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已发律师函声明

关于晋江文学城读者用户“we” (ID: 41917605)、新浪微博用户“长青长白_”(UID:6475874464)等网络用户指责晋江文学城用户“珠十二”抄袭一事,目前已向相关主体发送律师函。律师函内容,参见作者“珠十二”微博账号“TrevorLawrence”。

为防止此次事件持续散播侮辱、诽谤的言论及优化晋江文学城读者的阅读体验,自即日起至《把章鱼男仆驯养后》连载完结期间,关闭新浪微博及晋江文学城评论区。

感谢读者、粉丝们一直以来的信任,感谢大家在依法维权的过程中鼓励、支持与帮助。《把章鱼男仆驯养后》会持续更新,直到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