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瞎吗?没看到有人啊!”
喝了酒的时二施主,的确有坟头蹦迪的勇气。尤其是在别人不长眼撞了自己之后,立即就嗷了一嗓子。
她穿着高跟鞋啊!
日尼玛的,知道穿高跟鞋崴脚有多疼吗?
一声骂,让完全没有道歉之意的一男一女中的年轻女人,顿住脚步。
转身,倒退回来。
余归晚正是心情最不佳的时候。
先是瞧见朝暮云手受伤,想献殷勤,被骂滚。
然后又被迫放着好端端的夜生活不过,跑出来找朝暮霞。从夜幕降临,一直找到凌晨,总该让人有个休息的时候吧。
朝暮云说什么?
没找到,就不能休息,硬生生逼着她继续出来找!
贱人,不就是姓朝暮,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糟践人么?有本事她换个其他姓氏看看!
她现在正是怒气冲天的时候,亟需发泄呢。
没想到,呵呵,竟然还真有不怕死的送上门。
“你刚才骂什么?”余归晚阴恻恻看着时媚。
时媚带着几分醉意,斜眼看眼前的女人。
好家伙!这母的,长得还挺漂亮,就比她差那么五分!
“你们刚才,撞到我了,不打算道歉吗?”
跟在余归晚身边的年轻男人,名叫梁春日。像他们这些跟朝暮家有关,却又不姓朝暮的外姓人,一般都是朝暮家女眷外嫁后的子孙后代。
梁春日一看余归晚的神情,就知道她打算做什么。
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类似的事。
归晚心情好,顶多也就给人嘴上扇两巴掌。
心情若是不好,那人,非死即残!
“行了,归晚,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别节外生枝了。”梁春日阻止道。
倒不是因为他有多好心,这种事情,他向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跟朝暮家有关系,就是高人一等,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哪怕是将人弄得非死即残又如何?
他们有摆平一切的能力!
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朝暮霞。他们对普通人为所欲为的权力,建立在不惹怒朝暮云的前提下。
相比于发泄私愤,当然是朝暮云吩咐的事情更重要!
但梁春日这么认为,余归晚并不!
偏好死不死,时媚还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催促了一句:“道歉啊,赶紧的!撞人不道歉,什么素质!”
话还未完,坟头蹦迪的时二施主,便被人掐住脖子。
也不知道这个死女人为什么力气这么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她就觉得自己脖子好像要被掐断了,不断翻着白眼,呼吸极其艰难。
时如月恋恋不舍,将停留在垃圾桶盖子上面剩余的半瓶二锅头上的视线,看向不远处的时媚。
看来,时二施主今夜身上笼罩的新鲜不祥之气。
指的,便是眼下了。
“归晚”梁春日想劝。
余归晚只是横了他一眼:“磨叽什么?你现在只需帮我干扰周遭所有监控就好!”
梁春日依言。
“救救命”时媚从喉咙里憋出几个字。
要死要死!她要死了!
余归晚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尚且不解恨,另一只手摸出一把刀片来,朝着时媚脸上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