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永平坊到崇仁坊这一路,沈默几次三番的询问正在前面驾车的程陆。
好酒准备了没,礼品备好了没,红叶让厨房做的那些美食带了没,等等等等…
程陆也是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回答沈默的问题。
马车咕噜噜的朝前不断走动,没过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崇仁坊。
当沈默走下马车时,身上穿的这一套银色轻甲,顿时惊艳到前来迎接他的程柒,边给沈默带路边称赞道。
“沈少爷,您这身打扮可真精神,一看就像个小将军,让小的想起我家少爷第一次着甲时的情形…”
“哈哈,谬赞谬赞了,沈某还没见过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如何能当的起小将军之称。
处嗣兄倒是差不多,体型魁梧又敢打敢杀,在战场上必定不失为一位好汉。
对了,程柒,你家少爷第一次着甲是什么时候啊,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一身黑甲。”
听到沈默的话,程柒也来了精神头儿,扭头就对沈默说道。
“要说起我家少爷啊,他穿铠甲的时候那可早了,他自幼就跟着我家老爷研习军武之事。
九岁那年就跟着家里的人手一起去剿灭匪徒,穿铠甲也是那时候的事。
小的到现在仍记得我家少爷第一次穿铠甲时的那兴奋劲儿,别提有多高兴了…”
沈默跟程柒两人边走边聊,没一会儿就到了程家的客厅门口,程柒将沈默引进后,就自行退下了。
此时客厅中也没有旁人,仅有程咬金和程处嗣二人。
沈默率先向程咬金和程处嗣二人施礼问候,当然了,这会儿也没外人,对程咬金施的自然是弟子之礼。
一看沈默这幅装扮,程咬金和程处嗣两人都是哈哈大笑。
然后程咬金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沈默跟前,用手敲了敲沈默胳膊上的肩甲。
咚咚…
“小子,这铠甲不错,可是穿在你这瘦小的身上怎么看起来那么别扭啊,等过两日,你跟着处嗣一起去金吾卫练练。
这么瘦弱哪像咱老程家的人啊。”
程处嗣也走上前来,在沈默旁边竖起胳膊,秀出自己结实的肱二头肌,然后得意洋洋的说道。
“沉默,瞅见没,这才是好男儿该有的样子。”
沈默看了看自己纤瘦的胳膊,唉,别说跟他比了,能有他那一半粗细都不错。
程处嗣这番卖弄的话,惹得程咬金一肚子气,一脚踹在程处嗣屁股上。
“滚一边去,自家兄弟还比什么,就你那脑子,要能有沈默一半儿聪明劲儿,耶耶也不至于拉下脸去求那几个老匹夫。”
程处嗣这皮糙肉厚的,被踹一脚根本没什么感觉,脸上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坐回了椅子上。
还时不时的冲沈默使眼色,然后继续秀他那发达的肱二头肌。
沈默无视掉程处嗣使得眼色,不能比,越比越伤心啊!
自己的前身好歹也是从小习武的,怎么跟程处嗣一比还是这么瘦,真是他们老程家的基因比较壮吗。
程咬金说完程处嗣后,也没再多言,挥手示意沈默随便坐,然后自己也回到了座椅上。
沈默落座后,想起程咬金刚才说的话,原本以为只是程咬金随便说的话,可是又听他说还是卖下老脸才去求另外的人才有自己去金吾卫的机会。
不禁好奇的向程咬金问道。
“程伯父,您刚才所言说是让小侄去金吾卫,不知这是什么安排,还请程伯父为小侄解惑。”
听到沈默的话后,程咬金看沈默的眼神也更加炽热,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儿,一点就通。
再瞅瞅一旁正在冲沈默挤眉弄眼的程处嗣,心中不由哀叹一声,唉…
端起茶杯咕咚咚直接喝完,这才跟沈默开口解释让他去这金吾卫的事。
“沈家小子,你是九月份才来的长安,还不知今朝年初,突厥曾兵入大唐,那时陛下才刚掌朝纲。
