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花样年华

如果天气很糟,比如下雨下雪,任谁都会希望能呆在温暖的室内,谁想到露天呆着?

波莫娜合上《红楼梦》,看着窗外的雨,伦敦总是阴雨绵绵,让人的心情跟着阴郁,但茶餐厅里却暖意融融。

现在已经临近深夜,是非就餐时间,茶餐厅依旧开着门,顾客可以选择茶餐厅提供的冷热饮品,比如咖啡、各种茶、现场调配的果汁、奶茶等等。

奶茶既不是源自英式的红茶加牛奶,也不是源自中式的清茶,而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日常饮品,以前在蒙古旅行的时候,波莫娜和西弗勒斯被当地人款待过。

他们住在一种名为蒙古包的帐篷里,但是他们依旧有不少现代文明的痕迹。

那些人很善良、朴实,很难想象他们曾经是差点征服了欧洲的蒙古人的后裔。

蒙古包的条件不算好也算坏,他们的燃料也不是牛粪和干草,也有液化气和煤球,绝大多数年轻人都选择留了下来,老一辈人骑马,他们有时骑着摩托放牧,他们可以在政府指定的区域里自由选择一片面积相当于一公顷的土地,且所有权是永久的。并且医疗和教育免费。国民文化教育程度世界排名第49位,在蒙古国想找一份好工作其实是很容易的,就算是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的体力活儿,要是干好了,那也是相当挣钱的。

有钱人的蒙古包非常奢华,它们几乎是不移动的,用斯大林的话来说蒙古人是亚洲人里的一群异类,他会颠覆欧洲对亚洲人的所有印象,他们是最不像亚洲人的亚洲人。

亚洲人普遍的特点就是勤奋,可是蒙古人很悠哉,如果一个蒙古人够勤奋,在这个国家是很容易出人头地的,但他们更愿意享受生活。在那个动物比人多的国度里,图腾崇拜依旧存在,绝大多数蒙古人都信仰腾格里和狼,蒙古三大历史著作里写着:蒙古人,是苍狼和白鹿结合而成。

11世纪的蒙古高原,西部是草原和荒漠草原,有以狼为图腾的突厥人,善骑马而疏于铁器制造。东部是小部分草原和大规模森林,有以鹿为图腾的鲜卑人,善治铁器而疏于驯马。大概是11世纪后叶,12世纪初,两方部落进行了一次政治联姻。主要内容就是一个鲜卑公主嫁给了突厥王子。这个联姻使两个部落逐渐融合,成为了蒙古部落的前身。

后来这个迎娶鲜卑公主的突厥王子即位为首领,他们诞下了蒙古部落的第一位始祖。古传说里的苍狼白鹿结合,苍狼为父,就是说蒙古部落的父系血统承自这个以狼为图腾的突厥部落。

因纽特人有阿尼玛格斯的传说,一只白色的北极狐变成了少女,和一个孤独的猎人共度了一个美好的极光之夜,那只“狐狸精”其实没那么讨厌,她只是报恩而已。

狼的话少有报恩,中国人用中山狼来比喻恩将仇报、忘恩负义的人。新移民来到新大陆时,印第安人给了他们帮助,教他们怎么在新大陆生存,可是新移民回馈给他们的是什么?

美国是一个狼性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的约束,也没有基督徒的信仰约束,对罪的感知能力很薄弱,也对“天罚”没有敬畏之心,只有利益和泛滥的自由,这就是狼性,越残忍越容易出人头地,反而是那种太善良、天真的人容易被当成食物吃掉。

后天那部电影带来的警示根本没有起作用,他们依旧用浪费的方式生活,美国农业发达,造成对食物的不珍惜甚至浪费。如果那个曼哈顿警察听从了那个年轻人的警告留在了图书馆,食物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绝大多数人都冻死饿死在了离开纽约的迁徙之路上,“路有冻死骨”就是那样的。

对付狼当然要用子弹,那是一个相信子弹面前无权贵的世界,是冒险者和投机客的天堂,所有的文明和文化到了那个熔炉里都会和蒙古人的奶茶一样,将原本的茶叶捣碎,放入白水锅中煮。茶水烧开之后,煮到茶水较浓时,用漏勺捞去茶叶之后,再继续烧片刻,并边煮边用勺扬茶水,待其有所浓缩之后,再加入适量鲜牛奶或奶粉,茶叶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一点……似是而非的东西。

从香港发源的奶茶被称为“西茶”,以作为和“唐茶”的区别。

唐帝国对突厥这个信仰狼的民族也很头疼,甚至于发动安史之乱的安禄山也是突厥和粟特人的混血。在那片国土上对于人种的歧视并不像西方那么根深蒂固,主要矛盾是针对有钱人和特权阶层,这一点已经走在了其他国度的前面,民族仇恨也有不少,但主要是针对近现代满清造成的。家狗也是狼驯化而来的,突厥狼驯化了就是很忠心的。天可汗下葬的时候还有突厥人为他人殉,对于唐朝,不只是中国人,亚洲人都有一个“梦”,中国城被称为唐人街,为什么不是汉人街、明人街呢?

