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六章、舔狗雷霆之怒

南易给“小半截胡同”挂了一个电话,等了好大一会才和曹琳通上话,把她约在过去八大园之一的同春园,京城的老字号之一,烧的是淮扬菜。

同春园就在西单十字路口西南角把口儿,离小半截胡同不算太远,南易把地儿安排在这,既照顾了曹琳,也满足了他自己想吃点江南菜的念头。

南易五点半到的同春园,等了十五分钟,人没到,看着店里人越来越多,南易就先点了一份冷菜水晶肴肉。

又过了十五分钟,人还是没到,南易又点了一份可以冷吃的香酥鸭。

又过了一会,南易正打算点第三道菜的时候,曹琳总算是出现了,不是一个人,尾巴后面还拴着一个。

“我说曹琳同志,不容易啊,香山会议开完啦?跟我传达传达,上面又有什么新精神。”

“我说南易同志,嘴这么损,你丫犯什么照。”曹琳拉着她带来的伴儿坐下,直接冲南易啐道。

“嚯,犯照都知道,感情你也不是什么安生人啊,我说你够可以啊,我已经是估摸着时间过来,可还是巴巴的等了你四十多分钟,谱够大的啊。”

“那你可冤枉我了,搭公交过来的,运气不好,在车上碰到了佛爷。”

“佛爷?现在还有人干这个?”南易诧异的问道。

曹琳说的佛爷指的是专门在公交车上偷钱包的小偷,都称不上是老荣行,组织性没老荣行那么强,七几年的时候,干佛爷的主要是学校的怂包坏学生。

名头比较响的出过一个“蹭身没”,39中的学生,还出过一个北海小五,也是个学生,哪个学校的,南易就不清楚了。

佛爷其实不好干,手无缚鸡之力,一旦失手,立刻就会被革命群众一顿胖揍,然后扭送到派出所去;即使得手,也经常会被比较横的主儿敲诈,所以佛爷一般都会找跑单帮或者抱团的狠人罩着。

保护佛爷的人就称养佛爷,通常能养佛爷、吃佛爷的都是胡同里出来的狠角色,南易听说过的有“五龙一凤”、“小混蛋”、“贺兰山五兄弟”。

佛爷、养佛爷这事,进了八十年代,南易就没听说过了,现在陡然听曹琳提起,南易还真挺惊诧。

“怎么没有,现在的佛爷不比过去了,都敢动刀子,我差点被扎了。”曹琳回了一句,又说道:“不说这个,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高中同学,姓花,你猜猜叫什么名。”

“真有意思,你只说了姓花,没点提示,让我怎么猜啊,总不可能叫花木兰吧?”

南易说着,眼睛在花同学的脸上打量了一下,容貌还行,就是看着有点清冷又带着一点清高,还有几分被熏陶出来的知性,家里估计有点文化传承,但未必是书香门第。

推敲了一下,南易就试探性的问道:“花同学家里有长辈是文化人吧?”

“你怎么知道的?花……她姥爷就是文化人。”曹琳说道。

“简单啊,花同学脸上有书香味,得了,想让我猜,再多给我一点提示,你要告诉我花同学的名字是她姥爷取的,我没准能猜出来,要是别人取的,你让我怎么猜啊。”

“我的名字就是我姥爷取的。”

花同学说话的腔调很冷,几个字仿佛在速冻里放了半小时才拿出来似的,南易听着牙花子发酸。

啧啧!

谁要摊上这么个媳妇,西门庆也得改姓柳。

“花冰冰、花冰凌、花零下、花冷冷。”被冻了一下,南易的脑子里瞬间冒出这几个名字。

不过这只是调侃,如果按照性格来取名,多半会是花傲雪、花映雪,可这也不赶趟啊,人家姥爷总不能等花同学性格展露出来再取大名。

老文化人取名,不是取自诗文,就是有什么典故。

典故就难猜了,南易只能往诗文方面想,要说诗文,南易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云想衣裳花想容”。

“花想容?”

