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差点被发现

“老大!”

两人一下子看向了陈浩。

“看嘛,我就说有股女人的香味。”

陈浩在床上翻了一个身,然后面向下面说道:“但是,不是我。”

“我也不是我。”

衡秋也摇头。

“我也不是啊。”

刘成龙也摇头。

然后,三人不由自主的看向了叶兴云,然后异口同声大声道:“老四,你刚刚是不是出去和女孩子混在一起了。”

他们三个今天上午,都是一起出去,一起回来的,没人勾搭女的。

就只有叶兴云,中午出去了一趟。

然后这寝室,就有了女人的香味,显然,这老四不老实,中午肯定混在了女孩子堆中。

“啊……对对对……”

叶兴云差点没反应过来,发现他们理解错了,这才松了一口气,也是,正常人哪会想到他偶尔是有一点点点点点点女孩子的特征。

这才是正确的理解思路。

“我中午,不是去录歌么,没空的录音室了,就借了一个,里面全是女孩子。”

叶兴云讪讪一笑。

“老四也不老实了。”

“滋滋滋,你这味道可不像是简单在里面录了一个歌啊。”

衡秋和刘成龙坏笑。

陈浩笑了一下,又躺在床去了,他已经是一个成熟的人了,恋爱也是。

就没有加入调侃叶兴云的大军了。

而这时,那一股味道也消散了,叶兴云没有再捏兰花指了,他已经抄完了。

接下来不需要了。

不过这下,可是把他吓的够呛,背后都是有汗了。

谱子拿到了,叶兴云根据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东西,进行修改一下,毕竟有些东西不一样,这也是他这次需要用到电脑的原因。

修改完了,叶兴云才打开胡灵的窗口,发了过去,还加了一句话。

“这东西,我好不容易弄到。”

确实是好不容易。

冒着被室友发现的风险。

再有下次,叶兴云再也不会捏兰花指了,太丢人了。

在寝室,胡灵刚刚洗完澡出来,一头马尾辫已经批成了散发,白嫩嫩的小脸,清纯动人,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衣服,下半身是一条短裤,宽松。

毕竟,是要睡觉了。

“有人给我发消息?”

胡灵出来看了一眼,手机上有一则消息发了过来,她点来一看,顿时一皱眉:“叶兴云的。”

这上面显示是叶兴云发来的信息。

而周围的室友,一听见了叶兴云发来的消息,一下子围了过来。

一般情况下,大学寝室都是以班级为单位的。

她胡灵和卢可儿还有两个室友,住在这个寝室,不过因为这段时间有个活动,所以,在寝室汇聚了很多人,都在这儿,在谈论着什么。

陈羽也在。

但是,现在都围到了胡灵的旁边了,看着胡灵的手机。

“叶兴云居然发消息来了啊,他要干什么,他想干什么,要挑衅班长?”

“肯定是挑衅班长,这家伙是个坏人。”

“就是,以前就欺负过班长。”

周围的人,以卢可儿为首,叫嚣着叶兴云是一个坏人。

卢可儿是最看不惯叶兴云的。

当然,也是当初叶兴云欺负胡灵在先。

“这家伙肯定是发了什么不好的,班长,要不要我来帮你点开,万一是什么吓唬人的。”

卢可儿咬的牙痒痒,不过,露出了两颗小虎牙,极为可爱。

“不用。”

胡灵摇头,这么多大风大浪他都过来了,还害怕这个,她顿时就将之点开了。

然后就显示那句话‘好不容易弄到的’。

然后,众人就看见了那一个曲子。

“曲谱?”

所有人都懵了。

叶兴云发来了一个曲子?

这什么意思。

“《黄昏》?”

胡灵看着这上面的名字,皱了皱眉,然后将之点开,点进去发现,真的是一首曲子。

她还以为,里面藏着什么吓唬人的呢。

这么年纪的男孩子,就喜欢这么干。

捉弄人。

不过,叶兴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了。

“这什么曲子啊?”

“他为什么发一个曲子来?”

众人都疑惑了。

而胡灵看着那个曲谱,一下子皱起了眉,呼吸急促了几分:“这……这是一个二胡曲。”

她是拉二胡的,自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曲子。

二胡专曲。

“二胡?”

众人又懵了。

接着,胡灵从头到尾看完了,然后又看了几遍,闭上了眼睛,沉入着,然后才睁开眼睛,眼中有些兴奋:“这是一首,好厉害的二胡曲,比我现在课本上的二胡曲都厉害。”

“什……什么?”

卢可儿和其他小伙伴都惊了。

这什么情况?

比课本上的二胡曲都厉害?

要知道,课本上的二胡曲都是经典啊。

她们不知道,这一首《黄昏》,是二胡之中经典中的经典,可以说,拉出了二胡真正的韵味。

不过,胡灵又打出了几个字:“你想要干嘛?”

她不是一个会被兴奋冲破头脑的人。

她又冷静了下来。

这个叶兴云发这么一首曲子过来,肯定别有图谋。

天上不会掉馅饼的。

而面对这个,叶兴云早有预料,然后拿起手机,噼里啪啦打字。

“这个是我爷爷的遗物,他当年是一个著名的民乐家,这一首《黄泉》便是他的著作,不过后来他去世了,这一首曲子便沉寂了下来。我回老家,在瓦片下面找到的,终究是我爷爷的著作,我不想这个就这么遗失了。”

“所以,我给了你,你是现在为数不多学二胡的学生了。也只有你能传下去了。”

叶兴云这个说的是实话,现在别说在学校,就算是在课外导班,也很少会看见拉二胡的年轻人。

只有一些老一辈的还在坚持。

可是,老一辈的终将死去。

没人愿意去学二胡,容易被笑话,也容易合不拢群,更重要的是,没前途。

成大家了,或许会有前途,但是,这世界又有多少个人能成大家。

更何况,现在民乐这个局势,成了大家也没有多少用。

胡灵,以一介女流,不足二十岁学二胡,而且,水平还丝毫不差那些同龄学生,可想而知,她付出了多少。

她继承了她父亲的志愿。

这个女孩其实很要强,叶兴云编这么一番理由,打着民乐的旗帜,她才会接受,不然,她不会收叶兴云的东西的,丝毫都不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