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围攻下
相比起来,吸血鬼比人类更容易觉醒异能,天赋也更强。
所以吸血鬼天生就很高傲,根本看不起人类,他们觉得人类都太脆弱了,如同物。
但是今天,几大吸血鬼高手感觉自己的三观被颠覆。
“这家伙是什么怪物啊?
!”
当看到古斯塔夫、黑金刚洛克以及自己接连出手无功后,奥尔森俏脸儿之上颜色已变,惊呼出来。
她那道足以切割钢铁的火线,打在余越身上,就如同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见到余越在三大血族强者的围攻之下安然无恙,众人都是脸色难看,就连阴魂高思也前所未有地目光凝重起来。
眼前这个华夏青年,绝对不是如表面这般人畜无害,绝对是他们平生仅见之强者。
余柚、黑猫昆昆,甚至姜柔都似已习惯余越的强大,就很淡定地站在一旁围观,只有妮娜,已经呆若木鸡。
血火、狼群、阴影、黑人金刚、如蛇一般兼具格斗术与刺杀术于一身的高手,简直如同好莱坞大片一般。
但更恐怖的是站在中间、被众人围攻却风轻云淡的余越,连这么多怪物都奈何不了他,他岂不是最大的怪物?
!
饶是如此,古斯塔夫也仍然充满信心,就算余越再强又如何,世上有几个人能够对抗五大血族高手联手?
扳着指头就能数得过来,至尊法师丹吉瑞斯一个,大罗刹宗宗主一个
他不相信,余越能达到至尊法师和大罗刹宗宗主那样的高度、强度,如果他真有那么逆天,又怎会籍籍无名?
而且,刚才只是三个人出手,沃夫和高思还在袖手,最关键的,是高思。
轰隆
突然之间,一声巨响,大地震颤!
竟是黑金刚洛克造成的,他一边疯狂跺着脚,一边发出阵阵恐怖的嘶吼声。
他猛地把背心撕成粉碎,夸张的两胸胸肌夸张地抖动,浑身黑铁疙瘩般一团一团的肌肉也在蹦蹦跳跳,额头上青筋暴突,眼瞳完全被血丝布满,最终如同魔兽般咆哮着。
“大块头发疯了”奥尔森惊道,随即双眼之中的猩红之意愈发浓烈,如血如火。
她以左手指甲划破右手掌心,几滴鲜红的血液滴落,落在雪地上,白雪瞬间融化,地面起火,即便没有可燃物。
她站在火焰之中,如同烈焰女王!
古斯塔夫也动了,这一次,他丢下三棱军刺,掏出了他最不屑使用的武器枪。
身为格斗家,他非常排斥使用热武器,但身为杀手,他又很清楚,枪械的效率有多高,就算是顶尖格斗大师被一个普通人用枪打中也有可能去见上帝。
何况,他拿的,是镁国史密斯韦森公司的M500转轮手枪。
M500转轮手枪号称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枪,拥有127毫米的大口径,能够发射50马格努姆大威力手枪弹,由于子弹太大,一般的转轮手枪弹膛能装六发弹,而它只能装下五发!
它所发射的子弹的枪口动能,是大名鼎鼎的50口径“沙漠之鹰”的一倍!3517焦耳,已经达到了大威力步枪弹的动能!杀伤威力完全可以用吓人来形容,称其为“手炮”一点也不过分!
当然,这个大威力的手枪并非用于军事用途,而是和沙漠之鹰的设计初衷一样:用于狩大型物,一枪当场撂倒一头老虎狮子之类的猛兽不在话下!
M500大口径转轮手枪全枪长457毫米,枪管长266毫米,全枪高165毫米;全枪不带子弹的重量是232公斤,接近一只轻型冲锋枪的重量,握把为聚合物材料,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它的确算得上是手枪中的大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