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布鲁德海文的午夜老爹

“想不到你也有智慧火花迸射的时刻。”哈莉满脸羡慕地说。

青春不老,谁不羡慕呢?

上都瞪了她一眼,“我如果不够智慧,能历尽磨难,安稳活到现在?”

——就凭你森林女仙的开局,湖中女仙妹妹的背景,铁口神断的技能,但凡有点智慧,也不用历尽这么多的磨难和耻辱了。

哈莉在心里吐槽。

“你很智慧,那帮忙想一想,如何再骗我姐一次。”

上都摇头道:“完全没希望,踏踏实实做人吧,你不也有该隐诅咒?可以永生不死。”

哈莉摸着脸蛋道:“可我会变老啊!”

“死亡女士只是让岁月定格,并不能让人重返青春,不过......”上都想了想,道:“回头我给你熬制几瓶永生魔药,纯天然,无副作用,薄荷口味,药到春回。”

“这个可以有,不过魔药没法起死回生,万一我被恶魔打死,再娇艳活力的脸蛋也是暴殄天物。”哈莉道。

“我也不能死而复生。”上都解释道:“本质上,死亡女士只是避开了我,让我拥有无尽寿命。

如果有人杀我,我一样会死,无法复活。”

“可你之前当着我的面被我姐复活了。”

上都夫人道:“这次情况特殊,因为成为死亡女士的眷属,我才能再次激活魔力。

同时我也得到她的一个祝福——只要不主动窥视至高存在,能保证我在占卜中豁免致死攻击。

死亡女士救我,是在兑现承诺。”

哈莉想了想,将“我姐死亡”放在一边,考虑起更迫切的问题,“对占卜结果,你有什么看法或建议?”

“就像你对死亡女士说的,立即去天堂山避风头是最好的选择。

我之前的遭遇你都看到了,直接爆头,连敌人是谁都不晓得。

如果它对你出手,你的下场不会比我更好。”上都认真道。

“从天而降的陨石,钢铁城墙,有什么寓意?”哈莉又问。

“应该是恶魔对付你的手段,我也好奇,可正打算深入观测,就被谋害了。”上都尴尬道。

想了想,她又建议道:“如果你不打算立即携家潜逃,可以去午夜酒吧找午夜老爹。

你认识午夜老爹不?

他是个情报贩子,对地狱和天堂隐秘新闻的了解,远比遗忘酒吧的酒保要强。

你骑摩托,不怕堵车,大概两小时跑一个来回。”

哈莉皱眉道:“听说过他,但没打过交道。

我不喜欢和名字带‘father’或‘papa’的臭流氓交流。

除非某一天,等我年纪大了,混到一个‘哈莉aa’的诨号。”

上都嘴角抽搐,“其实你没必要避讳他,他更忌惮你。

午夜酒吧原本开在曼哈顿中城区,因为你的突然崛起,也因为你的强势,他一直害怕和你起冲突。

在你带领‘天堂山小队’突袭拉斯维加斯三宫之子老巢,并于当天午夜,用数百吨恐惧毒气摧毁影武者联盟之后,他干脆将产业转移到了隔壁的布鲁德海文。

你手段太毒辣,他怕了。”

“可我压根没和他发生过冲突呀。”哈莉奇怪道。

“怎么没有?”上都提醒道:“成为市长的第三年,年末过生日时,你曾给哥谭所有帮众数量超过20人的帮派首领送去邀请函。

要他们按时到庄园为你祝寿。

名为祝寿,实则制定规矩,让他们知道谁是老大。

那天之后,哥谭黑白两道几乎全部落入你的魔爪。

有人不愿臣服在你的高跟皮靴下,干脆撤离了哥谭。

其中就有午夜老爹。

他的午夜酒吧在魔法界名声很响亮,所以,当时这事也挺轰动的。”

“很轰动吗?我完全不知道,也不晓得他的心思。”哈莉疑惑道。

“很轰动,却不是头条新闻,那时大家都在讨论你突袭三宫之子老巢的事。”

上都夫人叹口气,“午夜在魔法界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被你逼着搬家,你却毫无知觉。

太欺负人,也太伤人了。

千万别让午夜知道你不知道他,否则接下来的话题可能就没法好好聊了。”

......

天朝高人都喜欢低调地隐居,喜欢含蓄、卖关子,一副高人风范。

西方高人非常‘张扬’,很直白,没高人风范。

比如,作为活了一千多年的“老神仙”,上都没有在小地方避世,反而追逐繁华,来到最喧嚣的大都市,直接在公寓小花园前挂了个大牌子,上书“上都夫人”四个大字,异常招摇。

午夜老爹也一样,在最繁华的街道,最富丽堂皇的大楼里,最显眼的位置,挂上最明亮的彩灯招牌——午夜酒吧。

边上有小字“非超凡者免入”。

哈莉的重型机车刚在门口停下,立即走过来个花臂膀精神小伙,像检验色盲症似的,举起一张卡片,问:“上面写着什么?”

普通的白板卡,闪烁普通人难以察觉的魔法光辉,验证的不是色盲,而是麻瓜。

如果哈莉没兜帽皮衣,脸上没围着骷髅嘴口罩,法师学徒肯定不会多此一举。

“滚开,菜鸟!”

