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红薯粥

“娘子啊,难道你忘了,明天就是你嫁进来的第三天,咱们还得回你家去,先前娘还专门提醒我这件事来着,我差点也忘了。”秦遇安走在她的身旁,和她说着这些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的话。

他也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像现在这样,和一个小姑娘讨论着这些他从来没有关心过的问题。

“哦,回娘家啊。”听到秦遇安的话,林初夏低下头去,看着脚下的田埂,和先前那个动不动就打人的小娘子,完全就是判若两人。

见她这样,秦遇安想了片刻,又往她身旁挪了挪,凑近她问道:“娘子啊,你是不是不敢回去?”

“那是我娘家,我怎么会不敢回去?”林初夏没有像往日那般嫌弃他离得太近,只是睨了他一眼。

“既然是这样,那你怎么在听说明天就可以回娘家的时候,没有一点儿高兴的样子?”秦遇安抬手在自己的下巴上摸了两下,“哦,我知道了,你是不想回去。”

“我怎么会不想回去?”听到这话,林初夏又笑了一下,看着他。

“你想啊,你爹用三两的银子,就将你嫁给了我这样一个小混混,这种事情,换做是谁,都接受不了。”秦遇安撇撇嘴,“换做是我,我也不想回去。不仅不想回去,以后见到他一次,我还想打他一次。”

听着他这不着调的话,林初夏笑了笑,道:“那可是你的岳父。”

“我这不是顺着你的话说的嘛。”秦遇安弯下腰,看着她,认真的瞧了片刻,才道:“娘子啊,就该多笑笑才好嘛,本来就长得不好看,天天愁眉苦脸的,就更不好看了,像个老太太似的。”

一句话说完,换来的又是腿上被踢了一脚,她咬牙切齿的看着他,问道:“你说谁不好看呢?”

“就是说你不好看。”秦遇安说完,在林初夏动手打他之前,赶忙跑了。

吃了饭之后,坐在门口打发时间的村民,看着像是小孩子一般互相追逐的两人,也跟着脸上带了笑。

“遇安小子,你现在可算是遇到能管住你的人了。”有人笑道。

“三爷爷,能管住我的人,还没出生呢。”秦遇安朝着说话的人做了一个鬼脸,又转过头去,看向被自己落下一段距离的林初夏,放慢了脚步。

“你这孩子……”那人又笑着摇了摇头,拿着手中的烟袋,吸了一口,然后眯起眼,看着两人从自己面前跑过去。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秦大富和孙玉贞的屋里,没有点上灯,只是听得一些低低的絮语。

两人相视一笑,又蹑手蹑脚的回了屋。

“诶,玉贞,你说,自从初夏嫁进来之后,遇安是不是比以前更听话了?”听到院子里的动静,秦大富转过身,看着孙玉贞,说道。

“那可不?初夏这孩子啊,也是个可怜见的,幸好那天,你帮了她爹,才让她嫁了进来,我现在就盼着他们两个以后能好好的过日子。”孙玉贞笑着回答。

“说起来这件事还是我的功劳,”秦大富得意的提高了声音,“看你以后还说我是不是爱管闲事。”

“是,先前是我错了。”孙玉贞抬手,在他肩上打了一下,嗔怪道:“行了,你也早点儿休息,明天一早又要天不亮就起了。”

“说起明天,初夏也该回门了,这回门礼,你准备好了吗?现如今,遇安已经成了亲,家里要用钱的就只剩下了阿砚,你便是要心疼儿子,也不可让初夏明日回门的时候什么都不带,免得让她落了闲话。”

秦大富又嘱咐道。

“这些事情还用得着你操心?我早就准备好了。再说了,倘若初夏果真空着手回去,落人闲话的就不是她,该是咱们。”

孙玉贞的泼辣,在整个洛水村都是出了名的,便是在面对自家相公的时候,她说话,也不见得任何的客气温顺。

听着她这中气十足的声音,秦大富又腆着脸笑了,“是,这些年,幸好家里大小事情都有你操持着,我才能放心。”

“呸,老都老了,还学着这样说些不着调的话,都是那遇安小子,连带着把你也给带得不正经了。”听到秦大富的话,孙玉贞又翻了个身,背对着他,啐道。

月色淡淡,透过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的脸上,她唇角弯起的幅度,比月牙还温柔几分。

良久,身后才传来一句低低的话,像是在和她谈论,又似在说着梦话。

“玉贞,这些年,你受苦了。”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算不得多好听,却听这话的人,脸上笑意更浓。