即使是文治武功方面,唐帝国都不是完美的,但它代表的是一种气度。唐太宗有魏征,唐玄宗有韩休,文臣可以直言进谏,皇帝就算被这些言官气得半死,依旧没有对他们怎么样,到了清朝雍正皇帝这里,他听不了别人的劝谏,同样是外族统治者,满清远远不如鲜卑族的李唐。

雍正经历过“九龙夺嫡”,这个人不仅对骨肉同胞心狠手辣、刻薄寡恩,而且对待近臣也毫不容情,年羹尧和隆科多是最突出的例子,他就快跟胡亥一样了,只是秦始皇当时已经死了,康熙却没有,天知道他那个狼心狗肺的儿子有没有和隋炀帝一样杀了自己的父亲。

孝顺也是一种感恩,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北方游牧民族普遍没有,突厥和蒙古的没落很大程度是和突厥部落里的狼性文化有关的,为了汗位兄弟血亲之间内斗不休,人如禽兽,韩非认为一切社会关系都浸淫在利益关系之中,他说:“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富国而利臣,君不行也。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

这种说法是很伤人心,正常人的想法是人和人除了利益关系还有亲情、友情、爱情。这个想法是很美好的,大城市里的人彼此都很陌生,谁会和一个陌生人讲这些“情感”?最直接的还是利益关系,利益关系要用法律来维护,人情关系是淡漠的,否则这个钢筋水泥丛林里将没有任何秩序可言。

简而言之,别把自己当人,把自己当成畜生就可以昧着良心干一切钻法律空子投机的事,把别人当成粮食吃掉,你会活得比有良心的人好很多的,只是你家什么都不缺,唯独缺德,好的时候一切没事,坏的时候有哪个人会来帮忙呢?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安史之乱爆发后谁帮助了唐王朝平定内乱?回鹘也是有条件得帮助唐人,他们洗劫了洛阳。如果当时的贵族和有钱人不那么穷奢极侈,把该交的税交了,给那些在荒漠和苦寒的北方守护边疆的战士该有的奖赏就不会有那场哗变。

和繁华的伦敦相比,利物浦要偏僻得多,如果说伦敦是皇冠上的宝石,那么利物浦只是用来放皇冠的垫子。

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城市的繁华,以及每日都有的新闻和新点子,对那个被遗弃的城市没那么有兴趣。

波莫娜也不知道金斯莱会不会安排傲罗去那边。

她喝了一口港式奶茶,和英式奶茶相比港式奶茶要浓郁的多,这些红茶都是从斯里兰卡进口的。

白天的时候唐人街上有不少拿着珍珠奶茶的年轻人,那是台湾出产的奶茶,里面加了木薯丸子,可以一边逛街旅游一边喝,港式奶茶则要坐在卡座里喝。

一家环境优美的港式茶餐厅一定会很重视卡座沙发和餐厅桌子椅子的摆放,这家茶餐厅用的是复古的装潢,红色的软包沙发,桌上铺着红白格子的桌布,有一个鎏金的放盐、胡椒粉的调味料架子。

通常来说茶餐厅不是二十四小时经营的,因为洪门要“办事”,街坊们就力所能及地帮忙了。

负责打扫卫生的小时工已经走了,有一只黄白黑的三色肥猫悠闲得巡视着自己的“领土”,波莫娜不敢相信得看着那只猫,它怎么有本事长得那么肥?

就在这时,安静的茶餐厅里响起了音乐声,那是一首很悠扬随性的华尔兹,在吧台那边站着一个穿着五彩缤纷衣服的男人。

“你听过这首歌吗?”马由缰问道。

“不。”

“这是一首电影的插曲,王家卫导演的,主演是张曼玉和梁朝伟。”他一边说一边往她这边走了过来“那天你和你老公跳的舞,你喜欢那首曲子吗?”

“老公?”

