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花魁娘子

磨蹭了一会,狗子终于还是带着王九妈去见瑶琴。

他对王九妈说卜大郎是瑶琴的亲爹,因为生意亏了,导致家道中落,实在过不下去了这才不得已卖掉女儿。

对此,王九妈倒也没有怀疑,毕竟她见多了。

这年头,因为生活所迫也或是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卖妻、卖妾、卖女儿的多的是,见惯不鲜。

想当年,她也是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爹娘不得已之下只能卖孩子。

看似心狠,但也为生活所迫,总不能大人孩子活生生饿死吧?

卖了,孩子有活路,大人也能得几个钱维持生计。

其时,瑶琴因为一路奔波,再加上惊吓与担忧,身体有些染恙。

狗子便借着这个机会,假说让王九妈替她诊断一下,也免得落下病根。

瑶琴倒也没有多想,再说王九妈是个女人,更是没有戒心。

王九妈一边与瑶琴聊天,一边查体她的身体,心里越发的惊喜。

她阅人多矣,认定瑶琴只要稍加培养,一定可以成为当红花魁。

接下来,便与卜大郎与狗子二人讨价还价了一番,最终,议定六百两银子。

卜大郎激动得快要晕过去了,毕竟他这辈子何曾拥有过这么大一笔数目的银子?

平日里,兜里都是一些小钱。

只可惜,卜大郎低估了狗子的野心。

狗子这一次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他欠下了一大笔赌债。

正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再还不上钱的话搞不好就会家破人亡。

这次凭白无故赚了三百两,其实是够还赌债的。只不过,还了赌债之后就剩不下几个钱了。

因此,狗子颇有些不甘心。

他想的是,假如能将另一半银子也弄到手,以后岂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

当然,这只是他美好的想法。

一个赌徒是很难改掉恶习的,一旦还清了赌债,手中又有三百两银子,这家伙不定哪天又会陷进去。

卜大郎虽然游手好闲,但几乎不沾赌,因为他知道这玩意儿一旦上了瘾,那就是万劫不复。

拿到银子之后,卜大郎提出在临州府多玩几天,他要好好领略一下临州府的姑娘。

但是狗子却不同意。

因为他急着想赶回去还赌债,一天不还,便多一天的利息,利滚利是相当吓人的。

况且,就算是卜大郎款待他,那也是花他的银子。

这家伙已经打定主意黑吃黑了。

“大郎,咱们手里拿这么多银子,万一被人盯上了,麻烦可就大了,丢银子事小,丢命事大。

再说这建州府富人太多,挥金如土,咱们这点银子恐怕经不住折腾。

还不如回建州府去多找些姑娘陪着玩乐不好么?”

这么一说,卜大郎也觉得颇有道理,于是当天二人便开始返程。

半道上,二人住进了一间客栈。

待到天色快要亮的时候,狗子蹑手蹑脚翻身起床,先找到卜大郎的包裹,检查了一下银子,然后跑去拿起桌上的茶壶猛地砸向卜大郎的头。

狗子本以为自己计划的天衣无缝。

但却万万没有想到,可能是从来没有杀过人,手一颤,竟然砸歪了,没有砸中要害,倒是把卜大郎砸得大叫出声,猛地翻转身子。

无奈之下,狗子顾不上许多,又拎起壶砸过去。

求生的本能令得卜大郎拼命抵挡,一边大声呼救,狗子杀红了眼,跳上床去拼命地拎着铜壶一下接一下地砸,直砸得卜大郎头变成了西瓜这才慌慌将壶一扔,拎着包裹夺路而逃。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也惊动了店中的客人。

说来也巧,店里正好有三个捕快押着一个要犯在此住宿,听到动静之后其中两个捕快拎着刀出门查看,发现狗子浑身是血,拎着包裹慌慌张张窜到院中。

于是乎,两个捕快追了上去,刀一晃,狗子便吓得瘫软在地。

人赃并获,他的下场可想而知,别说银子,命也得丢。

再说另一边,等到卜大郎与狗子离开之后,瑶琴与王九妈一番交流,方才知道自己竟然被骗了,顿哭得死去活来。

王九妈听瑶琴呜呜咽咽说了一下遭遇,也才知道她也被骗了,瑶琴根本不是卜大郎的女儿,是被拐出来卖的。

但是,她花了整整六百两银子,总不能打水漂吧?