哈莉没把卡片上的‘今夜星辰亮’读出来,那时普通人的做法。

她不普通。

所以,她直接上帝力场,配合万念归一的精神冲击,把那小伙逼得连退数步,面色苍白,眼神惊恐。

那一瞬间,不仅他的识海挨了一记重击,连体内稀薄的魔力也突然失控、四处乱窜。

——只一个眼神,就恐怖如斯......这是传说中的超凡巨佬啊!

那花臂膀呆愣在那,额头流汗。

哈莉越过他,直接走向大门。

两具灵魂被封印在尸体内的漂亮傀儡拉开们,“欢迎光临,这里是午夜老爹的酒吧。请遵守规矩,无论在酒吧内遇到谁,不要闹事。”

里面是个比遗忘酒吧更光怪陆离的世界。

超过七成的酒客是恶魔和天使,还多是混血的杂种,长得天使不像天使,恶魔不像恶魔,人也不像人。

这里没有地精、妖精、精灵、鱼人等、外星人等在遗忘酒吧常见的奇行种,但在杂种身上,能看到地精、妖精、精灵......几乎所有超凡生物的部分特征。

“这支‘温斯彻特王牌’可不是普通猎魔武器......”

在酒保指引下,哈莉很快就在二楼见到酒吧主人,他正在向几个人类法师介绍自己的商品。

嗯,午夜酒吧即是消遣的地方,还兼有典当铺、高利贷和杂货铺的功能。

午夜老爹体格和相貌,都神似NBA的大鲨鱼奥尼尔。

高大魁梧,鼓啷啷的肌肉给人以压迫感,像战士多过术士。

“它能彻底杀死恶魔!”午夜握着老式的木柄燧发枪,神色郑重道。

“你确定?”小胡子驱魔师怀疑道:“我看过的驱魔书籍里,全是教人驱逐恶魔的咒语。

因为恶魔即便在人间被杀死,他们的灵魂和魔力也会回归地狱。”

午夜皱眉道:“你是刚入行的新人?”

“当然不是。”小胡子摸摸上唇的的小胡子,神情自豪道:“我在温哥华做驱魔人十年了。”

“你做驱魔人十年,也没听过魔女哈莉的事迹?”午夜问道。

准备过去打招呼的哈莉,顿住脚步,站在边上看他们说话。

“人间的活人,地狱的死人,天堂的神灵,只要长耳朵长眼睛的,谁不知道魔女哈莉?

温哥华或许不如哥谭繁华,可它也在地球,通网了。”小胡子皱眉道。

“那你知不知道,被魔女哈莉杀死的恶魔,从来都没重头再来的机会?”

“那种传奇巨佬的事例,不具备普遍性。”小胡子摇头道。

午夜白了他一眼,“我又没说谁拿着这支枪,谁就成为第二个魔女哈莉。

否则我早自己用了,何必拿出来卖?

而且才125万美刀,什么样的价钱,什么样的货。

魔女能杀魔君,可这支枪即便填装圣泉池圣水泡过的银器子弹,也只能射杀子爵。”

小胡子迟疑着道:“教堂银器好搞,但圣泉池......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呢!如果猎枪买来用不了,和烧火棍也没区别。”

午夜指着身后柜台上的一个玻璃瓶,“这便是最高级的天堂圣泉池,来自哥谭天堂山大教堂,魔女哈莉亲自开光的圣水,一瓶一百五十毫升,只需3万美刀。”

“有点贵,150毫升,都不够我一口闷的。”小胡子道。

“堂堂恶魔子爵,连三万美刀都不值?这样,我这回收恶魔尸体,单单子爵的心脏,我给你三百万。”

“三千万我都不卖。”

“那你还嫌圣水贵?”

小胡子一咬牙,刷卡拿下猎枪和圣水。

上一位顾客还未离开,边上一位亮绿色漂亮皮裙的时尚女,便急切地说:“我需要一件圣物,能保护我免受恶魔侵扰。”

午夜上下打量她一番,恍然道:“你这身靓装,是恶魔皮鞣制的。

你召唤低级小恶魔,杀掉剥皮制衣,它们从地狱返回人间,要报复你?”

时尚女眼神惊慌,“你,你怎么知道?”

哈莉打了个哈欠,随口道:“这里没人是瞎子,麻烦快点。”

时尚女左右看看,小声道:“我实在忍不住,恶魔皮独一无二,色彩与质地太诱人、太华丽,触感也太舒适......”

“你不觉得渗人吗?”哈莉好奇道。

时尚女摇头,“渗什么人,穿皮裘的人还少吗?

动物皮和恶魔皮没啥区别。

而且为了漂亮,我拼命减肥,连手指头粗、手臂长、活蹦乱跳的寄生虫,都吃过七八条,有两条还是从恶魔大肠里找到的。”

哈莉龇牙咧嘴,俏脸发白。

时尚金发女继续道:“好不容易得到魔鬼身材,总得有配得上身材的容貌吧?

我又削骨割肉、填充......

为了配得上好身材和好容貌,我还得有好皮肤,为了美白,我已经十年没直接照射过太阳。

这么多付出我都不怕,还怕区区恶魔皮?”

哈莉竟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