“中文的意思就是丈夫,我可以坐这里吗?”马由缰指着她对面的卡座问。

“请坐。”她没所谓得说,现在整个茶餐厅都暗了,只有她这亮了灯,在温馨的灯光下,这个神秘的东方人有一双闪亮的黑眼睛,和西弗勒斯那种空洞的黑截然不同,却有一样吸引人灵魂的力量。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喜欢那首歌吗?”他坐下之后接着问。

“我很喜欢。”她礼貌得回答,希望自己表现得优雅得体。

“你在看红楼梦?”他看着她手上的中文书说。

“我已经看完了,现在是重温。”

“我不喜欢曹雪芹,准确的说是贾宝玉,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有人说他写的贾宝玉就是他自己的化身,那些故事的情节都是他亲身经历过的。”

“我只是找样东西打发时间。”她扬了扬手里的大部头“我现在能做的就是等待。”

“我可没想到有天我们会成为狼人的目标。”马由缰拿出了一包555香烟,点燃了,开始吞云吐雾起来“你丈夫就那么放心让你一个人?”

“我也参加过战争,而且还独自对付过狼人。”波莫娜有点不高兴得说“西方和你们东方不一样,女人是独立的。”

“你觉得你这么说我就不会小瞧你吗?”

“不。”她不自在得说“能不能别提他了。”

马由缰笑了起来,他的笑容一点没有河南农民的憨厚朴实。

“你知道你喝的是什么吗?”

“港式奶茶。”

“它还有个名字,叫丝袜奶茶,茶要够浓,奶也要够浓,茶的颜色就会和女人的丝袜一样,并不是指的它要丝袜过滤,如果真是要丝袜过滤的话,估计没女人会喝了。”

“你怎么这么说?”

“你知道男人有多喜欢女人的丝袜吗?”马由缰笑得更开心了。

“流氓。”她低声骂道。

“我本来就是黑社会。”他一点都不在意得耸耸肩“你知道这部电影讲的是什么吗?”

“什么?”她疑惑得问。

“王家卫主导的这部电影,苏丽珍和周慕云,他们俩是邻居,而且都已经结婚了。”马由缰吸了一口烟,缓缓地说道“你去过上海吗?”

“没有。”她直觉得说。

“在上海,有一个地方,曾经是徐志摩和陆小曼住过的,那里有家丝袜奶茶很不错,我头一次喝的时候问阿婆,你是不是真的用丝袜过滤茶叶,她跟我说,丝袜奶茶不是真的用丝袜过滤的,而是奶茶的颜色像丝袜,周慕云很喜欢躺在苏丽珍的腿上,抚摸她穿了丝袜的腿。”

“你说他们都结婚了……”

“婚外情啊。”马由缰笑得更暧昧了“办公室里的男人女人打扮得光鲜亮丽,既是在工作,也是在社交,所以我很反感女人出来工作,你的老公倒是很看得开。”

“那是因为我们不一样。”波莫娜拿起书刚要站起来,却被马由缰阻止了。

“开个玩笑而已,怎么那么小气。”

“这种玩笑能乱开吗?”她气愤不已得说。

“那你觉得什么玩笑可以开?”他打趣着问。

波莫娜翻开书,打算继续埋首文字当中。

“跟我跳支舞怎么样?”马由缰随意得说到“会跳华尔滋吗?”

“我没兴趣。”她凶狠地拒绝。

“你还看得进去书吗?”那个打搅别人看书的混蛋契而不舍得问。

“你到底想怎么样?”

“和我跳支舞,跳了我就不打扰你了。”

“我跳过舞的地方都要厄运缠身,别搞砸了别人的生意。”她无奈地说道。

“有没有你,生意都要做不下去了。”马由缰看着窗外的雨说“那些狼人怎么被逼到这个份上?”

波莫娜想起了之前在禁林里的帐篷,还有被狼人法案赶到绝境的莱姆斯,如果阿不思没有邀请他去霍格沃滋教书的话,他可能现在还活着吧,只是他还会碰上唐克斯么?

爱情是一种毒药,会要人命的。

可是就算明知道它是毒药有人还是会忍不住诱惑去喝。

“是苏丽珍的丈夫先出轨的。”就在她思考的时候,马由缰将烟蒂放进了她喝的奶茶里“要是有一天你跟她一样被人欺负了。可以和瓦莲京娜一样来找我,我可以帮你讨回公道。”

波莫娜短暂失去了思考能力,一直以于他凑过来亲吻她脸颊的时候都没反应过来。

“我想,我们现在是朋友了,是朋友就该互相帮忙。”他在她的耳边轻声细语着说,然后抽身而退。

她目送着他的背影离开,等他走之后,波莫娜挥舞魔杖,将播放音乐的机器给毁了。

充满复古风格的茶餐厅里立刻安静下来,只有奶茶上漂浮的烟蒂证明刚才有个人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