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烈的打斗,让高牧看的也很是纠结。
直到已经消失的小女孩,竟然拿着一根比她自己人还长一些的木棍重新出现,和大个子一起共同面对强哥等人的时候,事情才有了新的变化。
强哥等人因为小女孩的重新出现,失而复得,如同打了鸡血一样。
至于小女孩拿着一根棍子,跟着大个子和他们一样对打,在他们看来就是本年度最好笑的笑话。
而当大个子看到小女孩竟然走而重回,还拿着棍子和他并肩对敌的时候,既有激动又有无奈,甚至心里还嘀咕的认为这次是要彻底完蛋了。
假如是他一个人,即便是面对这么多人,即便是他们手里有刀,大个子还是有信心跑掉的。
但,前提是他一个人,现在加上小女孩,这个跑掉的机会直接从九成降低到了零。
除非天降奇迹。
可大个子还不能怨恨小女孩,他是为了救小女孩而和强哥等人起了这么大的冲突,小女孩一开始丢下他逃跑他并没有不高兴,反而认为那是最正确的做法。
天知道这么小的小姑娘是怎么想的,竟然不怕死的重新回来,还扛着一个长木棍跟他一起对抗。
勇气可嘉,颇有花木兰一般的英气,但是这做法其实很愚笨。
她手里的棍子,也就是对面的人在逗弄她,否则第一下就被人家抢走了。
好心办坏事,力所不及偏要“起孝”,大约就是如此了。
心情复杂,但是根本来不及多想的大个子,只能是趁着小女孩还没有受伤,用出最后的力气,一顿乱拳,打的强哥等人一个措手不及。
然后,第一时间拉着小女孩飞奔跑路,听天由命的拼一个机会。
只是大个子心里十分的清楚,这个机会,小之又小。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就在小女孩出现的那一刻,高牧的内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本在纠结是否要帮助他的思想,没有一丝多余的就做出了非帮不可的决定。
和大个子的那种浅薄的一面之缘,高牧可以避开,可以不参与,但是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孩,陷入如此巨大的险境。
否则,良心不安,这会是他一辈子的阴影。
于是乎,因为小女孩突然出现,而产生的因缘变化,快速的在三方发酵,并丁点不差,“默契”的结束了这一场砍杀追逐的大戏。
在强哥等人闻警笛声而逃的时候,高牧开着车,载着大个子个小女孩,经过几个街道来到了站前广场。
为了安全起见,虎头奔没有停在停车场,或者是大路边,而是再一次拐进了一处比较狭窄的小路。
道路两边霓虹闪烁,小旅馆星罗棋布。
看到有车子进来,马上就吸引力无数富态中年妇女的关注,时刻准备着,只要车内的人一打开车门,她们就会一拥而上,开始哄抢争夺客人。
至于开这么好的车,为什么要来她们这个小旅馆聚集地,他们是不会去考虑的。
有钱人的特殊嗜好,与她们无关,有关的只有如何从别人手里抢到客源。
可惜,让她们失望了,姿势摆的腰疼,都没有看到车门打开,有人要下车的意思。
事实是,高牧根本就没注意到她们,注意到也不会管她们。
此时的他,正和大个子以及小女孩,三面对视。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救我们?”
刚才的情况有多凶险,大个子是最清楚的人。
要不是高牧,他和小女孩两人,现在说不定已经交代在了马路上,尸横大街要不是不可能。
现在的安全,都是这个开车的年青人带来的,都是他冒着巨大的风险,救下了他俩。
“怎么,这么快就不认识我了?”
高牧单手搭在方向盘上,侧身往后的看着大个子,哈哈一笑。
“我们认识?”
大个子大脑袋上,顶着一张状若脸盆的惊诧脸。
“看样子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高牧微微摇头,其实也能理解。
他记得住大个子,是因为他的体型特殊,是因为他在kk酒吧的大门口就对他印象深刻。
而从大个子的角度看他,则是完全不一样的事情。
类似于他这样的年轻人,或者是和他差不多方式进入kk酒吧的人,大个子每天在酒吧门口都有可能见到好几个,长久下来天,他能记住高牧才怪。
“不好意思,您是?”
