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即敌即友

尔克城的规模比莫林城要小的多,城墙也是矮小,许多地方还是以木栏搭成,想来这城墙并不是防御敌人的进攻,只是防备野兽狼群。

城内的建筑并不多,有那么几座高大的建筑,也不是用作居住,而是平常祭祀所用,但是尔克城四周,却是有着许许多多颜色各异的帐篷,更是有着无数牛羊,一眼望不到尽头,对于胡族来说,可汗在哪里,哪里便是他们的核心。

城外,数百人站在那里,当先一人,年过半百,身材魁梧,苍老的脸上,依旧有着浓重的威严,他就是天雄可汗阿日斯兰,今年五十有六,自十六岁继承可汗之位,到如今已经整整四十年,胡族数千年的历史,在位时间超过四十年的可汗,屈指可数。

阿日斯兰一生坎坷起浮,少年继承汗位,可由于威望不足,无法压制掌控漠蒙诸部,最终被刘桀用计分化成功,漠蒙一分为二,逐渐衰落,但也正是在他的手中,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分裂出来的漠北胡族日益壮大,有雄兵百万,实力远超漠南胡族,今时今日,漠蒙草原又是有了重新统一的趋势。

呼和巴日远远看到阿日斯兰,脸上顿时有了惊讶之色,刘桀之名在漠蒙可谓人人皆知,其威望一点都不比李忠弱,当年若不是此人,漠蒙也不会分裂为二,阿日斯兰应该恨他才是,却没想到竟是亲自出城迎接。

呼和巴日连忙架马朝前奔去,来到阿日斯兰近前,翻身下马,单膝跪拜道:“孩儿参见父汗。”

阿日斯兰扶起儿子,出声问道:“呼和巴日,刘桀相国可是到了?”

呼和巴日笑道:“就在后面,马上就到。”

阿日斯兰笑着点了点头,目光看向了前方。

呼和巴日走动几步,来到阿日斯兰身后,那里还站着五个男子,呼和巴日目光扫了一下,轻笑道:“几位弟弟近日可好?”

“数月未见大哥,心中很是想念。”

“大哥越发神采照人了。”

“嘿嘿,整天与汉人混在一起,身上哪里还有我们奈蛮部的气息?”

五个弟弟,有人亲近,也有人敌视嘲讽。

阿日斯兰妻妾上百,子女六十多个,却只有六个儿子,老大呼和巴日,老二查干,老三恩赫巴拉,老四赫德穆图,老五葛根,以及幼子蒙图。

如今阿日斯兰老迈,已经走到了他人生的黄昏,没有多少精力去控制压制他的儿子们,最近几年,他的六个儿子都是非常活跃,一一有了自己的势力与部族,整个漠北胡族诸多部落贵族,也是分裂成两派,一派是大台吉呼和巴日,老二、老四与老五与其结成同盟,另外一派,则是阿日斯兰的幼子图蒙,老三恩赫巴拉是他坚定的支持者,从目前双方的实力对比来看,幼子图蒙的威望或是支持者数量,都是不及大哥呼和巴日,但是其军事力量,却有过之而不及。

漠蒙胡族与中原王朝就继承人的制度上,有着很大的不同,中原王朝的皇位继承有着严格的规定,那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有嫡立嫡,无嫡立长,而胡族的传统则是,子嗣长大成人之后,年长的自谋其身,年幼的则是留在身边,作为日后的继承者,继承家族的全部财富,当然,阿日斯兰作为可汗,统领整个漠北草原,这么庞大的土地,他不可能全部都给幼子图蒙,六个儿子都是分到了一些土地与部落,但是作为幼子,作为胡族的继承传统,阿日斯兰依旧把最好的一块地盘分给了自己最小的儿子,那就是漠北草原的整个西部地区,方圆数千里之地,部落近百,可战之士数十万。

刚刚出言讽刺呼和巴日整天与汉人混在一起的,是老三恩赫巴拉,他对呼和巴日极为敌视,几年前,呼和巴日在自己的地盘颁布法律,所有汉人一律放归自由,不在为奴隶,消息传到恩赫巴拉那里,导致其地盘内的许多汉人纷纷逃亡,去了呼和巴日那里,恩赫巴拉几次前去要人,呼和巴日都是断然拒绝,至此,兄弟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劣。

呼和巴日脸上的笑容未散,看了恩赫巴拉一眼,仿佛并不在意他的恶言恶语,但是其眼中却闪过一丝冷光。

“三哥,贵客将至,慎言。”

图蒙对着恩赫巴拉低声嘱咐了一句,随即看向呼和巴日,脸上升起满满的笑容:“有几个月没有见到大哥了,小弟心中甚是想念。”

呼和巴日笑道:“以后若是想大哥了,可以到莫林城去,做大哥的一定好生款待。”

图蒙笑着点了点头:“有机会小弟一定会去莫林城看看,许多人都说,那里已经是我整个漠北最为繁华之地,小弟心驰已久。”

“六弟若来,大哥自是满心欢迎。”

呼和巴日脸上笑容满布,心神却是紧了一紧,龇牙咆哮的狼并不可怕,怕就怕那种隐藏在暗中,要么不出手,出手就是致命一击的暗狼,兄弟六人,图蒙与自己最为相似,都是那种稳重如山,笑里藏刀之人,尤其是最近听到消息,图蒙在自己的地盘内也是开始释放汉人奴隶,建造城池,广散耕地,身边也是聚集了几个汉人谋士,这个消息的传来,让呼和巴日的心情沉重起来。

兄弟两人对视一眼,目光看向了晋朝使者的那个方向,脸上皆是流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淡笑。

到了漠北胡族迎接队伍的近前,李勋挥手示意部队停下,刘桀从马车上下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一眼便是看到了阿日斯兰,脸上顿时有了笑容,大步走上前去,拥抱住阿日斯兰,大笑道:“老兄弟,二十多年未见,你竟是苍老成这般模样,若是晚几年再来,恐怕就见不到你了。”

刘桀的话,有些随便、粗糙,更是有些无礼,阿日斯兰身后的众人,脸上皆是有了一些怒气,但阿日斯兰本人,却是一点都不生气,反而非常高兴,拥抱着刘桀,拍了拍他的后背,两人分开,阿日斯兰大声笑道:“在威猛的苍鹰,也有衰老的一天,二十多年了,老大哥不也是满头白发,半只脚踏入鬼门关?”

刘桀点了点头,感叹道:“能在有生之年,与老兄弟再见一面,我刘桀也是虽死无憾了。”

“我也是这么觉得。”

两人对视一眼,皆是仰头哈哈大笑起来。

不管是李忠还是刘桀,两人都是打败过阿日斯兰,对于这两人,阿日斯兰都是极为佩服敬畏,但若是要论私人感情,李忠却是远远不及刘桀,原因很简单,刘桀与阿日斯兰有过争斗与厮杀,但也有过合作,出生入死,这种情感,不是李忠可以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