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灭子的渣男84

昨夜篝火下叶清和它都没有,过多的关注这个人长什么样。

一个只顾着争分夺秒救命,一个边委屈边打着小算盘。

现在天亮了,就能看的更清楚。

叶清或许还是没有注意。

但小渣却看得分明。

这个人的五官轮廓鲜明熟悉的,容不得它错认。

要不要告诉宿主?

小渣豆豆眼滴溜溜转了一圈,最后选择闭紧嘴巴。

说出来,它也没有什么好处可拿。

这个宿主太气人了,一点也不好骗。

“要喝粥吗?要咸的还是甜的?”

叶清揭开砂锅的盖,热气冒出来的同时,米粥的醇香也迅速弥漫在空气里。

“我要甜的。”

小渣举起小翅膀,还用力的吸了一大口,空气充斥的甜香。

一屉小笼包它吃了一大半,吃的黄灿灿的小嘴巴满是油光。

“给,不够自己舀。”

叶清照例给它,舀了满满一大碗。

又趁着小渣美滋滋喝粥的时候,迅速又不叫它觉察的,往给受伤的那人的碗里,滴了一滴更好的水。

这时候昏睡了多半夜的重伤员,那边有了动静。

叶清一扭头,就跟一双漆黑透亮,又黑白分明的眼睛对上了。

她微微一怔,这双眼睛……

不管她心里在想什么,手上的动作却很快。

“醒了,有刚煮好的粥,我给你舀一碗。”

说着,她没有问他想吃咸的还是甜的,直接舀了一碗桂圆红枣粥。

旁边正在美滋滋喝粥的小渣,黄灿灿的小嘴巴不由的撇了一下。

“呃,谢谢。”

重伤员边满满坐起身,边朝着她虚弱的笑了一下。

叶清看到他的眼睛感到熟悉,他看到叶清的眼睛也是同样的感觉。

而且没来由的,他不但信任还想要亲近,眼前这个肤色蜡黄,看上去比他大了不少的农妇。

却不是对长辈的孺慕之情,而是来自同辈之间的喜欢亲近。

只是才刚第一次见面,他有点点拘谨,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

“不客气。”

叶清边说,边端着粥走过去。

“慢点喝,小心烫。”

昨夜的他奄奄一息,一只脚都踏入了鬼门关。

现在的他精神倒是挺好的,就是失血过多虽然拿药补回来了,还是免不了显得有点虚弱。

他一手稳稳的端着粥碗,一手拿着勺子舀了米粥放入嘴里。

“很甜很香,好吃。”

他笑着抬头。

也是这个时候,才显出一点少年人的活泼来。

“好吃就多吃点,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还有很多。”

叶清也笑了。

还有一股淡淡的酸涩,悄悄爬上她的心间。

忠顺伯和莲姨娘两个不做人的狗男女,为了打击折磨纪将军让她左右为难,故意丢弃了他。

想也知道,这对狗男女不会好心的,给他找一个好人家收养。

他们会随便丢弃掉他,还有可能把他送入野兽的嘴里,让刚刚出生的他成为豺狼虎豹的猎物和食物。

难怪原主记忆里,那样坚强不屈的纪将军,有时候会看着她呆呆出神。

她艰难的守着侥幸留下来的原主,心里也在惦念着被丢弃的儿子。

只是一直到她被那对狗男女逼死,也没有对原主吐露一个有关她双胞胎嫡亲兄弟的事。

是为了保护原主,也是为了不让原主自责和内疚。

她把一切都自己扛了起来,所有的撕心裂肺的痛苦,都独自承受了下来。

她是边关的英雄纪将军,也是一个伟大的母亲。

只是可惜她遇人不淑,先后遇见了不做人的纪家,还有忠顺伯和莲姨娘。

“还喝吗?”

叶清看他慢慢喝完一碗桂圆红枣粥,从他手里接过了空碗:“要不要尝尝我做的猪肝粥?”

“要。”

他说着,点点头。

叶清把猪肝粥递给他:“怎么样?味道还行吧?”

“一样好吃。”

他说,不忘给她一个大大的笑脸。

看着小心翼翼,却一直不敢直接点破的他,在心里叹息了一声。

一直到他喝完猪肝粥,对她说吃好了,吃不下了。

她才第一个挑开了,她和他之间的那一层关系。

“是不是觉得我有点眼熟?”

“嗯,我觉得你的眼睛最叫我感到熟悉。”

他用力点头,跟她一模一样的凤眸里,有着欢喜和亲近。

这就是血缘的力量。

哪怕分别了快要二十年。

哪怕从出生后,他们兄妹就再没有见过。

却在看清彼此的那一刻,就先从心里认出了对方。

“你知道纪将军吗?”

叶清问。

他的眼底瞬间就亮了:“知道,她是我最最敬佩的人。”

“我是纪将军的女儿,她是我娘。”

叶清的话,叫他惊讶。

“这一切,要从纪将军被赐婚忠顺伯府说起。”

没有丝毫隐瞒,叶清一五一十把纪将军,还有原主所遭遇的一切不平,都说给了这个人听。

“纪家不做人,忠顺伯不做人,忠勇侯也不做人。娘她没有办法,为了我被困在忠顺伯府里。”

“前些日子我把忠勇侯休了,原本想要去找武王。”

“因为错过了宿头,才决定在小树林里过夜。娘虽然没有说,但我想我应该喊你哥哥。”

“原来我娘是纪将军吗?”

他没有一点对纪将军选择了叶清,而没有选择他的怨恨,有的是无限欢喜。

“原来我不是一个人,我有娘,有妹妹。而且,我娘果然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是啊,娘很了不起。”

叶清笑着点头:“哥,说说你的经历吧。”

“我是被人捡回去的,从小就知道他们不我的亲爹娘。但我的养父母,他们是很好很好的人。”

原来捡他回去的人,是山间的猎户。

家里也有点薄田,却不够养家糊口。

没奈何,就跟着村里的好猎户学了手艺,还娶了他家的女儿。

这家人姓郑,她哥哥叫郑峰。

郑家养父捡到他的时候,是在山腰处的草丛中。

那一天,如果不是为了多打点猎物,给家里老人多赚点药钱。

他是不会翻过从不翻过的山头,去到另外一边,他不熟悉的山中的。

“爹跟我说,他是从狼嘴里把我抢下来的。”

说起来不过一句话,但实际情况却是万分凶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