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了不朽神殿的追杀,李杰找了一个地方好好休养了一段时间。
跟那位不朽的对战,他也不是完全无伤。
虽然不至于死亡,但最少也要修养一两年。
晦气!
出门就撞见接近封侯级别的不朽,如果对方只是初入不朽,自己完全不会如此狼狈。
不过,这一战也让他明白了自己的实力。
对上那种比较弱的不朽,击败不难,难得是击杀,毕竟,能够修炼到不朽级别的人,哪个不是人精?
粘上毛,比猴还精!
人家身上长了腿,身体损失超过三成,那些不朽肯定选择跑路。
如果是那种封闭的环境,李杰大概能正面击杀对方。
高等不朽,大抵能五五开。
若是碰到接近封侯级的不朽,暂时还不是对手。
血洛世界的不朽,不能作为衡量条件。
毕竟,血洛世界的不朽,普遍都是穷哥们。
秘法一般般,宝物,也一般般,威胁有限,真遇到宇宙中各大核心势力的不朽,同等境界下,李杰只能跑路。
更上一层,封侯级不朽,如果真碰上了,李杰大概只能提桶跑路。
想一想,他跟科迪那样的绝世天才,差距确实不小。
人家界主级巅峰,就能逆斩封侯级不朽。
击败跟击杀,完全是两种概念!
李杰自付,哪怕掌握了五行法则,初步掌握法则融合,顶多也就跟封侯级不朽,五五开。
击败都难,更别说击杀。
没办法。
不朽级强者,可不是阿猫阿狗,一个星系万年内都不一定诞生一位不朽。
……
……
就在李杰养伤之际,罗峰顺着红缨留下的线索,一路找到了古神废墟。
古神废墟是血洛世界的叫法。
在血洛世界的历史记载中,远古时代,血洛世界遭遇天外族群的袭击,面对入侵,血洛世界的先辈,奋力抵抗。
虽然费了极大的代价,但血洛世界还是成功击退了天外族群。
当然。
这是不朽神殿对外宣传的。
真正的高层都知道,那些天外族群有多强大。
击退?
开什么玩笑,真来一个尊主级的强者,仅靠一人之力,就足以击穿血洛世界。
虚拟宇宙公司留着血洛世界,说得好听一点,那是保护,是留给天才历练。
实际上就是圈养。
血洛世界的人就是韭菜,天才的磨刀石。
类比而言,血洛世界就是一个大型自然保护区。
真放开了杀,保护区的生态必然会被破坏。
而这,也是弱肉强食的直观体现,如果蓝星没有李杰、罗峰这样前途无量地天才。
最后面临的结局,多半也是圈养、奴役。
两个月后。
罗峰找到了红缨,幸亏他赶到的及时,如果再晚个一年半载,他只能给红缨收尸了。
找到红缨之后,罗峰二话不说,直接带着红缨回到了飞船。
然后,离开了血洛世界。
虽然罗峰发现血洛晶对他很有用,但血洛世界,随时都能来,眼下还是救师姐比较重要。
“小师弟,多谢啊。”
苏醒过后,红缨
“师姐,你这话说的。”
罗峰摇头道:“咱们是师兄弟,是一家人,当初如果不是你帮忙,我也没那么快领悟领域。”
“对了,师姐,以你的实力,只要不碰到界主级,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这一次,你是遇到了什么?”
红缨叹了口气道:“我还是贪心了,融合了三颗血洛晶之后,还想着继续融合。”
“然后,融合
“对了。”
说着,红缨单手一翻,将剩下的几颗血洛晶递给了罗峰。
“师姐身无长物,也没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剩下的这几颗血洛晶就交给你吧。”
“反正我也用不上。”
察觉到身体传来的渴望,罗峰嘿嘿一笑。
“那,师姐,我就不客气了?”
“拿去吧。”
红缨对于血洛晶再无留恋,其实,以她的心境,本来是不会出现那种失误的。
但一想到老师、小师弟的表现,变强的渴望还是压过了理智。
然后,她玩脱了。
“小师弟,我的事你没告诉老师吧?”
“额。”
罗峰不好意思道:“师姐,我跟老师说了,前不久,老师也来了血洛世界。”
“老师人呢?”
红缨不自觉的观察了一下周围。
“老师应该还在血洛世界,不过,我给老师留了消息,老师看到之后,应该会出来的。”
对于李杰的安全问题,罗峰不是太担心。
血洛世界,危险是危险,但对界主级生命而言,也没那么危险。
老师没有及时回归,多半是在寻找血洛晶。
如果李杰知道罗峰想法,他会评价一句。
你小子,看人还挺准。
养伤一个多月,虽然伤势没有完全恢复,但李杰还是选择追寻罗峰留下的讯号,一路找到了五洲城。
然后又转到古神废墟。
得知红缨安全得救,他便开始搜刮血洛晶。
对于血洛晶,他是知道的,但对于是否融合,他一直没有下定决心。
血洛晶的形成源自于兽神。
融合血洛晶,也就意味着纳入兽神的部分血脉。
容纳异族血脉这种事,搁在吞噬星空世界很常见,不足为奇,但对于李杰而言,心理负担还是有一点的。
历经多个世界,他的血脉从未被‘污染’过。
在来之前,他还问过老师九剑尊者。
至今,他还记得九剑尊者看他的眼神。
李杰:‘老师,融合血洛晶会不会污染血脉?’
九剑尊者:(⊙o⊙)!!
那表情,就像是在看智障。
竟然有人问这种问题,说实话,九剑尊者真被整不会了。
你那个蓝星人血脉很好吗?
放眼宇宙人族,血统排名倒数。
不过,吃惊归吃惊,九剑尊者还是跟他好好科普了一番。
吸纳血洛晶确实会沾染部分兽神血脉,但并不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反而会提高法则感悟。
简而言之,有影响,但很小。
该吸,吸。
不要有什么顾虑,这是宇宙之主盖过章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