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 18 章

江桃是在提醒她。

原以为已经消散的魂魄这会儿竟然还能坚持,甚至在残魂周身呈现出一种别样的金色,这更不是寻常动物能有的样子——

白狗多半有妖兽血统,且金瞳也不是一般妖兽能有。

“嗯。”

阮樱点点头,心里早有推测,和江桃所想差不多。

一般的狗可不能在死了之后又留有执念的残魂寻人帮忙。

更不可能一下找到修士,又飞奔向牵挂的小主人。

阮樱又看向一脸懵懂的小傻儿。

那狗子已经入了他的身体,对缺了一魂的小朋友来说,说不定这有妖兽残魂的力量能助他一臂之力,走向周全。

只是这番机缘还需要炼化,等事情了了,她再帮他一把。

待得林生夫妻两人只残余一口气,阮樱这才往那黑影身上打入两道灵气,企图在怨气渐消的时候勉强为林小姐保留几分魂魄该有的模样。

林小姐的鬼魂在两个恶人身上发泄了不少的恨意,这会儿才终于有了机会,半晌之后,她终于重新以自然的人形站在了众人面前。

没有了狰狞与不甘,她柔和的面目呈现一种温柔的姿态。

她身着一身素白的裙子站在那里,头上不过一根蝴蝶珠钗,戴着白布,好似仍然身处在双亲俱亡、兄嫂不再的时刻,但她又是如此平静,看向小傻儿的眉眼中写着母性与慈爱。

林小姐盈盈一拜,郑重地向阮樱和江桃行了礼。

“桃娘荒唐,错信歹人,给家人招来灾祸,将死之时才知道原来连当年兄嫂一家被杀都与林生一支有关,林生出现在双亲和我面前也是早有预谋。”

“可恨偌大林家落入豺狼之手,我拼命生下的孩儿又没有得到一点温情的对待,彼时我被生生镇压在宅院之下,厄运、怨气日夜侵蚀着我,偏叫我日夜目睹此情此景……钻心蚀骨不过如此……”

说到此事,林小姐身形微晃,几乎维持不住鬼形。

她本就是要魂飞魄散的命,借着阮樱给的灵气,才勉强留下几句血泪之言。

“我痛啊——”

林小姐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却还是忍不住流露出恨意与悔意。

但她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极限。

她得了复仇的机会,破坏了人世间运行的规则,便自此失去了积攒几世的功德,也没有了轮回转世的可能,但她并不后悔。

她唯一不甘的也是无法改变的,便是她双亲、兄嫂等的逝去,是她自觉引入了林生这豺狼到林家的悔恨。

林小姐留恋地看了看仍是懵懂而没有情绪的孩子。

小傻儿似乎被属于狗子的情绪所触动,但泪光转瞬之间便消散了,再看去仍是澄澈无波的双目,只是如今从黑色变成了金色。

“安安。”她小声地呼唤,“还有小白,辛苦你们了。”

阮樱轻轻地推了推被称作安安的小傻儿,他呆呆地看了看魂魄状态的生母,又迟疑地看了看阮樱。

他下意识地想向阮樱靠近,但血脉亲情联系在母子之间,于是他呈现一种别扭的,既想要走向生母林桃娘,又隐约不安而不敢靠近鬼怪的状态。

鬼怪会被动地夺走周围的阳气,像他这样人气不足的小朋友很容易被鬼魂所影响,但这是他的生母,林桃娘不可能伤害自己的亲生子。

“去吧,别怕。”阮樱鼓励道。

小傻儿安安向林小姐走近几步,得到了一个温柔的笑容,她用赞许而鼓励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儿子,直到这时安安才反应过来,忍不住加快了脚步,小跑着靠近了林桃娘。

“真好,”林桃娘留恋地拂过他的头,可惜只能穿过他的身体,小傻儿仍是痴痴不懂的模样,“要好好长大啊,平平安安。”