一时间竟没抵挡住突厥的侵袭,被兵逼长安城,在城外渭水前与突厥签订渭水之盟,倾尽国库,才使得突厥人退兵。
现在我们陛下已整肃朝纲,各兵将亦是拳拳在握。
据老夫推断,陛下雄心壮志,定当不会忍受当初的城下之辱,我大唐与突厥迟早会有一战。
今朝,陛下在去洛阳巡视之前,就曾下旨整顿金吾卫,连招数千壮丁进入军中。
未来此军在与突厥的战争中必定会大放异彩,此事不仅老夫能够看明白,其余那些老匹夫也不是蠢货。
纷纷将家中子弟安插进这金吾卫中,以求日后能够在战场上立下些功劳。
正因如此,老夫才想着让你们二人也入这金吾卫,怀亮如今年幼,还不到入这金吾卫的好时机。
倒是你们二人,既然老夫已经拉下老脸将你们送进去,在金吾卫中可不能给老夫丢人。”
程咬金这一番解释,也让沈默明白了他为何做此安排,李世民亲自下旨整顿的金吾卫,日后肯定少不得上战场的机会。
在军门之家,还有什么比战场更好获取功劳的地方吗,再说,大唐现在崇尚武风,非军功不得爵。
自己去这金吾卫,以后的前景自然会很可观。
听罢程咬金之言后,沈默拱手朝程咬金致谢。
“多谢程伯父为小侄稠密安排,小侄进入金吾卫后必定不会给程伯父丢人的。”
程咬金见沈默已懂自己的意思,也不再多言,反而是岔开话题询问沈默,有没有带猪蹄和卤鸡爪来。
之前程处嗣和牛师赞他们在沈默家中都是连吃带拿的,程咬金和牛进达这些老将自然也都尝过味道。
今日宴酒,又岂能少了那种下酒之物。
沈默听到程咬金的话后也是一愣,随后便反应了过来。
朝堂,政治,这种事情只适合在背后谈论,又岂能摆在台面之上。
“自然,自然,程伯父,小侄昨日就命人烹制了不少猪蹄和鸡爪,现在正在外边的马车上,待会儿宴席上定少不得此物。”
“哈哈…哈哈,你小子就是机灵,不过先给老夫留下一些,不然等那几个老泼皮来了,必定会从老夫口中抢食。”
程咬金这话还没说完,从院外又传来一阵哈哈大笑的声音。
“哈哈…知节,要不是老夫来得早,说不得你还会在背后怎么编排我等呢。
在这长安城里,要说老泼皮,你程咬金才是当仁不让的头一号,万万不能将我们算在其中。”
这下可好,背后嘀咕人正好被当事人听到,就连沈默都怀疑程处嗣说话的方式是从程咬金这学来的。
尤记得以前程处嗣嘀咕尉迟宝琪时,就被尉迟宝琪给正好听到了,现在程咬金嘀咕的话正好被牛师赞之父牛进达听到。
粗犷的嗓音刚落,就见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走了进来,不是别人,正是牛进达。
程咬金脸上闪过一丝尴尬,随后就跟牛进达解释道。
“进达,咱老程是什么人,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我怎么可能编排你呢。
我说的是老薛和尉迟他们,特别是敬德,每次跟老夫一起用宴时就喜欢抢老夫…”
又有一个粗犷的嗓音从门外传来。
“你这老匹夫,老夫什么时候抢过你的东西。小辈儿面前,别瞎咧咧…”
程咬金话还没说完,从门外又走进来两人,正是程咬金口中的薛万彻和尉迟恭。
虽然沈默不认识薛万彻,但是对尉迟恭还是有印象的。
心中噗嗤一乐,熟悉的场景,不一样的人,处嗣啊处嗣,弟弟我可算知道,你这说话时机寸的功夫,是从那学来的了。
看着程咬金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感觉特别有意思,最后只见程咬金面露匪气,一股爱咋咋地的意思朝几人喊道。
“得,咱老程就是念叨你们了,咋地,不服出去较量较量。”
尉迟宝琪那股子直性子,应该也是从尉迟恭身上学来的,只见尉迟恭眉毛一挑,朝程咬金喊道。
“怕你不成,老夫也正想见识见识你那三脚猫功夫…”
牛师赞和一旁的薛万彻一见此事,别说劝告两人了,反倒是在一旁加油助威,生怕他俩打不起来。
程咬金跟尉迟恭两个人虽然吵的很凶,但是都没有接下来的动静,最后约定一会儿在喝酒上比个高低。
沈默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这就是武将之间的交流方式吗,看起来果然很“狂野”。
