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不嫁血族王子(5)

苟雪火速刷了牙洗了脸,估计没有时间做早饭,便直接收拾书包去了。

“这书包怎么这么鼓?”

她还没拉开拉链,就发现许小雪的书包是鼓鼓囊囊的,像是塞满了东西。

打开一看,里面没有文具盒,也没有课本,而是一堆的单行本血族漫画。

苟雪无语至极,边把所有的漫画书一本一本地拿出来,边问某某许小雪的课本什么的在哪。

“是在学校的课桌里。”

某某没在许小雪家找到这些,而是在学校找到了这些。

“哦。”

苟雪这回是真的不想吐槽。

有的女主的脑回路就不是常人能理解的,回家不带作业不说,这么重的漫画书为什么要搬来搬去?

“漫画书不带了,手机应该不能带,带点钱就行。”

苟雪把手机锁在了卧室里,把许小雪的浅粉色小钱包放进了书包里,就打算出发了。

“你要不要再带上……”

某某一想到那种女性用品,声音便自动没了。

它总感觉说不出口,因为它的脸发烫得厉害,隔着毛都能感受到脸上的热度。

“还好我脸上的毛有够厚,就算是脸全红了也看不出来。”

某某瞬间发现了作为柴犬的好处。

它其实很容易脸红,特别是有时候在苟雪面前,好在苟雪看不出来。

“再带上什么?”

苟雪等了一会都没听到后续,只好主动开口问。

“带上……水和伞。”

某某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改了口。

“哦哦。”

这些确实应该带上,苟雪连忙找到了许小雪的水瓶和自动伞,用水瓶装了一瓶水放进书包里,伞也放进了书包里。

终于,苟雪在某某的指挥下朝着学校出发了。

为了节约时间,她是在路上买了三个包子,边走边吃。

“其他人还是挺正常嘛。”

苟雪在路上看到了很多人,他们都是普通的黄皮肤,普通的五官,基本跟普通的地球人一样。

“那当然,《我的同桌是血族王子》里没有详细描写过主要角色以外的人,其他人当然是普通大众的样子。”

某某说得理所当然。

“说实话,我觉得有点违和,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外星人。”

苟雪真心觉得许小雪的外貌太过二次元了,跟周围所有的人都格格不入。

“没事,虽然许小雪的外貌在我们看来比较突出,但在这里的人的眼里应该是很正常的,你这一路走过来,也没人用异样的目光看你不是吗?”

某某早就观察出来了,虽然明明许小雪跟其他人像是两个次元的人,但其他人就像是会自动忽略这点,在他们眼里,许小雪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

“这倒是。”

苟雪这一路已经碰到了很多人,但别说是异样的目光,就连多看她一眼的都没有。

“男主眼里的许小雪是不是也很普通?”

苟雪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从原小说的描述来看,血瞳最开始确实也觉得许小雪很普通,是发现她的血特别香甜之后,才改变了对许小雪的看法。”

某某根据《我的同桌是血族王子》的相关内容回答。

“许小雪的血为什么会特别香甜呢?是血型很特别吗?”

苟雪抬手嗅了一下许小雪的手,结果只闻到了一股残留的肉包子的气味。

快穿之这碗狗血我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