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该怎么形容那一口汤的味道呢……

乔安含着那口汤,小心地让嘴里的每个角落都尝到那股奇异醇厚的味道——她不知道这个味道该不该称得上美味,浑浊的汤呈现泥浆水一样的颜色,上头还漂着一层浮沫,汤里的盐巴放得极少,汤里混着掩盖不掉的淡淡腥臭味。

但那股味道又厚重地纠缠着她的舌尖,像是有魔力一般,勾引着她身体的每个细胞都馋涎欲滴地诉说着渴望。

乔安说不出来,她尝到的味道陌生得好像真的从未闻到过,可又莫名的似曾相识。

她舔着嘴唇,惊疑不定地看着厨娘。

“我的傻姑娘诶!”厨娘可怜这个小小年纪就做了苦役的姑娘,摸了摸她杂草似的头发,拉着她跪下祈祷,“这可是肉汤!领主老爷仁慈,说是让大家沾沾肉味,还不快点拜谢领主老爷的好心肠!”

乔安这才明白过来,她一边慌张地跪下祈祷,念着“光明一定会永远护佑领主老爷”云云,一边不住地反复用舌尖舔着嘴里,试图回味一点点肉的味道。

肉!

这是乔安短短十五年的人生中听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奢侈品,往往只有在收成很好的年份里,父亲才会在交完租税后买一块手掌大小的肉,然后每次母亲都珍惜地只切下小小一块,煮成一大锅汤。

其实那样根本也吃不到什么肉味,汤里的一小块肉家里人会轮流含一含再砸吧一下味道,上次吃肉时她还小,砸吧着砸吧着就把肉块吞了下去,叫母亲又哭又气地狠狠打骂了一顿。

是了,乔安终于把汤的味道和记忆里的味道对上了号,乔安从来没有喝到过肉味这样浓的肉汤,她的眼睛看着那口往日给他们煮粥的大锅,不敢相信这是赏给他们这些劳役的。

这是……领主老爷赏给他们的。

她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领主老爷的身影,少年的眉眼精致温柔,就像是她在神殿里听主祭大人讲到过的,光明神座下美丽善良的神使。

那一天,维尔维德处处响起歌颂领主老爷的声音,劳役们端着肉汤反复说着领主老爷如何慷慨如何仁善。

虽然这肉汤里都是些内脏骨头之类的下水碎肉,可也都是能够从汤里掏出来实打实的肉!会被征劳役的无不是村里吃饭都困难的贫民,有的甚至这辈子第一次吃上肉,哪管这是好肉坏肉。

光明护佑领主老爷!

领主老爷身体康健长命百岁!

他们跪在地上连连叩拜,一碗肉汤喝得眼泪鼻涕糊了满脸。

管事和工头们拿着鞭子,鞭子挥在空气中发出响亮的声响,他们眼睛锐利地盯着每个劳役,以防这些没见识的家伙为了一口肉争吵动手闹出事来——领主老爷赏肉吃那是善心,但要是因此出了事情,那就是他们监管不力了。

明天就是放这些劳役们回家去探亲的日子,管事们可不想在这最后关头出半点差错。今天的满锅肉汤他们没份说实话也不感兴趣,领主老爷对他们的工作要求高但给的也多,算算给的工钱足够他们全家过个吃饱穿暖的冬天,还能挤出点钱给家里婆娘孩子买个擦脸擦手的面油。

乔安悄悄地把碗里的碎肉藏在衣服里头,明天是回家的日子,她想带一点肉回去给父亲,再小的肉块那也是肉,而且……

乔安早就想好了,回去探亲之后她还会接着报名来做劳役,不管父亲这次答不答应,好歹也应该知晓了劳役的日子没有他想得那么可怕,多少也会放心一些。

……

克劳斯这几天有些咳嗽。

自从那日来征工匠的管事老爷说乔安这些天就会得空回来,克劳斯每天都在村子口张望着等着,天气寒冷他又没什么厚衣裳,免不了受了些寒气。

村子里有人嘲笑他,直叫他别痴心妄想,被征去做劳役的哪一次不是要死掉许多人,尤其乔安那样的小姑娘去了,就是没累死饿死,怕是也已经给人糟蹋了,不然你看那些之前还要娶乔安的人家,现在一个两个全都没了动静。

每每克劳斯听见这样的话,就要怒火中烧地跟人争吵,有时候还会扑上去和人打起来。

后来又有人可怜他,说这个男人已经有些脑袋不正常了,才幻想女儿有一天会好好地回来。村里这样的也不止克劳斯一个,还有人家孤儿寡母家中唯一的壮劳力又被征了劳役,虽说因此家里少了一张嘴省下不少粮食,对未来的绝望依旧让他们以泪洗面。

他们半点不相信那些管事嘴里说的“给饭吃”“好好去好好回”之类的话,这年头征了劳役的哪有什么好好去好好回,不是死在工地就是带了满身伤病,以后的日子越想越是苦涩。

克劳斯倚在村口的歪脖子树上,觉得后背的旧伤又开始疼得刺骨。

“回去啦老头子,该吃饭啦。”克劳斯的妻子叫他,这些日子她忍住了哭泣,操持着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每到傍晚她来叫克劳斯回去时,也会陪着在村口站上一会。