几人吵归吵,闹归闹,等到安静下来时,又是那副和蔼可亲的样子。
这让沈默羡慕不已,啥不学,这变脸的本事一定得练练。
等他们闹完不再叙旧时,沈默和程处嗣两人走上前冲几人施礼问候。
牛进达和尉迟恭两人早在洛阳时就跟沈默见过面,并且他们家的牛师赞和尉迟宝琪跟沈默玩的也不错。
可薛万彻就不一样了,上次李世民去洛阳巡视时,他正在外地练军,所以没见过沈默。
等他来到长安后倒是没少听说沈默的名字,前几天据说是由沈默提议举行的献宝仪式更是让他对沈默更加好奇。
此刻的薛万彻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沈默,从上到下扫量了一遍,又直直的盯着沈默看了许久。
见沈默并没有畏惧自己,这才收回视线,头微微轻点,可见是对沈默的胆气比较满意。
“不错,沈默,能在老夫的注视下面不改色,不错不错,像我们军中的好男儿。”
其实沈默刚才只是走神了,在想薛万彻究竟是什么将军,以前在电视剧中倒是看到过他,不过也不知道他在历史中做过什么事。
所以并没有注意薛万彻的眼神,这才让薛万彻给‘误会’了。
听到薛万彻的话后,沈默赶忙拱手朝薛万彻说道。
“薛将军过誉了,小子只是觉得薛将军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又怎会畏惧。”
谁知沈默这话刚说完,薛万彻脸色突然就变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砰的一声,吓了沈默一跳。
“沈家小子,管知节,进达他们都叫伯伯,到老夫这里怎么就直称官职了,莫不是瞧不起老夫。”
沈默脸上露出一丝苦笑,然后苦恼的说道。
“小侄这不是第一次见到您吗,贸然称呼您为伯伯的话,还怕您见怪。
既然薛伯父对小侄这般错爱,小侄也不好再做推诿,小侄沈默见过薛伯父。”
沈默的话刚说完,只见这薛万彻原本阴沉的脸色瞬间消失,又恢复起和煦的笑容,让沈默更加佩服他这变脸的功夫。
跟牛进达及尉迟恭两人又见礼叙旧,在屋内聊了没一会儿,又来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壮汉。
这次沈默学精了,先小声从程处嗣那里知道了这人是谁,然后上前施礼时,一口一个柴伯伯叫的不亦乐乎。
姓柴,还与薛万彻他们交好,正是左卫大将军柴邵,提起他可能还有人不知,但是提起他妻子,在大唐那可是众人皆知。
其妻乃是平阳昭公主,隋末,大唐未立国前,被那时的唐国公李渊许配给柴邵。
在李渊起兵反隋时,平阳昭公主得知后,自己变卖产业,赈济灾民,招收兵马,后率战隋将,军纪甚明,被人喜称为‘娘子军’。
唐立国后,柴邵与其妻同上战阵,率立战功,武德六年,平阳昭公主去世,也是第一个以军礼殡葬的公主。
言归正传,程咬金今日邀请的正是这几人,现在人齐了,自然要开宴。
都是武将,这吃饭都是大开大合,风风火火的。
沈默带来的酱猪蹄和卤鸡爪也送到了餐桌上,程咬金和牛进达,尉迟恭三人之前品尝过,所以不陌生。
一见此物上桌,三人纷纷伸手拿起大啃。
薛万彻和柴邵两人从未见过此物,见他三人吃的满口流油的样子,也忍不住好奇尝了一个。
这一尝可了不得了,卤鸡爪吃到嘴里又酥又香,再来上一口烈酒,痛快。
可真是上好的下酒菜,五人边吃边聊,一口酒一口菜,没一会儿就将沈默带来的所有东西都给吃完了。
至于桌上摆的牛羊肉也只是略微品尝,其他菜肴根本纹丝未动。
沈默在一旁小口吃着东西,还时不时的为他们添酒,心中万分感慨。
“这哪是一帮老将,明明是一群吃货好不好,自己今天可是带来了整整二十个猪蹄,一百多个卤鸡爪。
这么多东西,就五个人,竟然就给吃完了。
(沈默跟程处嗣他们两个小辈儿,自然不好上手跟他们抢了。)”
一见东西已经被吃完,酒还没喝尽兴呢。
牛进达大着舌头朝沈默喊道。
“沈默,这鸡爪吃起来味道不错,很下酒,就是你做事也太小家子气了,才这么点,哪够老夫塞牙缝啊。
去,把这制作的方法交给厨子,让他们再多做一些。”
牛进达说完,尉迟恭跟薛万彻他们也是跟着吆喝着让沈默再去做一些,他们今天要一醉方休…
在大唐混吃等死