于是也告知了瑶琴实情。

“事到如今我也不瞒你,我花了六百两银子将你买下来,这是买卖契约,你自己看看……”

瑶琴下意识接过契约一看,果然如此,更是嚎啕大哭。

待她哭了一会,王九妈这才劝慰道:“要说起来,我也不是铁石心肠之人。但我花了六百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目。

况且,你爹娘下落不明,也说不清是否遇难。

要不这样,你先在我这里安顿下来,我托人打听一下,如果你爹娘没事,那就让他们将你赎回去。

你要是不相信,也可以自己写一封信给你认识的人问问情况……”

瑶琴心想,这恐怕也是唯一的办法了。

思来想去,便给以前曾经教过她读书的严秀才写了一封信。

不过,这一次的经历也让瑶琴成熟了许多,信中她没讲明自己的实际情况,只是说与爹娘失散了,如今暂时寄住于临州府一户人家云云。

她想的是想确定爹娘是否平安回家,如回家的话她再讲明自己的处境,等爹娘来临州府替她赎身。

煎熬地等了近一个月,终于等到了回信。

信一展开,她便认出了先生的字迹,颇有些激动。可是一看内容,却差点昏晕过去。

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次家中竟然会遭此大难。

而这一次,祸是由她的舅舅引起的。

瑶琴的舅舅属于那种喜欢贪小便宜的人,也正是因为如此,被人利用,许以重利让他潜入客栈偷东西。

瑶琴的舅舅根本不知,他偷出来的竟然是朝廷关于边防的一份密件。

而利用他的人,则是潜伏多年的敌国细作。

也正是因为如此,瑶琴的舅舅被官府押入了大牢严刑拷打,还连累了一大家人。

包括瑶琴家也被官府给查封了,而且官府还在搜寻瑶琴一家子的下落,以确认他们一家子是否已经被细作收买。

信中,严秀才劝瑶琴说,他相信瑶琴一家子不可能与细作有任何关系。

但这种事一旦被抓到官府很难说的清楚,劝她暂时不要回家,等以后风头过了再说。

最后还让瑶琴看完信之后便烧掉,不能留下证据。

看完信之后,瑶琴流着泪把信烧了,之后病了一场,卧床躺了十余天。

期间,王九妈还算体贴,给她找郎中,煎药,熬粥,多少让瑶琴感受到了一丝温暖。

待到身体康复之后,瑶琴主动找王九妈谈话,说:“九妈,我爹娘没找到,想来是凶多吉少了。

我也没地方可去,只能留下来。

但是九妈,你让做别的事可以,哪怕做杂活也行,但是……但是我……我绝不出卖身体。”

王九妈叹了一声:“随你吧,你要是才艺足够好,也可以卖艺不卖身。

以后,我便将你当女儿看待,该教你的我都会教你。

但有一点我也要提醒你,身处风尘中,什么人都可能会遇到,你要心理准备,也要学会如何巧妙地保护你自己。”

“多谢九妈。”

事已到此,瑶琴也认命了。

总之,只要不出卖自己的身体,做什么都无所谓了。

之后,王九妈按惯例给瑶琴改了名,认瑶琴为义女,跟着她姓了王,单名一个美字,花名美娘。

之后又尽心尽力传授美娘各方面的经验,以及风尘中的规矩与礼仪。

还聘了人来教美娘吹弹歌舞。

美娘虽说擅长琴棋书画,但以前所学的都是一些比较雅致的东西,并不是所有客人都会欣赏。

所以,也得学一些适合风尘中的歌舞,以便取悦客人。

王九妈对美娘寄予厚望,不仅竭力传授自己多年的经验,而且还请了一些有名的乐师、舞姬前来教美娘。

一转眼,一年多过去,美娘年满十四岁,正式出道。

刚一出道,便以其出众的容貌与才艺,再加上王九妈的大力宣传,很快便出了名,吸引了不少风流才子,富家公子慕名而来一睹其芳容,欣赏其才艺。

诗词歌赋,难不倒美娘。

抚琴、沏茶、唱曲、跳舞,品酒……各种才艺也不输人下。

因此,出道短短半年,美娘便被人冠以“花魁娘子”的美称,喜得王九妈合不拢嘴。

这说明她的眼力不错,所花费的银子与精力也没有白费,总算是扬眉吐气了,而且比她之前的预期还要好的多。

有好事者编了一首不知道什么体的词来形容美娘:

