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兰峰带着一众将领,在清兵的保护下落荒而逃。
逃跑是门艺术活,能否熟练的掌握这项艺术,直接关系着能不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有相当一部分将军,让他带兵打仗他战无不败,可不管败得有多惨,他总是能全须全尾的活着回来并且混个寿终正寝,简直能把人活活气死。苏兰峰就是其中一个。他参加过甲午战争,创造过四天之内带兵从汉城一路跑回到平壤的记录,被同僚誉为“飞毛腿”。现在他这双飞毛腿也派上用场了,跑得飞快!
当然,他并不是乱跑的。他的第一时间就带领大家偏离了大道,专往小路跑。倒不是他喜欢小路的风景,而是小路更安全一些。大道固然平坦开阔,但大家一窝蜂的往那里跑,很容易把追兵吸引过来,到头来谁也跑不掉。在兵败如山倒之际,朝小路逃跑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不过
这份明智是以彻底放弃数千名士兵,任由他们被黑衣军屠杀作为代价的。
苏兰峰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妥。这一仗他已经输了,输的彻彻底底,逃命都来不及,哪还有心思去管部队?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大家凭本事活命吧。能逃出去算他们走运,逃不掉的话就只能认命了,都别怨他!
有一名副将提出了异议:“大人,我们真的不管部队了吗?那可是兖州城里几乎全部的兵力啊!如果这支部队被黑衣军全歼,就没有人守兖州城了!”
苏兰峰破口大骂:“你个白痴,没看到黑衣军正在疯狂追击吗?他们随时可能跑到我们前面去抄我们的退路!现在我们自身都难保了,哪还有心思去管那些炮灰!”
那名副将抿了抿嘴唇,没有再说话。
说了也没用,苏兰峰根本就不在乎那几千名士兵的死活。如果有必要的话,他甚至会毫不犹豫的用那几千名士兵做诱饵吸引追兵的注意,为自己换取逃脱的机会。在这兵败如山倒,追兵四起之际,想要说服他回头收拢残兵败将,稳住军心,带领大家一起逃跑,还不如指望母猪会上树!
苏兰峰回头看了一眼战场,分明看到几千名清军正被黑衣军像赶鸭子一样赶得东逃西窜,迫击炮炮弹追着他们炸,哪里人多就往哪里砸,一炮下去死上一大片。清军慌不择路,为了夺路而逃甚至用刺刀狠命的捅挡在自己前面的人,试图杀开一条血路,自相残杀之下,死伤无数。这些都是他的兵,按理说他应该想办法让他们冷静下来,恢复秩序,然后指挥他们缓缓撤退。这里离兖州城并不远,就那二十来里路,只要大家一条心,杀出一条血路逃回兖州,概率是很大的。即便跑不掉了,被包围了,也不用怕,因为第五镇第九协正在火速增援过来。只要军心不乱,黑衣军想一口吃掉他们几千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道理他都明白,但他并不打算这样做,因为这很可能会把他的老命都给搭进去。他低声说:“不要怨我,千万不要怨我要怨就怨你们命不好,要怨就怨黑衣贼太过凶残,得理不饶人”
正在喃喃自语,不远处突然蹄声大作,烟尘翻滚。一名亲兵尖叫:“敌军骑兵!大队敌军骑兵朝这边包抄过来了!”
苏兰峰心尖狠狠一颤,遁声望了过去,顿时心都凉了:一大队黑衣骑兵以惊人的速度穿过田野,绕过那逃得到处都是的清军步兵,朝这边狂飙而来。想都不用想了,这支骑兵的目标就是他们!
他尖叫:“开枪!给我开枪!打死这些黑衣贼!”
那些负责保护他的亲兵对视一眼,纷纷摘下挎在后背的步枪,跳下马排成一排,朝那些呼啸而来的骑兵举枪齐射。苏兰峰则拼命的用马刺扎着马腹,催动战马没命的狂飙。这次别说那些炮灰般的士兵,连自己的心腹将领都不管了,连头都不带回的。一直跟在他后面的那些副将也没有比他强到哪里去,看到老大夺路而逃,一个个有样学样,用马刺狠扎马腹,甚至用刀子扎马背,把自己的战马弄得鲜血淋漓。战马吃痛,放声狂嘶,撒开四蹄狂奔,无力不用,那速度跟出膛的炮弹有的一拼!
亲兵们射出的子弹绝大多数都打中了空气,不过也有少数几发打在了那些如地狱恶鬼般的黑衣骑兵的胸口。这么远的距离,打的还是高速运动中的目标,第一个齐射就打中了好几个,这样的成绩也算不错了。但令他们失望的是,子弹打在这些黑衣骑兵的胸口,没有鲜血溅出,倒是蹦出几点火花,被击中的骑兵没有落马,身体重重的往后仰了一下,随之又坐稳了。
亲兵队长叫:“他们穿着铁甲!不要打人了,瞄准他们的马射击!瞄准他们的马射击!”
