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要死要死

“眼瞎吗?没看到有人啊!”

喝了酒的时二施主,的确有坟头蹦迪的勇气。尤其是在别人不长眼撞了自己之后,立即就嗷了一嗓子。

她穿着高跟鞋啊!

日尼玛的,知道穿高跟鞋崴脚有多疼吗?

一声骂,让完全没有道歉之意的一男一女中的年轻女人,顿住脚步。

转身,倒退回来。

余归晚正是心情最不佳的时候。

先是瞧见朝暮云手受伤,想献殷勤,被骂滚。

然后又被迫放着好端端的夜生活不过,跑出来找朝暮霞。从夜幕降临,一直找到凌晨,总该让人有个休息的时候吧。

朝暮云说什么?

没找到,就不能休息,硬生生逼着她继续出来找!

贱人,不就是姓朝暮,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糟践人么?有本事她换个其他姓氏看看!

她现在正是怒气冲天的时候,亟需发泄呢。

没想到,呵呵,竟然还真有不怕死的送上门。

“你刚才骂什么?”余归晚阴恻恻看着时媚。

时媚带着几分醉意,斜眼看眼前的女人。

好家伙!这母的,长得还挺漂亮,就比她差那么五分!

“你们刚才,撞到我了,不打算道歉吗?”

跟在余归晚身边的年轻男人,名叫梁春日。像他们这些跟朝暮家有关,却又不姓朝暮的外姓人,一般都是朝暮家女眷外嫁后的子孙后代。

梁春日一看余归晚的神情,就知道她打算做什么。

以前又不是没发生过类似的事。

归晚心情好,顶多也就给人嘴上扇两巴掌。

心情若是不好,那人,非死即残!

“行了,归晚,我们还有正事要办,别节外生枝了。”梁春日阻止道。

倒不是因为他有多好心,这种事情,他向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跟朝暮家有关系,就是高人一等,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哪怕是将人弄得非死即残又如何?

他们有摆平一切的能力!

主要是因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找到朝暮霞。他们对普通人为所欲为的权力,建立在不惹怒朝暮云的前提下。

相比于发泄私愤,当然是朝暮云吩咐的事情更重要!

但梁春日这么认为,余归晚并不!

偏好死不死,时媚还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催促了一句:“道歉啊,赶紧的!撞人不道歉,什么素质!”

话还未完,坟头蹦迪的时二施主,便被人掐住脖子。

也不知道这个死女人为什么力气这么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手,她就觉得自己脖子好像要被掐断了,不断翻着白眼,呼吸极其艰难。

时如月恋恋不舍,将停留在垃圾桶盖子上面剩余的半瓶二锅头上的视线,看向不远处的时媚。

看来,时二施主今夜身上笼罩的新鲜不祥之气。

指的,便是眼下了。

“归晚”梁春日想劝。

余归晚只是横了他一眼:“磨叽什么?你现在只需帮我干扰周遭所有监控就好!”

梁春日依言。

“救救命”时媚从喉咙里憋出几个字。

要死要死!她要死了!

余归晚一手掐住她的脖子尚且不解恨,另一只手摸出一把刀片来,朝着时媚脸上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