“小娘中,谁似得王美儿的标致,又会写,又会画,又会做诗,吹弹歌舞都余事。

常把西湖比西子,就是西子比之也还不如。哪个有福的汤著她身儿,也情愿一个死。”

盛名之下,美娘的名气与风头节节攀升,俨然成为临州府几大花魁之一。

也因此而带动了王九妈院子的生意,又忙着招揽了好几个姑娘来,还配了丫鬟与伙计。

不过,这名气一大,难免就有人蠢蠢欲动,想要拔个头筹替美娘梳弄开花。

青楼这一行也有着自己的行话,十三岁谓之试花,十四岁谓之开花,十五岁谓之摘花。

其中有个姓金的富商最是大方,开出一千两银子的高价想要开花。

这个价,王九妈自然是动了心。当初她花六百两买下美娘,之后培养美娘也花了不少银子。

一千两,基本上就能把所投入的银子全部捞回来。

结果,跑去与美娘一说,美娘当即哭闹起来,说九妈说话不算话,当初说好的卖艺不卖身,怎么现在又变卦?

还说,如果非要逼她,她宁愿死。

一见美娘态度坚决,王九妈倒也不敢强迫,毕竟美娘现在是她的摇钱树,而且还带动了整间院子的生意,连别的姑娘都沾了光。

因此,王九妈赶紧赔笑:“乖女儿别生气,我也就是顺口问一问,也好回绝那金老爷。”

“这种事以后就不要问了。”

“是是是,不问,不问……”

王九妈讪讪离开,跑去婉拒了金老爷,假说美娘还小,等再长大一点再说。

金老爷虽然不甘心,但这种事也不能强来。

再说了,王九妈在临州府也算有点关系,方方面面打点的也很好,一般人倒也不敢在她院子里闹事。

最初,前来约见美娘的客人,王九妈定的价格是十两银子。

也就是说,起步价为十两,其中包括了基本的茶水与酒菜。

如果客人有需要,想喝好一点的茶,吃好一点的酒菜,那就另外点菜。

后来,美娘的名气越来越大,王九妈水涨船高,将价格提升到二十两银子,分成方式为三七。

美娘得三成,王九妈得七成,毕竟她提供了场所还有酒水什么的。

其实说起来,很多姑娘并不在乎分成,特别是一些头牌与花魁。

大多数花魁的身家堪比富豪,如果只是靠分成的银子是不可能赚那么多的,毕竟容颜会老。

她们的收入主要靠的是客人的打赏与送礼。

一般来说,有能力前来找花魁的大多都是富家子弟,也或是一些多金的才子。

一些富家弟子可谓挥金如土,只要哄高兴了,出手相当大方,金银,首饰、珠宝不在话下。

所以,很多风尘女子都梦想着成为花魁。

正如天下读书人一样,都梦想着成为状元郎。

再说这临州府城东有家油店,店主人称朱老十,其妻早亡,膝下无儿无女。

三年前,店里来一个伙计名叫秦重,母亲早亡。十三岁那年,其父亲与人一起出远门做生意,结果一去无归。

秦重生活无着落,便四处寻活,后来找到了朱老十的油店。

朱老十眼见秦重机灵好学,为人实诚,便有心培养他,待时机成熟时便收为养子,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

秦重心存感激,平日里兢兢业业,苦练手艺。一练三年,竟练就了一手绝技。

别人打油,都是用提斗之类的量具,但是秦重却不用量具,随手拿个瓢,仅凭眼力与感觉便能舀得分豪不差。

这倒也罢了,关键他还有一门令人拍案叫绝的绝技,找个葫芦放在桌上,葫芦口放上一枚铜钱。

秦重用瓢舀上油,高高往下倒,令得油牵成一条细线透过铜钱孔注入葫芦。

等到瓢里的油倒完,铜钱上面一滴油星也不沾,再移开铜钱一看,葫芦刚好满。

有人不信邪,换了大小不等的几个葫芦来,结果都一样,秦重只要瞟一眼葫芦的大小,再掂一掂,摇一摇,心里便能测算出大致能装多少油。

有了这样的绝技,令得朱老十店里的生意更加兴旺,很多人特意多绕些路过来打油,就是为了想亲眼见识秦重的绝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