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科曾经在知乎上看到一篇帖子,上面说的内容是:人肉会是什么味道?
他就在下方的评论区看到过一条评论。
一想到这个,沈明科心中大惊,直感觉胃中一阵翻滚,看了一眼只是愣了一会便继续吃肉的郑明辉。
但是又怕自己对肉的认识不够足,万一是自己判断错了呢?
就在沈明科脸上纠结时,女人也看到了他的表情,眼中微微慌乱起来,她连忙说道:“吃着不习惯吧?”
“我家之前开屠宰场的,下黑雨的那个时候我在存了很多肉,放久了,都有点发霉了都!你们将就着吃一下好吧。”
“哦哦,行行行!”
两人连忙说道,郑明辉到不觉的有什么,而沈明科心中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心里想的就好。
虽然末世的黑暗袭来,但他的心还没黑化到吃了人肉都能面不改色的程度。
夫妻两人对视了一眼,丈夫点了点头,对着妻子眼睛闪过一丝赞赏。
郑明辉嘴里咽下嚼着的肉,对着男人正准备开口说话,而男人却枪先开口说道:“我知道两位兄弟对外面的情况很好奇。”
“我也不知道最近那些怪物怎么了,都变成这个样子,很喜欢晚上出来。”
郑明辉两人好奇的看和男人,男人喝了一口酒,继续说道:“我们这里也算是变好了一点,也不知道安全区什么时候过来清理这些怪物,我们根本不敢出去啊!这些怪物现在都是晚上出来游荡,白天就会躲在下水道和一些阴暗处,这个情况刚刚发生的时候,也有很多人跑去下面找吃的,不过都没有回来!”
“这里还有其他人活着?”沈明科疑惑的问道。
“多的是,来,你看那边的那个大楼,里面基本全是人,里面有一个老大,天天在里面欺男霸女的,我们也不敢过去!就在好几天前,我儿子就过去只是想要点吃的,却……却没想到他们把我儿子扔下去喂了丧尸了,呜……”
就在这是,女人回道沈明科的话,说道自己儿子时眼泪就哗啦啦地流了下来,而男人也是沉默了下来。
“这群狗东西!”郑明辉喝了一口啤酒,愤怒的拍了一下桌子,好似在为女人儿子的遭遇打抱不平!
至于他心中在想什么,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男人闷闷的喝了一口酒,好似在怀念他的儿子,但沈明科却眯起了眼睛,这女人说的话那是一个漏洞百出!
不是说存了很多肉吗?那你儿子为什么出去找吃的?这不是找死嘛?
他的内心这样想着,但并没有说出口。
这时,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现在这里的丧尸和之前的丧尸不同,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变成这样,比之前的丧尸厉害多了!来,你们看,我们晚上都不敢出去的!”
说着,男人从冰箱上拿起一个手电筒,拉着沈明科两人就向着窗子边走去。
“你……你干嘛,你不怕引来丧尸?”
看到他打开手电筒,郑明辉一瞬间就大惊失色起来,在他的认知中,夜晚的丧尸对光源特别敏感,一个不慎就会吸引过来一大群,而且它们还有超强如狗一般惊人的嗅觉,能分辩同类和人的区别!
而男人神秘对他笑了一笑,然后说道:“没事的,这群丧尸不一样,所以我们叫它夜魔!”
说着,就自己拿着开着灯的手电筒向着下面的小区街道照了过去。
见没什么异样传了,两人才壮着胆子走到男人身边,抬头看了下去,只见手电筒的光照亮这一头头外翻着红色肌肉组织游荡的丧尸。
它们身上的皮肤好像被什么东西给剥离下来一个,里面的内脏清晰可见,每走一步就会在地上留下血红色的脚印,手电筒发出的光并没有让它们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仍旧一个个无意识的走动着,时不时发出恐怖的“咯咯咯”吼叫声。
“这里发生什么?”
“已经有好几天了,记住,晚上千万不能出去!”
男人也说出夹杂的深度恐惧的话。
“吃东西吧,别看了!”女人说道。
三个人走了回来,坐在桌前继续喝了起酒,远处的大楼也渐渐亮起了一朵朵烛光,把两人目光吸引了过去。
这是两人在末世以来从未见过的,只从这场灾难以来,丧尸在夜晚对光有着莫名的执着,一旦看见哪里有光亮,就会一拥而至,这是在末世之中幸存者学到的一点常识。
晚上,无论如何,千万不能开灯,要不然,要不然,就会有怪物来到你的身旁,将你撕开!
而在离他们不远处的街道上,一头头夜魔拥挤着,围着两道奇怪的身影,这两道身影一高一低,低的有两米高,穿这崭新的黑色风衣。而高的足足接近了两米,包裹着一张沾满血污的窗帘,若是仔细看,还能看见它粗壮的脖子上还骑着一个女婴。
唐业之前穿着灰色风衣已经攻击安全区时被子弹打的破烂,所有在昨天已经换了下来,挑了一件最大号的黑色风衣穿上!
而之前在医院从一对畜牲夫妇两手中捡来的孩子,唐业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为了方便他还是给她取名叫小囡囡。
此时小囡囡正骑在阿福的脖子上开心的笑着,丝毫没有对一层层围着的奇怪丧尸所感到害怕,还时不时用唐业给她一根巴啦啦小魔仙丈去捣鼓唐业的头发。
现在距离他攻破安全区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好几天,他之前给小囡囡带来很多罐奶粉,但是这小家伙也不知是不是猪八戒转世,那几罐奶粉没几下就被她挥霍一空!
有一次唐业出去给她找到可以咽下肚的东西时,甚至还发现她竟然直接干吃奶粉,就在昨天,那几罐奶粉已经被她吃完了,唐业为了给她找奶粉,找了大半个婴儿用品店都没有找到,即使好不容易找到一家,里面的东西早就被那些该死的幸存者给拿光了。
最后,他也只能找着阿福和小囡囡来到城东的这片商业区。
我是末世尸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