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可说,“她没有不在场证据,也有杀人动机,想要脱罪,除非她没杀人,凶手另有其人……”
她盯着他,男人抬头,目光与她对视。
过了许久,庞雷笑了一下,随即冷冷道:“是,是我杀的人,是我杀了钟志友。”
三名警员挑眉,贺彬问:“你怎么杀的人?”
庞雷叹了口气,靠在椅子上,慢悠悠地开口,“我爱小玉,在意她所有的事,不开心的时候,她会跟我说她家里的事,我知道她父母死于车祸,这是她一辈子的遗憾与伤痛……”
“……小玉很早就认识了钟志友,她很喜欢他,我虽然伤心,但默默祝福她,因为只要她开心,我就会开心。”
“高中的时候,我暗中调查那起车祸,发现肇事司机竟然是钟志友的父亲,我不敢告诉小玉,怕她难过伤心!本来我想给钟国民一点教训,可惜他死了……”
说到这里,他停了停,垂下了眼帘,“我看着小玉和钟志友开始恋爱、同居,心如刀割,也曾想把真相告诉她,但我知道,那会很痛苦,她的人生已经充满磨难,我不想再次将她打入地狱……”
“……可是钟志友这个男人没有担当,一直不给小玉名分,甚至不公开她的身份,还和副总统千金穿出绯闻,最后证实并不是绯闻,他们真的要结婚了!”
庞雷眼睛微红,双手握拳,骨头咯咯作响,“我准备告诉她真相,让她死心,趁早离开那个男人,可这个时候她怀孕了,我又替她高兴,因为小玉最爱孩子,有了孩子,或许钟志友会回心转意,谁知道……”
他捶了一下桌子,震得桌子直晃,“谁知这个畜牲,竟然下药打掉这个孩子……”
此时他幡然醒悟,意识到这个男人心狠手辣,不值得依靠。
但他不想把真相告诉杜小玉,而是动了杀机。
“钟志友伤害了小玉,他父亲伤害了她的家人,这个仇,我替她报!”庞雷眼中闪过狠戾,眼底透出血丝。
接着,他道出了杀人过程——
庞雷在服装厂工作,当天他去医院探望杜小玉,他给她带了鸡汤。
领走前把事先准备好的布条丢尽了马桶,造成马桶堵塞。
离开医院后,他回了一趟工厂打卡,制造自己不在场的证据,然后从后门偷偷出了工厂。
他去市政F等着,跟踪钟志友,傍晚,钟志友到了杜小玉的住处,他潜了进去。
在主卧室,庞雷发现钟志友在保险柜上摸索,似乎想偷东西,两个男人发生了争执。
他追着钟志友理论,要给杜小玉讨一个说法,钟志友不想理会,两人扭打在一起,从楼梯一直大门。
庞雷火了,拔出早就准备好的匕首,在混乱中,他抹了钟志友的脖子。
钟志友没料到他会动刀,捂着脖子跌坐在地,地上留下一摊血迹,因为庞雷挡住了门,当时他想再捅他几刀,已经举起匕首。
见此,出于本能反应,钟志友转身就跑,他跑上了楼,一路留下血迹……
庞雷也很害怕,他担心被人发现,但又怕钟志友没死,于是跟上楼。
钟志友被割了脖颈大动脉,失血过多的他侧躺在地上,脸上血色褪尽。
庞雷立在旁边,不到五分钟,他就失血而死,临死前,他伸出手,还试图去构保险柜。
亲眼看见一条人命在面前死去,庞雷怕得要死,匆匆逃离……
“钟志友是我杀的,跟小玉无关。”他认罪,脸上写着懊悔,但更多的是仇恨,“这个男人该死,他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你说钟志友是你杀的,我有几个疑问……”袁可提出来,“以你对杜小玉的感情,绝对不会让她深陷困境,你要杀人就杀人,为何用布条堵塞马桶?保温壶的泻药又是谁放的?”
“是我。”他说,“我把布条塞进马桶,还在鸡汤里下了药,目的是为了让她去上外面的厕所,走廊里有监控,一定能拍到她,去厕所也必须经过护士长,肯定有护士能看见她,我要让她有不在场证据!”
闻言,袁可挑了挑眉,男人的解释看似很合理,也找不出什么破绽,但是……
“她待在病房,闭路电视只要不拍到她离开,一样能证明她的清白,你这么做,根本是多此一举!”她面无表情地道,“而且你没算到,闭路电视坏了,她离开了病房,反而让她没了不在场证据,你这是弄巧成拙。”
“袁可说得对,你的口供存在疑点,可信度不高。”贺彬也说出自己的疑惑,“你做了这一系列的事情,站在警方的角度,完全不合理。”
“嗯,庞雷,你在工厂打了卡,从后面溜走的,也就是说没人看到你离开工厂,代表没人能证明你不在工厂……”单宸勋也赞同,“你有不在场证据,相反杜小玉没有,就算上了庭,法官也不会相信是你杀的人,何况……”
他正色,俊脸异常严肃,“现场只找到杜小玉的头发,你没留下证据,所以你的口供,非常值得怀疑。”
“你们不相信我?”庞雷瞪大眼,拍着胸脯道,“还要我怎么解释,你们才信?”
“呵呵。”袁可笑了,“庞雷,假设真是你杀的人,那么你未免太高明了,没有留下蛛丝马迹,你想制造杜小玉的不在场证明,可恰恰相反,却让她没了不在场证明,这叫人不得不怀疑,你想嫁祸给她!”
“没有!我怎么可能害她?!”男人激动起来,极力解释,“警官,人是我杀的,跟她无关,要抓就抓我!警官,你们可以去调查,她没离开过医院,没有离开过啊!……”
贺彬看了眼单宸勋,询问他的意思,男人不语,起身出门。
贺彬和袁可跟着出去,到隔壁审讯杜小玉。
女人戴着手铐,在拘留室她睡不着,已经很久没休息,眼睛下一片乌青色,看着有些憔悴。
女人真的经不起折腾,这一两日,仿佛老了好几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