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报告全部出来,已经是两天后的事情了。
和大部分因鬼怪而死的人一样,那些流浪汉的死看起来只是意外。驱鬼师们去了他们曾待过的地方,仔仔细细搜查了一圈,找到了季彩的阴气残存。
因第一位受害者失踪在绿成路,事件被命名为绿成灵异连环杀人案,收归特殊部门的档案中。
时隔两日,路迎酒去了九峰山的特殊部门。
小李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坐在会议室的窗边,遥遥看向市中心。
最近的天气一直很好,他穿了件白衬衣,那白和天空水洗般的蓝对比分明。
会议室没人用,开放给他们了。
桌上满是摊开的符纸,画着小李从未见过的符文,密密麻麻的,复杂到了极点。
——他依旧在尝试找出附身自己的鬼怪。但两天过去了,没成功,甚至连半点阴气都没捕捉到。
小李之前在学校宿舍里也看到了那一幕,知道这事情。他在门口犹豫了两秒,轻轻敲了敲门:“路哥,报告还要等一两个小时,先吃饭再说吧。这里外卖送不上来,我们打算找点泡面和零食。”
“没事我不饿。”路迎酒回答,“你们吃吧。”
小李又想到,叶枫好像随口提过一句,路迎酒老忘记吃饭。他就说:“要不这样,等会要是有泡面,给你讲一声。”
“行,谢谢。”
小李看了看桌上的符纸,说:“你、你也别这么着急了。虽然我们帮不上你,但等到师父回来一起想办法,肯定能找出它。”
路迎酒笑了笑。
小李轻掩上门,走了。
路迎酒把桌上的符纸收在一起,拿到窗边,捏了个决,符纸燃烧起来。它们燃烧得极快极静,那么厚的一沓,连灰烬都不多,被风一卷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和楚半阳都知道:这种级别的鬼神,哪怕是限制路迎酒的行动,也没办法制止住——以它的实力,想去哪里、杀死哪些人,都是轻而易举的。况且,连他们都没办法,还有谁有办法?
束手无策。
完完全全的束手无策。
除非——
明天就是鬼节了。
唯一的机会,就是趁着阴气最蓬勃的时刻,与它沟通。
路迎酒趴在桌上,小睡了一会。
直到门又被敲响了,小李探头进来:“季彩和钟爱国的遗体已经转移过来了。”
他们一起往负二层的停尸间走。
电梯里,路迎酒说:“小李,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季彩会杀钟爱国?”
“不知道啊。”小李一愣,“单纯闹翻了吧,难道还有隐情?”
路迎酒说:“尸体只能埋在执念之物的旁边,所以都在学校,我和叶枫过去时,怨念已经积攒了很多,如果钟爱国继续埋尸,肯定会造成伤亡。”他停顿了几秒钟,理清楚思绪,“我在想,或许季彩一开始并不想埋尸复仇的,又或许她不想继续了,放不下仇恨、被愤怒裹挟的,实际上是钟爱国。”
“哦……你的意思是?”
他说:“季彩杀了钟爱国,是为了那些学生。哪怕她变成厉鬼了,关心的事物还是没变。”路迎酒笑了笑,“当然,鬼怪的性格难以揣测,这只是我个人极度理想化的猜想。唯一的证据也不够充足。”
“什么证据啊?”
“她仍爱着钟爱国——这个我可以求证。”
下了楼,坐电梯到负二,经过层层被符纸封印的门,他们到了停尸间。
这里冰冷、沉默,透着无法被打破的凝滞感,每一个隔间都藏着一段故事。
两张白布,分别盖着那两人的尸体。
路迎酒走前几步,小李这才发现,他手里拿着《山的那边》。
路迎酒看完了这本书。
开头是【你们是飞鸟,应飞跃群山,展翅翱翔——致我最爱的学生们】
而结尾断在了女主角和爱人的一场对话:【我们一起站在田野间,远处群山如黛。今天的天气很好,他笑着和我说,是啊,这个故事会结束的,直到我们】
还没写完,她就死了。
路迎酒揭开白布,露出两人的面容,都是双眼紧闭。
在美华小区时,他俩也是这样肩并肩躺在楼下。当时他就觉得,季彩的手似乎是想要伸向钟爱国。他伸手拉住了季彩的手腕,女人的皮肤细腻,冰冷温度传来。
他将这只手放在了钟爱国的手边。
一开始他们的手只是松松地搭在一起,但过了几秒,一恍惚,手已经拉紧了。
季彩笑了。
书本哗啦啦地翻动,最后一行字浮了上来,如同一尾在水深处的鱼游向河面,鳞片多彩,吐出一连串安静的气泡。
【我们一起站在田野间,远处群山如黛。】
【今天的天气很好,他笑着和我说,是啊,这个故事会结束的,直到我们双手交握】
……
事情解决了,众人收拾了一下,就准备下山去了。
路迎酒的手机响了一下,一条短信来了。
大狗:【我今晚直接去你家楼下?】
路迎酒回复:【好】
他本来想走的,突然听到那帮人闹哄哄的一片,似乎是在商量什么。小李冲他喊:“路哥,今晚要不要一起吃?”
