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论中曾经这样说过:我们判断主人的智力初步印象来自于他身边的人。如果这个主人身边的人能干又忠诚,那么我们说这个主人英明就八九不离十。但是如果他身边的人见异思迁又庸碌无能,那么这个主人所犯的第一大错就是用人不当。
凤凰社与食死徒代表的是两个领袖的两种风格,阿不思获取了大家的好感,而伏地魔则获得了大家的畏惧,甚至有不少人怨恨他,有敌意,因此伏地魔对每个人、每一件事都怀疑。
波莫娜以前从来没把阿不思·邓布利多当“国王”,那个白胡子、爱吃糖的老头哪有国王那么可怕。但敌人的评价往往是最客观的,阿不思·邓布利多不只是个老傻瓜,他还是只狡猾如狐狸一样的老狮子。
君主应该把讨人喜欢的事留给自己做,把不得民心的事交给别人,只要能获得人民的好感,用点阴谋诡计也没所谓。
蒙格涅斯·塞西乌斯·海格的迷宫的第一层如果真的是王者之星,它即是最容易猜出来的,也是最难猜的。
“国王”的心里想的是什么?是美酒、美女,还是自己的故事被后人编成诗歌传唱?
阿不思选择了自己的身后名,活着的时候才那么“苦修”,获得了“伟大”、“白巫师”这样的称号。
伏地魔这种黑巫师才不像他那样,他们喜欢及时行乐,冈特家喜欢排场,他也像个冈特般喜欢能配得上他身份的东西。
龙骨瓷器价格高昂,这源自于它的烧制工艺,整个对角巷只有一家店有卖。
其实马克杯她用着挺好,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买一套瓷器?有这个钱可以干很多别的事了。
阿不思在贵族圈里一直都不受欢迎,他们反而更吃伏地魔那一套,身份尊贵的人要用配得上他们身份的东西,如果用廉价的民用品,这样“待客”客人反而会觉得不高兴。
“花那么多钱买一个杯子,不觉得蠢吗?”菲利克斯讥讽着说,他认识金加隆的符号,这个小孩有时也会展现出他早熟的一面。
要放以前,波莫娜也觉得在外表和派对上过度花费不是个明智的决定。
但现在轮到她自己了,她才感觉到了那种无奈。
等你有了一个鸟笼就想要喂一只鸟,有了鸟就想要给它配一个供它吃喝的食盆,每天给它换水铲屎,就算一开始你根本就不想养鸟,也会成为笼子的俘虏。
阿不思养凤凰福克斯完全是散养,根本就不给它鸟笼,它想怎么飞就怎么飞。
鸟笼是关不住想要自由的心的,凤凰阿不思非常忠诚,这不仅仅是因为阿不思给了它食物。
“人是一根绳子,系在动物与超人之间,既是一个过渡,也是一种沉沦。”波莫娜低声说“每一个不懂生活的人,既有可能是沉沦者,也有可能是超越者。”
“这是什么意思?”菲欧娜皱眉问。
“你读过尼采吗?”
菲欧娜摇头。
“那你可以这样理解,你会游泳吗?”
菲欧娜点头。
“那你可以描述游泳是怎么游的?”
“呃……”
“很难描述对吗?你不理解游泳的原理,却可以游泳,还有一种人,他也不能描述游泳,但是他不会游泳,他落水就会沉入水底,大概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和花钱买杯子有什么关系?”菲利克斯问。
“因为你不懂生活,小子。”她凶巴巴地对菲利克斯说“花钱是很难的!”
“花钱怎么会难?”
这一次菲利克斯被他妈妈揍了。
“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不能乱花钱!”菲欧娜警告着。
“要买必需品。”波莫娜在一边帮腔“你不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小家伙还是懵懂的,他揉着自己被拍的后脑勺,一副不服气的样子。
“真对不起。”
“你用不着跟我道歉,在伦敦生活是这样的。”波莫娜淡然地说“上帝曾经是精神性的,然后变成了人,现在变成了乌合之众。”
“哦,我明白了。”菲欧娜眼睛亮闪闪地“是因为‘顾客就是上帝’对吗?”
