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普通人落水的话,多半会选择挣扎,可是在哈姆雷特中,王后口中的奥菲利亚却选择了另一种方式。
在小溪之旁,斜生着一株杨柳,它的毵毵的枝叶倒映在明镜一样的水流之中,她编了几个奇异的花环来到那里,用的是毛茛、荨麻、雏菊和长颈兰,她爬上一根横垂的树枝,想要把她的花冠挂在上面,就在这时候,一根心怀恶意的树枝折断了,她就连人带花一起落下呜咽的溪水里。她的衣服四散展开,使她暂时像人鱼一样漂浮水上。她嘴里还断断续续地唱着古老的歌谣,好像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她处境的险恶,又好像她本来就是生长在水中一般。可是不一会儿,她的衣服被水给浸得重起来,这可怜的人还没有唱完歌,就已经沉到水里了。
波莫纳感觉自己在水里游泳,她没有用泡头咒,却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没有办法呼吸,只是她看到的不是黑湖底的废墟,而是一艘艘沉船。
头顶的浪好像很汹涌,连水下都遭到了波及,她前进时遇到了不小的阻力,可是她还是游到了。只是透过舷窗,她并没有看到船舱里的王子,一个小女孩正抱着一个小婴儿到隔壁的房间。
我们一直听说祖父悖论,杀死了祖父会有什么后果。可要是换一个方向,如果未来的子孙穿越到过去,救了祖父呢?
还不等她细想,就有好几个人跳进了水里,他们在水面上挣扎着,避免自己沉入水底。
接着这些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穿着裙子的女性,她们就像奥菲利亚一样,因为衣服被水给浸得重起来,还没有呼救完就已经沉到水里了。
她觉得很伤心,却没有去救她们,而是在人群中搜寻着,很快就发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它被白色的布包裹着,正缓缓下沉。
可是没有等她游过去接住,另一个女人拼尽全力朝着他游了过去,抓住了那个小婴儿。
她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她将行李箱里的东西腾空了,把孩子放了进去,借着水的浮力,小婴儿和行李箱一起往上浮,而女人则缓缓沉入了水底。
她看起来很安详,好像有很多话对那个孩子说,不过她只吐了几个气泡,就戴着眷恋离开了。
波莫纳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刚才她看到的小女孩戴着耳环,可长大后她就不戴了。
接着她随着行李箱浮到了水面上,天空一片晴朗,有一艘蒸汽和帆船混合驱动的小船停留在不远处,更近一点是一艘划桨艇,一个老男人将刚才那个行李箱从水里捞起来,打开箱子后没有发现他期望的财宝,反而是一个睡得正香的婴儿。
接下来的景象像浮光掠影,男孩就像很多孩子期望的那样成了一个水手,跟着“船长”到处走南闯北,见识了不少东西、认识了不少人,甚至包括一个巫师。
“巫师”对“船长”说,这个孩子是特别的,他不该继续留在船上。
海浪晃啊晃,又将这浮光掠影揉碎了,男孩长成了少年,他来到了一个简陋的屋子,床头放着一盏看起来随时会熄灭的油灯,“船长”虚弱得躺着,人瘦得脱了形。
什么样的水手会是这样的死法,更何况他还是“船长”?接着油灯仿佛被风吹熄了,屋内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波莫纳沉入了水里,等她再次从水面上冒头,少年正挽着一个美丽的女人,接受亲友们的祝福。
她实在太美了,简直不像是人。接着一团黑云压了下来,看起来很像格林德沃召唤下属时用的黑色丝绸。
幸福的场景消失了,年轻的男人出现在冰天雪地里,雪被硝烟熏黑,到处都是被丢弃的坦克。
有人称呼俄国的冬天为“冬将军”,有不少巫师在德国坦克的掩护下对男人发动了袭击,这在庞大的战场上不过是微不足道的一隅。
她感觉到冷了,不论是西伯利亚的寒风还是大西洋的海水,她很快感觉到自己被温暖的毛毯包裹着,眼前出现了一个燃烧的壁炉。
旁边坐着一个女人,即便憔悴了她依旧是美丽的,她的手不断颤抖,拿起酒瓶,像喝水一样喝。
在沙皇被推翻之前,俄国在美国还有大使,虽然那时禁酒令还没有正式颁布,但是白宫已经首先“干了”,这让俄国大使不得不自己带着酒参加白宫的晚宴,对于俄国人来说酒就和水一样。
等二月革命结束后,俄国陷入内战,国内也下了禁酒令,伏特加自供都不够。
威士忌也是一种烈酒,但一直以来都是殖民地向英国输送产品,什么时候变成英国遵照殖民地的需求送货了?