于是20分钟后,他们坐网约车下山。正是吃饭时间,哪里都在等位。小李找了家评分高的江浙菜,他们迎着晚高峰的浪潮一头往市中心扎去。
车上,一人伸了个懒腰:“哎可算是结束了,这两天我快把全市都跑了一通。”
又一人说:“能休息就赶紧休息吧,明天就鬼节了,有咱们忙的。大半夜不来个电话把你叫走,祖上都要烧高香了。”
是啊。路迎酒想,8月23号,马上就是鬼节了。
到了地方,几人闹哄哄地涌过去了。进了餐厅,冲了一壶菊花普洱,又点了松子鱼河虾和醉蟹,吃起来时热热闹闹的。不知怎么聊到了小李没喝过酒,就给他倒了小半杯尝尝,结果刚喝了几口,他的脸就烧红了,连连说自己是真的没天赋,以后得烟酒不沾。
路迎酒依旧对吃的不感冒,也没要主食,就慢条斯理地剥着虾。
等到吃得差不多了,路迎酒起身笑说:“你们继续聊,我去外头透个气。”
他去了二楼的小阳台,推开门,微凉的晚风扑面而来。阳台朝着一条小路,没什么人,野猫在街角慢吞吞地舔毛。他靠着栏杆,目光放远,思维短暂地放空了几秒钟。
身后又传来吱呀一声,路迎酒回头,看见了小李。
小李刚喝了半杯酒,脸上都是红的,也出来透气了。他靠在栏杆上,用手拍了拍发烫的脸颊,长吁一口气:“路哥,你刚刚、你刚刚说要去接个朋友,什么时候要走啊?”
“还不急。”路迎酒说,“他午夜才到。”
“哦——是过来玩的吗?”
“他说来我的事务所看一看,如果合适,就留下来工作。”
“哇!”小李有些惊讶。
路迎酒笑:“说实话,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小李:“?”
他一时摸不着头脑。
路迎酒说:“我俩小时候认识的,一起玩了一个月,后面就没见过了。他是我以前邻居姑妈的同学的老公的小三的孙子。”
“……啥?路哥你再说一次?”
“是我以前同桌奶奶的义女的老师的儿子的兄弟。”
“你这两句话就没有一个词是一样的!”
“反正我不知道他名字,以前一直叫他大狗。”
“这算个锤子朋友?!”小李震惊到爆了个粗。
“总之,我们快二十年没见面了。”路迎酒说,“你说的对,这算不上是朋友。我小时候本来也没几个朋友。”
小李一愣:“为什么啊?”
虽然他第一次着实被路迎酒吓得挺惨,但这几天的相处下来,他觉得以路迎酒怎么也和“没朋友”不沾边。
更何况他那么厉害,求着他办事情的人要多少有多少。
路迎酒想了几秒钟,突然问:“你玩过跳房子没有?”
“玩、玩过。怎么了?”小李心想,这种游戏大部分人都该玩过,再不济也看别人玩过。难不成路哥想和他玩?