“没错,现在上帝满大街都是,根本就不值得崇拜了。”波莫娜拿起一个有玫瑰和蝴蝶花纹的杯子。
她刚拿起来,花纹上的蝴蝶就落到了她的指尖。
“真漂亮。”菲欧娜赞叹着说。
“我们和玫瑰花蕾有什么区别呢?它会因为一滴露珠落在身上而颤抖,我们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我们习惯于活命,而是因为我们习惯于爱,在尼采的眼里,蝴蝶、肥皂泡是最懂得幸福的造物。”
“你打算买它?”菲欧娜问。
“东方有个哲学家,他梦到自己变成了蝴蝶,然后他又说是一只蝴蝶做梦变成了一个人。”波莫娜将那个杯子放在了展架上“幸好他没梦到自己变成了毛毛虫,我恨那个东西。”
菲欧娜愣住了。
“你不觉得毛毛虫恶心吗?那样肉敦敦、毛茸茸、慢慢蠕动的样子……”
“呕,别说了。”菲欧娜一副快吐得样子。
更可怕的是魔药要用到它,波莫娜只要一想起西弗勒斯的手抓过那东西就觉得浑身都不舒服。
“我瞧见过你抓蜘蛛,你不是不怕虫子吗?”菲利克斯问。
“如果我不去抓,你会去抓吗?”菲欧娜凶狠地说。
“呕~”菲利克斯露出恶心的表情。
“城市里长大的孩子是这样。”波莫娜无情嘲讽。
“你自己不是也怕毛毛虫?”菲利克斯说。
“我是女孩子,当然可以怕毛毛虫!”波莫娜理直气壮地说。
事实上她讨厌所有软体动物,菜园里长了食肉鼻涕虫都是鲁伯·海格去消灭的。
菲利克斯快被气死了。
“你妈妈是为了保护你才抓蜘蛛的,她自己也害怕,以后等你长大了就要你去抓蜘蛛了,扬·菲利克斯!”
菲欧娜没有说话,她和菲利克斯无声对峙。
“不知你看上哪一套了,尊贵的夫人?”店主在刻意等了一会儿后走了过来。
“这是你所有的存货了?”波莫娜问。
“如果你不介意别人用过的话……”
“带我去看看。”
“请随我来。”店主带着波莫娜走到了后面,打开了一个不起眼的门,里面有两排大架子,上面放满了瓷器。
“这些是以前纯血家族用过的,都是真正有年代的东西,现在已经不生产了。”店主在波莫娜的身后说。
“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波莫娜问。
“不会有尊贵的客人上门,这些东西留着也没用了。”店主有些伤感得说“这里每一把茶壶我都认得,就跟奥利凡德认得他生产的每一根魔杖一样。”
波莫娜拿起一个花朵形状的茶杯。
“这是莱斯特兰奇家小姐的新婚礼物,每一个莱斯特兰奇家的女孩都是一朵鲜花。”店主说。
“我可不想惹上麻烦,你确认它们来路都是正途?”
“你脖子上的挂坠盒呢?它的来路也是正的?”店主看着波莫娜胸前的斯莱特林挂坠盒,暧昧得笑着说。
“你认识这个?”
“我在博金博克的店里看到过,它被布莱克家买走了,我听说蒙顿格斯·弗莱奇洗劫了布莱克的祖宅,你是从他那买走的对吗?”
“你说的没错。”波莫娜冷冷地说,举起魔杖对店主用了一个昏迷咒。
菲利克斯和菲欧娜眼睁睁得看着他倒在地上,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现在,烦人的总算安静了,我们可以慢慢挑了。”波莫娜微笑着对他们说“你们看上哪个随便拿吧,不用担心他会记得,我是最好的记忆注销员,等他醒了,什么都不会记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