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小孔雀

学校早在一个月前就准备了晚会策划方案,要求每个年级准备2-3个节目。

而墨宝作为小明星,学校自然是给她安排了节目。

墨宝现在是横阳一小的门面,不止是名气担当,也是智商担当,当之无馈的门面,自然是要推到台前让众人知晓的,这也是提升横阳一小知名度的机会。

人气总是要蹭的,不蹭白不蹭嘛。

学校给墨宝安排的节目是独舞《孔雀舞》,这是来自《跟着爸爸去旅行》第一季收官篇的灵感。

其实之前学校是计划把节目收尾的大合唱领唱给墨宝的,但这个节目被林梓橙给要了过去。

林梓橙作为老生,已经参加了两届横阳一小的元旦表演,知道开场和收尾两个节目是学校最重视的。

每年晚会的开场都是热闹的群舞,还是那种没有领舞的群舞,一点出风头的机会都没有。

而收尾每年都是大合唱,这是横阳一小的传统,大合唱里领唱是最出风头的,林梓橙要的就是惊艳全场的收场表演。

关于这一点林梓橙是想左了,学校最重视,不代表节目效果最好,也不代表观众最喜欢,更不代表最能出风头。

而一个学生是否受学校重视,并不在于是否参加了开场或收场的表演。

学校也是很现实的,有钱有权有成绩,自然受重视,其余的免谈。

而学校重视开场、收尾两个节目,也是出于一种传统的认知,毕竟国人都希望万事有好的开头,也有好的结尾,学校当然重视这两个节目的表演效果,但也仅此而已。

这并不代表学校对于节目表演成员的重视。

在知道元旦开始筹备的时候,林梓橙就跟学校提了建议,说自己想领唱今年的大合唱。

对于此提议,学校也没有异议,让谁来表演不是表演,何况林梓橙歌声不错,可以当得起领唱。

此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本来林梓橙想在大合唱之外再要表演一个节目的,往年她也是表演了唱歌和跳舞。

但今年学校不知抽了什么风,说要全面贯彻素质教育,这次的晚会要让尽可能多的学生有表现自我的机会,所以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节目。

再优秀的文艺分子也是如此待遇。

为了她眼中最重要的大合唱,林梓橙只能放弃其他选择了。

由于学校这次全面扩大表演成员的举措,让小毫锥也成为了表演嘉宾,毕竟小正太长得帅,出来表演让人看了也养眼。

本来学校给小毫锥安排的也是舞蹈,但这个舞蹈是跟其他小朋友一起跳,里面没有墨宝,小毫锥表示不乐意。

后来学校了解了小毫锥的才艺之后,给他安排了一个小提琴独奏。

是的,小毫锥会小提琴,这是一个墨宝不会的才艺。

李瑶觉得会拉小提琴的男生很帅,冬日午后,开满蔷薇的玻璃花房里,身穿白衬衫的长腿帅哥拉着小提琴,温暖的日光照在他的侧脸上,衬得他的发丝也温柔了几分。

多美好啊,可惜白管桐是个单细胞理科男,长得是帅,却一点文艺细胞也没有。

老公不行,那就只能培养儿子了,李瑶早就在家里弄好了一个玻璃花房,给小毫锥也安排上了小提琴,冬日里每次练琴都给安排在了花房里。

小毫锥表示有个任性的妈妈,也只能任由其摆布了。

节目确定下来后,墨宝和小毫锥就得在平日的安排里抽出时间来排练。

小毫锥还好,他平时每天也都有在练琴的,这次表演的也是他熟悉的曲目。

而墨宝则是要学一个全新的舞蹈。

不过这对墨宝来讲并不难,虽然墨宝没上过舞蹈培训课,但她有武术功底,手脚灵活,加上之前学过一点傣族舞的基本动作,墨宝很快就上手了。

而且跳得有模有样,还挺有韵味的。

日子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快就到了晚会当天,墨宝穿着美美的舞蹈服,头上贴了两片孔雀羽毛,脸上画了闪亮亮的舞台装,可臭美死她了。

因为跳的是孔雀舞,裙子是那种印着孔雀羽毛的大裙摆,转起来特别美。

墨宝有事没事就转个几圈,边转还边问林贞“妈妈,我漂亮吗?”,自嗨得很。

林贞可稀罕自家女儿这臭美的模样了,把墨宝做好造型的臭美照发到了围博上,并发文:墨宝今天是只小孔雀~

墨宝的围博许久没更新动态,一更新立马就被粉丝的留言给攻陷了。

「大半年没更新了,今天墨宝妈终于良心发现了。」

「女鹅太可爱了!」

「今天是各大电视台的元旦晚会,墨宝是不是去哪个电视台参加节目了?」

「楼上的,各大电视台的节目清单都出来了,没有墨宝。」

「可能是小电视台吧。」

「为什么没人猜是学校的晚会……」

「我觉得那个说学校晚会的真相了。」

「女儿这个装太闪亮了,女儿怎么都好看!」

「好想女儿,好久没见到女儿了。求墨宝妈多发动态。」

「墨宝这是要跳孔雀舞吗?」

「好想看女儿跳舞,上次那个傣族舞就跳得超可爱!」

「……」

整场晚会的节目单上可以看到,墨宝的节目排在了第五,而小毫锥是第十个节目。

节目快开场前,家长们都已经落坐,而参演嘉宾们都在后台候场。

候场的时候,林梓橙看到了臭美的墨宝,不屑地哼了下。她早知道墨宝表演的是孔雀舞,有什么好得瑟的,又不是学校的重点节目,哼!

晚会开始后,没多久就轮到墨宝上场了,墨宝是赤脚表演孔雀舞的,上台之前把鞋子脱在了舞台边。

一直都在关注的林梓橙注意到了这点,看到放在舞台边的鞋子,她眸光一闪,鬼使神差地上前拎起墨宝的鞋子,要把它藏起来。

就在她刚拎起鞋子时,一双小手抓住了她的手腕。

手掌虽小,却十分有力,抓得林梓橙的手生疼。

她抬眼一看,是一个穿着小西装的小男生,是墨宝的男朋友,那个叫白毫锥的男生。

林梓橙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不是害羞,而是臊的,毕竟她还年幼,做了坏事被抓了现行马上就露了怯。

------题外话------

毫毫:墨宝,有人想偷你的鞋!

墨宝:小偷?!我来啦!抓小偷我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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