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12世纪末,统治瑞士中东部的扎灵根公爵要在伯尔尼这个地方建立要塞,为给城市取名扎灵根公爵决定外出打猎,以打到的第一只野兽作为城市名,结果打死一头熊,于是以“熊”字为该城命名。
因为这个历史的渊源,伯尔尼人对熊仍特别偏爱,熊的形象处处可见。无论是街道中心的喷泉中,还是那些古老的建筑物上,几乎都有熊的雕塑。
包括一头抱着粉红小猪存钱罐的泰迪熊雕塑。
波莫娜看着它,发出咯咯的傻笑。
“需要我给你们拍张照吗?”西弗勒斯假笑着说,就像他忽然对拍照这件事很感兴趣了似的。
她很确定,早上吃的是很健康的瑞士牛奶什锦早餐,有燕麦片,杏仁,酸奶,蓝莓和树莓,没有魔药,所以他们保准没吃错药。
“你有相机?”
他不再假笑了。
“我们可以去买一个麻瓜相机。”
“认清事实吧!”西弗勒斯挥舞着双手“这儿没人,就我们俩!”
魔药教授的怒吼声在空荡荡的公园里回荡。
不论伯尔尼人多么喜欢熊,它好歹也是一种猛兽,不可能和奈良的鹿一样露天敞放。
熊都在熊山里待着,这个时候估计正在冬眠,没熊没玫瑰可以看谁还来熊苑参观,冬天来瑞士都是去滑雪的!
于是就出现了现在的这一幕,就算他们想找人借相机拍照,周围也没有活人,别说巫师,连麻瓜都没一个。
瑞士的人真的好少啊~
“书上说这是个著名景点。”波莫娜拿出旅游杂志翻阅。
“旅行杂志上还说伦敦眼是著名景点,你会去吗?”他气势汹汹地说,就像是要对她的旅游杂志来个烈火熊熊。
旅游杂志上介绍的地方,往往是游客才去,当地人不去,那个伦敦眼就是个灾难,比埃菲尔铁塔还难看,偏偏它们的周围一栋高楼都没有,想遮丑都遮不住。
伯尔尼的制高点就是教堂的钟楼,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能看到。
玫瑰没有开,熊也没得看,他们大清早跑这里来干什么?
她在那尊熊的雕塑旁坐下,拍了拍旁边的位置,对西弗勒斯说“想来杯茶吗?”
他没动。
“你还记得上次我们去西藏吗?当时我们都没想起来可以烧热水取暖。”波莫娜说“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我也没想到。”他很镇定得说。
“真的?”她怀疑得问。
于是他坐过来了。
波莫娜拿出旅行水壶,这个东西她交给赫敏过,不知道万事通小姐有没有在上面下什么咒。
“你看什么?”西弗勒斯问。
“昨晚上那些人,他们中了什么恶咒?”波莫娜问“和纳沙泰尔湖边的古代遗迹有关吗?”
“是一种古老的黑魔法,但是医生觉得和遗迹没有关系。”西弗勒斯抿着嘴说“那只是一个人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一个城市被遗弃,首先从人们都不去那里开始,又或者是某种自然灾害,比如洪水和火山爆发,维苏威火山爆发的时候庞贝古城里的居民都没来得及跑,他们成了石膏雕像。
“在古城里找到骸骨了?”
他摇头“麻瓜发现了三块刻字的金砖。”
“罗塞塔石碑?”
他继续摇头,往她的旅行水壶里用了个清水如泉。
“我听说你昨天大出风头?”
“没什么,只是处理了一个变色食尸鬼。”她掏出怀表,将里面的火焰指针指向小巨怪。
“有人怀疑你的身份了?”
