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手可摘星辰

伽利略曾经在信上写道:在帕多瓦任教的18年是他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光。他的课上总是人满为患,因为伽利略个子矮小,学生们还给他搭建了一个两米的讲台。

如果算上哈利波特离开学校、在野外躲避食死徒追捕的那一年,西弗勒斯在霍格沃滋任教了16年时间。

用他的话来说,那段时间就像是地狱。他总是干自讨苦吃的事,小巨怪们不想完成作业,他偏偏要布置很多并且很难的论文,每每看到那些敷衍了事的论文他就很火大,他这么做简直是浪费自己和别人的时间和生命。

他自己过着累,别人也觉得很累,生命只有一次,何不轻松为之。瞧瞧,她刚才完成了一个奇迹,总在地窖里摆弄他那些魔药和黑魔法的老蝙蝠居然晒太阳了。

他虽然惨白地像吸血鬼,却依旧还是人类。阳光不能杀死吸血鬼,却能让他们非常、非常疲惫,症状类似重感冒,死不了又活不成,问题是他们还不能像感冒一样痊愈,这才是最让人觉得精疲力尽的地方。

离开帕多瓦大学的时候伽利略已经很有名了,然而他的生活却并不如当穷老师时愉快。

尤其是被囚禁在罗马的那三年,虽然他住在豪华的美第奇别墅里,能俯瞰整个罗马,但那种心情绝对和在帕多瓦的天文台上用望远镜眺望星空时不一样。

在补充了足够的“太阳能”之后,波莫娜和西弗勒斯来到了伽利略曾经站过的天文塔,俯瞰着夕阳下的帕多瓦,她竭力不将这个天文塔和霍格沃滋天文塔联系在一起。

波莫娜可以理解辛尼斯塔辞职的原因,她的教室成了谋杀案的现场,而天文课又必须要观测,如此一来她就干不下去了。

阿不思想地很周到,就算西弗勒斯的索命咒没有要他的命,从高处坠落也足够致命。

他死了算是解脱,活着的人却要处理他留下来的烂摊子。首先倒霉的就是一时心软答应了他请求的西弗勒斯,他成了谋杀最伟大白巫师的罪人。

他其实不怎么聪明,一次又一次地搞砸了自己的人生。年轻的时候当食死徒,到了快中年的时候又成了罪犯,他需要理解和支持,可惜那个时候的波莫娜忙着和他做对,因为她也觉得他是个“凶手”。

她不知道西弗勒斯和伏地魔做了什么交易,总之那只红眼乌鸦目前不在她身边,仿佛他离她的生活很远了。

对于丧失的那一部分青春,她也不怎么在意。菲利乌斯比她聪明地多,知道要和人类保持适当的距离,长生如果再加上情感纠葛会让人精疲力尽,活在感官世界的人不理解这个,他们一直在狂欢,根本就停不下来。

萨德侯爵写的书就是这种,绝大多数男人虽然也有和他类似的幻想,却还有理性和道德存在,因此他的作品绝大多数毁在狱中,并没有出版。

伽利略的书出版了,而他被教会控诉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在活字印刷术传入欧洲前,书籍都是靠的手抄,效率低下,并且成本很高,因此阅读和知识只属于贵族和有钱人。

到了1450年左右,德国美因兹城的金工古藤堡发明了金属活字,并制成了手摇压印机,马克思曾评价活字印刷是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发明,雨果称它是“一切革命的胚胎”。这些大学者看到了印刷术光明的一面,却忽略了猎巫运动中这些用印刷机印刷的宣传资料造成社会影响。

别有用心的人用它来传递谣言,人民变成了舆论的奴隶,地球是圆的也能被谣传成它是平的。耶路撒冷瘟疫据传教士们所说是因为以色列人信仰了错误的神、拜偶像、犯罪,神才会降下瘟疫来惩罚耶路撒冷人。

如果黑死病是神降下来的惩罚,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人信仰了错的神、拜偶像了呢?