林安,这是林桃娘给自己没有名字的孩子留下的最深的祝福和期待。

半晌,林桃娘从这温情中醒来,她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道长、仙子们,妾有一事相求。”

散修们没有说话,主导仍然在阮樱和江桃手中,江桃只是协助此事,阮樱主动接下话头。

“当年我爹留有契书,林生想夺走但一直没有找到,它被我放在了这间屋子正数第二间屋子的第三根房梁上面,有这官府认可的契书在,整个林家都将是我儿的,林生所为不过白费功夫。”

可惜林桃娘走得太早,又太过于信任林生,当年林老爷等留下的后手没有能够用上,她在生产时白白失了性命,让整个林家落入了林生和林夫人的掌控。

如果没有这证明,那即使他们夫妻不在,林家的财产也只会落入他们偷情生下的比林安还大的儿子手里。

“但林安的情况……”她叹息一声,“妾不求其他,愿以林家所有家财相赠,请大人们保林安平安长到及冠……”

林小姐很有分寸,不求一辈子的庇护,只希望林安能平安度过童年,长到二十岁,林安虽有些迟钝呆板,却不是完全痴呆,只是反应慢、情绪少,慢慢教总能懂事。

阮樱和江桃相视一眼,直白表示。

“我们不需要林家的家财。”

林桃娘有些焦急,她不知道还有什么能够打动几位修士大人。

“你不用这样。”阮樱摇了摇头,“我们是修士,不可能负担一个普通小孩的人生,就算是照顾,也顶多庇护他一二。”

“正是如此。”江桃同样点头,但随后想起什么又道,“但我看你的孩子林安恐怕还会有些造化,你也不必那般忧心……若他真的有仙缘,我们会酌情帮他一二的。”

听了这话,林桃娘连声感谢,再度拜服表示感激。

一边听了的散修等也露出了羡慕的表情,他们要不是没有那个出身又没有那个天资,哪里会成为需要到凡人家里接受供养的散修呢?

林桃娘再嘱咐了林安许多,林安基本都没有听懂,但看样子他听得也算认真,一双眼瞳中的金色愈显分明,连林桃娘都忍不住避开了这视线。

“既然大人们不要林家的家财,妾便在此做主了。”

她看向林家唯一还忠心于她的伛偻老仆道。

“林家当年与林生有契书,大致内容规定了林家详细财产的归属,也就是属于我儿林安的,但林安如今年幼,也守不住这份家财,不若在仙师们的见证下,将林家捐给鹊桥镇。”

老仆曾伺候林小姐,后受了林生等不少的折磨,若不是她跛了条腿又瞎了一只眼睛,她恐怕会更强硬地向林生抗争。

但即便如此,她也庇护了小少爷林安,如果没有她省下的那口饭,林安活不到八岁。

林桃娘决心将林家所有财产委托给本地镇长,由他负责拍卖,其中八成捐献给鹊桥镇,作为小镇的公用财产。

而剩下两成,一半留给老仆保管,作为她和林安今后的开销,这部分足够他们用到林安成年,林安也要给老仆养老送终,剩下的部分大头赠给两位仙子阮樱和江桃,另外几位散修则一人得一斛珍珠、一匣白银。

林桃娘虽然被镇压在地下,但意识并未消散,反而一直关注着林家的情况,对他们所藏金银数目一清二楚,这分配已经足够众人满意。

林家另有两个孩子,他们身边的金银之物就不动了,权当林桃娘为自己的儿子积福,继室林夫人当年嫁进门带的嫁妆她也不会动,但她借着林家的名头补贴给娘家并另外赚的,那是一定要一一追回。

