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9章 权利的牢笼

不能再这些下去了,不然,地方上的百姓,迟早会被那些地方官吏给逼反的。

当下,必须进行吏治变革。

此时,内阁的所有大学士们,都有了同样的想法。

也许,吏治变革,会带来许多的麻烦和困难,也会在地方上遇到巨大的抵触,但这只是一时的阵痛。

只要吏治变革能够成功,那么大明,便能够浴火重生。

可若是不变革,就这么一味的任其发展下去,地方上,迟早会糜烂掉,到那个时候,不需要有外敌,内部的动乱,就能够让大明彻底崩溃掉。

大秦,大汉,大隋,大唐,这些个曾经强大的王朝,哪一个不是因为吏治的腐朽而导致国家瓦解崩溃的呢。

官逼民反,一旦老百姓被官吏们逼的没有活路后,那么他们只能揭竿而起,到那时,一个王朝,哪怕就算是再强大的王朝,也要完蛋。

就这样,大明朝的变法,最先开始了吏治的变革。

而这场即将席卷整个大明朝的变法,首先,就在唐峰此时所在的永化府推行了开来。

当然了,同时进行吏治变革的,还有辽东,以及福建省。

辽东,那里是唐峰的大本营,那里的政权机构,根本就是重建而来,其中,高级官员,半数都是他的死忠,另外半数,也是对他忠心无二。

至于福建,沈丛云和涂文辅对整个福建官场进行了大清洗,排挤掉原先的老人,替换上了自己的人后,如今的福建,已经是沈丛云和涂文辅几个人的一言堂。

所以,在这两个地方推动离职改革,不会遇到任何的阻碍。

当然了,要吏治变革,该如何变革,刘一景孙承宗等人拿捏不准,有点像是没头的苍蝇。

无奈之下,他们也只好再次求助于人还在永化府的唐峰。

为此,孙承宗和几个内阁大学士还特意从京城赶到了永化府。

这场吏治改革的内容,有一部分出自于唐峰之手,其中,有一条,那就是司法独立。

明朝对地方,实行三司制。

所谓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

承宣布政司,掌管财政和民政;提刑按察使司,掌管法庭和监狱;都指挥使司,掌军政。

布、按、都指挥使司合称为三司,是皇帝派遣到地方的三个派出机关,三司分别独立,直接由朝廷指挥。

其实,三司制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还是有着他的优越性的。

就比如,三司分别独自,直接由朝廷指挥这一点,就跟后世的的地方检察院,法院类似。

可惜,明末贪官横行,以至于,这三司制也被彻底侵蚀,成为了地方官吏贪污受贿的遮阳伞,三司制,已经名存实亡。

权利,是一个洪水猛兽,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掌控,无法控制它,那么他就会跑出来伤人,甚至有可能连主人也给一并吞掉。

可当下的大明,并没有一个对地方权利加以约束和制衡的机构,这也就导致了地方政府可以肆意妄为。

永化府的府衙内,孙承宗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唐峰的身上。

而此时,唐峰坐在那里,沉思着。

如何将地方权利,放入笼子里面去呢!这是当下唐峰所思考的一个问题。

这个时代里,西方人,民主的意识渐渐出现,西方人,即将对皇权和贵族权利发起攻击。

皇权,也将会慢慢被关进那座名为民主的牢笼里面,在未来数百年里,都始终困在其中。

不过,唐峰并不想借鉴西方人的方式。

华夏,不需要什么主义,那些迫来品,只会让这个民族陷入到长久的迷茫之中,会让这个民族的精粹彻底沦丧掉。

什么自由主义,民主主义,资本主义,以及那个什么社会主义,都那几个字,见鬼去吧。

最起码,在他活着的时候,这些主义,都去见鬼吧。

检察院。

这三个字眼,在唐峰脑海里跳了出来。

之后,他的脸上浮出了一抹的笑容来,是了,似乎,大明朝并没有这个机构的存在。

后世中,任何一个国家,都有检察院的存在。

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于起诉。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法院跟检察院一样,独立行使权力的,而且,它的存在,是跟法院相对应的,是对法院权利的制衡。

法院和检察院的存在,完全可以做到对地方权利的有效监督。

大明的三司制,在唐峰看来,还是很不错的,他也没有打算全部推翻掉。

不过,这三司的权利过大,过于集中,这终究是不好的。

既然权利大,那就分权,过于集中,那就分散,将原来的三司拆分,进行重新规划。

“将三司拆分,重新进行权利划分,此外,建立监管制度,特别是对提刑按察使司的监督。”唐峰沉吟着说道。

审判机构,法律监督机构,执法机构,这三个机构,必须完全独立,而是必须直接受中央王朝的管制,任何人,任何地方权利机构都不能干预插手。

而这三者,也就是后世所说的公检法三部门了。

至于财政,民政这二者,让其回归地方,至于军权,完全从地方收回中央来,在中央建立新的军权机构。

当听到唐峰的话时,孙承宗等人都猛的抬起头来。

“千岁,那这三司的权利,又该如何划分呢?”孙承宗赶忙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