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骑兵旅每人都有一把小锹,长度在五十厘米左右,呈舌形,两面开锋,钢火极好,挖土极为好使,一名接受过严格训练的士兵用它,在平地上几分钟就能挖出一个能为自己提供良好保护的卧姿掩体。现在这把小锹派上用场了,两百来号人一起动手,小锹疯狂挥舞,一铲铲干燥的泥土不断被铲起,一个个简易而实用的卧姿掩体迅速成型……
机枪组和迫击炮小组则比较特殊,他们所装备的武器对工事的要求更高一些,那种几分钟之内就能挖好的工事普通步枪手能用,但他们不能用,连机枪都架不稳。不过这难不住这些聪明的士兵,他们将睡袋拿出来,装满泥土然后绑上袋口,一袋袋的垒起来,再夯上几下,一道小小的但足够结实的胸墙就这样搞定了。
仅仅用了十五分钟,阻击阵地便构建完毕。
而此时,那支骑兵部队已经出现在地平线尽头了。
马成站在一座小土丘上,用望远镜朝那边张望。他清楚的看到,大队大队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正朝这边快速移动,马背上的骑兵服饰杂乱,有穿着勇营军服的,有穿着平民衣服的,不管作何打扮,有一点都是相同的:
他们都背着一支快枪。
不光背着快枪,还带了马刀、长矛之类的兵器,丫丫叉叉的,相当的精良。
马彪看得清楚,低声说:“是响马!这帮家伙也被北洋军收买了!”
马成淡定得很:“你似乎对响马被北洋军收买感到很吃惊。”
马彪说:“能不吃惊吗?这帮家伙素来都桀骜不驯,我行我素,根本就不鸟官府,第1骑兵旅成立后叔叔你多次邀请响马中的老朋友南下,加入骑兵旅,但是有几个答应你的?现在倒好,北洋军只是吱了一声,马上就有上千人过去投奔了!”
马成说:“那是因为第1骑兵旅成立的时候我们都很穷,拿不出钱来收买他们。”
马彪:“……叔叔,其实你可以不用这么实诚的。”
第2骑兵连连长马况见那帮响马队形散乱,撇了撇嘴,说:“兵力很多,但队形散乱,根本就不是一支正规的军队。如果能够悄悄接近他们并发动冲锋,凭我们这两个连,完全可以一举将其击溃!”
马成往前方一望无际的大平原指了指:“在这种一马平川的大平原,你该如何才能在不惊动对手的前提下悄悄接近他们,然后突然发起冲锋?”
马况立刻闭上了嘴巴。现在已经入冬了,草木凋零,植被稀少,两个骑兵连运动起来动静并不小,那帮响马不是瞎子,不可能让他们摸到几百米之内还不发现的,他刚才算是纸上谈兵了。
那大队骑兵也发现了他们,明显加快了速度。
马彪兴奋的问:“叔叔,这一仗你准备怎么打?”
马成始终盯着那快速移动的敌军骑兵,拧着眉头。说实在话,虽然敌军人数是他的几倍,但他不见得真的将这1000多名响马放在眼里,一群无组织无纪律的乌合之众而已,真要骑兵对冲,他这200名骑兵组成密集的骑兵墙,一次冲锋就能将他们撞个七零八落。可问题是山东响马是出了名的凶悍,就算将他们冲垮了,也少不了要贴身肉搏,这样一来伤亡在所难免。想要避免伤亡最好的办法就是发挥第1骑兵旅在装备和火力上的优势,在两军短兵相接之前,就用凶猛的火力将敌军击溃!
他想了想,下达命令:“所有人离开工事到丘陵下面来,该吃饭的吃饭,该喝水的喝水,尽量给我放松,做出毫无警戒的样子来!”
