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的夏天闷热难耐,将近四十度的高温,地面似乎都冒着热气。
公交车里充斥着汗臭味儿,一堆人挤在一起,后背贴着后背,此时正是下班高峰期,路上车多,公交车堵在了半路像只蚂蚁一般往前微微前移。
沈清被挤在中间,手用力拽着上面的吊环,因为天气的原因,她中午起就有些不舒服,现在在车里就跟中暑一般,胸闷头晕,想要大口呼气,可空气里弥漫着臭味,她身体不受控制的摇晃着,想要找个地方蹲下,但公交车里举步都艰难,就更没有地让她蹲下。
沈清头晕眼肿,看着窗户外面,希望车再开快一点,最后实在是坚持不住了,沈清提前在半路下车,走回去至少要二十分钟。
双腿酸痛,她在路边上蹲了一会儿,买了一瓶冰水,喝了一半后放到额头上冷敷,胃里难受有些反胃。
放到包里的手机突兀的震动了两下,沈清听到提示音,顾不上难受赶紧拿出来看。
是陆霆川发来的短信,言简意赅,让她回去。
陆霆川不喜欢给沈清打电话,对他而言,把语气和多余的心情给在她身上,都是在浪费。
沈清窝囊好欺负,不会生气,或者更准确的来说,是特别能忍,哪怕现在头还是晕的,但一收到陆霆川的短信后,立即起身跑回去。
上楼的时候她还喘着粗气,运动量过激,喉咙发痒,每喘一口气都想吐。
坐着电梯上楼,靠着墙移动,满脸是汗,踉跄的步伐透露出疲惫。
看着眼前的房门,沈清呼吸了两口气,调整了一下呼吸,让神色看起来没那么难看后才拿出钥匙把门打开。
下午七点,J市的天还没有完全黑,沈清打开门里面却是昏暗一片,窗帘拉的死死的,里面安静无声。
要不是收到陆霆川发给她的短信让她回来,她还以为这家里没人。
冷清的房子里死一般寂静,充斥着一股窒息的压力,沈清不由自主地屏了一下呼吸,脚步放轻走进客厅。
见到沙发上的人影,那一瞬紧张被高兴代替,身上的疲惫也都消失了。
房间里没开灯,窗帘又挡住了外面的光源,进去只看得到一个人影,还有沙发那一处橙红色的光。
沈清嗅到了香烟味儿,她抬起手落在墙上把灯打开,灯亮的一瞬间她才看清了陆霆川,对视上他略有些淡薄凶狠的目光,每次直视他的眼睛沈清都会心惊胆战。
“陆先生,你来了?”她慌不择乱,说话都带着哆嗦,“您是不是饿了,我现在就去做饭……”
陆霆川看着她走进来,嘴角带着笑一句话都没说,他手里的烟燃着,青灰色的烟雾徐徐升起,灰烬带着火星落在地上。
听到沈清说做饭,陆霆川掐着烟捻在跟前的茶几上,一点橙红色的火光被磨成一团乌黑印在上面。
沈清一向捉摸不透陆霆川的想法,只是看着他不说话加上捻烟的动作,心跳不由加快,心里有个声音在告诉她赶快离开这里,至少不要和陆霆川面对着面。
沈清低着头,抿着唇快速做出反应,往厨房绕去,把挂在墙上的围裙取下来给穿上。
刚准备打开冰箱,腰部就被人从身后圈住,来不及惊呼就被人摔在地上,发出“砰——”的一声,很疼似乎骨头都摔错位了。
沈清到抽一口凉气,眼眶泛红,不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只是抬起头怯生生地看着陆霆川,不敢吱声只是怕惹陆霆川。
陆霆川脾气不好,在她被经纪人送到这里来的时候就提醒过她,她在这里住了半年,也的确见识了陆霆川喜怒无常。
“去哪儿了,一身这么臭。”陆霆川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里充斥着厌恶的嫌弃。
他本人没什么洁癖,但就是看不得养在身边的玩物,脏兮兮的从外面回来。
沈清哆嗦唇瓣说道:“去……去打工了……”
陆霆川嗤笑一声:“不是让你不准去打工吗?又不是养不起你,怎么?你缺钱?”
沈清是从山村走出来的村姑,小门小户上不得台面,所以她口中的工作无非是多洗几个碗端盘子,把身上弄的又脏又臭倒人胃口。
沈清还趴在地上,陆霆川不让她起来她就不敢起来,人本懦弱害怕的浑身打颤,可还是讨好的看着陆霆川说道。
“我想多赚点钱还给你……”她的人生字典里教给她的是,不能不劳而获,占多少便宜就要吃多大的亏,她现在已经成年了,成年了就要担得起事来,怎么能靠男人养她?
陆霆川已经对她够好了,不仅让她住这么好的房子,还给她教学费,请老师教她拉小提琴。
陆霆川内心嗤笑一声,没想到这个女人还有点可笑的自尊。
“就你赚的那点钱都不够我打牙祭,且不说学费,就送你那把小提琴都是三千万,你一天工资一两百,打算打多久的工?是不是每天都要我在家里等你。”
沈清第一次听到那把小提琴的价格,三千万,对她来说就是天价,她这辈子想都没想到过能有这么多钱。
看着沈清眼露惶恐,陆霆川附身,像是拍狗一样拍了拍她脏兮兮的小脸。
“我不是说了吗?你的任务就是好好培养你的气质,多学小提琴,你去街边那种苍蝇馆子打工,是不是想一辈子都当个端盘子的?一事无成?”
这话说有些难听,但沈清找不到反驳的话,沈清性子看似懦弱,但有时候倔强的像是一头牛,认死理。
“陆先生,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我不能让你白养着,这样跟包养没两样。”
人穷志不穷,人就一张脸不能不要脸,陆霆川已经帮了她很多了,她不能再收他的钱。
陆霆川给过她一张卡作为生活费,但那张卡里的钱她一分没用。
不仅没用,还去外面打工把赚来的钱汇到那张卡里面,想要尽快还清。
陆霆川闻言,脸上的笑更讽刺了。
他出了那么多钱在她身上,本就是包养,难道她还相信是感情吗?
感情……陆霆川想起来,他好像还真对沈清说过喜欢,不过那样的喜欢不是对人那种喜欢,仔细说清楚,就是随便养的一条狗,供他消遣快乐。
沈清这样的人也的确适合这种“喜欢”,给她一点,对她来说就是大慈大悲的施舍,感恩戴德到不行。
沈清不敢直视陆霆川的目光,无法分析他的眼神,但从感觉上来说,那样眼神就像是在看杂种一样,她以前在山里经常接受到过这样带有侮辱性的眼神,所以她是能感觉出来的。
沈清有些难过,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她只是想多赚点钱,或许她那点钱对于陆霆川来说是九牛一毛不值得一提,可欠人恩情得还,她不能做依附他人的菟丝草。
陆霆川是不是讨厌她了?她不想让他讨厌她。
自卑懦弱的人,一遇到事情先从自己身上找问题,找不到问题也认为自己有问题,头一低乖巧的道歉:“对不起。”
听到她道歉,陆霆川心里的火消了一半,他蹲下身,抬起沈清的下巴盯着她那双神似沈知初的眼睛看。
眸孔透着干净,如果用一种动物来形容,那无疑是一头刚出生小鹿,怯生生的没什么安全感,黝黑的眼睛比水还要清澈,倒影出他的模样。
沈清和沈知初长得很像,原本五六分相似的样貌,稍稍一打扮一下就有七成的像,只是气质上相差天壤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