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山水集团一位高管被爆出职场潜规则女同事,而且还不止一位,现在几位女同事联合起来起诉这位高管。
第一时间,这位高管就被警察带走了,而且还是在他工作的时候,在办公室带走的,所以消息一瞬间就被传了出去。
其实任何一个公司,这种人都存在,只是有的暴露了,有的还没有暴露。
而现在山水有些点背被爆了出来,没被爆出来的公司,大家都当没有这个事,但是你被爆出来了,那么就得接受群起而攻之。
一瞬间有关于山水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颇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
这一次作为董事长的王之素没有站出来公开道歉,而是选择了常规的处理方式,公开申明开除这位高管,和他划清界限,向受害者表示同情以及致歉,但是因为风波太大,为了不影响整个公司的形象,这几位女同事也被补偿了一笔钱清理出了公司队伍。
这一下更是把山水推到了风口浪尖,出了事你不保护自己的女员工,居然还因为怕她们影响公司形象另类的开除了她们。
一时间外面对山水的风评差极了,负面新闻这么大,股票的价格当然不可能高,每天都是冒着绿光向下走。
平息了一段时间后,突然有一天山水集团对外宣布公开回购股票的时候,不管是资本市场还是地产行业都懵了。
要知道现在山水集团还有大量的外债,这个时候怎么会采取这么冒险的行为,这让很多人不理解。
不过他们再不理解,山水还是这么做了。
而且这个时候人们也知道了这次回购股票是黑石和山水合作的,对于他们两家企业合作,市场上众说风云。
此时很多行内人这才知道前段时间的负面新闻,估计是山水自导自演,目的当然是为了回购股票的时候可以少花点钱。
回购股票分为公开回购,就是现在山水做的事,这种方式回购的大部分是股市中的散户。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协议回购股票,这种方式一般是针对公司内有离场想法的股东,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一次性全部回购,当然了会在其他方面给与补偿。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要约回购,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大的机构和一些手里的股票比散户要多的多的个人投机者。这种方式一般是高于市价回购,成本是最高的,虽然成本高,但是你又不得不去做,不然人家手里一直握着你公司的股票,以后你重新上市的时候,不就是送钱给人家吗?
当然了这种机构和个人,往往也是消息最灵通的,所以你只能多花点钱回购,不然是不可能达成目的的。
而王默作为公司内的股东,是划分为协议回购的,不过这种事也不用王之素亲自过来谈,派个人就可以了,你愿意总公司就继续派人和你谈,你不愿意那么就和下一个谈。
王默当然不可能同意了,在他们计划开始的第一时间,王默就已经知道了全部,他怎么可能会给他们回购的机会呢?
不过王之素也没有想过王默会愿意出手,她也只是派个人试一试,万一他愿意呢?
山水集团回购股票的行动非常顺利,只是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回购了大部分,剩下大机构也还在谈,成功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外界的其他人,并不知道山水回购股票是要重新上市,他们还以为是山水和黑石有什么公司重组一类大的行动,所以他们最后只能同意,不然到时候人家两个大股东,想玩死他们这些小股东,那是轻而易举,还不如趁着现在对方开出的高于市场价可以回本捞一笔。
而山水的那些负债,不管是国内的银行,还是国外的银行,或者是民间资本地下钱庄,看到山水的举动后,一时之间也都选择了静观其变,既然黑石选择了山水,那么说明此时的山水还是有一些实力和底气的。
5个月后
一场山水和黑石共同举办的庆功会上,王之素高调的宣布了全权委托黑石负责山水赴港上市作为第三方和有关券商洽谈。
与会的大部分人,都是黑石邀请来的投资界精英和山水邀请来的同行,此时他们才知道了两方一些诡异行为的原因。
第二天各大媒体都报道了这个事,而且铺天盖地之势,让人一看就知道这背后有推手在推波助澜。
并且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王之素先是高调的宣布了山水要进入中高端酒店行业,而且会依托山水的商城来进行改造。
一瞬间酒店行业都是人心惶惶,像山水这种巨无霸企业,它要想进入哪个行业,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把它做起来,这就是巨头企业的底蕴。
没过多久,王之素又出现在山水影视制作公司和美国八大影视制作公司的合作签约仪式上。
这个合作是黑石利用自己的人脉专门为山水搭的桥梁,就是在向对外界释放利好山水的信号。
而且王之素本人已经常驻香港,隔三差五出席一些公开场合,参加一些慈善晚宴,或者是到某个大学演讲,曝光率可谓是相当的高。.
一时间在港岛都对这位气质优雅的美女董事长充满了好感。
而此时,在燕京的一所大学里,一个男人找到了这里的一个男老师,对他进行了刺激和利诱。
而在这时,已经从别墅里搬到普通楼房的周姨和王佩宛,家里也来了一位客人,对他们进行着说服。
王之素这段日子,可以说非常的志得意满,她已经看到了山水在自己的带领下重新走上巅峰。
不过就在山水上市的前几天,突然两封法院的传票到了山水集团的总部。
一封是王之素的前夫,因为他觉得王之素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所持有的山水集团股票,是他们夫妻的共有财产,所以请求法院公正的分割,为此他向法院申请保全了这部分股权。
而另外一封就是周姨和王佩宛共同起诉王之素,说她们当初之所以把她们以及死去的王诚光所持有的股权都转让给王之素,是因为王之素胁迫她们签的合同,而且她们有当时谈话时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