她有时候也想着,要是那路口远远的,能看见女儿的身影该多好。

她想着想着,恍恍惚惚就好像看见了远处有人影晃动,远远传来窸窸窣窣说话的声音。她抓住了身边老头子的手臂,“你看看!”她着急道,“你眼睛好快看看,那是不是——”

她话说到一半堵在了喉咙口,而克劳斯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忽然甩脱了她的手往那人影的方向跑过去。

远处的声音她已经可以隐约听见了,扯着嗓门喊着爹娘……喊着我回来啦什么的,她腿软得站也站不住,眼睛花得看也看不清,一会觉得自己头昏脑涨要倒在地上,一会又仿佛那些人影已经近在眼前。

直到她被瘦瘦小小的臂膀用力抱住,眼泪湿漉漉滴在她衣服上,她才迷迷糊糊地发现女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面前,好好的活生生的,比走之前还稍稍精神了一些的模样。

“我们回去、回去……回家……”克劳斯紧紧攥着女儿的手,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乔安,迫不及待地把她往家里拉,又怒目瞪向凑来看热闹的人群。

“好……”乔安吸吸鼻子,颤声道,“我们回家……”

在这个时刻,看着憔悴的父母,她心里止不住地泛起悔意,那种“如果我听话嫁人就不会让父母伤心了”的念头冒了出来——她知道这个念头很快会被自己掐灭,不管父母多么难过不舍她还是会义无反顾地选择离开。

正是因为她知道,她此刻的悔意里包含着满满的愧疚。

她是个坏姑娘。

乔安这么想着,泪水夺眶而出。

……

罗勒斯庄园里,路西恩正在试新做的毛斗篷。

柔软顺滑的皮毛来自一种叫做“狡”的魔兽,也有“大狐狸”或者“狡狐”这样的俗名,顾名思义是一种长得像是狐狸,体型又比狐狸大得多的魔兽。

狡狐的捕杀难度并不高,两个及以上的低阶天赋者组队就能杀掉,但狡狐敏锐异常,一旦感受到杀意,就会立刻咬烂自己的皮毛以求逃生——它身上最值钱的就是一身皮毛,但只有完好无损的狡皮才能卖得上价,因而狡狐咬破自己的皮毛后,人类再狩猎它就只是白费力气。

想要得到一张完好无损的狡狐皮,猎杀难度便直线上升,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出手,耐心地收敛起全身气息等待狡狐走进攻击范围,而后果决利落地一击致命,还要准确地攻击到狡狐皮毛之外的致命点。

路西恩这件斗篷就是用一张完整狡皮制作的,这只狡狐被击杀的手法就极其高明,伤口从眼睛插进大脑却没有伤到皮毛半分,甚至那只狡狐都没有意识到就已经死了个彻底,皮毛内侧也是干干净净,没有留下半分猎物垂死挣扎时的淤痕。

一场堪称教科书式的猎杀。

“怎么样?”路西恩询问站在一边的伊西,他的脸埋在蓬松的毛毛里,眯着眼对自己的漂亮娃娃笑。

这是伊西献给他的猎物制成的斗篷,自然要征询一下赠送者的意见。

“很漂亮。”伊西答道,因为路西恩显而易见的喜爱嘴角微微上扬,“我当时第一眼看到,就觉得这个颜色非常适合您。”

他在森林里看到那只大狐狸时,立刻就决定了要献给路西恩的猎物——那只狡狐有着像是干涸血液一样的棕红色皮毛。

霍尔喜欢浓烈鲜活的颜色,红的蓝的绿的金的,五彩斑斓像是没调和过的色盘。

伊西自然也不例外,只不过比起明亮又纯净的色彩,他又直觉这样浓郁深沉的颜色才更适合路西恩。

明明路西恩是个可爱活泼又喜欢撒娇的少年人,正是要穿红戴绿张扬又跳脱的年纪。

好吧,真要说起来伊西的确极少看到路西恩穿着什么活泼艳丽的颜色,多是简单的黑白灰再搭配上些颜色不扎眼的装饰,至多在袖扣领针这样的小饰品上,能看见些蓝宝石鸽血红的颜色。

比起滑腻昂贵的丝绸路西恩更喜欢毛毡棉麻的质地,和繁复奢华的设计相比妥帖舒适的常服更得路西恩的心意,若是在庄园里不用待客,他便踩着双柔软过头的毛绒便鞋,质感厚实绵软如同猫猫的肉垫,叫他走路时轻巧得没什么声音。

哪怕路西恩是在办公事认真地看文书,太多的柔软元素也让他像是扑腾毛线球的猫,昂贵的白色毛毯倔强支棱起的小卷毛,看得无聊了偷偷摸摸打个小呵欠,蓝眼睛就立刻湿漉漉地盈满了水光。

伊西得说,这真的、真的柔软过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