至于以后林生和林夫人会如何,害了林老爷等人的林生亲族会如何,想必得了林桃娘捐献的八成家产到全镇的镇长等人会妥善处理。

说罢,感应到了那一刻,林桃娘再度向众人拜谢,深深鞠躬。

阳光推开云雾,铂金色的光线落在了她的身上,让原本苍白虚弱的魂魄显得尤其神圣又美丽。

她的视线停留在儿子林安的身上,带着深深的眷恋和无数的爱意。

不知是沐浴在光下还是得了狗魂的相助,林安的眼睛里头一次多了一种莫名的光辉,眼泪自然地涌出,像是断了线的珍珠。

他怔怔地看着,看着他的母亲消散在阳光之下,随风逝去,不留任何的痕迹。

许久以后,他仍呆呆地站在那里,随后在阮樱关切的呼唤中晕了过去。

院子内,阮樱正照顾着昏迷的林安。

江桃自外面归来,她和几个散修将林家的事情告知了本地镇长,有无数家仆见证,林生夫妻倒台几乎是注定的事情。

“哦对了,那一只耳的乞丐也上门来了一次。”

“是想带走林安?”阮樱问道。

“不是呢,他意思是他当初也给小傻儿一口饭吃,这会儿他‘发达’了,是不是该表示点什么。”江桃撇撇嘴。

“你交给那老仆去处理吧。”阮樱想了想,“老人家正愁没有地方表示她对小少爷的关切之心,尤其愧疚当时弄丢了林安……”

“你放心,那林姓老仆懂的,不会真的得罪了人,毕竟是一饭之恩,不会不报的。”

“我知道了。”江桃点点头,又问起林安,“这小孩是怎么了?”

“那狗子的残魂融进了他的身体里,算是补全了残缺的那一魄,原本是没这种可能的,我也从未听说过这种事情,但也许是得了林桃娘的祝福,又有主宠深情在,加上可能林安的体质还有些特殊……”

阮樱也是头一次见这种情况,不亲自到外面历练,真是不能想象大千世界的浩瀚,得不到这般的见识。

为了帮助林安炼化这份机缘,她一个金丹期,几乎耗去了丹田大半的灵气,她疑心是那狗魂的血脉不凡。

不仅补了魂,还给了他不一样的机缘。

几日之后,林安终于完全清醒。

彼时,阮樱正在修炼。

不知道是鹊桥镇灵气不足还是怎的,她总觉得自己修炼的速度有些不对,灵气都不知道吸收去了哪里,好似恢复的速度都比寻常慢了一些。

但她也没有在凡人地界修炼过,平时又呆在上好的洞府中,加上她体质特殊,一时不好比较这差距。

“江仙子,您看看,这……眼睛是不是……”

老仆惶然,颇有几分不安地搓着手。

江桃掐算一二,果不其然失败,又想要以神识控制灵气试探,但醒来的林安虽多了几分人气儿,却对旁人警惕得很,连老仆都不能靠近她,唯独阮樱是个例外。

“安安?”

林安闻声,马上露出笑脸,非常用力地点点头:“嗯嗯!”

他一双灿金色的兽瞳一错不错地看着她,根本移不开来,乖巧的像只小狗狗。

但林老仆根本不敢直视那眼睛,哪怕心里极为亲近。

江桃也觉得这金瞳有些不对,实在过分锋锐了,仿佛是妖兽血脉被激活了般,再加上他鬼节出生,生时母逝,她心中疑虑渐深。

“樱樱,你来看看?”江桃小声道,“我筑基圆满都有种压不住的感觉,虽然能够直视,但心头却总有避讳,是不是……”

阮樱一愣,将林安抱在怀里,和他沟通之后才用灵气在他身体里试探一圈,未有发现不对。

考虑到林安原本神智有缺,她和他说明之后,再度冒险以神识试探他识海。

小朋友的识海不大,偏在一隅缩着个很占地方的毛绒绒。

这看不出情绪的“大虫”噼啪甩着粗长尾巴,转过头来,好家伙,吊睛白额,眉心一个王字。

小家伙个子不大脾气不小,感受到阮樱神识就好似见到光点的猫,猛一下子就扑了过来。

“白虎?!”

作者有话要说:吊睛:吊眼,斜向上的眼睛,显得凶猛。

白额:白色的额头。

古时候叫老虎为大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