清兵们纷纷压低枪口,瞄准那些战马扣动扳机。这是典型的射人先射马,从古至今,这个战术一直被人用。骑兵为什么那么难对付,还不是因为跑得快,冲击力强大?如果把马给放倒了,他们还有个屁的冲击力。所以对战骑兵不用想别的,瞄准他们的马开火就对了
对了个屁!
飞速奔驰中的骑兵不等他们再次扣动扳机,便举起手中的枪朝他们开火了。不是一发一发的打过来,而是一梭子一梭子的扫过来谁叫他们的班用轻机枪总重量只有八公斤,怎么用怎么顺手呢?这些骑兵还特意截短了机枪的枪管,虽然让机枪的精度和射程都受了一点影响,但在马背上使用反而更加顺手。一大群骑兵咆哮而来,势若奔雷,比他们先到一步的则是那密如飞蝗的子弹,排成一排朝骑兵开火的清军士兵接二连三的中弹倒下。在高速运动中,用机枪射击精度并不高,但他们为了增加命中率排成整齐的一排,跟一堵墙似的,机枪手想打空都有点难度!
在机枪扫射之下,这些清军士兵惊慌失措,射出去的子弹完全没了准头。事实上他们也没有机会射出几发子弹,高速冲刺的骑兵就冲到了他们面前,马背上的骑兵甚至连挥动马刀砍杀都懒了,直接纵马撞过去,好些来不及躲避的清兵直接被撞飞。没被撞到的也扔掉步枪抱头鼠窜,发出惊恐的尖叫声,吓得魂都快没了!
等到他们终于回过魂来的时候,这些骑兵也去远了。
苏兰峰一路狂奔,跑得飞快,十几名心腹将领跟在后面,速度同样不慢。
只不过,有人比他们更快。
当这帮家伙一路狂奔,逃到一条小河的时候,惊恐的发现一小队黑衣骑兵正沿着河边朝这边运动过来,抢在他们前面抵达了桥头。这是第1骑兵旅旅长马成亲自率领的第1骑兵连,他们在乱军之中疯狂砍杀,劈开一条血胡同,然后一路狂飙直奔这条小桥而来。马成早就算准了,清军要逃跑,必然要经过这条小桥,只要能抢先一步占领这条小桥,就截断了清军的退路。事实也正如他预料那样,清军果然是照着这条小桥狂奔而来,跑在最前面的,就是这些臭不要脸的清军将领!
马彪看到十几个身穿官服的清军将领骑着马朝这边狂奔,顿时两眼发光:“我的天哪!瞧瞧我发现了什么?十几个当官的耶!这简直是送上门来的功劳哪!”
马成有点意外:“这帮家伙居然跑的这么快?”
马彪说:“他们扔下部队不管,只顾着自己逃命,当然跑得快了。”两手兴奋的比划着:“叔叔,这可是送上门来的功劳呢,我们可不要放过了!”
马成点头:“你带一小队骑兵过去,把他们的脑袋给我提过来!”
马彪眉飞色舞:“好勒!第一小队跟我来!”一声唿哨,立刻有二十来名骑兵跟在他后面挥舞马刀朝苏楠枫他们扑了过去。至于于其他人的立刻下马,以惊人的速度构筑工事,架起机枪准备阻击退下来的清军。
苏兰峰看到那么多黑衣骑兵凶神恶煞的扑过来,顿时头皮一麻,胯间一热,又有一泡尿从子孙跟喷涌而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叫苦了,立刻勒转马头,朝被他抛弃的大部队那边狂飙而去。黑衣军骑兵已经截断了他的退路,继续脱离大部队逃跑只能是死路一条,唯一的选择就是回到大部队中间跟。大部队一起,不管是拼死突围还是原地固守,成功的几率都高得多。说得难听一点,跟大部队混在一起,就算黑衣军疯狂砍杀,一时半会也砍不到他的头上,不是吗?
马彪没想到这帮家伙一个个看上去牛高马大的,胆子却比老鼠还小,双方相隔还有几百米远呢,这帮家伙就逃之夭夭了!他破口大骂:“我去你大爷的,你们这帮家伙都是属兔子的吗?可别落在我手里,不然我打断你们的腿!”指挥骑兵小队奋起急追,他倒要看看是那帮家伙的马快,还是他的马快!
但是很可惜这场竞赛还没开始,后方就传来了催促他退下来的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