“只是为了谨慎起见。”他的嘴唇几乎没有动,但是吐字还是很清晰“食死徒在英国之外没有什么破坏活动,我们不像格林德沃的手下,被世界通缉。”
全世界也许除了南极以外,就剩下中国是最适合他们藏身的地方了,国际巫师联合会到了西藏就不能继续往内地深入,就算是西藏的那个雪人永久观察点也差点被袭击。
走出国门的麻瓜多,巫师却了了无几,他们对中国巫师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昨晚上那是什么情况?”波莫娜继续问。
“恶性皮肤病,稍微碰一下,被感染的皮就会掉下来。”
“呕~~~”波莫娜恶心得快吐了。
“塞巴斯蒂安用了一种很奇妙的工具,你听说过灵器(paradeos)么?”
“那是什么?”
“都灵附近有一个叫帕罗多的巫师村庄,里面住了一些治疗师,从疱疹到牛皮癣等皮肤病都能得到治愈,不是通过魔咒,也不是用魔药,而是通过接触,在女巫去世前,她必须通过仪式将治愈的能力转移给她孙女或女儿当女巫没有女性的近亲属,如果死亡来临时没有任何亲属,她必须触摸并将自己的能力传递给没有生命或有生命的物体,塞巴斯蒂安有一个吊坠,它就是一个灵器,它让那几个麻瓜好了不少,我在想,当伏地魔制造魂器的时候,他是否需要和那些治疗师制造灵器一样,需要碰触那些物品,让自己的灵魂附在上面。”
波莫娜这还真没想到,不过更让她吃惊的是西弗勒斯的称呼。
“你刚才叫他什么?”
“伏地魔。”他面无表情地说“反正怎么藏他都找得到我,我不想继续藏了。”
她也不知道该说他这是莽撞还是勇敢。
“别这么称呼他。”波莫娜低声说“他曾经是你的老师。”
“当死咒反弹的时候,他肯定没有接触哈利波特。”西弗勒斯继续用那种没有动嘴唇的方式说话“你还记得那个日记本么?里面的记忆只到他16岁的时候,后面关于伏地魔的记忆他都不知道,也就是说魂器和魂器、以及主魂之间并不存在联系,至少不能记忆共享,只有魂器被毁掉的时候他才感觉得到。”
“塞巴斯蒂安能用那个女巫的治疗力?”波莫娜问。
“他说,要看她的心情,因为她是个坏脾气的女巫。”西弗勒斯无奈地说“咱们去一趟都灵怎么样?”
“没问题。”她毫不在意地说,她就把这次度蜜月当游历了。
“那个女巫虽然是坏脾气,但她的灵器给人的感觉很宁静,不像魂器,会影响人的情绪,村民们都称呼她们是白巫师,她们自己只称呼自己是治疗师。”
“英国称得上白巫师的只有阿不思邓布利多一个人,他也没有自称自己是白巫师。”
“你是怎么察觉变色食尸鬼的?”西弗勒斯问“车长在车上呆了十几年都没有发现它。”
“感觉。”她皱紧了眉“我后来用厉火咒把他给烧了,其实把他赶走就行了。”
“只是一个食尸鬼而已,你别想那么多。”他掏出烟盒,缓缓地抽了起来“我们自己活得都够累了,你别学老傻瓜,做拯救世界的美梦,有的人是不值得救的。”
什么样的人不值得救呢?包括你吗?
波莫娜只在心里想这句话,因为西弗勒斯说得一点都不错。
有人选择自由,他也许活得没有那些“家养”的人舒适,甚至命很短,跟老魔杖的第一个主人一样死在旅馆里。
有人选择成家,在舒服的房子里过安分的生活,他过得很幸福,何必把他逼着去做“野生”的、颠沛流离的生活。
“那天我和西里斯在伦敦动物园拍照,真的只是朋友,你就当我们都只有11岁好么?”
他很久都没回答她。
“走吧,我们去买个麻瓜相机。”他站了起来“我记得有个小子说麻瓜照片用对了显影药水一样会动对吗?”
“我烧的水怎么办?”她问道。
“倒了。”他不负责任的说。
她很可惜得看着壶里的水,她不想那么浪费,但还是听话得把它给倒了。
然后她把空水壶放回了口袋里,挽着他的手,继续在街上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