两个骑兵人立刻离开了刚刚挖好的工事,走下丘陵,来到平地上拿出干粮和水壶,聚到一块有说有笑的吃了起来。至于战马,则被他们藏到了丘陵的后面,他们可不希望枪声一响,战马受惊四处逃窜,等打完仗还得四处找马。
谈笑风生间,隆隆蹄声越发的震耳欲聋,1000多名山东响马骑着他们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高头大马,举着北洋军的战旗,朝着这边一路疾驰。他们大多都是些桀骜不驯、无法无天的狠角色,从小就骑在马背上,凭着骏马快枪,成群结队的冲州撞府,打家劫舍,干的都是些杀头的营生。山东一直有养马的传统,而且盛产好马,剽悍的山东汉子将马视为自己的伴侣,随着马一起长大,学得一身好骑术,跟正规军骑兵相比只强不弱。这些家伙在华北大平原上来去如风,日行数百里,倏来忽去,聚合不定,着实让朝廷伤透了脑筋。朝廷无数次出去大军试图剿灭他们,结果不是被他们砍得落花流水,就是被他们牵着鼻子走,无奈地跟在他们的屁股后面吃灰,直到被拖垮为止。到最后,朝廷认栽了,懒得再继续出兵去围剿,只要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别打到济南、天津、北京这些大城市去,他们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但现在,这些放纵不羁的桀骜之辈却成了北洋军的走狗,要替北洋军卖命了。
指挥这支骑兵的,是第五镇一个马队营官,名叫吴孝祖。他的任务就是带着这批花了相当大的价钱招募过来的炮灰沿着铁路一路南下,直到撞上黑衣军主力为止。他打老远就发现了那两个骑兵连,在望远镜里看出这些骑兵穿的都是黑色军服,他心一动,指挥响马们朝那边杀了过去。
双方距离迅速拉近,这下看得更清楚了。吴孝祖惊喜地发现,这些黑衣军士兵似乎对他们的到来毫无察觉,正聚在一起有说有笑的喝水吃干粮,别提多惬意了。看着这些年轻的士兵脸上那灿烂的笑容,他也惬意的收起望远镜,对一帮响马头目说:“应该是黑衣贼的先头部队,走路走累了,正在那里歇息。”
一名留着绺腮胡子、身材魁梧的响马头目大笑:“这不是送上门来的肥肉吗?”伸出手指去数了数,“差不多有两百人呢,我想从黑衣贼攻入山东到现在,我军打死的黑衣贼加起来都没有两百吧?”
吴孝祖扬了扬眉毛:“刘大当家的意思是,吃掉这支先头部队?”
刘大当家说:“送到嘴边的肥肉,怎能不响!”轻轻一踢马腹,战马加快速度,脱离大部队朝着黑衣军那边猛冲过去。两百多名响马见状立即也脱离大部队,跟在他后面,向黑衣军发起了冲锋。
刘大当家这一动,其他人可不干了。张永成为了鼓励他们英勇杀敌,开出了斩获一颗黑衣军的首级赏银元十五块的赏格,在这些响马眼里,那两百来名黑衣军骑兵就是一堆堆白花花的、会行会走的银元哪,这块送到嘴边的肥肉,怎能让刘大当家独吞?他们争先恐后的策动战马,一窝蜂地朝黑衣军冲了过去,转眼间,吴孝祖身边就只剩下一百来人了,都是他本部的骑兵。
一名北洋军骑兵军官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么多响马大呼小叫着乱糟糟的冲向黑衣军,下巴差点就脱臼了:“这帮绿林好汉脑子有毛病吧?打两百来号毫无戒备的步兵,用得着上千骑兵一起冲过去?”
吴孝祖说:“也就是在打这种仗的时候他们的士气才会高昂,等到跟黑衣贼的主力撞上,可别想他们还能这么主动了。”咂了咂嘴,“首战歼敌二百余人,这战绩也算过得去,够我小升半级了!”
显然,在这位骑兵营营长眼里,那两百来名黑衣军士兵已经跟死人没有任何区别了。
这么多骑兵突然冲过来,正在有说有笑的吃着干粮的黑衣军士兵都惊呆了,呆愣了整整十几秒钟才突然发出一声尖叫,将手中的干粮、水壶四处乱扔,跳起来撒腿就跑!一时间,原本很放松的队伍炸了营,所有人都在夺路而逃,相互推搡、拥挤之下不断有人摔倒。这帮家伙别的本事怎么样不知道,但逃功肯定是一绝,摔倒在地来不及爬起来,他们手脚并用的在地上爬,居然都爬得很快!
响马们哈哈大笑,他们就喜欢看那些毫无准备的家伙在自己面前四散逃窜的狼狈样,这比抢到一大笔钱更让他们开心。
这场战斗是没有悬念了,因为他们清楚的看到,这支部队中带枪的人并不多,绝大多数人都是两手空空在逃窜的,只要冲上去,就可以尽情的收割人头了!
他们加快了马速。
转眼间,双方的距离已经拉近到了三百米,而那些惊慌失措的黑衣军士兵也全部跑到了大大小小的土丘上。刘大当家冷冷一笑,这些土丘坡度平缓也就算了,一个个还只有馒头大小,这样的“高地”想挡住他们?这些黑衣贼也太异想天开了。
他狞笑着高高举起手中的马刀。
然后,他便看到跑上丘陵的黑衣军士兵以极快速度卧倒,再然后,一个个黑漆漆的枪口朝这边指了过来……
他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了,脑海里闪过两个令他浑身发冷的字眼:
“有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