应金陵的气温了,我爸非常喜欢雪松,所以才让人把它移植过来的。”
王默什么话都没有说,这就是权贵家庭带来的好处,只要你有爱好和愿望,即使再大的愿望,总有一天它也会变成现实的。
这是一个有着20多平方的院子,院子里除了有这么一颗高大的雪松,还有一些花花草草,一看项南方家里就有人非常喜欢摆弄这些东西。
正中间是一栋二层的洋楼,样式像是欧式的,一看就不是建国后的产物,应该是民国时期留下的。
项南方一进门,就喊道:“爸,妈,这是我的同桌王默。”
王默看到,客厅的沙发上,有一对中年男女站了起来。
男的身形挺拔,四方脸,看神态就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感觉。
女的一副贵妇人的打扮,看上去年纪要比男的小不少,应该是保养的比较好。
“叔叔阿姨,你们好,初次登门,冒昧打扰了!”
王默知道面对什么人,应该用什么态度,他此时的态度虽然恭敬,但是不卑不吭。
项父和项母两人的眼神上下扫视着王默,对于他的大名,显然两个人不是第一次听说了。
只是过了一瞬间,项父就笑着说道:“你也好,欢迎你来家里做客,快点进来吧!”
项母全程没有说话,只是带着礼貌的笑容,不过这种笑容会让人感觉到距离感。
换上了保姆找出来的拖鞋,王默和项南方一起去了客厅。
王默刚刚走进来,项母看到他手里的东西,貌似惊讶道:“南方,既然是你的同学,来家里做客怎么能带礼物呢?”
听到项母的话,项父的表情立马变得严肃且官方。
“来就来了,还带什么礼物,看来南方没有和你说,我们家一般是不收别人礼物的,而且据我了解,你现在还是高中生吧,你现在精力是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可不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上面。”
显然项父对于王默带礼物的事情,有些不满。
王默看到项母一副惊讶的表情,就知道这是她的第一番进攻。
她是只字不提自己是她邀请来的,看来邀请自己来这个事,她谁都没有说。
应该给自己准备的不是这个场面,只是很不巧项父和项南方都回来了,她只能随机应变了。
看到一见面,父亲就不给王默好脸色看,项南方立马上前抱着父亲的手臂,撒娇道:“爸,您说什么呢,王默可不是来给您送礼的,何况这幅字可是他自己写的,知道您水平高,所以带过来让您给指点指点。”
听到女儿的话,项父果然放松了脸色,惊讶的看着王默问道:“你还会书法?”
王默谦虚道:“懂一点,不过在您面前肯定是班门弄斧了。”
项父摆摆手,说道:“哎,不能这么说,你们年轻人有个爱好这很不错,至于写的怎么样,倒是其次,平时练一练书法,磨一磨自己的性子,也是好的。”
果然像项南方说的一样,项父好为人师,这一见面,还没说几句话呢,就一副长辈师者的做派。
王默把手里的东西递给项南方,然后由项南方拿到了项父面前。
看的出来,项父应该是非常自爱书法,刚刚拿到,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打开要看看。
这是平时王默没事的时候,用小楷写的金刚经,一个是为了练字,一个是为了修身养性。
项父一打开,就感觉到一股空灵之气扑面而来。
在上个世界,王默跟随书法大师学习了那么长时间,而且在之后的时间里,逐步走出了自己的风格。
项父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知道什么是珍品。
他痴迷的看着每个字,好像已经忘掉了家里还有客人在。
项母也是识货之人,她的眼神中也是露出了惊讶之色,不过她没有项父那么喜爱书法,所以很快就移开了视线。
项母知道王默很优秀,关于他的传闻,在机关工作的项母,最是清楚了。
但是要说这副字是王默写的,说什么项母都不相信。
学习好可以说是天赋好,但是书法这个事,没有经年累月的积累,是达不到这个水平的。
“这幅字写的真好,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项母在旁边说道。
项母的话惊醒了深迷其中的项父,他也立马反应过来,这幅字真的是王默这个没有成年之人写的?
项父这辈子见过太多的人,有真正天赋异禀者,也有滥竽充数吹捧起来的。
项父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这幅字应该是王默家里的哪位长辈写的,结果被王默说成是自己写的,目的嘛,当然是为了在自己面前有个好印象。
一瞬间,刚刚对王默有些好印象的项父,脸色立马平淡下来。
他让女儿把东西卷起来,说道:“这个作品我可不敢指点,而且这个我也不能收,你拿回去吧!”
看到变脸就像变天一样快的父亲,项南方不理解道:“爸,你怎么这样,都说了这是王默自己写的,又不值钱,您让他拿回去是什么意思嘛!”
项南方虽然也知道这幅字好看,但是她并不知道它的价值。
本来听说王默要来,作为市领导的项父也听说过这个金陵城的天才,所以想要见一见。
没有想到居然是一个沽名钓誉之徒,项父心里有点失望,于是站起来没什么兴趣的说道:“王默同学,晚上别走了,留下来吃个便饭,你们先坐着,我就不陪你了。”
生有一颗七窍玲珑心的王默,一瞬间就明白了项父为什么变脸的原因。
他立马说道:“叔叔,您现在心里恐怕已经认为这幅字不是我写的吧,觉得我是一个盗用他人作品的小人。”
王默的话让项父非常惊讶,他也没有遮掩,说道:“没错,这个字确实写的很好,不过它不可能是你这个年龄能够写出来的。”
这个结果倒也在王默的预料之中,任谁见到那个字体,估计都不会相信它是一个17岁的少年写的。
“所谓事实胜于雄辩,我想不管我怎么解释,您都不会相信的。您的家里应该有书房吧,不如我现场给您写几个字,结果是什么样的,到时候一目了然。”
理智上让项父不可能相信王默的话,但是看到王默信心十足的表情,项父心里又不得不相信。
其实项父平时是不会和一个小孩子一般见识的,不过谁让这是他最喜欢的书法上呢!
“好,那就让我们欣赏一下你的作品。”
书房里的桌子上,有现成的文房四宝,而且砚台里就有墨,一看项父就是经常过来写。
在一张新的宣纸上,王默换了一种字体,用的是行书,写上了那几句千古名言。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一旁的项南方轻声念了出来。
“好字,犹如行云流水一般流畅,字体又舒展有型,尽得行书的真谛啊!”
项父眼神中都是欣赏之色。
项母也是惊讶的看着王默,没有想到他真的是深藏不露。
“叔叔谬赞了,在行书上,我还没有走出自己的路,还在模仿前人的风格,当不得叔叔的称赞。”
听到王默谦虚的话,项父立马假装生气道:“我说你当得,就肯定当得,如果你都当不得,那我的字就是连门槛都没有迈过了。”
人家都这么说了,王默也就只能收下了他的称赞。
这里面最高兴的莫过于项南方,看到自己的心上人和父亲相处愉快,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她高兴的了。
项父显然今天非常高兴,虽然王默年纪小,但是在书法上达者为师,项父都想要和他好好探讨一下。
“翠兰,晚上多准备几个好菜,我得和小王同学好好喝几杯。”项父高兴的说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