然而这种骄傲在因为禁酒令导致航运持续低迷的情况下,也只得做出了“让步”,英国船主们将威士忌运到巴哈马,再由巴哈马将酒运往美国。
当时巴拿马是美国人的租界,它最值钱的是巴拿马运河。但英国人在巴哈马也有一片岛屿,岛上盛产的朗姆酒深受美国人的喜爱。
装备升级后的美国海岸警卫队开着汽艇抓这些私酒船还是能行的,三海里执法权是1878年英国制定的《领水法》规定的,美国要求改成12海里,就是对以前的旧秩序发起挑战,且由于航运减少,英属巴哈马向英国交税变少了,于是英美两国就领海的问题产生了纠纷。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船只也是领土的一部分,因此美国在1922年10月颁布法案,禁止一切美国船只售酒,同时也禁止外国船只在美国领海售酒。
这引起了国内外船主们的不满,最高法院在接到了无数的抗议后,改成美籍船只禁止在3海里范围内售酒,司法部有权禁止所有外籍船只载酒进入美国领海。
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遵守,只有英国船主们不满这个规定,他们要求英国政府对美国“强硬”,并且筹钱买了一船货,毫不遮掩得开到了美国。
最后美国国务卿休斯与英国签订了新的国际法,3海里不是不可侵犯的,变成了涉事船只1小时航程的距离为美国海岸警卫队的执法范围,也就是说看谁跑得快,美国也允许英国封装酒品进入领海,只要他们没有被抓住。
等英美签订了《禁酒条约》,美国又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
加拿大与美国即有邻海又有邻土,但不管那条国界线多么“隐形”,它都是存在的,不可能像橡皮擦一样擦掉,然后两个国家执行一部法律。
假设这样,有一艘运输啤酒的车在路上侧翻了,路人看到了非但不前去救司机,反而把车上的酒都搬走了,这种哄抢行为是不遵守“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大家都想打黑领带,像绅士一样参加高级酒会对不对?
有海上的领土就有陆上的领土,大使馆是属于所在国的国家的领土,比如胡佛经常去的比利时大使馆,那里没有禁酒令。
如果仅仅是为了喝酒,还可以去别的大使馆,但胡佛和比利时有特殊交情,在比利时被德国占领期间,他帮助12万受困的美国人返回了美国,之后又向比利时提供补给,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胡佛成了粮食总署署长,在为本**队供应粮食的同时,也为盟友提供食品补给。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欧洲面临严峻的粮食问题,1923年一个面包20万马克,一美元可以换6.5亿马克,而在1921年一个面包才20马克。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是通过1919年5月29日的日食期间,观测恒星的光是否因时空弯曲而论证的,在此之前根本没人相信爱因斯坦的理论。
弗雷德里希答应了,但是在他出发前三周,奥地利大公被刺杀,由于克里米亚与德国是对立的,弗雷德里希被扣押了整整一个月,士兵怀疑他带着望远镜,是敌方的间谍。
倘若镜中花、水中月是一种幻梦,那么水中的太阳是真的?
毕竟人的眼睛不能直视太阳,它太刺眼了,人类需要戴上眼镜或者通过水中的倒影观测。
她回头,又看向了那个喝醉的女人,她长得和自己有点相像。
伊西多拉其实是不难理解的,逃避痛苦比沉浸在痛苦中好很多,可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她又看向了天上的太阳,其实她记得,入睡前并不是在城堡里的卧室,那里一股杀虫剂的气味,所以她来到了温室的准备室。
天上没有月光,因为快到朔月了。
一片漆黑是什么都看不见的,必须要光,才能看到瑰丽的星云。
她又潜入了水里。
拉文克劳塔距离天空很近,天体舞会这个名字很适合他们。
斯莱特林则位于黑湖底,时不时能听到人鱼的歌声。
取这个名字能打败天体舞会么?
她游啊游,不是说喝了无梦酣睡药剂可以不用做梦吗?为什么她还在做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