“我就没玩过。”路迎酒说。
他体质特殊,厄运缠身。小时候周围人忌讳他,当然也不让自家小孩多跟他接触。路迎酒从小就没怎么和同龄人玩过,都是远远看着其他孩子。
也不是没有尝试过跳房子。
年少时期的路迎酒就在捉鬼上展现出了惊人天赋,小朋友不和他玩,他就去抓野鬼和自己玩,好不容易把街头街尾的鬼怪都揍服了,让它们齐聚一堂——众鬼心惊胆战,用血画出了房子,排队等着玩,一张张凶神恶煞的脸上硬挤出笑容。
形势一片大好,直到路迎酒发现那帮鬼怪不会跳,只会飘,从根本上杜绝了输的可能性。
一次失败的尝试。
那之后,他还是只能看着别的孩子玩。
其他游戏、活动也大多是这样,童年分外无趣。
后来,他靠着冥婚平安长大了,实力牛逼了,没留下心里阴影也没人再忌讳他,除了睡眠不大好,性格有点懒散随性,不可不谓是身心健康功成名就,甚至还拿过几年的三好学生……但是缺失的那部分,填补不回来。
就好像一栋房子有隐秘的破损,别人看不见,但你知道缺口一直都在,偶尔还会哗啦啦地漏风。
小李一时不知道怎么作答,憋了老半天,最后憋出一句:“你要是想跳房子,我可以陪你跳。”
路迎酒一下子笑了:“想啥呢,我又不是小孩了。”他拍拍小李的肩,“走,回去了。明天是鬼节,你们肯定要加班。”
一阵风吹来,远处橙红色的夕阳正在坠落。
六小时后,23:50分。
地平线吞噬了天光,整个城市被夜幕笼罩,车辆的尾灯划过道路,行人寥寥。许多人已经入眠,熄灯,拉上窗帘,远处大楼只剩星星点点的光。
路迎酒热了一杯牛奶喝,正在看书,桌上的手机震动了一下:【我快到了,等会车停在你说的路口】
他起身披上薄外套。
今晚格外冷,寒意都能透过窗玻璃传来。他锁好门,坐电梯下楼,刚出去风就灌满了衣袖。楼下那段路的路灯坏了,暗到伸手不见五指。
路迎酒独身走在黑暗中。
直到手机的钟表,悄无声息地指向了【00:00】
席卷而来的风呼呼作响,阴气在躁动,气温跌了好几度,他的口中吐出白气。
鬼节到了。
百妖横行,众鬼狂欢。
实际上前几年的鬼节,他还在想,他那便宜冥婚对象会不会出现。但过了那么久,年年鬼节半点动静都没有,于是就不记着这事了。
没想到,他今年又会开始等鬼——等那个附身他的厉鬼露面。
路迎酒就这样走着,走进了一条小巷子。
身后的黑暗中,无声地多了几个同行者。
鬼怪又盯上他了,阴森森地笑着。
但这次,直到鬼怪们扑上来,附身他的厉鬼都没有半点反应。
路迎酒点燃了一张符纸,光落在他的眼中像极了迸发的烟花,鬼怪在那光辉中化作飞灰。
符纸熄灭,他继续赶路。
本以为今天他能和那厉鬼沟通一下,结果它已经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哪怕是鬼节,它也没留下半点气息,离开得很突然,也很彻底。
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
他不知道它从哪里来,要做什么,又是为何离开了。从始至终,都是谜团。
从理性来讲,是个极大的隐患,从感性来说,这大概又成了他人生里的一个未解之谜——就好比他没办法想象一个正常的童年,就好比直到今天,他都不知道跳房子好不好玩。他永远没法知道它的故事了。
或许,和冥婚那事情也很像。一时的兴趣过去,人鬼终归殊途。
越来越冷了,路迎酒把外套的拉链拉上。
到了街口,不过两分钟后,明黄色的灯光射穿黑暗。
黑车有些诡异——但路迎酒一时没察觉哪里诡异。
它一路开来,稳稳停在他身前。
后座的门打开,有人出来了,在暗淡的光里路迎酒看不大清,第一反应是:这个人很高。
比他还要高大半个脑袋。
远处微弱的灯光勾勒出那人英俊的轮廓,薄唇,鼻梁高挺,鬓若刀裁,像是从水墨画中走出,眉目间是一种邪性而优雅的气质。那双眼眸是独特的、深邃的黑,似有千言万语藏在其中。
路迎酒说:“好久不见……嗯?”
他被整个抱住了,闻到了一股清冽的香。
“好久不见。”敬闲在他耳边说,“我来找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