统治者们总要给人们解释,巫师成了替罪羊。

蒙格涅斯·海格要求制造的金币只要正面,不要反面,仿佛这样就能窥见天国之门了。

锑除了代表自然的野性外,同时也被应用于金属活字的铸造中。印刷用的活字需要不断重复使用,经过多次试验证明,铅锡锑合金是最适合用于印刷的金属,从印刷术发明,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的四百年间都在使用。

这种金属见证了人类文明最辉煌的一段历史,文艺复兴、大航海、工业革命。现代印刷术又有了一次变革,油墨打印取代了金属活字,但是读纸质书的人却越来越少了。

制造纸张需要大量木材,人们在提倡电子阅读,自跨大西洋电缆铺就,人们传递信息的模式从信件变为信号,摆脱了物质束缚后,知识的传递也在开始脱离物质束缚了。

人死之后有没有灵魂,会不会上天堂下地狱呢?

灵魂代表的是精神,身体则是物质的,如果将组成人体的元素分开,一个人体内所含的铁大约能做成一个指甲刀,所以一个人的价值和指甲刀等同吗?

死尸燃烧后留下的灰烬不会变成纯铁,铁在人体内的存在形式主要是二价铁,理论上是不会被吸附的。

但它就是发生了,既像是巧合,又像是奇迹,是神的某种提示——瞧,组成生命的物质和非生命是一样的,你们和其他造物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接着人类又在灰烬中发现了其他的化学元素,铜、锌、碳等等,这些物质组成了人体,人有灵魂,那么这些物质也能承载灵魂,泛灵论认为万物有灵,包括一棵树、一块石头,它们和具有人一样的价值和权力。

生命是物质的属性,生命不能离开物质而单独存在。学者们以此批判天主教神学的非物质的灵魂和灵魂不死的观点。

在威尼斯,曾经有个富商的女儿提出灵魂是可灭的,她遭到了世人的偏见,就算她有钱又漂亮也终生未嫁。

超过时代太多的人不是被人当成疯子,就是被世人不容,只有极少数人能功成名就,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

伏地魔所做的永生试验,恐怖,却无以伦比,他完成了无形的灵魂附在物质的身体的过程,就像神造人时所做的。

“你在想什么?”西弗勒斯问。

“你在想什么?”波莫娜反问。

“我在想,白巫师会不会下地狱。”西弗勒斯托着长长的调子,如吟唱般说道“他虽然没有自己动手,却还是谋划了一场戏剧性的自杀。”

“我在想黑魔王。”

西弗勒斯冷笑一声“你想念他英俊的脸了?”

“他是个孤独又痛苦的人,不会有人理解他,连恒星都有消亡的时候,所以连星星都不会陪伴他。当他仰望星空的时候天球上什么都没有,他走向的是纯粹的黑暗。”

“你想表达什么?”

“诗意,王子,你设计那颗金蛋时的灵感哪儿去了?”

“你的幽默感又上哪儿去了?”

“你在跟我开玩笑?我只是没听懂你的笑话你就记仇了?”

老蝙蝠不开心地看着远方。

“石头!”波莫娜也生气地说。

“蠢货。”他不客气地回嘴。

波莫娜不打算理他了。

谁会被说成是蠢货觉得高兴?

“在继星座命名权后,麻瓜们又在为谁发明活字印刷术起了纷争。”西弗勒斯说道“这一点他们一点都没变。”

“你在讽刺老傻瓜?”

老蝙蝠笑了起来“你怎么会这么认为?我可没那么说。”

因为就算是阿不思·邓布利多也没看透名誉带来的诱惑嘛。

波莫娜微笑着,没有将自己的观点说出来。

不论是伏地魔还是阿不思,他们虽然都是强大的巫师却依旧只是凡人。

只是一个看起来像怪物,一个看起来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