“行啊,南易,牛啊,这都被你给猜到了。”曹琳夸张的叫道。

花想容的脸颊微微抽动,也有一点不可思议。

南易见自己猜对了,却对花想容的姥爷心生鄙夷,花想容这名是好,可惜北宋已经出过个名妓就叫花想容,给自己外孙女叫这名,怎么寻思的。

“行了,曹琳,你就别捧我了,想吃什么赶紧告我一声,我去窗口点菜。”

“来这当然得点松鼠鳜鱼了,来一条,再来个响油鳝糊、蟹粉狮子头、大煮干丝、炸春饼,就这么着吧,将就吃点。”

“你还真不客气,我刚才见里面那厨子五大三粗的,配你正合适,要不要帮你点了,你带回去当上门女婿?”

“你就恶心我吧。”曹琳啐了一声,说道:“我被你恶心坏了,得添个菜,再来个烧划水。”

“成吧,今天我也豁出去了,你可劲点,爷们要是皱一下眉头,打今儿开始,我就改名叫曹琳生。”

“算了吧,我可生不出你这么大的儿子。”曹琳说着,大笑道。

南易不再理她,转移视线对花想容说道:“花同学还要添点什么吗?”

“不用了。”

“那你们两个等一下,我去点菜。”

南易点好菜,回到位子,甫一坐下,他就瞧见从店门口进来一个男的,双眼露着凶光盯着他,直不楞登的就往他这扑过来。

“咦,这哥们不认识啊,怎么奔我来了?”南易脑子快速转了转,眼睛示意也往他快速过来的校花不用过来,然后盯着奔他过来的孙子。

瘦了吧唧、手上没凶器、脚步轻浮,战斗力低于正常成年人,一只弱鸡,根本没资格当阴沟掀翻南易这条航母。

加上南易坐的位子靠在墙角,想要攻击他,不管是出拳还是出腿,角度都很小,南易就算后发制人也吃不了亏。

南易刚刚衡量结束,弱鸡已经到了他的跟前,右手伸出想抓他的衣领,嘴里还快手一步,喷出一句:“跟我抢女人!”

啪!

南易把弱鸡的手给拍开。

这一拍,南易就发现,眼前的弱鸡比他想的还要弱鸡。

就这么只弱鸡,还挺好勇斗狠。

“哥们,我不认识你,也不知道哪得罪你了,我呢,是个安分守己的人,走在路上,连蚂蚁都不敢踩。可能是我长得欠揍,你要想打就打吧,等你打完我再上派出所报案。”说完,南易双手把头一抱,人往桌上一趴,等待拳头降临。

莫名其妙的有人要打自己,南易既郁闷又窝火,就刚刚,电光火石之间,他就下了决定,眼前的弱鸡要是还要打他,他就挨两拳。

这两拳,换弱鸡一个流氓罪。

“马家军,我早跟你说了,让你别跟着我,别跟着我,你怎么还跟?我不喜欢你,我就是不喜欢你,你还要打人……你走,你给我走,以后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声音冷冷,南易看不见,但却听得出来是花想容在说话。他算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挨打了,感情是一条舔狗的雷霆之怒啊。

“我…你……操!”

马家军拔地而起,右拳高高举起朝着南易的背上砸去。

可随着滞空终结,他人往下掉的时候,他眼里看到的已经不是南易的后背,而是坑坑洼洼不平整的实木桌面。

南易此刻已经起身往后贴在墙上。

嘭!

马家军这个弱鸡含恨出手,一拳重重的打在实木桌面上,桌上的菜盆一阵晃动,大煮干丝的汤汁泛起涟漪。

咔嚓!

指骨迸裂加脱臼的声音。

宁静!

马家军看着自己的手,木木的愣在那里。

啊!

三秒,麻木时间一过,剧痛就从马家军的手上一直传递到心口。都说十指连心,自个硬生生把指骨砸迸裂,想想就知道有多痛。

庆幸!

马家军该庆幸南易不想挨一条舔狗的打,不然,挨上两拳,让金道胜出面。严打没过,加上金牌律师追着不放,马学军就别想留在京城本地蹲篱笆子,铁定要直接送去大西北。

坏笑!

南易嘴角一勾,希望剧痛能拯救眼前这条迷途的舔狗。

斩骨刀!

厨房里的厨子听店里人传话,拎着斩骨刀就跑了出来,跑起来肚子一颤一颤,下巴也是左右左的甩呀甩。

看戏!

店里的客人筷子不停的往嘴里夹菜,眼睛直勾勾的看着这边,仿佛这边摆着美味佳肴,可以帮着送送他们自己桌上可怜的一两道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