高牧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但却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大个子用上了尊称。
“香港,kk酒吧,你应该在那里上班吧?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以问代答。
“你是酒吧的客人?”大个子依然恍惚,酒吧的客人千千万万,他实在是对高牧没有什么印象:“酒吧前段时间出了事情,被警察查封了。我今天也是刚刚回来,哦对了,我老家是山东的。”
虽然说的半白不白,但是高牧明白,大个子的意思他失业了,然后从香港返回老家。
这里面应该还有其他的事情,比如酒吧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严重到要被警察查封?
还有大个子为什么在酒吧查封以后返回山东老家,而没有继续留在香港,或者说他原先在香港逗留,本身就不是合法的?
“原来你是一个山东人啊!”高牧感叹道:“那你们怎么会和那些人起冲突的?她是你女儿吗?”
“不是!”
异口同声,大个子和小女孩同声否认。
“那”
“我不认识这位,和大哥哥你一样,今天都是第一次见。”
小女孩年纪不大,但是说话老练的,牙齿伶俐。
“这样?”
这一下轮到高牧诧异了,看着大个子奇怪不已。
不认识,第一次见面,那之前的事情是什么情况,喊打喊杀的?
“是第一次见面,我确实不认识她。”
大个子点点头,然后把之前的事情原委从自己的角度说了一遍,小女孩在一旁补充了一些更多的细节。
“该死,这帮家伙肯定是你说的人贩子了。”
要说最让人痛恨的,痛恨到牢房都产生鄙视链的两种犯罪,一个是强奸,另外一个就是拐卖儿童。而且从之前的场景和对方的人数来看,他们是有组织的团伙,其危险性比独狼还要高出不少。
危害社会,破坏家庭,真的是人人得而诛之。
高牧用力的拍打着真皮座位,有些后悔,早知道这是一般人贩子,他就应该下车揍他们一顿才对。
什么危险不危险的,一车在手,怕字没有。
再进一步的聊天中,高牧对大个子又有了更多的了解,也知道他为什么会如此的见义勇为。
原来大个子本身就是一个被拐卖的小孩,真正的出生地在哪里不知道,山东只是他后面养父母的家而已。
两年前养父母遭遇了意外,在临死前告诉了他这个秘密,只是时间久远他们也没有留下任何有关大个子真实身份的信息。
而当初把大个子弄来的中间人,养父母直到临死也没有透露过是谁。
如此一来,大个子等于完全成为了无父无母,更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在哪的孤儿了。
在别人的忽悠下,他一路南下,跑到了香港打工,直到现在返回。
因为自己的遭遇,所以大个子对贩卖小孩是很厌恶的。
又因为在酒吧这种人环境复杂的地方长期工作,见识了不少的世间奇闻和奇事,虽然看上去人憨憨的,实际上心眼很活。
在看到小女孩被他们控制的时候,就猜测到了可能是人贩子绑架,之后更是从他们的对话中最终确认。
设身处地,想到了自己的人生,再臆想一番小女孩以后的悲惨人生,大个子就义无反顾的出手了。
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么小的一个小女孩,竟然还敢返回。
恍然大悟!
大个子的讲述,再一次帮高牧解开了一些不理解的细节。
终于明白为什么大个子敢于为了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冒着生命危险如此义无反顾的出手。
“说了这么多,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聊着聊着,尴尬的发现,三个人彼此之间连名字都不知道:“我叫高牧,高兴的高,苏武牧羊的牧。”
“我叫丁历,大家更喜欢叫我胖大海。嘿嘿嘿”
大个子丁历憨憨的摸着自己的大脑袋,可不是很像胖大海吗?
“丁力?许强?”
高牧关注的反而不是他的绰号,大名才是他感兴趣的。
“不是上海滩的丁力,我是厉害的厉。”
上海滩的名气太大了,丁厉也是忠实的观众,一下就明白高牧说的是什么?
“哦。是这个丁厉,那我以后还是叫你胖大海吧!”
高牧笑着道,然后又转头看向懂事小女好。
不用他在多问,小女孩自己就主动介绍道:“高牧哥哥,胖大海哥哥,我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
表情真诚的很!
“你不知道自己的名字?”高牧和胖大海不约而同的对视一眼:“为什么?”
这么聪明的一个小女孩,竟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滑天下之大稽。
“我真的不知道,我有好多事情忘记了。”
满脸的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