多年的夫妻,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

第二天早上。

林初夏醒来的时候,外头,已经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鸡鸣。

穿好衣裳出了屋,先往锅里掺上水,然后扔了两根木头在灶膛里慢慢的燃着,趁着这个时候,她又去找出几个红薯来,削了皮,切成块备用。

等锅里的水热了,她又舀了一些出来,留着洗脸用,剩下的水,倒了些淘洗干净的米、还有切块的红薯进去,盖上锅盖,慢慢的熬煮。

趁着这个时间,她又去将鸡圈里的鸡鸭给喂了,又把院里种着的那些花给浇了水,再把院子给打扫干净。

乡下人家,早上没有那么多的喧嚣,只有连绵的鸡鸣,徐徐的炊烟,潮湿的林雾。

雾气重的时候,吸上一口,好像鼻腔里也能感受到那种又湿又冷的感觉。

做完这些事情,锅里熬着的红薯粥也好了。

香甜的红薯,搭配着洁白的米粥,再有一碟儿爽脆的泡菜,就是乡下人家最简单的朝饭。

泡菜坛子里的萝卜茎,是昨日才泡下的,新鲜的萝卜叶子,去掉叶子之后,只剩下一根茎,放到泡菜坛子里,今天早上抓出来吃,不会太咸,也不至于辣口,当地人称这种泡菜为跳水泡菜,淋上一些辣椒油,是吃粥最好的搭档。

林初夏在切萝卜茎的时候,闻着那酸酸的气味,终究是忍不住,拣了一截儿放在口中,又酸又脆,让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也皱起了眉头。

家里的泡菜,算不得好吃,倒也聊胜于无。

想想也是,能够把白面馒头给做成铁馒头的人,又怎么会泡出好吃的泡菜?

看来,她还得将家里的泡菜坛子给重新改进过才行。

等她将朝饭做好,其他人也起了床。

洗漱过后,众人坐在桌旁,就着一碟泡菜,吃着红薯粥。

那红薯粥,林初夏并没有放糖,吃的便是那红薯本身的香甜。

只是,这家里的红薯,并不是她喜欢吃的那种红彤彤的蜜薯,这种红薯,口感很水,并不够软糯香甜,这也是为什么她要钱多家的红薯藤的缘故。

红薯这种东西,本就是产量极高的作物,一截儿红薯藤埋在地下,就能结出一串,红薯藤种下之后结出的红薯,才是最好吃的。

“闺女,一会子吃了饭,你就和遇安回去,要带回去的东西,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也不必急着回来,若是想在那边多留两天,也是可以的,咱们家,没有那么多迂腐的规矩。”

孙玉贞喝了一口粥,才对林初夏说道。

“娘,我知道了。”林初夏点点头,应声道。

那样的家,她回去只怕也没有想要多待上两天的心思。

“还有你,”看向秦遇安的时候,孙玉贞又换上了另外一副神色,殷殷叮嘱道:“一会子去了你岳父家里,可不许再像现在这样没规矩,你平日里胡闹,我也不多说你了,但是今日,你必须懂事一点儿,到了那边之后,眼里要有活儿,见到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手脚勤快些。”

“知道了。”秦遇安扒拉了两口粥,才嘟囔道:“真不知道,究竟谁才是你亲生的,怎么就这样向着她?”

听着秦遇安的话,林初夏又给他夹了一筷子小咸菜,自己却没有了多少吃饭的心思。

她自然清楚,娘说这样的话,就是希望那边的爹娘看见自家相公并没有传言的那样糟糕,相反,他手脚勤快,是一个值得托付的。

可是,一个会为了三两银子将自己的女儿逼得上吊的人,真的会在意自家女儿究竟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闺女,一路上有什么事情,就要你费心多提点遇安两句,他性子不好,若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了,只管打骂,不必客气。”

就在林初夏出神的时候,面前又响起了一道声音。

“娘,我晓得的。”她回过神来,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才又用手肘捅了一下身边的秦遇安。

看吧,娘都这样说了,她这是奉命驯夫。

见她这般乖巧,孙玉贞也将自己的心给放了下来。

唯有秦遇安,在听到这番话之后,将自己的头给埋得更低了。

阿砚说得对,这种情况下,自己便是说得越多,就错得越多。

两人在家里吃过朝饭之后,孙玉贞便将提前备下的东西都给拿了出来,“闺女,这些猪肉,给你爹娘提回去,还有这壶酒,还有这匹布,让你娘做身新衣裳。”

“娘,这也太多了。”看着那些东西,林初夏自然知道,对于乡下人来说,究竟有多贵重。

“你这孩子,尽是胡说。你爹娘给我们家养了你多年,如今你已经是我们家的人了,我自然应该拿些东西感谢他们,和你比起来,这些东西又算得了什么?”孙玉贞嗔怪道。

“是,在娘的眼里,娘子什么都是好的,娘子才是你的亲闺女,我才是嫁进来的那个。”秦遇安嘴上说着,但也主动将桌上的东西给拎在了手中,“娘子啊,时辰不早了,咱们还是先走吧。”

“好。”林初夏应了一声,才又对孙玉贞说道:“娘,我和相公就先走了。”

“去吧,去吧。”孙玉贞拉着她的手,将她送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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